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武侠世界的
风格现在浑身酸疼,其实仔细来说的话,也很像醉酒的感觉,咳嗽了一声,嘴里吐出一口水。
晒着天上暖暖的太阳,风格觉得自己,现在嘴里应该吐出一条小鱼才比较符合掉进水里被淹了那么久,再飘到了岸边的情况。
睁开眼,迟暮的太阳并不让人觉得难受,反而还散发着温暖的光。
风格只是被打的惨,浑身上下都是瘀伤,没直接被打断骨头之类,又因为乞丐被打的次数多了,原主在被打的时候把自己的身体护得很好,要不是被淹死,也许他还真的有可能会在这场挨打之中活下来。
湿淋淋脑袋上还带着水草的风格,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站直了身体,把脑袋上的水草扒拉下来。
身处一个古代世界,风格多年的记忆里,和古代有关的大概只有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书,还有一些传承多年的酒的酿造方式。
而在男主印象中的那种辉煌的成长经历也只不过是,原主后来遇到了他的师傅,大隐隐于市的江湖高手。
那小老头不止有着高超的武功,还有方方面面都俱佳的才能,原主此人身为乞丐,自然懂得抓住机会,起初遇到那小老头的时候,只是因为那小老头从皇宫里偷了只烧鸡,被大内高手追着打。
原主就顺手给救了,因为他觉得呢,胡子发白,看起来脏兮兮的老头,跟个乞丐也差不多。
同行啊!
事后那小老头干脆把烧鸡给了原主,原主觉得小老头和自己都是乞丐,又把烧鸡分了他一半。
这么个共食的机会就让两人结识了起来。
而从水边爬起来的风格,当然不会有机会再去结识那个大隐隐于市的小老头了,因为那小老头已经被主角招揽了,用的小老头特别喜欢的烧鸡。
但是吧……
风格有主角重生之前的原主活了几十年的记忆。
别人的记忆和自己的不同之处,别人的记忆看起来像是电影,而不是随时可以查看提取出重要的东西,为当下的环境做出有力的举措。
风格看了半天的记忆,也没感觉出啥,天黑了,护城河除了环绕着城池一周之外,还有一些支流,都是飘到城外的小树林,溪流之类的地方。
这些地方别的没有,蛇虫鼠蚁的绝对不少。
风格一个大男人也许不会觉得害怕,但是会觉得恶心啊。
顺着这个身体的记忆找到了一处破庙,风格就躲了进去,破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零落的佛像,还有一些过路行人放下休息的稻草。
连个乞丐都没有。
说什么城外的破庙都容易被乞丐聚集,别开玩笑了,乞丐都是聚集在城里才好每天一大早的出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乞讨的。
这外面的破庙就真的只是破庙,除了过路的行人之外,哪还有人落脚。
风格忍着腹中饥饿。以及思念到记忆中酒水的美味时不停流下来的涎水,就那么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正处黎明破晓之时,风格就跑到之前他漂上来的那小溪处,想着法子耗尽心血才抓了那么两条鱼。
记忆里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原主,在后期拥有各种让人艳羡的能力之前,野外生活也是一把好手,凭借着记忆里可以弄出火的方法,风格总算吃上了烤鱼,勉强填饱了自己的肚子。
没有各种调味料,普通的小溪里的鱼腥味十足,风格叹了口气,之前和系统交流的时候,以后估计还有不少世界要走,那么一定要在这个世界学会尽多可能学会的东西。
他可不想以后在面对各种困境,都要像现在这么凄惨。
按照记忆里的修炼方式,风格修炼了起来,那个大隐隐于市的小老头之前教导原主的功法有两种。
一种是内修的,一种是外修。
不过原主因为已经到了十二岁,年纪大了,小老头建议他修炼外家功夫,所以并没有尝试过内功心法。
风格对于内功的好奇,促使他对于外家功夫没多大兴趣,毕竟现代人好奇的永远都是那种千奇百怪的内功。
风格尝试修炼一下内功,居然一下子就感受到了气感,睁开眼睛,眼神里闪过一丝惊喜,又闭上眼睛继续开始打坐修炼了。
江湖人的内功修炼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吃饭,虽然也会有一点变化,但不会像普通人一样饿的要死。
这才是眼下风格觉得最重要的。
就算风格觉得自己有创业的能力,但连填饱肚子都没有办法的时候还创业,创个鸡毛。
就呆在这个破庙里,风格硬生生的坚持修炼了半个月,那个小老头没有告诉原主名字的内功,居然叫风格修炼的有模有样了。
所以小老头之前为什么不告诉原主修炼这种内功能获得更大的成功,是什么原因呢?
风格警惕的猜测,也许这种内功会有什么后遗症。
却忘记了一点,那就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是不同的,灵魂和身体产生的化学反应也是不一样的。
原主有关修炼内功心法的天赋当然不怎么样,年纪也大了,但风格的灵魂和这个身体结合后,那修炼的速度简直是百年难遇的天才级别。
仅半个月的时间就修炼到让风格可以站在岸边就能控制着内力射出透明的针,扎死水中鱼的程度。
要是风格也按照江湖上那些人动则十年苦修,怕不是要天下第一了。
不过系统的全称是,炮灰男配逆袭人生赢家系统。
字面意思就是,风格想要完成任务的条件是。最起码不能再继续成为一个炮灰,而人生赢家的定义在古代还真的难以确定。
但成为人上人一定是最正确的行为,风格摩挲的下巴觉得自己,就算几天不吃饭,内力也能坚持着,让自己不会很惨,就打算去城里空手套白狼。
没修炼内力之前,原主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的,八九岁的孩子,修炼了内力,风格身高拔高了好几公分,若是主角在他的面前亲自分辨,估计都看不出来风格就是原主了。
因此他一身破烂的去城里,除了被当成乞丐,让人很是嫌弃之外,也没有什么了。
所谓空手套白狼。就是,几乎在古代每个城市里都有让人发泄的赌场,还有什么东西比让一个内力高超的人猜大小获得银子更快的事情吗?
风格当年身为学生时,就想要创建公司到处拉投资,就被很多人嫌弃过,没谁会觉得他一个学生能成功,可他最后还是会成功了。
这表明了什么呢?
当然不是表明了风格强大的意志力以及能力。
而是不要节操!
只有不要节操才能拉来投资,也只有不要节操才能讨来银子!
不过风格觉得自己和其他乞丐不一样的,就是他还会唱点小曲儿,充当一下卖艺的。
“千年古城犹在,甚风流章句,解拟相如,只如今叶落江红,眇眇愁余……”
因为不知道古代有什么容易触发到人敏感神经的曲子,风格想了半天,才想到自己以前瞎掰掰瞎唱出来的玩意儿。
一是夸赞这京都,二是吹一波物哀,古代人不就是这样,看到什么场景都能带入自己所处的环境。
蜡烛滴了一滴蜡,乃吾人生不敢流的泪,却由蜡烛表达了出来,可悲可泣。
叶落满城池,如吾这般古稀迟暮,风声凄凄,人生戚戚。
还别说,风格年纪小,唱这些不会触发到古人敏感神经的小曲儿的时候,童声把这些曾经他唱起来散发的诱人之感,全部都变成了如同童谣一般的好奇。
像是新生的生命,对这个难以了解的世界,充满了探索欲。
最后成功收获到了银子。
风格摸着手里的银子笑弯了眉眼,在其他同为乞丐的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去了赌坊。
唱了首曲子,大家扔过来的铜板加在一块也就两三两银子,赌坊猜大小,风格把两三两银子变成了一百两银子,之后又去了几家赌坊,变成了一千两银子,再多就得引起人的注意了。
一脸开心的想要在这附近买下一座院子的时候,风格受到了三进宅子户主鄙视的眼神。
“这京都的地段啊,可是贵的很,哪是你这一千两银子就能拿的下来的,就算老夫急着去江南,最少也得三千两银子,就我这地段若不是老夫急着去江南,没五千两银子绝对不卖。”
好家伙,风格快被打击的没动力了,一千两银子啊,虽然都被换成了纸张的银票,看起来没有什么感觉,可是那两箱子的白花花的银子放在一起,是真的叫人心生喜悦的。
风格一气之下干脆不买房子了,人想要买房子的心理大多都是出于不安全感,以及人的一生就像是棵浮萍,而房子就是浮萍的根。
风格一个成年人来到完全陌生的地方,都会有一些不安全感,更何况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代。
不能买房子,但是可以住客栈啊,逆袭的话就是要搞一下主角,人生赢家,在现代人的眼里就是有房有车有媳妇。
虽然风格觉得有房有车有酒就够了。
怎么搞那个如今在皇上跟前已经是很受宠的有着皇子身份的主角?风格陷入沉思,觉得逆袭这种事情还真的是难以定义,看来等去到现代社会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些关键词全部都查阅清楚。
系统之前打肿脸充胖子的样子全印在了风格的心里,想来任务失败了,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惩罚,就算觉得自己以后要去很多的世界,不能让自己以后过得很凄惨,但风格实际上还是没那么慌乱。
大多数的人都需要考虑未来,而成为了任务者风格只要考虑当下就好了。
比如说,去那个好酒特别多的什么天下第一酒楼吃上一顿酒再说!
半个月没吃好东西了,风格觉得除了那些能让他觉得幸福的酒水之外,另外就是要填饱肚子。
“老板,给我来一坛你们这里的招牌酒水,再来点下酒的小菜,一碗米饭。”风格此时已经换上了一身短打衣服,十二岁的少年,独自一人背着个包袱出现在酒楼里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人的好奇。
小二哥也没有什么狗眼看人低,一甩抹布将抹布搭在了肩膀上,飞快的走过来满脸笑意的说,“少侠,咱这招牌酒可有好几种呢,烧刀子,清酒,花酒,果酒,多的是呢。”
“这么多啊?那你们的客户评价怎么样啊?”风格习惯性的就将这话问了出来,小二哥懵了一下。
“少侠,这客户评价是什么意思?”不懂就得问啊,小二哥保持了这个良好的美德。
“就是来你这喝过酒的人,觉得你们这的酒水味道怎么样,你给推荐的时候不能自己夸,也得说一些其他人的看法吧。”风格之前听小二哥说,他们这里的招牌酒的时候就眼睛越来越亮堂。
不过这小二哥怕是把他当成了,离家出走想要闯荡江湖的,因此只是提了些酒的种类,并没有提他们的招牌酒,哪曾想到12岁模样的风格,曾经喝下的酒水把他们的天下第一楼淹了都没什么问题。
“嘿,这就有的说道,咱们这的酒水,烧刀子有烈火浇,口感辛辣后劲十足,喝过的都说过瘾,清酒有竹叶青,用竹筒打造的容器装纳,入口清新。”
“花酒还有梨花酿桃花酿梅花酿,不过咱们这的花酒的招牌其实是海棠春睡,果酒也多了去了,西域传来的葡萄酒,香果酒也是数不胜数。不知客官您需要点什么?”
大约每一个小二哥都是被训练过的吧,风格一问,那一连串的说下来气都不带喘的,在外喝酒当然不能喝烧刀子了,喝醉了麻烦,不过听说内力可以解酒,以后外出喝烧刀子也可以考虑考虑。
现在还不清楚具体要怎么样用内力解酒,风格就说,“那就来一筒竹叶青和一坛海棠春睡吧,你再看着办上点好菜,当然大米饭也不能少啊!”
之后就是漫长的让人心痒痒的等待。
同样在天下第一楼吃饭的人也多了去,那些人还第一次看到这般年纪的少年,背着个包袱兴致勃勃地来到酒楼里吃酒,也不怕吃醉了,叫人拐了去。
两壶好酒,三盘小菜,一碗大米饭出现在风格面前后,风格又挥了挥手唤来店小二,“小哥,你这有没有热水给我来上一壶。”
小二哥虽然好奇,但还是上来了一壶热水。
风格把酒杯耐心的里外都烫了一遍,还有筷子。
才给自己倒了一壶海棠春睡,当然空腹喝酒可不行。
风格只是一边嗅着酒的香气,一边拿起筷子就着大米饭吃了几口,确保自己不是腹中无物,风格就拿起那杯海棠春睡一口喝了尽。
绵长回甘,优雅细腻,窖香浓郁,回味悠长,风格叹息的道了句,“实在是好酒。”
随后连香喷喷的大米饭都放弃了,不停的喝。
却有人觉得风格的行为实在暴殄天物。
“你可知这天下第一楼海棠春睡一壶得多少两银子?照你这么牛犊喝水似的狂饮,能品出什么味道?”
出现在风格眼前的是一个拿着折扇的青年,青色风衣面貌俊朗眼孔灿若星辰,这大约就是典型的古时的花花公子。
“我能付得起不就行了?”从某种角度上风格也是个俗人啊,我能付得起钱,当然是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不服你打我啊。
“你……”东于气急而笑。
“你什么你,你要想喝却没有银子,坐下来一起喝就是,酒就是喝的,喝酒的方式多了去。人人喝酒都有人人的看法,我从酒中能品到幸福,哪是你这种俗人能懂的?”风格来到这里半个月头一次遇到主动有人和他说话,半个月末曾说过话都快憋坏了,没忍住就怼了上去。
大约是现代人的普遍通病,越是关系好的人谈话间看起来越是恶劣逗趣。
可暂时还不与风格相熟的东于怎么能明白。
东于一气之下居然还真的坐了下来,身为天下第一楼的少东家,东于每日都会来楼里巡查一番,今日瞧见这小小少年居然要了两坛子后劲无穷的酒,虽然忍不住想要劝告一番,哪曾想说出口的居然是这样。
东于也是生气,不过他这般开口说话平日也是没什么关系,毕竟天下第一楼可是皇商,而且后台还直接就是当今皇上,可惜今天碰上了风格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
饭桌上好谈话,东于坐了下来之后直接就从旁边的托盘里取下一个酒杯,倒上了一杯海棠春睡,拿起筷子就吃小菜就吃了起来。
英俊帅气的男子拿着酒盏喝酒也同普通人不同,还别说,东于喝酒的样子还真喝出了自己的个性。
随后得意洋洋的扭头看着风格说,“这才叫品尝酒水,你可明白?”
“不明白。”风格嫌弃了看了东于一眼,海棠春睡虽然味美,但却不是他过往喝过的酒里最佳的那种,也只能说得中上等而已。
风格已经开始品尝起来了竹叶青,哪管得上东于装模作样。
“你这人喝酒不会喝酒,吃饭不会吃饭,难怪只是个毛头小子!”东于生气了,口不择言,身后跟着他的天下第一楼的掌柜都惊呆了。
“你会喝酒,你会吃饭,怎么光长身板?”不长脑子,傻兮兮的也不怕叫人坑。风格觉着看起来同为少年约十五六岁的东于怎么着都觉着也没比自己好多少。
两人之间对彼此喝酒的观念都不认同,居然就这么争吵了起来,男人之间的吵架,哪能是真的吵架?
男人要是真的怒了,就是直接上手打架。
结果风格与东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吵了起来,却越吵关系越好,风格知道了东于的身份,东于也觉得风格是个不错的人。
同时风格也晓得东于已经十八岁了,除了皇商的身份还有太子伴读这一身份。
风格顿时有了想法,不如和太子见上一见,让太子去搞主角?他只要成为别人眼里的人生赢家不就行了呗。
风格年纪小,长得美不美,还不能确定,但是他想的确实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