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chapter13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许久,传来沈爸疲惫而苍老的声音:“等寒假回来的时候再说吧,天冷了,记得多穿衣裳,别冻着。还有萱萱,孩子身子弱,别让她感冒了。行了,早些睡吧。”
电话那头传来挂断的“嘀嘀”声,沈暮愣神一会儿,默默关了手机。
她疲惫地揉了揉脑仁,六年前的画面渐渐清晰……
沈暮出了电梯直直奔向医院的长廊,看见手术室门口的人,急匆匆冲上去:“爸!”
“妈,我爸怎么样了?”沈暮看着躺在手术床上的父亲,急切地拉住妈妈的手,气喘吁吁地问。
沈妈叹息一声,脸上看上去有些凝重:“医生说不能再拖了,要尽快手术。”
沈暮来到手术床前,看着父亲,匆忙取出手机:“那我给阿狸打电话,我们先不去美国了。”
“小暮……”
沈暮缓缓将手机放下来,疑惑地看着沈爸:“爸,怎么了?”
沈爸道:“让黎迟去美国吧,你不要去。”
沈暮点头:“那好,我跟他说我晚点过去。”
“小暮,”沈妈走过来,将女儿拉到一旁,“好孩子,你也知道,近日里公司出了问题,资金周转有困难,家里的老本儿全搭进去了,你爸如今又等着手术,爸妈真的没钱供你去国外念书了。你和黎迟……你们分手吧。”
沈暮心上一沉,脸上却挂着笑:“妈,是不是家里没钱了,好,那我不去美国了。我不去的话,阿狸肯定也就不去了。我们两个都留在辛淮市,他那么有才华,毕业后直接留在中国也能好好发展的。”
“小暮!”沈妈看着女儿很是心疼,说出的话却很坚决,“你和黎迟,你们真的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妈,你知道的,我就喜欢他。”沈暮眼睛里渐渐含了泪。
“公司里的事都已经够我们焦头烂额了,你爸爸心脏不好,这马上就要手术了,你就答应他好不好?”
“可是妈,你不是告诉我说,爸爸已经同意我跟阿狸在一起了吗?他不是答应了吗?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反悔,你们不能言而无信啊!你们不让我去美国,我不去了,我不去了还不成吗?我哪儿都不去好不好,妈……”
沈妈擦了擦眼泪:“孩子,从小到大,爸妈什么事都顺着你,依着你,现在你爸就这一个请求,你就答应他吧。”
“为什么要逼我,为什么要逼我……”沈暮绝望地靠着墙壁蹲下去,眼泪一颗颗掉落。爸妈突然的转变让她整个人喘不过气来。
——
思绪回转,沈暮的眼角不知何时变得湿润了。心里的痛苦一点点蔓延着,下意识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人们说初恋是香醇的酒,是清甜的茶,是酸酸涩涩的果。
而她的初恋,却像是那掺了芥末的红豆冰沙。甜味散了,冰块化了,而芥末的味道却萦绕口腔,挥之不去。总能逼得人流下眼泪来。
六年了,她和黎迟分开了整整六年。
这六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电话里的那番话自责和忏悔。她梦里无数次看到他千里迢迢的从美国回来,骂她薄情寡义。甚至有一次,她梦到自己不远万里去美国寻他,他却连看都不愿看他一眼,眼里的厌恶和恨意那么深,那么浓……
这几年爸妈和哥哥都回了晋城老家,只有她不肯回去。这是她成长了二十多年的地方,也是她读大学的地方,更是她和黎迟有过美好回忆的地方。
对她来说,这天底下再没有哪个地方能如这所城市一般,让她恋恋难舍。
当然,在她心里仍然还保留一丝细微的幻想。幻想着哪一天,她和他还能在这座城市里遇见。
有幸的是,她等来了这一天。
这世界最难得的莫过于,你执着的守候,他默契的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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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迟收到沈暮的短信后,心情明显好了不少。
随时打开手机拨通了谈业的电话:“在干嘛,出去喝酒。”
“我在ktv呢,要不你过来吧。就我之前跟你说的一些朋友,刚好介绍给你认识。”
“好啊。”黎迟难得答应如此爽快。
谈业语气里颇有些惊讶:“这么爽快?你平时不是最不喜欢这种场合吗?”
“能喝酒就行。”
“……听声音心情不错,你和沈暮和好了?”
黎迟懒得回答他这个问题,直接问:“哪家ktv,我去找你。”
听到回答,他随手挂了电话,拿了外套和车钥匙开门下楼。
见郭芸在客厅,他打了招呼:“妈,怎么还没睡?”
郭芸扭头看向他:“元元翻你东西是不对,在这儿站了这么久,也算罚过了。都这个点了,我刚刚让他回去睡了。”
“也好,他明天还要上学呢。”黎迟说着关怀地看向母亲,“我去找谈业有点事,妈,你早点睡。”
郭芸说:“好,别太晚了,早些回来。对了,周末如果没事,把小暮叫来,妈亲自做饭给你们吃。”
“好知道了妈,你早点睡,如果有事就喊张嫂或者童杨,让她们给我打电话。”
“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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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里一间豪华的包厢里,黎迟推门进去的时候几个人正在拿着话筒扯着嗓子唱歌,屋子里有些黯淡,七彩的炫光打下来,照的他有些晕晕的,下意识抬手遮了遮。
他的到来,让包厢里瞬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齐齐将目光移向门口,看着炫光下一身贵气,优雅得体的男人,没有出声。
谈业最先反应过来,笑着过去拉他:“你来的够快啊,来跟你介绍几个哥们儿。我大学校友王汇,郑泰,业界知名的建筑工程师。”
黎迟跟二人握手见礼。
谈业又指着旁边的一些男男女女:“这些是他们俩的朋友,我也是刚刚认识。”
谈业话刚说完,其中一位女士率先开了口:“黎迟,好久不见!”
那是个看上去十分优雅得体的姑娘,穿着时尚,身材匀称的堪称完美,五官也很精致。面对黎迟是脸上挂着笑,眼神里难掩欣喜。
黎迟微微蹙了蹙眉头:“我们认识吗?”
那姑娘似乎没料到黎迟会是这种反应,一时间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又恢复自然,笑着打趣:“黎总现在身价倍增,就是不一样了,连老同学都不认得。不过没关系,贵人多忘嘛。我是程露,大学时跟你一个班的,经常问你习题的你忘了?”
经程露这么一提醒,黎迟渐渐忆起来了。脸上稍稍有了变化:“原来是程小姐,好久不见。”说着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见大家都比较安静,黎迟举了举酒杯:“大家玩的开心,今天我请客。”
此话一出,包厢里顿时又热闹了起来,点歌的点歌,喝酒的喝酒。
黎迟本来就是来喝酒的,也不吭声,独自拿了酒杯自斟自饮。
程露旁边一个穿着暴露的短发女孩往这边看了看,小声说:“你和黎迟居然是大学同学啊,这么好的条件你当初怎么不下手啊?如今也不用跟着苏易,受他的气了。”
程露捏着酒杯的手紧了紧,仰头将杯里的酒饮尽:“你又怎知,我没有努力过?”
大学的时候,黎迟还是个没钱的穷小子。不过人长得高大帅气,学习好,篮球打得好,也是出了名的校草学霸了。
他和他宿舍的几个人习惯坐在第三排中间的位置。她也习惯坐在他后面默默看着他。那个时候多单纯啊,远远的看着就觉得是一种满足。
后来在室友的怂恿下,她还壮着胆子给黎迟写过信。不过没想到弄巧成拙,那些情书全都落入黎迟的室友苏易的手中。
苏易是学校出了名的富二代、花花公子,收到她的那封信后阴差阳错的对她穷追不舍。她到底是个女孩子,一个对她冷淡疏离,一个对她嘘寒问暖,她会如何选择自然毋容置疑。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苏易对她虽好,却从来没有要跟她结婚。如今大学毕业六年了,她也不过是他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她知道,当初选择苏易是她自己的决定,可如今再看到黎迟,她真是觉得肠子都悔青了。
看黎迟一直默默喝酒,偶尔跟谈业说几句话。程露将杯子里添满了红酒,走过去在黎迟的旁边坐了下来:“黎迟,真是没想到能在这儿遇上你,咱们也好久没见了呢。以前的事你还记得吗,有一次咱们班长组织大家去爬山,我不小心摔断了腿,还是你背着我下山的。”
说起这个,程露的脸不自觉红了几分,眉眼间皆是情意。
黎迟独自喝着酒,也没看她。见她说完了一直盯着自己瞧,他终于转过头来,很是不解地望向她:“有这事吗?”
程露的嘴角抽了抽。
作者有话要说: 沈暮:不愧是我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