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世界
钱谨裕是一个喜欢专营取巧的心机男,有规划、有动机去结交朋友,每一个朋友被他物尽其用。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底线的心机男,凡是被他盯上,并且利用完,尽自己的能力把人护在羽翼下。
他以为自己是上天的宠儿,上辈子意外死亡,今生带着记忆哇哇坠地,投身到蓝领家庭。二十一岁,大三那年,钱谨裕靠着专研人心思,又把朋友编成巨大的人脉网网,最让他骄傲的是和盐城四少成了兄弟,等着大学毕业后创业,凭借他的能力和朋友们的鼎力支持,定能成为新贵精英。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又死了,被广告台砸死的。上辈子二十六岁成为海城新贵,人生最得意时,带着好友去冲浪,被海浪打入海里,脚抽筋,喝了一肚子海水,死了。
哦,他忘了,从有意识开始,一位身穿深藏色长袍,及腰白发被红绳系着,整张脸被赤红色花纹覆盖,看不清到底长相的鬼魂一直寸步不离守着他。据说二岁之前的儿童能看到脏东西,颤抖着安慰自己,无视他…长大以后就看不到脏东西,结果他到死都能看到鬼先生,他死之后,鬼先生第一次开口和他说话。
“你是说我连这一世,一共当了十世心机男,从第一世长命百岁,到第十世英年早逝?”他伪装了几十年,成功把自己塑造成有涵养,雅致儒静的魅力男士,说不出骂人的话。表面淡定,内心疯狂吐槽,鬼的上天宠儿,他就是一个倒霉蛋。他是一个有原则、有底线的心机男,凭什么让他英年早逝,他既不拼爹,也不拼妈,更不拼爷,拼朋友有罪吗!!!
“从长命百岁到夭折。”兀一眼神像一口枯井,激不起任何波澜。
钱谨裕:“...”
“恭喜你成为天道的宠儿!”兀一仿佛没有看到他青灰色的脸色,兀自说道。
钱谨裕:“!!!”
“红色年代中有很多无底线、无原则,但长命百岁的心机男,他们伤害了很多被利用过的人,伤害最深的是他们的亡妻。利用妻子达成某种目的,随后利用别人察觉不到的手段抛弃妻子,踩在妻子尸骨上爬到更好的位置!”
钱谨裕:扎心了!
“不去。”钱谨裕黑着脸等着黑白无常勾他的魂。
他心里不平衡,十级渣都能长命百岁,他五级渣英年早逝…夭折。钱谨裕习惯性挽起袖子,扑了一个空,幽深地盯着他没有实体的身体,见鬼先生像石塑一样,丝毫没有开口劝说他的意图,习惯性的把人说的话在脑子里过百遍,突然身体发寒,“我可以理解为我下一世死在青少年时期,再下一世死在儿童时期…最后一世夭折。”他眼睛眯成月牙状,嘴角勾勒出浅浅的笑容,让人不由自主放松戒备,倍感舒心,“夭折过后,我还能不能继续投胎?”
兀一眼神终于起了波澜,划过一丝迷茫,面上的赤红更加妖艳,道:“不知!”
钱谨裕惯会揣摩人心思,知鬼先生没有说谎。依着鬼先生的意思,他下一世会死的更早,编制完美的人脉网有个鬼用,还没成为新贵就嗝屁了。他低头深思,如今他最缺的是寿命…
“我要怎么改造心机男?”他迅速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
“代替原主生活,逆转被原主伤害最深人的命运,重新改写书。”
“什么书?”钱谨裕捕捉到关键字。
兀一淡淡道:“每个人的人生轨迹出生既定,绘制成无数本书,由书编制成一个大世界。”
他一辈子都在专营取巧,让他做救人的大善人,突然有些不得劲。他本性就是一个渣渣,遇到一个人都要在脑子里过几遍,对自己没有帮助不会去结交,更不会大发善心把人护在羽翼下。钱谨裕思考着自己能不能胜任这项任务,他一不小心又对人图谋不轨鬼,不会有什么惩罚吧。他想到这里,不由地说出来,顺便问了句好处是什么!钱谨裕从来不会做吃亏的事,除非这个人帮助过自己,才能让他吃亏。
“攒寿命,做完任务,你至少会多活几年,多享受几年成为新贵的畅爽感。”兀一突破极限,自从他有记忆起,今天一会儿说了几百年的话。钱谨裕明显已经动心了,兀一面部的图腾变幻莫测,眨眼的功夫钱谨裕到了一个落后的年代。
一不留神脚差点蹬空,钱谨裕稳住心神握住自行车把,走路用小汽车代步的他很久没有骑这么古老的车,花费几分钟才重新掌握骑自行车的窍门。可不怪他笨,坑坑洼洼的土疙瘩地,很难把控自行车头。
虽然不爽鬼先生一声不吭把自己弄到这个鬼地方,不可否认他被寿命迷惑,小算盘在心里打得啪啪响,不吃亏…他还没细想,眉头打结,脑子里突然有了一段陌生的记忆。
他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钱谨裕,和他一样,从小心眼子比别人多。同龄孩子斗鸡、摔皮卡、摔泥炮,原主知道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埋头苦读,眼瞅着他马上念高中了,全国掀起了罢学热潮,上不了高中,家里又不在县里,没有门路给他在县里找工作,回家种地,他又心有不甘,设计好种种巧合和县里的姑娘郑桃儿悄悄谈恋爱,在恰当的时机让郑桃儿父母以及其郑家亲友撞破他们亲热。这个年代男女拉个小手都要被人一口吐沫淹死,他俩暗中私会被拉出去批d都不为过。郑家父母气恼女儿不守礼数,可这是疼爱唯一的女儿,女儿名声已经坏了,在女儿苦苦哀求下,只能把女儿嫁给乡下小子。
女儿出嫁那天,郑家父母丢下一句永远不管女儿的事。
原主用计让人向郑家父母透露郑桃儿在乡下生活艰难,结婚三个月成功让郑桃儿怀孕,郑家父母瞧着女儿面色十分难看,为了女儿肚子里的孩子着想,再加上女婿表现确实不错,豁出去老脸求亲家帮女婿在供销社里找一个活。
原主成功当上了供销社员工,因为他是关系户,社里面没给他分房子,俩人挤在郑家,郑家儿媳妇吕芳芳肯定不满意,松松朗朗的家变得拥挤,搁在谁心里也不好受,婆婆对小姑子百般宠爱,更加不爽。
原主不着痕迹和吕芳芳一起把郑桃儿弄回农村,以丰富的学识(能考进县重点高中,学习成绩非常好,又喜欢看杂书),幽默风趣的谈吐,让供销社主任的女儿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郑桃儿是县里的姑娘,没有干过重活,极度不适应乡下的生活,农村里的婆婆怎么可能喜欢不会干活,越帮越忙的媳妇!嫂子们有可能是自卑,有可能看不惯娇小姐的做派,没少挤兑她。
原主每次回来说一箩筐甜言蜜语,说正在找机会接她回县里,为了她不惜顶撞亲妈,原主每次回来为了郑桃儿和家人的关系闹得特别僵,没和家人缓和关系,拍拍屁股走了。郑桃儿又不能回娘家,只能忍着,她和婆婆长时间生活在也一起,矛盾越来越大,不光是言语上的讽刺,态度更加冷漠。晚上郑桃儿要生了,原主在供销社上班没回家,等到休息天才回农村,钱家更没有人来看她,次日被人发现时,身体已经僵硬,半截身子被大雪盖住。
原主失魂落魄为她守了半年,半年后终于娶了供销社主任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