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白雪王子和七个美少年(12)
第一次吃到谢祈做的饭, 路煜明感觉有些熟悉。
他沉默地咀嚼着,七个王子敏锐地发现了他白前白后不一样的地方,谨慎地没有开口。而谢祈期待地问:“怎么样,味道还好吗?”
谢祈不敢确保别人也会喜欢自己做的菜。毕竟他也只会做一些家常菜而已, 只是因为黑暗森林里的植物品质较好、种类独特,才能做出些不同的味道。
除了这七个饱受黑暗料理苦难的王子之外,只有平民海德利吃过, 这还是第一次有外来的王子殿下尝到他做的菜。
会喜欢吗?谢祈有些不自信。
路煜明终于想到了这个味道到底像什么——
像他少年时, 祖父家雇佣的阿姨炒的菜。
“小煜回来了。”每次去祖父那里时,这个胖胖的阿姨总会跟他热情地打招呼。
她跟那个称呼为母亲的女人年纪差不多,却远没有那个女人漂亮、聪明和精明。白白胖胖,中年发福, 一笑眼角就会堆积起鱼尾纹。
大概年轻的时候, 也只是个和气的、爱笑的普通女人。
可是在那个阿姨身上, 他才闻到过烟火气, 那种除了香烟和香水的味道,除了酒桌和会议室的味道之外的气味。
是家的味道。
只是,是属于别人的家。
路煜明微微笑了, 垂眼盯着眼前的菜,不看谢祈:“味道很好。”
我很喜欢。
他也想过, 到底喜欢阿祈什么呢?
就像这盘菜, 快手菜不需要精制慢熬,用料也不是十分讲究,更不是独一无二的做法。
阿祈也是, 没有长久的相处和了解,也不是那种独一无二的优秀的人,甚至跟他身边绝大多数的精英不同,常常流露出理想化的傻里傻气。
为什么会喜欢呢?
也许是第一次看到他劝说那个愚蠢的姐姐,为她绞尽脑汁地想出路时;
也许是看到他笨拙地努力,想要撑起一个所谓的“家”时;
也许是看他靠近自己,内心就很快乐时;
……
现在路煜明终于明白了,最开始喜欢他,是喜欢他身上那股“家”的味道啊……
反正,是很喜欢的。
“……呃,你真的喜欢吗?”
谢祈不好意思地指了指桌子,松了口气地笑道:“不喜欢也没关系的,下次可以试试别的。”
路煜明这才发现,一片可怜的菜叶正在自己的叉子上摇摇欲坠,保持着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很久了。
……忘了。
吃完饭,路煜明主动要求参观他们的日常生活,主要是看看谢祈这段时间到底是怎样过的。经过他的观察,从小表情、语言习惯等细节上,已经基本确认这就是阿祈了。
而谢祈也有种微妙的猜测,但他还不敢确定。
于是,这一天总是出现这样的场景——
路煜明跟在谢祈背后,沉默地看着他拿着手中的图纸写写画画,准备完善城堡和规划如何扩张建设。
“这里也许加一个书架会更好一些。”谢祈咬着铅笔,下意识地在纸上描着,“人多了的话,总会想要看书的吧……”
要让坦德拉帝国送最好的书架过来。
路煜明表面没有波动,内心默默下决心。
他们刚转身要走,突然听到“咚”的声响,回头一看,一个刻着大型浮雕的黑梨木书架出现在了谢祈指示的位置。
小红体贴地微笑着:“这样合适吗?”
路煜明:……
他们走在路上,谢祈观察着森林里裸露着的地表大石,对路煜明说:“我们想再建造几个联排小屋,安置以后可能到来的村民们,我得看看什么石头适合做砖石。”
这很简单,让坦德拉帝国把最好的砖瓦匠、建筑师傅送来。
路煜明微微点头,早已有了方向。
他们刚转身要走,突然感到地面一阵颤动,回头一看,两块谢祈画过标记的巨大岩石已经被人抬了起来。
小紫雌雄莫辨的漂亮面孔毫无勉强之色,轻松抬着石头说:“这两块够吗?”
路煜明:……
他们在家里坐着,路煜明看到谢祈舔了舔嘴唇,自己面上毫不在意,实则手向桌子上的茶壶伸去。
他准备给谢祈倒一杯水。
只见茶壶突然跳起来,自动倒好水,茶杯送到谢祈手边,他正好抬起手拿了起来,行云流水,毫不迟钝。
小橙面无表情地看过来:……
路煜明:……
路煜明觉得内心的怒火在焚烧,许久未见而积攒的温情正被逐渐燃烧殆尽。
他眯着眼睛看向谢祈,不知道在想什么。
谢祈背后一凉。
他倒是没有注意这一点,而是头痛地锤了锤脑袋。
怎么办呢?现在还是缺人啊,缺劳动力!
“哎,要是有更多人手就好了。”谢祈呢喃着走出了城堡,准备去刚开辟的种植田边看看。
然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队整装待发的士兵。
谢祈吓了一跳。
路煜明在背后幽幽说:“我的兵,你随便用。”
他的火气消失了不少,不在意地瞥了垂头丧气的七王子。
呵。
“不是,你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吗?”谢祈震惊地问出这句话,对眼前凭空冒出来的一队人表示无法理解。
路煜明第一次流露出狡黠的表情,摊摊手表示:“坦德拉帝国的特别能力,我也不知道。”
反正,听说每个坦德拉帝国出去打怪的王子,都拥有这么一队需要时就出现,但在英雄传说里绝对不占地方的神奇士兵。
要不然呢?你以为王子一个人单挑魔龙吗?
这次轮到谢祈:……
森林里的人与动物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晚上,而在森林外的一个小村庄里,少年劳尔也度过了难忘之夜。
这几天科里都在寻找门路,准备卖掉那些月光榛蘑换钱。
他和劳尔的父母早年去世了,两个孤儿在村里得到了不少热心人的救助,科里曾经跟劳尔强调过,等他们赚了钱,一定要把这些年欠大家伙的钱都还上。
现在,森林里的奇遇给他们创造了机会,也许他们能早点还清债务了。
这个晚上,科里带来了劳尔想知道的好消息:
“白天我跟着牛车去了镇上,有个商人老爷认出了月光榛蘑,他很感兴趣,明天就要过来哩!”
“真的吗哥哥!”劳尔正坐在地上,捡拾着筐子里晒好的榛蘑。
科里笑着点了点头,低头看了看辛苦的弟弟,迟疑了一会问道:“劳尔,如果钱都还清了,你还想去森林的那座城堡吗?”
科里担心一向胆子很小的劳尔不想再去了。
没想到弟弟抬头瞪了他一眼,说:“你一定觉得我不敢去了。怎么可能不去呢?那可是咱们的恩人呀,我想去给白雪王子干活。”
他们给了自己珍贵的礼物,让他们兄弟还清了债务和人情,劳尔觉得自己也应该付出劳动。接着他抿了抿嘴,不好意思地说:“不过他们可能也用不着我们……”
科里松了口气。太好了,他也是这么想的。
他摇了摇头,说道:“你看,那条森林小路的动物们不是在卖东西吗?我想,城堡一定是想把东西卖给外来人的,咱们至少可以带一些商人过去,帮城堡做买卖呀!”
两兄弟怀着激动的心情,打算着自己和恩人的将来。
第二天,劳尔和科里在商人到来之前,先出门干活了。没成想运气不好,遇到了村里的纽兰。
纽兰得意地抖动着自己身上雪白的衬衫,那是几天前参加王都轻骑兵选拔时,获选者才有资格拥有的。再有几天,纽兰就要去王都成为一名新的轻骑兵了。
这是整个村子最近最荣光的一件事,人人都把纽兰挂在嘴边上奉承,这是未来的骑兵大人啊,大家与有荣焉。
劳尔害怕地躲在了科里身后。他有些自责,但纽兰很看不起自己,总爱找自己的麻烦,他真的没有勇气。
在劳尔心里,自己的哥哥科里更应该成为轻骑兵。只是家里太穷了,哥哥没有骑过马,而纽兰的父亲在绅士老爷的农场里干活,纽兰偷偷骑过马。
“哟,这不是说自己交了好运的小劳尔吗?”纽兰斜着眼看向兄弟俩,“听说你们去了黑暗森林?能活着回来,真是命大啊……”
科里不想跟他斗嘴,今天还有重要的事情,于是他转身就要走。没想到纽兰不依不饶地跟上来继续嘲讽:“要我看,你们压根没去过吧?只知道吹牛骗人的家伙,丢人现眼,怪不得轻骑兵大人看不上!”
劳尔听到他嘲讽自己的哥哥,忍不住愤怒地红了眼睛,回头说道:“谁说我们骗人了!我们去了黑暗森林,还见到了白雪王子,他还给了我们月光榛蘑做礼物!”
“劳尔!”科里见状,紧张地呵斥他,可惜劳尔把秘密都说出来了。
纽兰错误地理解了他们懊恼的样子,不屑地说:“你们就骗人吧!谁不知道月光榛蘑是进贡给皇宫的好东西,你们要是有的话,我轻骑兵的名额都送给科里!还有,不要随便再提白雪王子……”
纽兰觉得自己和这他们不一样,他可是在镇上跟轻骑兵大人们吃过玩过的,知道不少王宫里的事,半炫耀半是告诫地说:
“白雪王子早就因为弑父被流放,现在的国主是尊敬的王后陛下,他已经不可能是国主了。不要以为知道他在黑暗森林就可以编这种谎,你们早晚会有麻烦的!”
劳尔看了看哥哥,他才不信白雪王子是那样的人呢!
科里也不相信,但是他没必要跟纽兰争辩,拉着劳尔就走了。
“啧,没见识的家伙,早晚吃苦头。”纽兰没意思地摆摆手离开了,家里早上来了有钱的商人,他还得去农场买点牛奶回去,才没功夫耽误时间。
快点成为正式骑兵就好了,一个小小的商人哪需要家里这样招待。
到时候,他可就是比科里兄弟俩高贵不知道多少的大人物了,哼。
科里和劳尔往自己的薄田走去,正好路过纽兰家的大院子。劳尔还想绕道,但被科里拦住了:“没事,他没往这走,咱们直接过去。”
没想到就这么巧,被坐在纽兰家院子里的商人看到了。
商人正准备寻找这个孩子,看到眼熟的身影走过,当即高兴地站起来,几步冲出去拦住了科里:“好孩子!你在这里!”
把科里吓了一跳。
“快,带我回你家看看月光榛蘑吧!我等你好久了!”
“——什么月光榛蘑?”科里还没说话,不远处一个惊诧的声音传来。
正回家的纽兰差点把手里的牛奶桶都给丢了。
“就是昨天这个孩子给我看的月光榛蘑啊,我看得真真的,品质好极了。”商人一脸无辜地说。
纽兰:……
好像刚才说了什么大话来着。
同一时间的宫里,坐在窗边的王后再一次对着魔镜发起火来:“白雪王子?他还没死吗?”
该死的猎人,一定是死在那古怪的森林里了,竟没有杀掉白雪王子!
王后颓然地坐在椅子上,开始怀疑自己——难道这预言的命运是注定的,自己终究不该做国主吗?
她不甘心,不认命地捶了一下桌子,对侍女说:
“把骑兵队长给我叫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辞典之——
白前白后:用法等同于“人前人后”,即当着白雪王子一个样,背着白雪王子一个样。
路总:……
感谢你爽不爽我不知道的火箭炮,感谢小天使锦瑟华年、啊不啦啦的地雷和lunajean的营养液,送你们一队专属士兵,加油去打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