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他从小就被人夸聪明,当然,也很皮,母亲因为受不了父亲常年工作不在家,夫妻感情也日益淡漠,最后提出离婚。他八岁就被母亲带出国,在国外生活了六七年,在再婚的母亲面前,他沉默无言,出去,就成了彻底脱缰的野马,抽烟,喝酒,打架,玩机车,甚至飞叶子。他从不想自己将来要干什么,也无所谓,反正就这样混,这辈子也饿不死。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十四岁那年,他回了国,遇到那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女孩子。
他想他大概永远也没法忘,那个晚上,在那位睿智又平易近人的尊长者的书房里,她对他讲述着关于桥梁的前世和今生。
那个时候,他对桥梁世界一无所知。但是当他默默站在一旁,听到那个女孩子对她的姥爷说,她长大后的志愿是做一个桥梁设计师,设计世界上最牢固最伟大的桥梁时,他在心里就对自己说,他以后去做一个造桥人。
她设计。
他来造。
他想他也没法忘记随后她获悉噩耗,哭倒在她姥爷怀里的样子。那个时候他就很想上去抱住她,告诉她虽然她失去了父亲,但他也是男人,他会继续保护她,陪她走下去的。
她是这么的出色,他知道自己光是男人还不够,他必须要和她一样出色,甚至比她更出色,他才能有资格去保护她,陪她走下去。
就是从那一夜之后,少年剃去桀骜的头,平了身上的刺,他回到学校,发奋苦读,和她一起考上高中,默默坐在教室角落里,埋头书本的间隙,偶尔抬头,看一眼她的背影。
他想等到上了大学就找个机会,告诉她那天她问的那个问题的答案,他为什么选择现在的这个专业。
但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她就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也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早就喜欢那个叶之洲了,而在她的眼里,不管他多努力,有多喜欢她,他只是她的弟弟。
哦,去他妈的弟弟,他抽着烟,冷冷地想,也冷眼看着她和那个比自己大了几岁的亲戚家的叶之洲出双入对,再不想拿那么点人家根本就不稀罕的可笑的所谓“喜欢”去打扰,或者自取其辱。
一夜之间,他也失去了从前为之努力的全部动力。
他旧态复萌,很快重新放飞,年轻的自由,觉得也挺快活。
没了就没了,一个女的而已。
他就这样玩了差不多两年,直到大二下半年快要放暑假,有天他背着贝斯,回到那个永远都是空荡荡的巨大的家里,看见桌上丢了封大红烫金请柬。父亲打来个电话,说叶家儿子订婚,周末在酒店办订婚宴,自己人在外地,回不来,让他过去。
父亲的口吻,带了点遗憾。
从他上大学开始,父亲就不止一次地或暗示或明示,希望他这个儿子能去追求她,和她谈朋友。理由,父亲也没半点遮掩的意思,说他太野了,只有她能管住他。
现在叶之洲大学毕业,很快就要出国留学了。
叶家想先订婚,儿子再出去。女方家原本有些顾虑,但叶家母亲态度诚挚,加上叶之洲本人确实无可挑剔,最后也同意了。
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以前总觉得还挺遥远,没有想到,这一天忽然就这样来临了。
他盯着请柬上那个和叶之洲并列着的女孩子的名字,慢慢放下了和父亲通话的手机,沉默了许久。
她的订婚宴,设在王府井的一间豪华饭店里,西餐自助方式,那夜嘉宾如云,布置如梦,仿佛一个花的海洋,而在亲友掌声中被叶之洲牵手走出来的她,更是漂亮得连她身边娇艳的戴安娜玫瑰都为之失色。
徐恕从没见过她如此盛装的样子,那天她穿了条粉红色的香奈儿小礼服裙,头上压了一顶小皇冠,明眸皓齿,美丽高贵,就好像从城堡里被王子牵出来的公主。
而公主身边的王子,是叶之洲。
徐恕曾经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她不是水,他更不是鱼,得不到就会死。
但是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
她不是水,他不是鱼,得不到她,他不会死,但他会难过。
很难过。
他骗不了自己了。
他看着叶之洲在亲友的起哄下轻吻她的面颊。她唇畔露出笑容,带了点羞涩,却甜美而幸福。
他就站在鼓掌欢笑的人群后,看着这一幕,再也无法停留下去了——事实上,今晚上他就不该来这里的。
她和亲友盈盈笑语,不经意间转头,在她就要看到自己之前,他退了出去,退出了这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但是夜晚却还没结束。
已经六年过去了,徐恕到了现在,仿佛还是能够闻到那个他十九岁的盛夏夜晚的气味。它被玫瑰、香烟、荷尔蒙和机车排烟管喷出来的废气所缭绕,如此郁躁,闷热得令人窒息。
在那个夜晚的后来,他终于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机车停在了一个名叫海棠湾的高档小区外面。
这是叶家为儿子以后结婚早早备好的新房所在,门禁严格。
他翻墙而入,经过叶之洲刚刚停在车库里的汽车旁,最后站在了那扇窗户的楼下阴影里,仰头而望。
订婚宴结束,他将她带来这里,他们将来的爱巢。
他知道此刻,她和他在一起,就在楼上的那扇窗户里。
窗户里,灯亮了起来,后来,灯暗了下去,再后来……
没有了后来。
十九岁的男孩子,在夜色中抽完了兜里摸出来的最后一根烟,直到烟蒂开始烫手,转开他那双被香烟熏得通红、辣得就要流泪的眼,终于还是掉头走了,回到乐队租在校外的那间平房里。
他们都不在,只有他一个人,还有房子中间水泥地上那一副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芒的架子鼓。
他红着眼,操起棒,用尽了全身力气,重重地击了一下大鼓。
鼓面剧烈震颤,发出一阵爆裂的巨大声响,震得人耳膜刺痛,血液逆流,心脏几乎破裂,夜宿在附近那座黑魆魆工厂里的野狗们被这声音惊动,发出一阵此起彼伏的吠叫之声。
盛思思开着她父母送她当生日礼物的一辆新跑车找了过来,将他推在地上。
昏暗的夜色里,他躺在坚硬而破旧的水泥地上,闭着眼睛,在挥发着荷尔蒙的汗水气味中,大口地喘息着,就在她手解他裤扣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她现在应该正在和叶之洲做的事,心里忽然像有一把钝刀在割。
他推开了盛思思,翻身起来,到水龙头下冲冷水,望着镜中双目赤红的自己。
盛思思追了上来,啃咬着他。
他将她再次推开,说:以后别再来了。你挺好的,但我对你没兴趣。否则,一百个也早睡了。
盛思思呆住。
他抄起衣服搭肩上,出来,将这个十九岁的夏天之夜弃在了身后。
……
徐恕睁开眼睛,盯着手机屏幕上那张笑盈盈的面庞,是他已经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女孩子。
她明天就要走了,又丢下他一个人。
他忽然再也忍不住,一刻也不想再等了。他翻身而起,开门,几步并做一步地登上楼梯,很快来到了她住的三楼房间门口。
夜深了,雪又转大,纷纷扬扬,欢聚过的同事差不多都去休息了,老张和他老婆在庭院雪地里踩出来的足印渐渐也被大雪遮覆。
赵南箫还挺喜欢这个地方的,想到以后大概不会再有机会来了,一时兴起,从被窝里爬了出来,跑到露台上,用手机对着雪山拍了几张夜雪景,回到房间,关窗上床,欣赏了下,正要熄灯睡觉,忽然收到一条消息。
xs:睡了吗?我在你门外。
赵南箫看了眼门的方向,迟疑了下,下床,往身上套了件外衣,趿着拖鞋过去,打开一道45度角的门缝。
他真的靠站在门外的墙边,酒气似乎还没散尽,眼睛也有点红,看着自己,样子就好像……
生了病似的。
“你怎么了?”她问他。
他不吭声,还那么看着她。
赵南箫就伸手,摸了摸他脑门,感觉有点烫手心,又贴自己额头试了试,真的比自己的体温高了不少。
“这么烫!你是不是生了病,人难受吗?”
他低低地嗯了一声。
“赶紧进来,我给你拿药,你先吃两颗看看。”
赵南箫立刻完全打开门,让他进来坐下,拖出自己的箱子,找出后来重新买的备用感冒药,又去倒水,一边忙碌一边说:“徐恕,你别嫌我烦,老早就想说你了。现在大冬天,这里有多冷?零下多少度!你穿这么点!实在没衣服了自己不想买,你倒是说一声,我给你买啊!”
她又想起那天早上他光膀子开门的一幕。
“还有,晚上睡觉你也不穿衣服,你不冻坏谁冻坏……”
她握着杯子倒温水,忽然感到后背一热,低头,发现一双臂膀从后伸来,环抱住了自己的腰身。
赵南箫一下定住,倒水的手也停在了半空。
徐恕就这么从后紧紧地抱着她,一动不动,也不说话。房间里安静得可怕,赵南箫觉得自己仿佛听到了身后他的心脏搏动发出的砰砰之声,衣领下的脖子里头阵阵潮热,全是他低头呼出来的热气,后颈皮肤又烫又痒。
她一下醒悟了过来,砰地放下水杯,挣扎了几下,说:“徐恕你干什么?你放手。”
他好像没听到。
她就伸手掰他胳膊,掰了几下,这才发现,以前怎么都没留意原来他手臂这么强劲。她的力气根本就没法撼动他半分。
她很快就慌了,又不敢回头,被他贴着的后背烫得像是着了火,一下就迸出一层热汗。
“徐恕你是不是喝醉了?你可别胡来。你听我的话,你先放手好不好?有话好好说……”
她几乎是低三下气地央求起他了。
“赵南箫,我喜欢你,很早以前就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能不能也像喜欢叶之洲那样地喜欢我,当我的女朋友?”
耳畔,传来了他低低的沙哑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