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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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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园。

一处雅致的闺房。

贵妃榻上躺着个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 身姿纤细,容貌绝佳,一身白裙就像开在水面上的白睡莲,空灵缥缈,仙气十足。然而,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美丽的眼眸, 清冷、淡漠, 隐隐又溢出几缕若有似无的哀愁。

此刻,少女左手拖着下颚, 露出一截玉腕, 眼睛直勾勾盯着前方, 很是聚精会神,纤长浓密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浅浅的阴翳。

[叮!《多情剑客之无情剑》小说更新提醒。]

少女长睫轻颤, 眼睛一亮, 忍不住坐直了身体。

少女也就是林诗音,在她很小的时候有所奇遇。

那时,她家人相继离世,被接到李园的前一天,天降系统砸头。

这个系统全称“反派大渣男改造系统”,只有她看得见。

绝大多数功能封存, 灰暗一片, 只开放了“书城”这一项。

为什么这样?

林诗音猜测可能她不是反派大渣男, 所以系统才对她性别歧视。

不过, 林诗音不贪心, 能够得到系统这种神奇的东西,可见上天对她的偏爱。

书城囊括了千奇百怪的书籍,总共分为四大板块:言情小说,纯爱/无cp,衍生/轻小说,原创小说。

首页日复一日挂着《多情剑客之无情剑》。

这是林诗音最喜欢的小说,这本小说让她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震惊地发现自己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中,成功到达了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高深境界,人生价值观产生莫大的扭转,眼界放宽,再也不盯着李园这一亩三分地。

小说好看,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年更!

林诗音回回等的望眼欲穿。

如今《多情剑客之无情剑》更新到了第十章。

前面大致讲述了表哥李寻欢自幼聪慧伶俐,在舅舅的教养下,成长为翩翩浊世佳公子,十五岁便高中探花。可惜意气风发的表哥进入职场后,发现内里脏污纳垢,浊臭不堪,不由得对朝廷失望透顶,索性辞官回家混江湖。

照理说,林诗音与李寻欢青梅竹马,李寻欢人品样貌没话说,多少该生出爱慕之心,可惜一切皆因《多情剑客之无情剑》这本预言书改变了。

预言书的封面上有几行不可忽略的提示——

小李飞刀一生感情波折坎坷,几段恋情中,唯独第一个男人,他想忘忘不掉,又舍不得忘掉,只能深深埋入心底。

那时候林诗音还小,三观没有彻底成型。对比着恩爱无比的父母,在对比喜欢男孩子的表哥,还当是男人喜欢女人或男人都行。那么以此类推,女人自是可以喜欢男人或女人。

自己多聪明啊,林诗音不禁为自己举一反三而沾沾自喜。

在这样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她自然而然接受即将见面的表哥是断袖的设定。

封面上的彩色插画十足的古风,画功了得,十成十还原小表哥的俊逸灵动。

林诗音推断,她表哥或许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不然,封面插画也不会用他啊,整本书都是围绕表哥来讲。

善良天真的林诗音对书里的内容深信不疑,没有一丝怀疑看的是假书,更没有怀疑过自家表哥的性向曲直。

她一点都不怀疑表哥喜欢男人。

不然,书中的表哥为什么一直拖着不结婚?

守孝?

不,舅舅临终前委婉的向表哥透露冲喜的意思,但是表哥视而不见,一心认准舅舅身体会好起来。大表哥临终前,也曾忧心过表哥的人生大事,表哥却无心关注。表哥不想冲喜,其实就是不想和她成亲害了她!

《多情剑客之无情剑》这本书可是说过,表哥的爱情价值观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旦喜欢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就如同表哥遇上了命中注定的义兄龙啸云。

林诗音点开最新更新,阅读起来。

今日小说正巧更新到精彩的地方,表哥心心念念的第一个男人粉墨登场!

表哥的初恋对象叫龙啸云,两人初遇的场景就像话本里描写的那样俗套与美好并存——英雄救美。

林诗音看得俩颊染上了胭脂色,激动的捏紧了绣着兰花的丝帕。

唉,怎么能写的如此露……露骨呢?

羞死人了!

小说正在自动翻页,只见上面写道:

【李寻欢与龙啸云一见如故,把酒言欢,情投意合,坦诚相见。

二人眼角眉梢,皆透着股情意绵绵,遂结为契兄弟。

眼见李寻欢伤情好转,二人再也按捺不住,行那鱼水之欢。

日日夜夜,逍遥快活。

兄弟俩人好的蜜里调油,日久生情,时常缠缠绵绵到天明。

龙啸云自少年起便闯荡江湖,如今四海为家,居无定所,于是李寻欢提议定居李园。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龙啸云不是女人,没有这种观念。

但是李寻欢是他的心上人,既然是对方的意愿,他当个上门女婿又何妨?

不多日,两人乘坐马车赶往李园。

沿途中,车厢中上演着18x,自是不必多提。】

林诗音看了一眼十一章的彩色配图,又看了一眼彩色配图……

脸蛋红扑扑的,最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

表哥美好的身体是龙啸云的,龙啸云高大健壮的身躯是表哥的,她是大家闺秀,不能看这样火辣的画面。林诗音又羞涩又羞愧,她觉得喜欢看表哥感情八卦的自己有些不厚道。

于是,把目光放在了其他书籍上——作为女人必学的技能书。

《世界第一管家必备技能值得你拥有》,《男女平等,女人能顶半边天》,《如何做一个成功的女强人》,《中原化妆术:没有丑的女人,只有懒的女人》,《论女性自我的呵护与保养》,《瑜伽大全》。

今天也有好多知识要学习呢。

半月后,李寻欢的伤养好了大半。

烈日当头,李寻欢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全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这时,龙啸云提着一只羽毛斑斓漂亮的大公鸡,脚步生风地走了过来。

李寻欢笑道:“中午吃鸡?”

龙啸云“嗯”了声,放下背篓,“毛豆烧鸡。”

李寻欢自然而然地接过背篓,剥起毛豆。

见他如此识趣,龙啸云满意至极。光吃不干怎么行,他又是救人又是供吃供住,李寻欢为他分忧家务事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李寻欢一丝不苟地剥着毛豆,抽空瞅了眼用热水烫鸡毛的男人,薄唇抿了抿,馋道:“家中还有两坛酒,不如中午畅饮两杯?”

李寻欢不是酒鬼,但是偶尔还是要喝两杯的。

养伤的日子,滴酒不沾,可算憋死他了。

龙啸云开口道:“你的伤……”

“好的差不多。”李寻欢忙道:“只喝几杯不碍事。”

龙啸云颔首道:“也行。”

李寻欢唇角一勾,顿时喜上眉梢,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看着青年一点小要求被满足便喜不自胜,龙啸云漫不经心地想着,上辈子若是不曾插足李寻欢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于他们三人而言皆是幸事。

李寻欢和林诗音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他龙啸云或许会娶一个持家有道的贤惠妻子,即便无爱情,也相敬如宾。

他和李寻欢八拜之交,感情深厚,非比寻常。

李寻欢的下场他不清楚,但是以他龙啸云谨慎小心的性格,绝不会不自量力死于非命。

李寻欢吃两口卤牛肉,抿一口香醇的美酒,再夹一筷子毛豆烧鸡,整个人幸福的不得了。

酒足饭饱,李寻欢慢吞吞地收拾桌子,神色些微低落。

龙啸云在刷碗,原本李寻欢有心帮忙,自认为手脚麻利的李寻欢连着摔破两只碗,懵逼了好半天。若不是飞刀技术一如既往,他简直怀疑自己手残了。

家里唯有的两只碗摔破了,李寻欢对自己好心办坏事愧疚难当。

龙啸云没有责备手残党,不就两个碗,李寻欢舍得将家业送给他,让他摔两个碗又怎么啦,纯当岁岁平安。

收拾完桌子,李寻欢拿胰子洗手。

龙啸云瞥了一眼,无语地看着青年坑着头,仔细的连指缝指甲盖都不放过地清洗双手。

龙啸云:“……”

他活了两辈子,就没见过比李寻欢生活精细讲究的男人,仿佛上辈子那个整日酗酒形象颓废糟糕的小李飞刀只是假象。

注意到来自男人的打量目光,李寻欢循望过去,带着笑意的眼神透着些微疑惑。

“你……”龙啸云话音一转道:“过会儿洗手也不迟。”

李寻欢:“??”

龙啸云道:“你还有一身衣服没洗。”

所以,别指望他一个大老粗帮忙洗衣服,他自己都懒得洗。

李寻欢:“……”

李寻欢动作一僵,眼神一片迷茫。

洗衣服?

他低头看了眼男人买给他的新衣服,陷入了沉默。

衣服脏了,是要洗,可是他不会啊。

平日里有下人服侍,这种生活上的琐事,哪里需要他动手。

再说了,他是才高八斗的探花郎,谁敢让他洗衣服?

洗衣服?

不可能的事,他不要面子的吗?

李寻欢不停地唉声叹气,端着木盆,来在井水旁,坐在小马扎上,泄气地搓衣服。他不指望男人帮忙,也不好意思让他帮忙。

龙啸云又不是他的内人,没义务帮他洗衣服。

庆幸的是龙啸云家有水井,不然他一个大老爷们夹在一群妇女中间,围在小河边锤衣服,画面太美不敢看。

龙啸云家里挖水井,估计也是这个原因。

在太阳底下哼哧哼哧洗衣服的李寻欢心里小委屈。

活到这把年纪,怎么越活越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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