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钱氏又爆炸了,她现在是真的有点苦恼了,总觉得她闺女的想法不对头。
妻以夫为天,钱氏虽然不绝对认同,但是从小受的教育就在那里,在她看来女子依靠丈夫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钱氏冲着高小诺一通指导,高小诺点头点的特别乖巧,但是真正听进去多少,那就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回去就跟张甫远商量:“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郡城?我跟你一起去成吗?”
高小诺倒不是因为她娘的嘱咐,是她确实动了心思,想去郡城看看。
这个时代交通不方便,没事儿谁都不会往远处跑,这是难得正当的名目,陪着丈夫去考试,多好!
至于到了郡城以后,她是干嘛的,别人肯定也管不着了。
“今日爹还问着呢,我同朱三商量好了,打算半月以后出发,朱三他家正好有货物送到郡城,请了镖局,一块走也安全。”张甫远笑着说。
“半月以后再去不会有些晚吗?”高小诺问。
府试是在八月中旬,现下已经是七月中旬了,半月以后去,去了以后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准备了,听说许多考生就喜欢过去以后同同届的考生交流交流。
未必有什么攀比的想法,只是提前过去了以后跟同届的考生交流交流,也许能够提高自己。
不过显然张甫远不懂她的意思:“不晚,朱三家在郡城那边有宅子,我同他商量好了,先租住在他家。”
“租住?怎么说?”
“就是住在他们家院子里,我们给租金啊!”张甫远坦坦荡荡。
虽然说以他跟朱三的关系,就算是借住那也没什么,但是张甫远这人不太喜欢欠人情,在朱三提出这个提议以后他就直接说给租金。
“你运气可真好。”高小诺看着张甫远感叹道。
虽然只是借个房子,但是住在朋友家里肯定要比住在客栈要好很多,在考试之前,每个细节都是值得重视的。
张甫远对高小诺要跟着一起去并没有什么意见,甚至颇为期待。
在此之前,高小诺接到了潘叔的信儿,说她的话本已经全部买完了,让她有时间去一趟书店把钱给拿走。
“你这个话本大概能得多少钱?”张甫远闻言好奇的问,高小诺为了这事儿前前后后忙活了这么久,所以他对结果持乐观态度。
高小诺还没算过这个,拿出来自己的算盘,粗略地计算了一下。
张甫远就瞅着他的小妻子啪啪啪地打算盘,样子特别有范儿,他还没见过高小诺这副样子,只觉的特别好看。
平时的高小诺是那种有点娇气的美,现在就是自信的美。
高小诺算完,抬眼看见张甫远目不转睛地瞅着她,高小诺有点脸红地嗔了他一眼。
张甫远清醒过来,但是一点都不害臊,就这么含笑看着高小诺脸红的样子。
高小诺觉得张甫远有点改变,但是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转移话题。“咳咳!我刚才算了一下,我这个话本大概挣了五两银子左右。”
“才五两???”张甫远惊讶。
“你啥意思?嫌弃我挣得少了?”高小诺蹙着眉毛。
张甫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他终于做出了一个特别具有求生欲的举动。
“怎么可能呢?五两银子,很多了。”
“张甫远,你是不是当我是个聋子?”你那个“才”字说的那么大声,以为我听不到吗?
张甫远悻悻然,低下了头,不知道怎么解释。
“你是不是觉得这五两银子特别少?”高小诺问。
“并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可以挣更多。”张甫远为自己解释。
毕竟高小诺两三个月的时间,基本上每天都在做这一个事情,写的话本他也看了,他虽然没看过太多的话本,但是觉得故事也挺好。
五两银子确实不少,就像是他们家用的柴火,这五两银子可以买他们家一年用的柴火了,但是在他看来跟高小诺为此付出的精力并不符合。
高小诺瞬间心花怒放:“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挣钱的,这五两银子反而是意外之喜。”
估计潘叔把这本书定的价钱算不上低。
张甫远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是高小诺也没有为他解释的意思。
她并不想要张甫远在她的工作上面了解这么多,他只需要在精神上支持她,对她来说,就已经是莫大的鼓励了。
其他的,她可以一个人解决。
也就那几两银子,高小诺还是跑了一趟,不仅是因为钱,高小诺也要把自己的去向跟潘叔说一声。
可能潘叔并不在意,但是在高小诺看来,他是自己的合作伙伴,对于合作伙伴,告知对方自己的去向很正常。
得知高小诺要跟着张甫远一起去郡城以后,潘叔乐呵地表示希望张甫远能够得偿所愿。
成了秀才,他们家在别人眼里就再也不是只进不出的败家一家人了。
高小诺嫁进张家,带来的嫁妆可不少,因为高小诺爱吃美食,所以平时基本上每天李婶都要上街买菜。
再加上自从高小诺跟张甫远上回闹矛盾以后,高小诺陆陆续续给张甫远买了好多件新衣服。
自然有人觉得张甫远真是走了狗屎运,小小的一个童生,竟然娶了举人之女,你看这生活待遇一下子就上去了。
然后还假模假样地为高小诺可惜。
“你说举人之女,还是独女,就算是进了县太爷家的门,也是能够的,县令夫人不还表示过看中高氏呢吗?偏偏父母糊涂,给人配了这么个东西。”
“啧啧!就这两口子这样的过法,估计要不了多少日子,高氏带来的嫁妆就不剩多少了。”
…这些话传的范围挺广,但是只进了钱氏跟孙氏的耳朵里。
孙氏本来就看的开,自然不在意这些没影子的话,连比较容易受影响的钱氏不在意。
在钱氏看来,这些人都是脑子被那啥给糊着了,也不想想,张甫远要是自己没本事,举人会把闺女给许配过去?
并且自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儿,跟您有啥关系?你就算是说的再不好,人家自己过的好,有啥用?
钱氏不傻,也有眼睛,自己闺女自己最清楚,成亲了以后,她闺女变得可比以前强多了,她喜欢现在闺女神采飞扬的样子。
那她又何必在意这些东西呢?
潘叔也听自家夫人说过一口,所以也大致了解一些。
他喜欢张甫远这后生,也喜欢高氏写的话本,也希望这夫妻俩能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
府试,就是这么一个节点。
没有通过府试的学子被称为童生,童生功名在乡下村庄里,也能算得上是不错了,起码能开个私塾,挣点钱了。
但是童生功名在县城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就算是有童生功名,也不能在衙门里谋缺,只是名头上好听而已。
成为秀才才是真正的改变。
成为了秀才以后,就能够光明正大地前往衙门谋职,虽然说肯定分不到什么好伙计。
并且免税,免徭役,见官不跪…要是考中了廪生,还能享受朝廷的补助,整个社会地位都提高了一截。
“托您的福嘞!”高小诺笑着说。
她相信张甫远,他不是打没把握之战的人,既然已经要去考试了,就证明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当然也相信高举人的眼光,上届张甫远没去考试,高举人就在家里可惜了很久,今年也没少说什么张甫远肯定能过之类的话。
高举人这个人,夸奖人向来直白,但是想让他夸人也不容易。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接近,张甫远一点都不紧张,高小诺也没感受到任何紧张的气氛,但是李婶子,自从知道高小诺要跟张甫远一起去郡城,并且不打算带她以后,就拿出了十八般武艺。
今天她做的是大盘鸡。
“这可是西北那边传来的手艺呢!会做的人可不多!”李婶子骄傲地说。
高小诺闻着味儿口水就出来了,她吃过大盘鸡,上辈子的时候,从此念念不忘,上辈子没少吃这个。
当然也自己做过,但是都是那在超市里买了大盘鸡专属的配料做的,方便的很,然后现在当然是吃不到了。
没想到李婶竟然会做这个!太神奇了!高小诺惊奇地看向李婶子。
高小诺压抑着激动:“感觉好香啊!肯定很好吃。”
“吃着也香,我以前在家里做过,我家的娃把盘子都给舔干净了,都用不着洗了!”李婶子也乐意跟高小诺讲这些。
那时候做的哪有现在做的好吃呢?起码油水就不能比,再加上那时候做调料压根都不齐。
“那李婶,你是在哪里学的这个?”高小诺试探地问。
“前些年那边不是遭灾了吗?很多人逃难,朝廷给安排了几户在我们村,正好有一户住的离我们家不远。”
“她家刚住进去的时候,村子里给了几只鸡,那家的女主人就做了个大盘鸡,我那时候小,闻着香味就跑人家厨房去了,愣是把这个给学会了,这么多年都没忘。”李婶说。
那时候穷,她家人又多,平时能吃饱就是奢侈,这难得的美味就烙在了心里,这么写年了都念念不忘。
高小诺看着李婶释然又满足的神情,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下个话本要怎么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