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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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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瑶总觉得李亚楠这名字有些耳熟, 但又确实不曾见过她。大约是丁瑶的目光太过专注, 引起了她的注意,只见她回头看过来笑了笑, 问道:

“有什么事吗?”

虽然李亚楠原本的名字听着有些好强的感觉, 但看本人却是一副温温柔柔的模样,与丁瑶、刘倩是不同的类型。

“没什么。”

丁瑶笑着摇了摇头,既然想不到就先不管了,她不是个喜欢纠结的性子。今天主要是陪着李亚楠逛逛街,因为之前她一直生活在公社, 虽然比起其他人穿着什么的都算不错了, 但到了城里读书后, 她总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便找了刘倩陪她上街买东西。

刘倩与丁瑶都是从小在县城生活长大的孩子, 自然是熟得不能再熟, 哪里有漂亮衣服,哪里的衣服价格还不贵,都是一清二楚。

等李亚楠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新后, 面上的笑容也变得灿烂了几分。

“表姐, 你这次花了这么多钱,这个月会不会不够用?”

买了衣服裤子又买了新背包,最后见她连鞋都买了新的, 刘倩有些替她担心,毕竟表姐原本穿着的鞋是前不久考上高中才新买的。刘倩自己被父母这般宠爱,也不可能让她买得这么频繁, 至少在刘倩认识的人里,除了丁瑶都不会有人这般花钱。

“没事,丁瑶不是也买了吗?城里的女孩子都是这般穿的吧!”

全身上下焕然一新,李亚楠不再像之前那样走在丁瑶二人身边总是低着头,反而很是有些张扬,像是新衣服给了她自信一般。

李亚楠的语气不是很好,刘倩皱了皱眉。丁瑶花钱再多,买东西再舍得,那也是她自个儿赚的,与她们这些花着父母钱的孩子本来就不一样。不过这些话,她没对李亚楠说。

不过短短一会儿的时间,丁瑶从李亚楠温柔的背后发现了些不同,但她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在丁瑶看来她只是陪着刘倩而已,旁人于她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

……

本来准备在外面多玩一会儿,因为气氛不是很好,丁瑶在中午以前就回到了家。对面白家的大门开着,丁瑶把头探了进去,笑着冲厨房里的白泽打了个招呼。

“下午我来找你一起做作业呀!”

白泽没问她怎么回来得这般早,只拿着锅铲点了点头,心里还有些高兴,下午能与她独处。

丁瑶回到家后,看到正在洗菜的周云梅,不知为何就突然想起了李亚楠到底是谁!她……不就是原文中的那个女主吗?!

终于回想起了,丁瑶有些哑然,没想到这样都能撞上女主!

小说里面女主出现时的身份是男主的大学同学,也不知道是小说里没交代,还是丁瑶看书的时候没太注意,她竟不知道女主老家也是这个县城的,还跟她上的同一个高中。

不过想想也没什么不对,李亚楠现在是在高一二班就读,原文中的丁娇娇是个不爱学习的,高中时成绩不好不可能同一直在公社初中名列前茅的李亚楠一个班。

而且小说里原身似乎也没有一个叫刘倩的同学,因此与李亚楠并没有交集也说得过去,再后来原身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回厂里接班顶替了周云梅的工作。直到喜欢上那位大学毕业后白手起家,后来还承包了收音机的男主,才正面对上彼时已经有一份好工作人人都羡慕的李亚楠,成就了自己炮灰的命运。

虽然回想起了李亚楠是谁,但丁瑶没准备多加关注,如今她是丁瑶,肯定不会主动与原文中的男女主有任何纠葛。

不过为了避免书中的剧情再现,她决定从现在起就远离李亚楠。而且就今天这半天的相处,她觉得即使不是因为原身在小说中被炮灰的缘故,她也不是太喜欢李亚楠这个人。

**********

京市那头,收到丁瑶生日礼物当天,丁鸿就把中山装穿在了身上,虽然此时的京市已经有些寒冷,不过丁鸿身体好,而且丁瑶做衣服的呢料很厚实,里面搭配上周云梅给织的羊绒毛衣,还是十分暖和的。

因而,走在校园里成了一道风景线,还真被丁瑶给说中了,喜欢他的人一波接一波。

大家都知道那个大一新生虽然是外地的,可是成绩好长得好,看穿着打扮家里条件也很好,如今一身笔挺的中山装,不知道令多少姑娘芳心暗许。

不过意志坚定的丁鸿却没有一丝一毫动摇,因此丁瑶的后半句没能成为现实,也不知道在丁鸿大学毕业之前,能不能给丁瑶带个嫂子回来。

等到寒假的时候,丁鸿和赵华东都回了家。不过丁瑶只在哥哥回来那天坐在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接风宴,便陷入了忙碌之中,寒假到来,她又同杜仲一起去医院坐诊了。

过年那两天,丁瑶才得以休息,随父母哥哥一起回了红星公社。这两年县里变化很大,但乡下变化也不小,自从分田到户后,每家每户都干劲十足,这个年都过得十分红火。

二叔丁援朝某些异想天开的想法被丁振华拒了之后,大约是终于知道大哥这边的确行不通,最后倒是想开了。虽然还是一门心意地往城里奔,但至少知道靠自己。因为家家户户都忙于自家的田地,大队作坊也一日差过一日,后来便再也没开过。

丁援朝跟着附近几个村子的青壮年干起了给人修房子这活儿,经济复苏后总有那么些有能力挣到钱的,一时间修房子的人家不少,丁援朝也因此赚了些钱。

看到弟弟愿意自己上进,丁振华还是乐意扶持一把的。帮着丁援朝联系了不少砖与水泥供应,慢慢的丁援朝在原本的那帮子人里站稳了脚跟,还有了话语权,成了领头的。

日子好过了,宋小翠虽然还是嫉妒生活在城里的老大一家,但到底没有以前那般难看。

丁燕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读书,虽然她一向都觉得自己成绩不错,目标都是放在丁鸿上的高中,因为那是县里最好的高中,不过她却没能考上。

家里还有两个小的,宋小翠便没有让她继续再读,正好大队小学十分缺老师,宋小翠便找了丁婆子说项,通过大队长让丁燕去了大队小学教书。

要说丁燕乐意吗?自然是不乐意的,但她没办法,同宋小翠讲好的条件就是她能自己考上高中,但是她自己没做到,宋小翠也不乐意再让她去读中专,这回丁婆子没再插手。

原本对两个弟弟很好的丁燕,一改往常的模样,在家里闹腾了一番,最后还是宋小翠妥协,答应她当老师的钱不用交给家里,丁燕这才罢休。不过在看到从城里回来的丁瑶时,她还是满心怨怼,脾气很大,总觉得看丁瑶哪里都不顺眼。

丁绍宗丁婆子都不怎么在意小辈,宋小翠自从丁燕闹的那回后,也不怎么理会这个女儿。丁瑶一家更是不可能去管,丁振华和周云梅都有工作,顶多在老家待两天,就又要回厂里了。至于丁鸿一贯都是无视她的。

丁瑶也不觉得一定要同堂姐和睦相处,被丁燕瞪了几眼也没什么大碍,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大过年的闹起来大家都不愉快。否则以丁瑶的脾气肯定会教她好好做个人!相由心生,原本还算长得不错的丁燕,渐渐有了些刻薄之相。

因为丁振华一家回来过年,丁家一时之间人来人往,这是他们每次回来都会发生的事情,毕竟整个大队要说日子过得最火红的就是丁振华家了。

两口子都是铁饭碗,而且两个孩子也挣气,大家以前不怎么看得上眼的丁鸿,如今可是京市清大的大学生,那可是顶顶不得了!不少人家教训儿女都开始喜欢举丁卫红作例子,说说他小时候是多么的可怜,现如今又是多么的出息,以后只会更加不得了!

“哥,听到这么些人吹捧你,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

大冬天的,溪水潺潺总让人觉得多了一丝冷意,丁瑶跟着丁鸿屁股后面来到了村口的小溪边。冷风吹过,她紧了紧身上哥哥从京市给带回来的羽绒服,感觉确实很暖和,而且比棉衣轻多了,穿上活动时也灵便。

“没什么感觉。”丁鸿不甚在意,抬手屈指冲着丁瑶的额头就是一下。

“啊,哥,你又敲我头。”看自家妹妹瘪嘴的样子,丁鸿没忍住笑了,伸手揉乱了她的发。

“觉得冷就回去吧,站在这里干嘛!”

“陪你嘛!你也回去我才走。”

“啧……”

虽然回到老家添了些不甚愉快的事,但兄妹俩相视一笑,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不论如何都是挺好的!

**********

两天后,丁家四口就回了城里,一到家丁瑶就兴冲冲地往白家去,不过她没想到的是她才不过离开两天,白家居然发生了那样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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