5.血族(一)
玩火的人估计永远也不会想到被火焰灼烧是多么痛苦。
言白从铺天盖地的艳色中惊醒。他猛地从床上坐起,发现自己浑身大汗淋漓,胸口发闷,就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还是午夜,窗外一片漆黑,床头的夜光闹钟发出绿色荧光的秒针滴答滴答地旋转。
言白缓了缓神,把床头灯打开,仔细翻看着自己的双手——骨节分明,皮肤完好,不是梦中被烧得皮开肉绽散发烤肉糊味的样子。他很安全,没有被火烧;正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家床上,不是面对钢铁洪流,黑洞洞的枪口,呼啸的枪林弹雨……
他闭上眼,手指□□汗湿的刘海向后梳去,接连两次梦到如此逼真的人生让他知道事情有点不对。望了眼闹钟,才两点钟,困意再次缓缓袭来,言白半坐着挣扎片刻,最后还是扛不住汹涌的睡意,把灯关了躺下身,刚一闭眼,他就昏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的十分深沉,连梦都没做。之前的疲惫被一扫而空,言白最后是被鼻腔里的瘙痒给挠醒的。他翻了个身想要避开那股痒意,然而平静了三秒钟后酸痒紧接着追来,他不得不打了个喷嚏睁开眼。
一根碧绿柔软的草正被一只白嫩的下手举在他眼皮子底下。言白心中一沉,抬头望去,两个娇俏的萝莉正笑嘻嘻地望着他,一个黑发灰眼,一个金发碧眼,拿着草的正是前者。
“哥哥!你终于醒了!”黑发灰眼的小萝莉满脸狡黠的笑容,她穿着一身蓝灰色的丝绸裙子,头发被盘起来,尚且稚嫩的五官已经有了一丝凌厉,不难让人想象出她长大后会是怎样一个冷艳的美人。
另一个小萝莉则显得更加圆润可爱,大大的蓝色眼睛如夏季清晨无云的晴空,透彻干净,金色细密的发丝被编成两股麻花辫垂在胸前,她穿着和那个喊言白哥哥的女孩款式相近的粉色裙子,裙角衣袖上还多了些蕾丝蝴蝶结。
见言白一言不发面无表情,金发碧眼的小萝莉以为他生气了,有些不安地拽了拽同伴的袖子。而她的的同伴显然胆子大的多,歪着头,举着草,一脸就是我做的你想怎样的无畏表情。
言白打了个呵欠,揉了揉应该是自己妹妹的女孩子的头,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座小山坡的大树下,山坡长满绿草——就是黑法萝莉手上拿着的那种——山坡下是两座靠在一起的庄园,拥有连在一起的庞大花园,其中主建筑为三层白色楼房的庄园前面还有一座由草墙构成的巨型迷宫。在阳光的照耀下,迷宫中央的白色雕像似乎在闪光。
草地如波浪掀起一层层浪潮滚动,一阵混含着花香的暖风从山坡下方吹来,言白感觉到自己的刘海被向后吹起。他回过头,念出刚才出现在脑中的两个名字:“瓦娜莎,米娜,你们又偷跑出来了?”
米娜,也就是那个金发小姑娘的白皙的脸蛋上布满红晕,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用脚踢了踢脚下的草地。
而瓦娜莎,言白现在的妹妹,则挑起一边眉毛,一手牵着她胆小的同伴,一手拿着草在自己脸上模仿贵妇摇扇的动作晃了晃:“明明是哥哥先跑出来的,我和米娜只是来找你。”
言白摇摇头,向妹妹举起手:“可是我不是小姑娘。”
瓦娜莎撅起嘴,将手中的草扔掉,把柔软的小手放进哥哥的大手里争辩着:“我可不认为女孩子就比男孩弱。”
言白耸耸肩:“大人们可不这么认为。”
瓦娜莎和米娜同时听见了风送过来的佣人们的呼喊:“瓦娜莎——米娜——瓦娜莎——”她哥哥沃德·伊芙斯恰到好处地弯起嘴角:“你瞧。”
瓦娜莎撅起的嘴足以挂上一个串钥匙了。米娜的小脸蛋也更红,她不好意思地偷眼望着微笑的言白,拽了拽好友的牵着自己的手。
“好吧好吧,但我会证明女孩不必男孩差的。”最后,瓦娜莎气哼哼地说道。
言白把两个小姑娘送到米娜的家,那里的佣人已经和他熟悉到不称呼他为伊芙斯少爷,而是直接喊他沃德。“瓦娜莎,米娜你们又偷跑出去了!幸好沃德把你们送回来,不然大家要急死!”
如此熟稔的口吻,原因在于他们两家世代交好,直到他们这一辈,正好都有一儿一女,四个孩子从小就在一起玩耍。其中言白最大,现在15岁,其次是米娜的哥哥,皮特14岁,而两个小姑娘同龄,都是10岁。尤其是这两个女孩子,关系好的几乎和亲姐妹没有区别。言白的记忆告诉他,开始是他母亲时不时抱着瓦娜莎去米娜家拜访,后来等瓦娜莎大一点自己能走了,就自己通过两家花园中间的小铁门,来找米娜玩,久而久之,言白也和他妹妹一样,有了两个家。而且他们都更喜欢后来者。
言白从成人思维分析,觉得这是因为他和瓦娜莎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比起信仰自由,父亲还是探险家的米娜家,他们自己的家庭更加严肃。对于孩子们来说,到底是喜欢一个开放自由的家庭,还是一个永远要饭前祈祷,睡前祈祷保持礼仪的刻板家庭是个根本不用考虑的选择题。
被妹妹拉着往三层的白色洋房走去,言白回头隔着重重花园中的树木花草看见自家房子的尖顶。从两家的建筑就能看出它们之间的差别。米娜家的房子是白色的洛可可式,到处都是圆润的弧线和贝壳纹样的石膏雕刻,其装饰纹样都是追求自由的、不对称的、富有动感的精巧风格。而他和瓦娜莎的家则是更偏向哥特风格,灰色的墙壁,黑色的高耸尖塔状屋顶,连许多窗户都采用绘有圣经故事的彩色玻璃,这在孩子们眼中就是压抑的代名词。
“沃德!你来了,快来,快看看我新做标本!”皮特·马尔科姆从标本室里走出来,迎接三个人的到来。由于马尔科姆先生是探险家的缘故——他时不时会从全球各地带回各种各样的动物尸体——米娜家不仅有专门的动物标本室,连四个孩子也对制作标本的程序烂熟于心。言白的记忆里,他妹妹也热爱制作标本,她最喜欢做那些凶猛的捕食者,老鹰,山猫,灰狼……她把镜子碎片放在标本的眼睛里,这样让它们看上去亦如活着时的凶狠模样。而米娜和他哥哥则更偏好温顺的食草动物。
言白觉得从这里就能看出他妹妹是多么富有攻击性的一个小女孩,并不是说她有多坏,而是她从本性上来说就更像她手下的那些捕食者。米娜和皮特则性格温顺,少了些棱角。
至于言白自己?他什么都擅长,无论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的,什么动物尸体到他手下,都会恢复成它们生前的样子,甚至更加富有动感。曾经有女仆在打扫时,被言白做的秃鹫标本给吓到。由于这项工作对他毫无困难可言,他从10岁起就不再制作标本。
现在皮特正将自己做出的雪兔标本自豪地展示给言白看:“你瞧!怎么样?”
皮特是个瘦弱的14岁金发少年,他脸上有些雀斑,刘海齐整,衬衫裤子永远整洁如新,领子袖口永远不会乱。一双蓝色的眼睛在睫毛下蒲扇着,那是双姑娘温柔多情的眼睛。
“不错。”言白将手放在雪兔标本的背上,轻轻抚摸过那些柔软的白色皮毛,“真的很棒,皮特。”
淡淡的红晕浮现在皮特的两颊上,他和他妹妹一样容易脸红。就像他们同样容易害羞。血缘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让相差了四岁的少男少女神态如此想象。
“我觉得我做的更好。”瓦娜莎的声音从标本室尽头传来。
言白沿着长长的工作台——上面布满各种做标本的工具和已经做好的标本——走到桌子尽头,那里一头美洲角雕正张开双翼,双爪前伸,一副正在捕食的样子。这只角雕的翼展足有一米五,头部和颈部是淡灰色,有两个鲜明的羽冠,共同竖起组成光盘装的脸庞,一双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毫无疑问,瓦娜莎又在这种美洲最大最凶猛的猛禽眼里加了镜片。
它的创造者正缓缓用白皙的小手抚摸过那些排列整齐,浓密粗壮的羽毛:“看呐,它真美。”
言白注视着角雕的眼睛,觉得有个灵魂正在这只死去动物的体内注视着他。他听见米娜和皮特同时在他身边轻轻倒吸一口冷气——不知道是惊叹还是害怕,亦或者是两者都有。
“你总喜欢做这种动物。”言白抬头望了眼标本室东方的角落里,那里是专门陈列瓦娜莎作品的地方,清一色都是神态凶狠栩栩如生的捕食者。他心底有隐隐的担忧,为妹妹这种偏好所情不自禁产生的忧虑:“为什么不像米娜和皮特一样做些小动物呢?”
瓦娜莎对言白这种担忧毫无所觉,她不过是个刚过了10岁生日的小姑娘,整天考虑的事情不过是梳妆打扮和看书刺绣,一点也没考虑过其他什么,在她看来这不过是每个人的嗜好不同,她就是不喜欢那些看上去一捏就死的弱小动物,她就是为这些猛兽着迷:“不嘛,哥哥,我就喜欢它们。”
瓦娜莎牵着言白的衬衫衣角轻晃着身子向他撒娇,这让后者只好将自己的担忧按捺下去,轻叹一口气揉了揉妹妹的头:“好吧,随你。”
“呀!”瓦娜莎惊呼一声,打开言白的手不满地抱怨着,“头发都要被你弄散了!回去妈妈又要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