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狗血一缸
今天娱乐版的头条是“陆其彬携小天后汪颖出入帝国酒店”,配图三张,虽然是马赛克级别的像素,但也足够能看得清人脸特征了。
方演静静把整版报纸浏览完,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然后他合上报纸起身放回到报刊架上,就坐回来继续对着电脑打稿子。
方演偏着头戴着一只耳机一边听bigbang的新歌,一边想导语怎么样写才能使这个会议新闻不太无聊。
写了一会,他就听到对面负责娱乐版的一男一女两个记者从走廊那边过来讨论着今天的头条新闻。
“我听d报的蔡雯说陆其彬是形婚啊,难怪一天到晚这么多花边新闻。”女记者田思雨感叹道。
“管他是不是形婚,有东西可写就行,蔡雯要是真能挖出陆其彬是形婚,还会跟你说?早就在d报发独家了。”男记者张永祥语气颇有老江湖的味道。
“哎——”田思雨再次叹了口气,“什么时候我能转部门就好了。”
张永祥这下倒是十分附和田思雨的观点了,“是啊,干这行都不容易,上次h报那个文全,只在赵晴晴家门外蹲了一天,第二天就被打进医院了,啧啧。”
“这事我知道,也不全怪文全……听说是……”
两人渐渐走远,声音不太清晰了,这时方演才抬起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那边,又看了一眼今天的报纸,摇摇头,把另外一只耳机也拿出来塞上,专心写稿。
稿子写到一半,方演手机响了,熟悉的铃声让他不由得头皮一紧,立刻就从口袋里把手机掏了出来。
手机屏幕上跳动着一个字,陆。
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方演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虽然不太情愿不过他还是迅速滑开解锁接听,按以往掩耳盗铃的叫法喊了一声‘陆先生’然后问,“有事找我?”
“周末一起回去看我妈,别忘了。”
习惯性的命令式语气,不过这人声音好听却也就显得不那么讨人厌了。
听到这话,方演迟疑了两秒,道,“周末我约了人采访,时间能稍微晚一点吗?”
“只是吃个晚饭而已。”
哦,现在声音好听都有那么几分欠揍了。
不过方演一听这话倒是立刻松了口气,顿了顿,道,“那好,这样就没问题了——”
方演的‘了’字还没落地,对面就咔哒一声挂了机。
听着对面的忙音,方演愣了半晌,反应过来,他扯了扯嘴角,把手机重新放回原处。
嘛,大明星就是比较拽。
可说起来,方演就是陆其彬那个形婚的对象,不过这对于方演而言也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陆其彬形婚这件事几乎算的上是整个娱乐圈的不宣之密,但奇怪的是,就这么五年陆其彬都没有离婚,也没有绯闻传的特别厉害的对象。
所以业界对此的猜测不一而足,例如什么“陆其彬形婚疑为不。举”“陆其彬恋人其实已故”这种稀奇古怪的标题就经常出现在各类三流小网站上。
想到这里,方演笑了笑,抓了抓头发,也挺佩服那些娱乐小报记者的脑补精神。
真相其实简单地像白开水一样。
陆母年事已高,又希望自家儿子快点成家,至于对象是男人女人都不要紧,反正科技发达,试管婴儿代孕什么的都不是事。
重要的是儿子收心。
陆其彬是个孝子,所以他为了完成陆母的心愿,就找到方演形婚了。
至于为什么形婚的对象选了方演这么一个默默无名的小记者,一是因为方演低调,二是因为陆其彬觉得方演欠他的。
想到这里,方演自己苦笑了一下,怎么觉得这事跟小言剧本似得?
七年前,方演和陆其彬都还是大四的学生,不过他们之间并不熟悉,想想也是,学新闻的和学表演的,听起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两人互相认识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朋友,程绪。
然后如同所有言情小说里面写的一样,狗血都是从三角恋开始的,首先大背景是七年前同性婚姻并没有合法,但方演依然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程绪。
那个时候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那种如同飞蛾扑火一般的喜欢方演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可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地喜欢上了。
为了给自己一个结果,方演选择了在大学最后一年的情人节把自己写的情书交给程绪。可万万没想到情书没有交到程绪手上,却被程绪一个酷爱恶作剧的室友看到并公之于众。
因为七年前的同性恋情还是见不得光的东西,所以这封情书一被展示出来就掀起了轩然大波,方演自然受到了校方的处分,程绪倒是只给了个警告,可因为校内各种流言蜚语程绪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结果精神出了问题,还没毕业就被家里送到国外去治疗了。
后来方演才断断续续从其他同学那里知道知道,程绪不光是因为自己那封情书才会神经失常,还有一个内因,那就是程绪当时正在跟陆其彬谈恋爱,但陆其彬一直要求程绪跟他一起出柜。程绪为此一直犹豫不决,精神本来就十分脆弱,再加上方演那封情书的刺激,一下子就崩溃了……
早知道程绪跟陆其彬已经对上眼的,打死方演也不会做这么划不来的事情……
本来这件事到程绪出国这里已经算是狗血地告一段落,可直到五年前陆其彬找到方演,提出要跟他形婚。
方演一开始是对天发誓地拒绝,直到陆其彬搬出了那个狗血的理由。理由就是,方演欠他的。
方演虽然不觉得自己欠陆其彬的,但他觉得自己欠程绪的,而且那段时间他工作不顺也有点自暴自弃,心想陆其彬一个大明星都走投无路来找人形婚,看来大家都惨,那就一起惨好咯。于是他就破罐子破摔般地答应了。
这么一答应,两人就浑浑噩噩的处了五年,方演倒也不是没想过结束这个荒唐的约定,只是……
陆其彬虽然为人冷淡,但对他其实也没那么坏,而且陆母着实也很疼他……
最重要的是,方演没有遇到什么让他非反悔不可的理由。
直白来说就是,方演这货五年都没谈过恋爱。
也是个悲催的孩子……
周末
方演这边采访结束都没来得及回报社,就急匆匆赶往陆其彬的公寓。
进门的时候已经快五点了,看到沙发上陆其彬面无表情的脸,方演一边道歉一边就匆匆忙忙放下包,往衣帽间里赶。
可他还没走出两步,就听到陆其彬淡淡的声音。
“穿有千鸟格大衣的那套。”
方演一愣,连忙应了一声,就进去了。
到了衣帽间,找到陆其彬说的那套衣服,方演就整理着换上了,每次在陆其彬家里换衣服他都格外小心翼翼,因为怕弄脏了弄皱了自己赔不起。
谁让方演第一次去见陆母时穿了一套超市柜级别的西装,从此就被陆其彬鄙视了品味。
陆其彬对于自己不欣赏的事物包容度太低……
不过方演第一次穿了那样的西装之后,只是第二次再聚餐陆其彬倒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就把陆其彬领到自己公寓的衣帽间里面,一套套让他试穿……
控制癖也挺要命的。
换好衣服出来,按照老规矩,方演在陆其彬眼皮子底下转了一圈。
在认真打量了方演一番之后,陆其彬站起身,迈开两条长腿走过来,在方演面前站定,然后把方演的领带拆了,重新一丝不苟地打了一遍。
看来明天得把那个三分钟打好领带的视频再复习一遍,方演侧着脸默默地想。
一边想他一边用眼角余光扫了一把陆其彬缠绕在领带上修长的手指。
不愧是演员,手都长得这么敬业。
然而这只手方演已经看了五年了,免疫力百分之百。
不约!方演在心里坚决地伸出一个巴掌。
打完领带,陆其彬惜字如金地说了两个字。
“出发。”
法拉利开的快而平稳,但方演觉得很无聊。
陆其彬从来都不在开车的时候聊天,而陆其彬又觉得方演每次听歌的样子特别不雅,所以这个时候别无选择的方演就开始想着第二天的采访走神。
这边方演正想着采访的选题呢,陆其彬忽然一个急刹车,方演瞬间就经历了一场急速灵魂震荡。
“出什么事了?”方演回过神来,看着前方空旷的高速路,一脸恐慌地回头看向陆其彬。
陆其彬没说话,只是沉默,似乎在思考什么,也似乎是生气了。
看着陆其彬沉默的侧脸,方演嘴角抽抽了一下,不至于因为自己走个神就这样吧?方演心想,要不要这么小气啊,我走神又不碍你什么事……
不过方演胡思乱想的一个都没想对,陆其彬沉默了半晌,并没有对方演发什么火,而是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蓝色天鹅绒的小盒子。
什么玩意?方演觉得事情有点诡异,他的脑回路开始不够用了。
这时,陆其彬已经打开了那个小盒子,一枚闪着奢华光芒的戒指就这么出现在了方演视线里。
白金,呵,还是镶钻的,真有钱。
方演正看着戒指在心里默默感叹陆其彬的壕气,陆其彬却又伸手把盖子合上了。
方演还在想着怎么这么小气才给人看一眼,炫富也炫地彻底一点嘛。下一秒,陆其彬就把那个小盒子扔了过来。
“戴上。”还是惜字如金的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