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二天钱氏就带着牙婆,还有几个孩童,几个三十岁左右的婶子到了家里。
孩童大概都是十来多岁的样子,在这边其实已经说不上是孩童了,可以说是半大孩子。
这些婶子看着都是麻利能干的类型,孩童也不瘦弱,跟高小诺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理说当朝国泰民安,能卖身为仆的估计都是日子过得很不好的。
“姑娘,这些妇人呢!都是不卖身的,只帮忙干活。”牙婆解释道。
在县城生活,有像高家这样的,家中有铺子,可以请人,当然也有没有收入,所以家里男人女人都要打短工的。
高小诺明白了,这不就是现代的保姆嘛!
不过她们家刘婆子就不是了,据她的祖母孙氏讲,当时南方发涝灾,刘婆子是逃荒来的,然后卖身为奴,被孙氏买回家。
不过眼下国泰民安的,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所以沦落到卖身的人自然更少了。
“我才知道还有这样的呢!那更好,到时候女婿去科举的时候,你就用不着带着婆子去了,到时候再请一个就成了。”钱氏拉着高小诺低声说。
“你看婆子,我最看好的是左边第一个,浑身干干净净的,脸上含笑,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钱氏继续跟高小诺出建议。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钱氏希望闺女将来的日子也能过的舒心。
高小诺点点头,“那就她吧!”她没有经验,所以很相信钱氏的眼光的。
因为昨天钱氏的一番话,她在高小诺心里的印象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也更乐意听她的建议。
婆子是钱氏帮忙参考着挑的,书童就是高小诺自己挑了。
“他们也是雇佣吗?”高小诺问牙婆。
“这可不是,半大孩子怎么雇佣?这都是被父母抛弃的,有的是我从小养大的。”牙婆解释。
国泰民安,百姓手里有钱了就想要生孩子,何况现在还是信奉多子多福,但是总有些糟心的人,爽了那么一把以后不想要孩子,所以被抛弃的人就更多了。
牙婆,本来是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职称,很不受人待见,但是现在的牙婆却没那么恶劣。
本朝严禁拐卖人口,这种要是被抓到了是要判死刑的,而且本朝也十分重视治安问题。
首先是拐卖难,万一要是被抓住了惩罚也重,那牙婆能怎么办?单凭借卖儿卖女的可供不上需求。
没有办法,牙婆们最后选择了捡孤儿来养,肯定不白养,可能小小的孩子就要学着干活了。
这无疑是个很好的变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能够活着,哪怕是为奴,肯定也是比死了强的,但是同时买人的价钱也大幅度提高。
毕竟人牙婆也不是办福利院的,她们领养人主要还是为了挣钱。
就这么一个孩子,牙婆养到这么大估计花了几两银子,但是卖出去就是几十两,翻十倍的利润,就算是麻烦一点,牙婆也是愿意的。
主要还是这种牙婆自己养的人,比较受大家欢迎。
牙婆虽说不会给人吃太好的东西,但是也不会饿着人,毕竟是要拿来换钱的东西。
高小诺最后挑了一个瘦高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很沉默的样子,比较符合张甫远给高小诺的印象。
并且这少年在几个人里看起来是最好看的,眼神也没那么木。
“你叫什么名字?”牙婆走了以后,高小诺柔声问。
这人年纪估计就跟高小弟差不多一样大,但是却比高小弟瘦弱些。
“我叫张十三。”
因为牙婆姓张,他在牙婆那批收养的人里排行十三。
听了这解释高小诺又问他要不要换名字?
张十三立刻就跪了下来,把高小诺吓一跳,也把钱氏吓得不行。
钱氏送牙婆出门,一回来就瞅见张十三跪下来的样子,连忙快步走过来把人扶起来。
“你这孩子,下跪干嘛呀?咱家不兴这个!”钱氏拉着人胳膊说。
“我谢谢小姐赐名。”张十三挠着头局促地说。
钱氏的注意力瞬间就转移了。“你给他起名了?起的什么名?”
不等高小诺回答又说:“你平时也不爱看书,能起出来好听的名字不?要不让你爹取?”
高小诺一想也是,张十三最后还是要当张甫远的书童的,读书人的书童名字不要起的文雅些?让她起文雅的名字,除了笔墨纸砚这些她也想不到更多了。
“那你就让我爹给取吧!”
钱氏点点头,带着张十三去了前头。张十三是要培养做书童的,可以让他先在高举人跟前锻炼些许日子,到时候再跟着高小诺一起陪嫁出去。
留下的那位婶子名字叫李兰,虽然说是雇佣,但是雇佣这个年限比较高,十年的合同。
钱氏把钱给牙婆,最后牙婆跟李兰怎么分那就是人家的事儿了。
这位新来的李兰李婶子十分有眼色,那边钱氏刚走,李婶子就问家里她能帮忙做什么?
她这是在问家里有什么忌讳的事情,有什么不能做的。
高小诺揉了揉脑袋,觉得有点头疼:“我们家人口简单,事儿也不多,原来的林婆婆完全都能干完的。”
不等高小诺说剩下来的话,李婶子就有点急了“小姐!我啥都能做的,在我们村数我干活最麻利!”
“婶子,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是这样的…”高小诺就把事情给解释了一遍。
人家是雇佣不是卖身为奴,所以高小诺觉得还是要跟人解释一下的好。
人来的时候在高家,到时候她要把人带到张家,人家自己不愿意怎么办?
“那没问题!不都是干活吗?这个我最拿手了!”李婶子拍拍胸脯,一点都不在意。
“那这之前你就先跟我们家林婆婆一起干活吧!”高小诺说。
心里盘算着是不是她出门以后也可以给家里请上一个类似于李婶子这样的保姆。
林婆婆的年纪已经大了,现在干的活也就是灶间的那点事儿,虽然说林婆婆是卖身给他们家的,但是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了。
何况高小诺也算是林婆婆看到大的,在高小诺眼里林婆婆更像一个家人。
在这个时代,林婆婆的年纪已经是可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
高小诺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事儿,就看李婶子来了以后,林婆婆活儿少了很多,高小诺才突然意识到这个事情。
高小诺把这个想法晚饭的时候跟家里人说了一下,大家都挺赞同的,钱氏还埋怨高小诺为什么不早说?早说今天留下来两个多好?
“早说了也不行呀!咱家现在又不需要三个人干活。”高小诺反驳。
他们家的活是真的很少,也就只有洗衣做饭这两件事儿,自己屋子里面的卫生都是自己保持的,并不用人帮忙。
李婶子来了以后,林婆婆就把洗衣服的活儿让给了李婶子做,平时做饭的时候也让李婶子打打下手,但是林婆婆还是毋庸置疑的主厨。
其实李婶子真的厨艺也挺不错,起码高小诺自己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显然家里边的人都更喜欢林婆婆做的饭。
毕竟林婆婆在高家干了这么多年了,高家每个人的胃口她都摸得清清楚楚的。
时间就在钱氏的忙碌准备中匆匆过去,天冷了又渐渐转热,离高小诺的婚期也越来越近。
越是临了,高举人就越是觉得憋屈。别看他当初说的多好,有多看重张甫远,眼看着自己家养了十几年的宝贝白菜,马上就要被别家的猪叼走,个中滋味也就只有高举人自己心里面清楚了。
偏偏钱氏的感觉却跟他截然相反,她刚开始不怎么满意张甫远这个女婿,现在却有点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的感觉了。
张甫远对高小诺是真的上心,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甜点送过来,都是人家自己做的。
高小诺跟甫远感情进展十分喜人,钱氏是最开心的。
每天晚上钱氏都在高举人耳朵边上念叨,闺女的这个嫁妆准备好了,闺女的那个嫁妆收拾完了。
可把高举人给难受的呀!可是难受他也不能说,当初是他自己看中了张甫远,钱氏是不同意的。
秉持着耳不听心不烦的原理,最近高举人在前厅呆的时间是越来越长,每天是不到吃饭都不往后院来,吃了饭之后接着往前面去。
“你爹不会后头有人了吧?”就这么过了半个月,高小诺的嫁妆差不多都准备完了,钱氏终于发现了自家丈夫的不对劲,狐疑的问高小诺。
高小诺反应十分激烈“娘,你可别瞎想!我爹才不是这样的人!”这种误会可不能有。
钱氏当然知道自家丈夫不是这样的人,也好奇他天天呆在前厅到底干嘛呢?
于是这天吃完晚饭,高举人又悠悠闲闲的踱步到前边去看书了,钱氏偷偷摸摸的跟在后面。
钱氏的跟踪没被发现,她看着高举人走到了书房,点上了油灯,到了时间点才出来。
所以到底为什么宁愿在前院看书也不愿意回屋子?难道是嫌弃我人老色衰了?钱氏摸着自己光滑的脸蛋,陷入了自我怀疑中。
期间原名张十三,现名侍棋,高举人白瞎了高小诺寄予的厚望,给张十三起了高小诺觉得还不如原名的名字。
但架不住人自己乐意,侍棋自己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带个棋字呢!听着就高雅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