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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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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得到了张甫远这回考试中了案首的消息, 钱氏就开始翘首以盼着闺女回来了。

算起来她也有将近一月没有见她闺女了,她正盘算着呢,人都有圈子,从前高小诺没出嫁的时候, 她没带高小诺去过县城的任何圈子。

钱氏清楚呢!虽然说因为县令夫人, 各位夫人都没再嘲讽过高小诺的亲事, 但是当初张甫远确实只是个童生。

她当初就算是带着高小诺去认识人, 估计人家也看不上她闺女。

这女人啊,没出嫁以前, 交往看娘家,嫁人了之后, 再交往就要看夫家了。

人看不上她闺女,可能在她面前还会收敛,她万一没看见呢?人家要是讽刺高小诺, 以她闺女那狗脾气, 估计要当场给人顶回去。

哪怕她是亲娘, 钱氏也不觉得她闺女脾气好,这脾气, 多不被各家给儿子找媳妇的当家太太们喜欢。

这也是当初钱氏没带高小诺去社交的最主要原因。

钱氏不是没想过给高小诺别别这狗脾气, 但是高小诺的脾气早就印在骨子里了, 哪能轻易改掉?何况无论是丈夫还是婆婆, 都没觉得闺女的脾气有啥不对,于是钱氏心灰意冷选择放弃。

当然,她私心里觉得, 女子脾气硬点也没什么,婆婆的脾气不也挺硬吗?别看公公在外边挺硬气,在婆婆面前敢不敢凶一句?他不敢。

现在她害怕啥?她啥都不怕了!她亲爹是举人,丈夫是前途光明的秀才,哪怕是她闺女的脾气再差也会有人上赶着上去交往。

钱氏觉得是机会了,她闺女长的多好看,各处都出色,她早就想要拉到人前让人看看了!

钱氏打定了主意,让人专门去城门口等着,等到小姐跟女婿回来了要立马回去告诉她。

高小诺也有点想家,想她跟张甫远的小院子,想钱氏还有高举人,也想孙氏跟存在感不怎么高的祖父,丝毫不清楚回去之后要面对什么。

他们是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到县城的,下午的城门口蔫儿蔫儿的,基本上没有路过的行人,他们这一行就有点显眼。

钱氏派的人眼尖,一下子就瞅见了,马上回去告诉了钱氏,钱氏收拾收拾东西就往高小诺家赶。

李婶子跟侍棋在搬那些本来就不怎么多的东西,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在商量着明天去她娘家。

张甫远之所以回来这么一趟,主要就是为了告诉高举人自己的决定,高举人在他眼中,跟别人是不一样的。

虽然他理想主义又办事迷糊,但是在张甫远心里,他是真的有把高举人当成自己的父亲。

在父母都去世的时候,只有高举人专门跑到他家,跟他说他应该怎么做,而不是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

高举人虽然没说过什么肉麻话,但是对张甫远确实是关心的很,虽然说张甫远很清楚,高举人对他的关心是基于他的读书天赋上面的。

张甫远知道,老师刚开始去家里找自己,只是为了圆他与昔日好友的情义,再后来之所以如此厚待自己,是因为他读书天赋超常,并不是有什么图谋,只是惜才而已。

但是这么多年相处过来,高举人陪着他度过了从稚子到青年,在每一个阶段,都告诉他,他应该这样做,应该那样做。

张甫远的很多性格都是从高举人这里学过来的,如果没有高举人,张甫远也不清楚自己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可能浑浑噩噩,放弃读书,把先辈留下的家产挥霍殆尽,或者是继承家业,一辈子当个老老实实的点心掌柜。

无论怎样,都不会意识到世界是那么大,他能做的有那么多,如果不是高举人愿意把妻子嫁给他,他也不会明白书中所描写的“锦瑟和谐”到底是多么美好。

未成亲前,他见过其他夫妻相处,男主外女主内,恩恩爱爱,觉得夫妻就是那样,平平淡淡小幸福。

但是现在他已经明白自己当初有多浅薄,能找到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很好,但是能找到一个“灵魂伴侣”,那当真是幸运了。

张甫远想起高小诺话本中写的这个词,觉得套在他们身上当真是无比合适。

他们能够理解并且支持对方看起来不合实际的理想抱负,能够共同为了理想而努力,这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幸运。

所以他决定想要在郡城读一段时间的书的事情,他要亲口告诉高举人。

“你想什么呢?”高小诺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人怎么回事儿?正说话呢就发起呆了。

“我在想,去完岳父家我们就快点去郡城吧。”张甫远说。

高小诺理解,刚转到新学校嘛!所以想要快点认识自己的新老师新同学:“那家里收拾东西的事情你就要多费点儿心思了,我要找潘叔谈谈。”

她第一个话本,潘叔给了她很大的优惠,高小诺许下了以后多多跟潘叔合作的诺言。

但是现在她要搬到郡城去,她总不能写了话本然后让人从郡城送到县城来?这显然不合实际。

张甫远知道这回事儿,还挺好奇的:“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问问潘叔有没有打算在郡城新开一家书店。”高小诺说。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她是打算自己开一家书店,或者说她打算开一家书局,她甚至将来还打算办出话本集,相关的报纸…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她现在的钱只足够她办一个书店,说起来有点悲伤。

这个念头在她决定写话本的时候就有了,她第一个话本成型的时候这个念头也成型了,只是她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开始。

当初钱氏让她开店子的时候她想过,不过后来事情太多就暂且放下了。

然后就到了现在,这是最好的时机,他们要在郡城生活三年半,足够她把自己的计划变成现实。

而潘叔,就是她最看好的合伙人。

首先是潘叔的人品在那里,不用怀疑,其次虽然不愿意承认,在这个时代很多场合女人都是不太适合出现的,最后就是高小诺看出了潘叔对话本的热爱以及潘叔的能力。

她这个计划如果能够实现,那对话本的发展也是可以预料到的。

现在的话本多是那种一本一本的,读者买的时候只能买全本,这对读者来说是好也是坏。

好的是能够一下子看个爽,不好的就是失去了那种让人期待地乐趣,以及容易踩到雷。

有些话本,明明在书店里看几章觉得很不错,买回去却觉得跟个shi一样,实在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对作者来说,那就是真的不友好了。

写话本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想要写出来好的话本,除了那些天赋异禀的,其余的都要经历漫长的准备期,以及枯燥的写作过程。

尤其是在不知道大家反响怎么样的,一写写一本,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

还有就是那些写短篇的,因为篇幅短小,所以一般情况下书店都不会给印,很多优秀的短篇话本就这样无缘被大家看到。

这一切,都能够用话本集来解决,作者能够从读者的反馈中得到动力,读者也能够体验追文的乐趣,以及避免踩雷。

皆大欢喜的事情,所以高小诺对自己这个想法十分有自信。

但是单纯的有自信是不成的,还要实践,高小诺没做过生意,说实话不是很有信心,并且她也不想成为老板。

虽然是一条有理想的咸鱼,但是毕竟她还是一只咸鱼,咸鱼在家里写写想要写的话本就成了,这些麻烦的事情,还是交给更有能力的人去做好了。

至于她,根据自己前世的眼光,适当的时候给给人提提建设性的意见,拿点股份就成了。

当然,这一切都基于潘叔愿意合作的基础上,如果潘叔跟她一样是条咸鱼,那估计高小诺就要撸袖子自己上了。

毕竟,有关于话本的事情,她目前也就认识潘叔一个人而已。

因为不知道劝说潘叔能不能成功,所以高小诺还没跟张甫远说。

要是成功了,那就是她送给张甫远的一份礼物。

张甫远摇摇头:“我觉得潘叔应该不会同意。”

高小诺神秘一笑,如果只让潘叔去郡城开书店的话,潘叔当然不会同意了,人家在县城的小日子过的乐悠悠的,为啥因为你个挣不了钱的合作者就搬家去郡城?想想也不合适啊!不过要是加上她后边的计划,那就不一定了。

张甫远一下子就明白了高小诺隐瞒了什么没说,他看着高小诺,眨眨眼睛问:“你还打算干什么?”

高小诺伸手捂住他的眼:“不准使用美人计!这是个秘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张甫远无奈,伸起左手手捂住了高小诺的手,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就牵着手了。

钱氏推开门就看见了小两口腻歪的样子,“哎呦”了一声,两张芙蓉面向她看了过来,两双眼中都是茫然。

俩人手从半空中转移到了下面,但是还牵在一起,十分自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李婶子跟侍棋已经十分适应两个人这样的相处方式了,一点儿都不觉得有任何问题,他们甚至觉得钱氏大惊小怪了。

高小诺先意识到问题,把自己的手从张甫远的手里抽出来,笑着问:“娘,你怎么来了?”

神态落落大方,没有丝毫尴尬,一看就知道得了张甫远平时装模作样时候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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