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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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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珠惊呆了,不敢相信,本能就抬眸朝沈浥看去。沈浥坐姿颇为闲散随意,两条长腿一直一曲,但可能是常年呆在军营的缘故,他腰背特别直。纵是姿态再闲适,他身上,也透着骨子不可言喻的威严。

“怎么……不敢?”见立在跟前的小女子手足无措,沈浥心中竟然升起一丝快意来,仿佛这样逗一逗她,看着她害怕又为难的样子,他也觉得有趣,“再不脱,小王身上的血,可就流干了。”

甜珠是怕他会出什么事情的,他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燕州的百姓可怎么办?可是,她若是真脱了他衣裳,看了他身子……她以后,名声肯定就扫地了。肯定以后日子过得,还不如上一世呢。

但又觉得,若只顾自己而不顾遥城百姓安危的话,她以后就算再活几十年,心里肯定也过不了那道坎儿。甜珠想,这个时候,要是师父在就好了。

她是这么想的,门外,便有人回话说:“二王子,洪大夫来了。”

甜珠欣喜若狂,忙对沈浥说:“洪大夫就是我师父,他老人家医术特别高,让师父为您敷药包扎的话,二王子身上伤势肯定会痊愈得更快。”

立在旁边的玄衣男子望了眼沈浥,见自家主公没有喊洪大夫进来的意思,便也没有多嘴。

沈浥将甜珠脸上表情尽收眼底,甜珠心里的那点小心思,他也是看得一清二楚。沈浥此刻心情有些不错,只冲立在身边的小将挥挥手。

那玄衣小将本能抬眸看了眼甜珠,然后冲沈浥拱手称是。

玄衣小将开门走出去,对外面的洪成说:“二王子有令,洪大夫,外面那些受了伤的将士,更需要您的帮助。”

整个卧室里,就只剩下沈浥和甜珠两个人。甜珠还在犹豫,沈浥则不再理她,只轻轻阖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甜珠就知道,这一回合,又是她输了。她跟他较量,根本就没有赢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会揣测人心,他心里肯定知道,她不会真不给他医治的。事实上,她就算不想理他,可她也不敢,她不敢叫他真出事。

甜珠妥协,轻声说:“二王子……我为您敷药包扎。”

“想通了?”沈浥轻轻睁开眼睛,目光幽幽朝甜珠探来,扯了下嘴角,指着自己手说,“受了伤动不了,帮我先把外面的铠甲脱了。”

“是。”甜珠低声应了后,就闷着脑袋走得离他更近了些。

帮他脱衣服这样的活,她前世的最后几个月,几乎是天天做的。所谓熟能生巧,纵然开始手生,但渐渐的,也就手熟起来。

甜珠一时惊慌,倒是忘记需要掩藏什么。当她熟门熟路帮沈浥脱下铠甲,目光对上他探过来的幽幽目光时,甜珠才想起来。

一下子,就更慌张起来。

沈浥轻笑,却也不戳破,只垂眸看着自己身上的白色中衣中裤。血染了大片,显得有些触目惊心。甜珠也看到了,再顾不得许多,直接将他中衣和里衣都脱了。

她强迫自己镇定,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什么。脱了衣服后,就赶紧用清水替他擦拭伤口,先清洗了下。但是甜珠发现,其实他虽然看起来身上血多,可身上真正的新伤,根本没几处。也就是说,他身上的那些血,根本不是他的……而他的情况,也并不是很严重……

咬咬牙,简单处理好了伤口,甜珠便又站离他远了些。

沈浥抬手指着一边说:“箱子里有衣裳,给我拿过来。”

甜珠望了他一眼,有些不太高兴,但是也一声不吭的照着做了。衣裳拿来后,沈浥没再劳烦她,只自己动手穿上。

甜珠低着头,稍稍抬下眼睛,就看到他正赤着臂膀的样子。腰部紧实劲窄,其实非常有力量。腰部以下,那双腿又长又直,力量自然也是不容小觑的。看他这个样子,甜珠忽然想到前世,想到无数次他压在自己身上拼命运动挥洒汗水的情形。

这个人,其实并没有外面传的那样冷酷而不苟言笑。很多时候,与其说他严肃,不如说他流氓无耻要更贴切。关起房门只剩两个人的时候,他似乎特别不喜欢穿衣服,那种事情,他也似乎特别热衷,每次去她那里,她都得去掉半条命。

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是渐渐的习惯了,也就好了。

不愿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甜珠掐了下自己的手,逼迫自己清醒过来。沈浥穿好衣袍,回过身来看甜珠。

甜珠虽低头,却也感觉得到他探寻过来的目光,便道:“外面还有不少受伤的士兵,二王子如果没有别的吩咐,民妇……”那个“妇”字才出口,甜珠就咬了下自己舌头,又忙说,“小民该出去了。”

“外面不安全,你呆在这里。”沈浥的语气,是不容拒绝的。

外面魏延并张骥走进来,张骥怀里还抱着个男童。粗犷的男人,脸上满是血,大阔步一走进来,就朗声大笑说:“莫邪那个孙子,心思可真是够阴毒的,果然将十一王子带了来。还是二王子您厉害,早早便想到他会来这种手段。”

莫邪是北边突厥可汗阿史那.阿汗达的第四子,张骥口中的十一王子,乃是突厥王的十一王子。十一王子叫阿富果,今年七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孩童模样。

看到沈浥,阿富果笑着伸出白胖胖的手:“舅舅!”

沈浥伸手将他接到自己怀里来,摸摸他脑袋问:“刚刚有没有吓着?”

“没有,四哥对我很好,他说带我来玩儿。”阿富果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外面死了好多人,四哥也被箭射中受了伤,流了好多血。舅舅,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和和气气相处,不是很好吗?”

“舅舅也想,但是你父汗跟哥哥们不答应。”沈浥知道阿富果善良单纯,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必要说太多,便道,“既然来了,就多呆些日子。燕州城,可比大草原好玩很多,阿富果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

“真的吗?”小孩子特别容易满足,被沈浥这么一打岔,他就忘了别的。

沈浥喊了人进来,让他们带着阿富果先去吃饭。

魏延打从进来后,就注意到了甜珠。他一眼便瞧出来,眼前这个人,乃是女儿身。

“这位小娘子是谁?何故做男人装扮?”魏延其实已经猜得几分,不过就是想从沈浥口中得到一个答案罢了。

“小娘子?”张骥惊讶,随即虎目朝甜珠看去,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

“她只是一个小大夫,方才过来,替小王看伤。”沈浥传府邸一个老嬷嬷来,让她先带甜珠下去安顿,随后,便讨论起外面战事的情况,“莫邪受伤退兵了?”

魏延说:“莫邪军损失惨重,一时半会儿,估计重整不了旗鼓。还有,如今十一王子在我们手上,阿汗达肯定不敢轻举妄动。属下猜测,过不了几日,可敦可能会来燕州,接十一王子回草原去。”

“也好。”沈浥沉眸坐在一边,面色凝重,“也好些日子没见到她了,她若能回来一趟,也好一起过个年。”

话题有些沉痛,一时间,都沉默起来。

十年前,沈浥是亲眼见自己姐姐哭着嫁去草原的,那时候突厥兵强马壮,草原各部落也都十分团结,燕王府守不住燕州,便主动献上女儿和亲。当时的沈馥香,十六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扭不过命运,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从那之后,沈浥便越发勤奋刻苦,白天习武,晚上看书。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想壮大燕州兵马,想着将来,突厥对大周、对燕王府,能够有所忌惮。现在他做到了,他守得住这方土地,但是已经牺牲掉的人,却回不了头。

他心里明白,姐姐对他们父子兄弟,是有很深的怨愤。男人打不过敌人,只能送女人祈求和平,是他们没本事!

张骥咳了一声,说:“今时不同往日,边关有二王子在,突厥人不敢轻举妄动。总有一天,等兵够强、马够壮了,就能接郡主回家来。”

“你说得对。”沈浥点头,黑眸攒光,亮晶晶的,仿若黑色宝石般,“会有那么一天。”

魏延心思却在别处,他皱眉看着沈浥问:“刚才那个女子,是不是就是那个有夫之妇?二王子将人留下来,是想金屋藏娇?”

张骥也道:“这个女人,不是回青桐县了?这大半夜的,来遥城做什么……行为过于可疑,依我看,她刻意接近二王子,定然是有什么目的。会不会……是奸细?”

魏延与张骥对望一眼,心下不无担忧道:“不得不防啊。”

沈浥想起方才她熟练的帮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来,他梦中梦到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便临时考验了一番。没想到,那种情景,竟与梦中极为相似。沈浥可以确定,她是早早便认识自己的,只是他也看得出来,她并非什么奸细。

笨是真笨,身上也根本没什么功夫底子。他脱光换衣服的时候,她悄悄偷看,会发呆,也会脸红……

沈浥道:“她不过一个普通妇人罢了,不值得挂心。”

魏延闻声沉默,没再说话。

沈浥皱眉,一时间也陷入沉思,半饷问魏延:“这世间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后或者闻了后,会做奇怪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沈浥:我一定是中了什么毒!快唤神医(尔康手……)

阿息:我可以给你解毒,以后再不做春梦!

沈浥:不解,这样甚好!

阿息点头:梦里解决生理需求,总比憋着好。

沈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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