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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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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凉>

天色蒙蒙亮,一辆青色健马拉的车已自西直门而出,向城外驰去。

秋风飒飒,扑面已有些寒凉。赶车的专心致志,直到出了外城门,走上官道方才稳住速度,不太快也不太慢。想着雇车的那位大爷叮嘱过,车里头的人第一回出远门,恐怕不适应路上颠簸,请他务必走得平稳些,别把人再颠出个好歹来。

那位爷还真是个细致人,怨不得长了个清俊斯文的好模样,连说话都透着和煦稳重,果然是应了那句相由心生的话。

赶车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原本以为那位顾爷已经算是生得极好的男人,没成想车里这位小爷简直是青出于蓝。那脸盘,那身段,他头一眼见着,下巴简直都要惊掉了,这人究竟是怎么托生的啊?竟比京里昆腔小旦还要精致俊俏。

路面还算笔直平缓,赶车的觉出后面的人略动了动身子,回头问了一句,“大爷睡醒了?”

车里的人半晌没回话,只是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绵绵软软的,听着也像戏台子上小旦的浅吟低唱。

“醒了好,醒了就能瞧瞧风景。”赶车的想起,头前儿这位爷一言不发的钻上车,彼此还没来得及说上两句话,于是问道,“大爷您贵姓啊?”

车里的人起先没作答,过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回道,“姓沈。”

这回的声音比之前,好像刻意放沉了些。多么俊朗的一个少年人呐,就是看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

赶车的笑笑,好心提醒道,“天光大亮了,您也别老窝在里头睡觉,回头睡多了容易晕。撩开帘子看看外头,咱们这会儿在官道上,路还算不错,也不会太颠,正好可以瞧瞧风景。沈爷是头一回出门罢?”

自然不是,认真论起来,半个大魏她都是走过的。可那会儿她是前呼后拥,有人伺候照应,随侍的丫头婆子就能占去四五辆车。哪儿像现如今,孤零零的坐在一辆,也就勉强还算干净齐整的马车里。

真是前路未明,偏偏却又无计可思量。

她恹恹的,“是头一回离开京城。”

“沈爷就到保定府么?去那儿是投亲戚,还是办事啊?”

保定府是西去,陆路必经之地,她其实不知道自己是该北上,还是南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了这样一个地方让自己落脚。也许是因为没出直隶府,地界儿还算太平,再要雇车还是买马也都更便宜。

可到底该去哪里?她此刻毫无头绪,想了想,忽然问起,“从保定去长芦,需要多久?”

赶车的琢磨了一下,“您要去长芦啊,好地方!是要办盐务罢?从保定过去,快的话不过一个半天的路程也就到了。”

长芦有盐场,更有转运盐使,且那个盐使就是她的亲舅舅孙道升。

她唔了声,没再吭气儿。

一路向西行去,赶车的像是怕她窝出病气,忍不住多次出言劝告,“乏了就说一声,咱们停下来活动活动筋骨,或是下来走走,顺带看看外头景致。这个季节啊,漫山都是红叶,一眼望过去,顶壮阔好看的。”

她静静听着,不多话也没什么反应。赶了这半天的路了,她连车帘子都没掀开一下。不是不想看,是压根就不敢看。这个时节,走到哪儿,无非都是无边落木萧萧下。离人恨重,难免更添愁绪。

所谓愁字,不就是秋心拆两半嘛。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欢乐极兮哀情多……”

赶车的摇摇头,听不懂她在唱些什么,只是凭空觉着那样抑扬顿挫的吟哦,很是悲凉,也很是凄惶。

正午时分,人困马乏,总要打尖。道边有些酒旗飞扬的小馆子,不算大,门里门外已坐满了人。大家萍水相逢,不问前尘后事,只围坐在一处吃喝闲谈。

赶车的跳下车辕,请她下来去用午饭。她终于打起帘子,远远瞭望一眼,眉头轻轻蹙开,吩咐一句,“你去吃罢,给我买些干粮回来就好。”

说着已从随身的包袱里取出一支白瓷碗,又拿出调羹、筷子来,全是银制的小物件,看上去精贵得很。

赶车的砸了砸牙花子,真是碰上了讲究人儿。没奈何只得听她吩咐,心里却暗暗觉着不妥——这样娇气的公子哥,一个人上路不说,还一点不能就和。如今道儿上不太平,这么个走法日后难保被人盯上。

俗语有云,为人不漏财,漏财把命丧。赶车的也是实在人,一面答应着,一面呵腰赔笑,“呦,您快收好了,别叫有心人瞧见。咱们出门在外,还是该谨慎些,没得再招惹上麻烦就不好了。对了,您要吃点什么,我给您买回来就是。”

她想了想,荒郊野岭的,估计也不趁新鲜菜蔬,“要一个馒头,白面的,粗粮我不吃。要是有新鲜的鸡鸭肉,就给我来点儿,猪牛羊肉我不吃这里的。”

吩咐完了,又把那白瓷碗递过去。赶车的伸手去接,她却倏地收了回去,皱着眉说,“你拿碗底,别碰碗边,手指头不许伸进去。”

赶车的愣了愣,讷讷道是。这位爷看来是个娘儿们脾气,养得实在忒娇贵。

正想着呢,就见她拿出一包物事,打开裹着的绢布,露出整封白银!赶车的惊得一跳,赶忙上前堵住车门,压低了声音规劝,“沈爷,您可仔细着些罢,这官道上走的是什么人都有,可不兴这么露富的。”

“你怕什么?”对方眼都不抬,想来此刻抬起来也该是一记白眼,“我都不怕,少蝎蝎螫螫的。谁敢来抢?我正愁没架好打呢!”

就你?赶车的上下打量一番,简直没法再不以为然。身上统共没有四两肉,娇娇嫩嫩,那小胳膊细得像是柳条,还不得一掰就折?

自觉从来没遇上过这么不靠谱的主儿,赶车的吐了吐舌头,小心翼翼接过瓷碗和一锭银子,踱着步子往道边走。心下不由盘算起来,等下吃饱了,还得把车赶得快些。早点把人送到,结了车钱才算踏实。万一生出什么事儿来,再赔上他的车马,那可真是忒不上算。

一顿饭吃得也快,挑剔的小爷嫌鸡肉煮得太老,咬了两口就不再吃了。上好的白面馒头也不过是掰着吃一半,余下的连同鸡肉一并,丢给了道边等食儿的野猫。

紧赶慢赶,晚晌终于到了高碑店。赶车的道儿还算熟,拉着她去到本地还算大的客栈投宿。车才停下,她挑开帘子露出道缝隙,看了一刻,有些不满的问着,“这就是最好的店面?”

“那倒不是,最好的得往城里去。咱们明儿一早还要上路,就近在这里住下更方便,您瞧……”

“我头疼,住不了这种地方。明天也不一定能起得来赶路,你拉我去城里就是。”

赶车的咽着吐沫,只得应下。到了大客栈方才向她支钱,她随手就是一锭银子,掂量一下足有五两重。慌得赶车人跟在后头直着急,“您有散碎银钱没有?这……这不成话,我也没那么多钱找给您啊。”

“回头从车费里扣罢,我也没零钱。”甩下一句话,拎起随身小包袱,却是头也不回,大踏步的投店去了。

这叫什么事儿,赶路还摆阔,擎等着被人找上罢!赶车的望着沈小爷的背影,不禁大摇其头。

沈寰不带斗笠,一身月白锦缎直裰,进了客栈打量一番,见装潢算令人满意,便直奔柜上,丢下银子说要一间上房。

掌柜的连忙说有,叫伙计带人上楼,二人随即噔噔噔的踏着楼梯去了。

沈寰是目不斜视,由始至终,正眼也没瞧堂上吃喝的一众人等。

可旁人却都看见了她,且打她一进门,往槛内一站,所有望见她的人,几乎都在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细高身量,白皮嫩肉,一身风华俊美无双!这是小地方忽然来了个尤物。

堂上旁的人尚可,有两个穿蓝色短打的彪躯汉子已面面相觑了一道。交换完眼神,各自脸上都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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