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陆至晖处事不似白彦那般针锋相对, 张轩明白, 他今天所说的话,只是先礼后兵的提醒:如果他管不好自己, 或者管不好魏佳辰,那么,陆至晖不介意亲自动手。
“陆先生说的是。”张轩的脸色一青, 随即又修复如常,眼神匆忙落到等候的轿车上, “车已经在候着了,我送二位上去吧。”
陆至晖抬手婉拒,“多谢张先生的美意了。不过家里的司机已经在门外等候, 这辆车还是留给需要的客人吧。”
张轩颇为僵硬地收回手,“也好。”
“对了。”
陆至晖替白彦打开车门之后又回头,微微勾唇,雍容典雅:
“今日来去匆忙, 未跟二位细谈, 还望张先生不要介意。陆某祝二位白头偕老, 永结同心。”
言下之意:你我各自结各自的婚,各自抱各自的老婆,谁也别插足谁。
张轩的脸色凝重, 但又不敢在明面上表露出来, 只得打掉牙和血吞,“多谢陆先生,也祝你们幸福美满。”
陆至晖对他点了点头, 长腿一迈,上车。
广场的地灯十分明亮,连贵妇身上的丝绒礼服的纹路都能看清。宾客陆续散去,相送的轿车有条不紊地前进着,又是一场来去匆匆的虚荣应酬。
陆家的轿车缓缓驶出广场大门,而角落里,却有两双陌生的眼睛把这一切收进眼中。本该属于年轻人的清澈目光,此时正充溢着妒恨。
“难怪都往陆至晖床上爬呢,这傍上了之后人脉都不一样了,谁不上赶着黏上去啊?”
二人都穿着西装,但却与大多数人不同,是鲜艳明亮的颜色,企图在人群里脱颖而出,谋得大导演或是大老板的青睐。但他们白天绞尽脑汁地想靠近刘骥,却被随身保镖挡了回去。正当他们以为刘骥为人冷漠不喜交谈的时候,他却突然跟陆至晖相谈甚欢,随后,跟白彦去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单独聊了一整个下午。
“就是,还以为多清高呢,不还是靠卖/屁股上位么!”
“那可不?之前我跟他一个剧组,那个导演想潜他,他还给拒绝了。这遇到陆至晖和刘骥就变了,原来人家卖也挑对象的哦?”
“这当然了。现在人家正得宠,做什么都有陆至晖给他撑腰,连魏董事长的亲孙子都要看他脸色,真是小人得志!”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正酸,突然背后传来一个欢快的男声:
“两位男士,背后说人家坏话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哦~”
说话的这人穿着并不正式,黑色的修身夹克,翻领上装饰了闪烁的方形铆钉,加上破洞裤和沙漠靴,随便拿把吉他就能上台摇滚的装扮。
“你是谁?”红西装的那个率先质问。
男子抱着手往前一迈,眼睛微微一弯,笑的十分无邪:“白彦是我的偶像,你说我是谁呢?”
他年纪很轻,纨绔的眼神还透着一股学院风的稚嫩,尽管及肩的卷发让他多了几分成熟,但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所以他的语气虽然不悦,但威慑力还是差点火候。
“原来是他的粉丝啊!”
红西装看了眼他的行头,加起来不过一千块,比自己身上的西服差了好几个档次,想来是哪个小公司混进来的小喽啰,于是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冷哼一声:
“他还有粉丝呢?现在他都没戏拍了,一看你就是乳臭未干的大学生吧,喜欢谁不好喜欢一个靠潜规则上位的。你怕不是他的脑残粉吧?”
男子被骂了也不生气,笑容反而越发绚烂,“对啊,现在这个世道好像最不缺的就是脑残,不然你们也没机会进酒宴呐是不是?不过呢,我还真有必要提醒你俩”他上半身凑到二人中间,语气骤冷,“脑残打人,可是不犯法的哦。”
二人被他冰冷的语气逼退了一步,“你想干什么?”
男子活动了两下拳头,手套上的铆钉在灯下反射出刺眼的锐光,他爱抚着金字塔形状的钉子顶部,漫不经心地说:
“我干什么就不牢你们费心了,反正大家都是脑残,谁受伤也不吃亏啊。”
红西装看他确实不像是说着玩的,心里急了,“你别忘了这里是哪里!今天是张总和魏公子结婚的日子,你要是动手,得罪的可是两家大公司,看你这样子还是刚出道的新人吧?你就不怕被封杀吗!”
男子痞笑,“魏氏和品味又不是什么娱乐圈的半壁江山,一个是有点臭钱的财主,一个是拍一部赔一部的小作坊。得罪了他们我还有的是去处。不过你们嘛,那可就不一样了。”
“什么?”
“你们是演戏的吧?啧,这可就不好了,万一我这手套上的钉子不小心划破了你们的脸,那破了相了,还怎么演戏啊?”
“你敢!你信不信我去叫保安,把你送到警察局去!”
“我是脑残嘛有什么不敢的?就算到了警察局,那咱们也是各执一词,最后双方交钱保释呗。倒是你们,敢不敢试试我的拳头呢?”
对于刚出道的新人演员来说,没有证明演技的作品,也没有挂钩好资源的人脉,面相确实是最重要的东西了。再加上他们平日疏于锻炼,活生生两只白斩鸡,面对这个桀骜怪异的人,确实不敢再招惹。
而比这更重要的是,一旁始终没有出声的蓝西装的那个一直盯着男子,突然眼神一凛,仿佛想起了什么无比可怕的事情,忙上前道:
“这位先生,刚才确实是我们口不择言,我们道歉。我跟您保证,下次不会了!”
语罢,见男子没有立即为难他们,才拉着红西装的那个赶忙走了。
“你干嘛拉我?那人那么嚣张,我得给他点颜色看看!”红西装愤愤不平,走了好远都没能泻火。
蓝西装的腿直打哆嗦,等穿过了几个墙角才停了下来,靠在墙上,“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管他谁呢!”
“我也是刚才突然想起来的。他好像是叫陆晚霁,是木斯克唱片公司要捧的新人,今年刚从国外留学回来。”
“那又怎么样?”
“木斯克是国内排名第一的唱片公司。”
“所以呢?他就是一个刚出道的新人而已,红不红还不一定呢。我不知道你在怕他什么!”
“你知道木斯克的老板吗?”
“知道啊,陆薇。怎么了?”
“陆晚霁,跟她一个姓。有小道消息说,他们是姐弟。”
至此,红西装终于愣了一愣,意识到刚才站在他们面前的,说不定还真就是陆家传闻中一直在国外上学的小少爷。
“那,那他和陆至晖的关系是?”
“陆薇和陆至晖是姐弟,你觉得呢?”
两人靠着墙角蹲下,失神了好一会儿,才在服务生的提醒之下,收拾好行装离开。
陆至晖的车没走,一直等在大门外面的停车位,直到某个欢快的人影冲了上去,哗的拉开门,朗声道:
“哥,久等啦!”
陆晚霁钻进去后特别识相地坐到了长车的最后一排,然后抱着前排的靠背凑过去,下巴往上一搁,嘿嘿一笑,俨然一朵迎风摇曳的向日葵。
陆至晖早习惯他这样咋咋呼呼的性子,于是见怪不怪地问:“怎么这么晚?”
陆晚霁隐瞒了那两个背后说白彦小话的人,毕竟那些话太过刺耳,传进当事人耳朵里只能徒增烦恼,于是只摆了摆手说:
“嗨!临时有点事儿耽误了。”
陆至晖看向眼珠子一直迷惑着转悠的白彦,解释道:“这是之前跟你提到过的,舍弟,陆晚霁。”
然后看向后排嘿嘿直乐的人,“这是白彦。”
“我知道!”陆晚霁直接凑了过来,一双眼睛恨不得黏在白彦身上,“嫂子你好~我是陆家的老三,刚回国不久,欢迎你成为陆家的一份子!”
热情——这是白彦对陆晚霁的第一印象,并且在后半生那么长的日子里,这个特质从来没在他身上消失过。
“你好。”他对这份庞大的热情一下子有点不适应,所以伸过去交握的手迟疑了一秒。
“哇,嫂子你皮肤好好啊!我之前都只在电视上看过你,就已经觉得很好看了,没想到见了真人,居然比电视上还好看~”
陆晚霁说着一大通花痴粉丝才有的言论,顺带着不放开人家的手。
白彦略微局促,“还好了,毕竟要靠着它吃饭。听先生说,你在国外念的音乐大学啊,那一定很厉害了。”
“就野鸡大学混个文凭啦!”陆晚霁暧昧地弯了弯眼睛,光明正大地歪题,“嫂子,你叫我哥‘先生’呐?感情真好~”
说实话,白彦自认为脸皮很厚,但饶是他脸皮再厚,也耗不住陆晚霁如此的直白——他跟陆至晖是合约夫妻啊,所有的东西都是演出来的啊,跟“感情”两个字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的啊!
还好,陆至晖在危难时刻救了他。
“坐好,该发车了。”陆至晖说着不轻不重地拍了陆晚霁的手一下,成功让他放开白彦。
“嫂子,那咱回家再好好聊哈!”陆晚霁拍了拍他的靠椅,才乖巧地坐了回去。
他们今晚要回老宅。
本该按照陆家的规矩,三姐弟虽然在不同的地方工作,但每周至少也要回陆家老宅一次。只是陆至晖最近因为新婚太忙,不是收购公司就是远出拍写真,一直没来得及带白彦回去。恰逢今天二人都有空,就顺路也把陆晚霁一同给捎上了——
只是,还少一个人。
“封毅呢?”陆至晖问。
作者有话要说: 陆晚霁定位:白彦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