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回到大唐的二三事【3】
我有一个梦想。
i have a dream。
安泽一一直都有一个梦想。他想成为一个作家,环游世界,写最好的小说,最动人的文字。
这是他从上辈子年幼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的梦想。
而现在……
知名作家乌夜啼,沉寂两年潜心贯注,最新力作《楚朝演义》重磅推出!
《楚朝演义》,带你领略宫廷秘史,朝廷风云,带你坐看时代变迁,兵家诡计。
悲情作家画堂春,最新短篇话本集《女儿悲》,带你走入花谢花飞、红消香断的凄美幻境。
咳咳。
若是在现代,那么以上的文字妥妥就是商家宣传的噱头。但是这是古代,宣传工作怎么都是比不上现代的,但是嘛,安泽一毕竟还是有厚厚的基础,如今带着新作席卷重来,结局也就只有一个:东山再起。
所以,在分别看完了穆玄英和莫雨之后,安泽一带着望舒,两个人回到了唐门。
介于安泽一自己的无所谓以及唐无乐的小心思,他们俩住的位置就是唐无乐之前的住处,而他家小徒弟望舒,考虑到她是一个没有成亲没有父母的未成年小姑娘,又不太好也不太方便和他一个已婚的男性(重点)师父生活在一起(安泽一:你说晚上他和无乐啪啪啪,这不是教坏自己的小徒弟吗?她还是一个女孩子!),唐无乐拍板决定,把她塞到自己一个炮姐手下那里。
两个女性作伴,没毛病。
对了,辣个成了精的和氏璧,介于石头本来是没有性别的,在安泽一强令要求下,小家伙委委屈屈的变成了一个蓝孩纸,这样,安泽一在写话本码字的时候,他就可以坐在安泽一腿上窝在他怀里。
不过不管怎样,安泽一这个比较偏向于宅属性的人,终于开始自己的生活。
每一天,教教徒弟。
每一天,写写小说。
《楚朝演义》和《女儿悲》,前者是将宋朝和明朝糅合在一起写的架空王朝的悲欢离合兴衰变化,后者则是将安泽一写《楚朝演义》过程中换换脑子换换思路写的悲剧短文合在一起的。这两个话本一上市,就引发了空前的轰动。
尤其是前者,《女儿悲》只适合于那些多愁善感的女子看里面的悲情故事,而《楚朝演义》则是如同燎原之火,点燃了每一个大唐儿女的心。
太宗说过,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楚朝演义》虽是话本,但是当中的无论是人还是事,都让人感觉真实得很,就好像三千世界当中真的存在这样一个王朝,它经历了辉煌与衰败没落;真的存在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奋斗过努力过力挽狂澜过,他们被历史的洪流淹没,也被历史所铭记;真的存在着那些故事,让人骄傲让人愤慨又让人悲伤,但是不可避免的宿命走向死亡。
或许就像是《楚朝演义》的扉页上写的那句话:历史最大的特点,就是一次次的重复上演。
同一本书,有的人是看故事,或义愤填膺咬牙切齿,或拍板叫绝热血沸腾。有的人是看兵法,对着地图琢磨书中战役的精妙之处。而有的人是看史书。
是的,安泽一怎么都没有想得到,自己写出来是给大唐普罗大众的,纯粹是为了给大家一个精神刺激,以便于将来安史之乱发生的时候可以众志成城齐心抗乱党,别打个仗身后还有一对猪队友拖后腿,可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写的《楚朝演义》连李隆基都看了。
妈耶,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自己写的网文被国家主席□□看了一样啊!
看着皇帝大大这个读者给自己这个作者寄的信里面夹着一封盖了皇帝御印的信表示“写的好棒要加更”,安泽一表情都木了。
#把国家领导人发展成为了自己的书粉是一个什么心态?#
#怎么办,想想日后会有一个自己得罪不起的大大催更宝宝有点方#
这还不止,当安泽一打开下一封信,发现上面依旧是盖着御印,表示“老纸心爱的爱妃因为你的话本哭得可伤心了都没有心情陪老纸吃喝玩乐了画堂春你再写文糖里面加玻璃碴子老纸就灭了你”的时候,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无乐我再也不觉得你当年威胁我写he可怕了#
#我要把两个马甲捂严实一点#
#我就是喜欢写虐文,虐虐更健康防治玻璃心,有什么不好?#
说真的,安泽一其实是特别想写现实抨击类的小说,抨击抨击贪官污吏,抨击抨击皇权之下的种种弊端。但是问题吧,他现在所处的大唐,不是王权消失的现代也不是中外思想碰撞的民国,而是封建王朝,所以这就让人心塞了。
他总不能自己写爽了,结果引来了大唐版的“文字狱”吧?
不,我不想进局子,我不想蹲监狱,我只想当一个可以自由写文码字的咸鱼党。
看着桌子上的纸张,安泽一垂下眼睫。
走一步看一步是普通人,走一步看两步是聪明人,走一步看三步是天才,而走一步看百步是疯子。
很不巧的是,托穿越的福,他站在历史的肩膀上看到了百步之外的风景。
那风景太过美好,让人见过一次就绝对无法忘却,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见过的人来说,却是一场虚妄的幻象。他若是写出来,也无人会相信,无人愿意信吧。
罢了,罢了,这份念想,就存在自己心里面吧。
不不不,不能这么轻易的放弃!安泽一抬起双手,拍拍自己的脸,微微鼓起包子脸,忽然,眼睛一亮。
他可以像蒲松龄老先生一样,以妖魔鬼怪为主人公来写文,就像郭沫若先生说的那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不过这样会不会与《聊斋志异》雷同了?
习惯性的咬着食指关节的安泽一趴在桌子上,手里的笔在纸上划来划去。
要不,就像《第八当铺》一样设置一个店铺?
唔……
有了。
《黄粱一梦》
盛世大唐,盛世长安,国力强盛,外交兴旺。作为世界的中心,大唐在世界各国耳中都是充满了神秘与传奇的色彩。作为神话般富丽伟大的京城,长安吸引了无数异国人的到来。
然后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新开了一家神秘无比的香料店,名曰黄粱阁。
主人公是大理寺少卿,阮不语,在一次任务当中调查死者所用香料,踏入了黄粱阁,从而认识了店主,一个有着猫咪一样慵懒迷人的琥珀色眼睛的混血美人香雪海。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任务,他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一个有着妖魔鬼怪的世界。
黄粱阁,卖于世人的是香,卖于非人的也是香。
黄粱香。
安泽一拿起笔,开始勾勒起一个个小故事起来。
第一个故事是花妖和盲人琴师。
长安城中,天子脚下,生活了一个盲琴师。
盲琴师是天生目盲,从出生开始就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世界的色彩缤纷。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黑暗。
但是他始终是乐观而阳光的生活着,就像是《陆小凤传奇》里面最最受到读者们喜爱的花满楼一样,安泽一甚至还在文章里面这样的描述着他,“他安静的坐在琴前,神态安详而宁静。他坐在那里,气质永远都是干净温柔,若不是那双眼睛实在是寂寥无神,让人真真儿是看不出来他其实是目盲。”
花妖就是花妖,原本是一株原本奄奄一息的小花,卖花的老人本来想扔,只是琴师经过的时候阻止了,他花钱买下了小花,抱回了家。在他悉心照顾下,小花活了过来。
琴师看不见这个世界,但是他可以看到在花瓣上蹦蹦跳跳唱着歌的小花妖。小花妖怕猫怕虫子怕刮风什么都怕,却独独不怕琴师。
最后的结局就是,琴师目盲,在去给去世的亲人上香的时候被地痞流氓打劫伤害,法力微弱的小花妖救下了琴师的命,却因为离开本体命不久矣。在生命最后的时光,她带着同样濒死的盲琴师去了黄粱阁,用自己的生命,换了黄粱香,来让琴师做一场梦。
在死亡之前,做一场色彩缤纷,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梦。
第二个故事是白蛇报恩,嗯,你没有看错,白蛇报恩,就是我们从小看到大的白素贞的故事。
不过在安泽一的笔下,这个故事就发生了变化。
白蛇白素素,在千年之前曾经被捕蛇人所伤,在逃生的时候,她被一个放羊的青年救了,他把她放在袖子里躲过了死劫。千年之后,她修炼得道,化而成人,便一心想去寻找那个孩子的转世来报答。
她寻了那么久,找了那么久,然后,在化成人走在街上的时候,看到那个站在书肆门口的书生就是当年的恩人。
别问她是怎么发现的,脸长得一模一样了都。
她的恩公贾仁,这辈子是一个家境贫寒却依旧不忘读书科考的书生,虽然与想象当中的勤劳种田完全不搭边,但是她还是选择报恩。
一天天的相处,一天天的观察,白素素越来越喜爱贾仁,她给他钱,巧立名目的给了他很多很多的钱,他收下了。
她是妖,不事生产,所以她的钱都是从官府里弄来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官府丢了银子,而贾仁被迫入狱。
为了救他,白素素利用法术,把落叶变成很多银子放了回去,这样,贾仁被放了回来,却也疑心上了白素素这个无缘无故对他百依百顺的女人。
接下来,就是降妖除魔的道士出现,他告诉了贾仁,白素素是妖,而且是有着千年道行的妖。
而妖,最有价值的就是她的妖丹。
在贾仁的协助下,老道士成功的击伤了白素素,在白素素哭红着眼睛看向贾仁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却说,你是妖,人杀妖有什么错?而且你的内丹可以卖很多钱,可以让我科考之路走得更顺吧。
你不是说你欠我恩情吗?那你拿你的内丹来偿还吧。
她悲痛万分,忍痛逃跑。在逃跑的过程当中,伤得太重的她变成了一条细细的小蛇。这个时候,一个和尚经过,看到受伤的她,小心翼翼的捧了起来,放在袖子里。在面对道士和贾仁,和尚表示,蛇妖虽未曾伤人,却是犯了错的,需要带回寺庙里忏悔。
万物皆有灵,蛇命亦是命。
衣袖不是记忆里的衣袖,但是感觉却是熟悉的。
白素素在去寺庙之前,苦苦央求了和尚,带她去了黄粱阁找店主香雪海,她要一个真相。
借助了黄粱香,白素素做了一个梦,梦里面,她发现了一切的真相。真正的恩人不是虚伪贪婪的贾仁,而是那个和尚。
所谓的报恩,从一开始就是弄错了人的。
她一心修炼,却忘了人的长相不过皮囊,皮囊易变,而真正不变的,是灵魂。
结局嘛,自然就是白素素去了寺庙,陪在她真正的恩人身边。
第三个故事是无数被重男轻女的家庭溺死的女婴冤魂化作的水妖,还有贪恋美色的人与爱换人皮的鬼。当然,不恐怖不悲伤的也有,像阮不语和美貌店主香雪海两个人去妖市游玩看众鬼夜行,像小村姑与小狐妖一起长大做好朋友的故事,等等,等等。
总之,有欢笑有眼泪,这就是画堂春的最新力作《黄粱一梦》。同时,安泽一还以乌夜啼为笔名的,写了一个以阮不语破案的古代侦探话本《不语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