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妹妹
“哟,是振华呀,你们一家人这是回家呢?”
丁家三口刚从小道转进略宽一些修整过的正道,就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待丁振华回头一看,那人就笑了,声音很是爽朗。
“大队长,这么早你这是从哪儿回来啊?”
他们从县里走得早,这会儿也不过才八点多钟。来人是丁家所在大队的大队长,也姓丁,他们那一片丁是大姓。不过大队长家里条件好,这不连自行车都骑上了。
丁振华都还没有呢,去年过年时厂子里难得有自行车票,不过只有一张,他没去争取让老赵给得了。他想用时说一声随时就能推走,再加上他时常出门都是跟车的,也不太用得上自行车,便没有去倒腾。
“刚从公社取了个文件回来,赶早不是凉快些嘛!哟……这是你女儿,叫娇娇是吧?”
大队长从自行车上下来,扶着车把手看向一旁的小不点。
“娇娇,叫二堂伯。”
周云梅笑着跟大队长打了招呼,又晃了晃丁瑶的小手。整个大队姓丁的不少,有些有亲缘关系,有些则没有。而大队长家跟丁振华家里确实有那么些关系,就是离得有些远,按辈份丁瑶确实该叫他二堂伯。
“二堂伯早上好。”丁瑶礼貌地打了招呼。
“哎……你这小丫头可真是越长越好看了,二堂伯这会儿兜里没糖,下回见面给你补上。”
大队长乐呵呵地点头答应,见小姑娘一直盯着自行车看,便笑着问她要不要坐上来。
丁瑶摇了摇头,大队长也没有强求,推着车走在丁振华旁边,两人不时聊着天。丁瑶退到后面与周云梅走在一起,耳朵却好奇地听着前面两人的对话,不过大多她都不是很听得懂。
不过在大队长提起卫红时,丁瑶立即把小耳朵竖起来,听得很是专心。
“……这次你们把卫红带在身边也好,咱们大队的情况你也知道,虽说有个小学但大家都把那儿当成看孩子的地儿……不管怎么样,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
大队长是少有的依然觉得读书有用的,且非常支持孩子多读书,大队小学也是在他的坚持下才一直开办,至少让孩子们能识字,不当文盲。
但现在这个大环境连不少老师都下放了,不仅课本浅显,老师教得还不好,不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把学习当玩儿。他自己家的孩子虽然没能力弄到城里读书,但至少都是在公社上学,比起大队里的学校不知道好了多少。
丁振华点着头应了,说他也是想到卫红都十岁了,之前一直没上户口,前两天找厂子终于把这事办好了。等孩子接过去了,再找找关系去插班也是可以的,就是有点儿担心孩子跟不上。
“跟不上没关系,大不了降一级嘛!”
大队长觉得能读书,这些都不算什么事儿。
“说得也是,反正到时候去了学校让老师看看情况,再做安排。”
“你们是好,两口子双职工,孩子自然是城镇户口,读书都不用愁。”
丁瑶还小,对于大队长的羡慕实在感受不到太多,不过她记得以前每次回老家,都有不小孩子围观她,仿佛能摸一摸她身上的花边裙子就十分满足。
这时代城里人大多有一种优越感,就连周云梅在厂子里工作了几年,回到原本生活的乡下心里都是满满的得意。当初她嫁给丁振华,不少人表面羡慕她,背地里却笑话她有男人等于没男人。
而现在呢?她可是正儿八经的工人,吃着供应粮,手头有钱有票,每个月拿着粮油本就能去领东西,跟当初那些议论她的人可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丁瑶没发现自己妈这种小小的得瑟感,她只是对于见到的一切感到新奇。曾经的知府千金虽说也不是没去过乡下,但那都是坐着马车去自家的庄子上,可从来没有亲自在田边上走过,这一路上她都好奇得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进了村子后大队长就跟丁瑶一家分开了,他得先去了大队部。丁振华则带着妻子女儿回家,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去上工了,来的路上看到田地里就有不少人,不过他娘应该是在家的。
丁婆子有一双巧手,虽然不会绣花但做的衣服和纳的鞋底儿都非常不错,据说当年还给革命战士做过千层底儿的鞋子,不仅结实耐穿还美观。大队组织了一些手艺活做得不错的老婆婆小姑娘,一来这些人下地干活也做不了什么,二来也算是给大队创收了。
能够靠手艺挣到工分而不用下地,这是丁婆子最得意的事情之一。另一件事当然是大儿子出息,当兵转业后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不用回到乡下干农活,工人……那可是最体面的。最重要的是因为他条件好,才能每个月都按时孝敬她。
“娘,我们回来了。”
“谁回来了?”
丁婆子正在自家院子里缝衣裳,今天没什么事儿,她就把家里的衣服都拿出来缝缝补补,缝得好还能多穿两年呢!听到外面传来动静,她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就见自家大儿子背着背篓从外面大踏步进来,立即就笑了。
“原来是大郎啊!你们可有些日子没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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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婆子把大儿子带回来的东西都收进自个儿屋里上着锁的橱柜,又用碗舀了半碗为端午节准备的红薯干出来,还顺手抓了一把塞在丁瑶的衣兜里。
“揣着慢慢吃。”
“谢谢,奶奶。”
红薯条看着黄澄黄澄的十分好看,丁瑶倒也没嫌脏,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虽然她怀疑丁婆子肯定没洗手,不过长辈的一片心意,丁瑶并不会拒绝。
“好吃吧,你奶奶这手艺在整个大队都是一绝,爸爸当兵那会儿就想着这口。”丁振华拍着丁瑶的小脑袋满是感慨,结果下一瞬就被自家娘给拆穿了。
“也不知道是谁说自己吃红薯吃得想吐?”
“那不是当年咱家穷给闹的嘛,顿顿红薯,还没个花样。”而且那红薯还不好吃,硬梆梆的。
“有红薯给你吃就不错了,你还挑呢,闹饥荒那几年多少人家连树皮都没得啃,观音土烙的饼子你肯定没吃过吧!”
丁婆子一点儿也不给儿子面子,要说苦日子,这些小娃子哪里他们这辈人过得多。丁振华只能挠了挠头,不再提起这事儿。他十几岁时就已经参军了,在部队里不说吃得多好,至少不会饿肚子。
……
周云梅很自觉地去灶间忙活,不论她多自得自己的工人身份,也没有回来就吃白食的道理。丁瑶有些好奇想要出去逛一逛,便向丁振华申请,他有些担心,想说自己带女儿出去,不过丁婆子直接挥手同意了。
“操这么多心干什么,咱们大队里的孩子谁不是野大的,你小时候也没少撒丫子乱跑,摔倒了拍两下不就得了,摔一摔更皮实,不用把她看得那么紧。”
她很看不惯大儿子两口子这德性,在她的观念里让后辈有衣穿有饭吃就行了,身边的几个孙子孙女她不是看顾得很好嘛!
丁婆子叫许兰珍,虽说大字不识几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但她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她并没有,但并不是因为她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是在她心里最重要的是自己和能陪她一辈子的老头子。
丁瑶觉得她奶奶挺矛盾的,一方面是个传统的旧时代农村妇女,另一方面某些思想却又与很多老人不同。丁婆子一向认为儿媳妇生儿生女那是儿子媳妇自己该操心的事情,她都半截入土了,让自己过活得滋润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态度也没人说她有错,反而儿媳妇们都觉得日子好过。但是丁老二家的三个小孩有父母亲疼爱,爹妈不靠谱的丁卫红就被衬托得很是可怜。
他毕竟才十岁,周云梅去城里上班时甚至才三岁多。饭冷了没人热,摔伤了没人疼,生病了更加没有人嘘寒问暖,还要被人嘲笑是爹妈不要的孩子。这些是书中丁娇娇发脾气说丁卫红冷血时,他嗤笑着说的话。
跑出门的丁瑶微微抿了抿唇,脑海里不由映出那个年纪小小却十分倔强的身影。
其实对于孩子来说她奶并不是个很称职的长辈,细想一下,她爸大概是肖母的,虽说有责任感,但却少了几分细致的爱,她能得到父亲的宠爱还真是个意外!
短短时间的相处她就能揣摸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是她上一世就具备的。毕竟偌大的丁府一应事情都是她操持,对人心的把握不到位,很容易管不好下人。何况她时常还得组织宴会,都是些身份相当的大家小姐,虽然年幼却都并非省油的灯。
她觉得自家哥哥好可怜,就像那歌里唱的小白菜一样可怜,按说丁瑶能非常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成了小孩子的缘故,愣是想着想着眼睛就红了一圈。
要哭不哭的样子,好生可怜,跟小白菜也差不离儿了。
这副丑模样被树桠上的一个男孩看进了眼里,男孩皮肤黝黑有些瘦,也不知道是不是衣服太大的缘故,显得空荡荡的,因为坐在那儿也看不出身高。
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动,这个穿得明显跟村子里的小孩不一样,且还哭唧唧的小姑娘他认识。
据说……是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