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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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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馥香二十六岁被太后册封为静和郡主,之后和亲突厥。沈馥香自从被一顶花轿送去大草原后,便再没踏足大周领土半步。虽然燕州离突厥很近,但是沈馥香作为突厥可汗的妻子,她也是不便回家来的。

这十年来,沈浥倒是单枪匹马暗中杀去过草原几回,也见到了人。沈馥香对自己的命运有种无力感,她知道让她和亲,是京中太后的意思。但是心里对父亲和兄弟,也是还是怪罪的。昔日捧她在掌心来宠的父亲,却护不住她,只能任她远嫁他乡。几乎只是一夜间,沈馥香的性情就变了。

往日爽朗端庄的少女,一夜间,就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妇。不爱笑,也没有生气,身上再没一点年轻女孩子的鲜活劲儿。

沈浥每回偷偷去看她,她也是爱搭不理的。见面了没有喜悦,离别了,也没有不舍。

有时候,冯侧妃实在太想女儿了,便会去求燕王,让他带着她去一回遥城。哪怕是,就只站在城门上,远远的朝着那个方向望几眼,她也觉得心中有个宽慰。

自沈馥香出嫁后,冯侧妃再没见到过女儿。不过,这个外孙,倒是见过一两回。

阿富果的身份特殊,既是突厥王的儿子,他也是燕王的外孙。两军交战的时候,伤着了谁,也都是不敢伤着他。沈浥曾去突厥军中抢过阿富果来遥城,也是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让她见见这个外孙。

“她真的会回来吗?毕竟,她现在是突厥的可敦,那突厥可汗,会放她回来?”冯侧妃自然是一百个希望女儿能回来一趟,好让她们母女相聚一聚,但是她也明白,眼下局势,怕是万分的难。

沈浥道:“她若一日不回,阿富果便留在燕州城一日。放心吧,她就是瞧着不念家,其实不过就差个借口罢了。现在我给了她借口,她会回来的。”

冯侧妃激动得泪如雨下,她是相信这个儿子的能力的,既然他给了保证,那便是万无一失。

“马上要过年了,等她回来,娘亲手包饺子给你们吃。娘记得,你跟香儿小时候,最喜欢吃娘亲手包的饺子了。你们姐弟俩,那时常常都说,娘包的饺子,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若是不提,沈浥都有些忘记了。这些话,恐怕是二十年前说的了吧?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

此刻燕王府中,蘅芳院亮着灯火。与此同时,大草原内,可汗阿汗达的帐篷里,也还灯火通明。

近六旬的老人,头发白了大半,却依旧体格健壮。他坐在最高处,虎目怒视着跪在底下的四子莫邪,越看越觉得生气,索性一巴掌下去,狠狠劈坏了一张桌子。似是还不解恨般,他从座椅上走下来,抄起手中马鞭便狠狠抽在莫邪身上。一下一下,使劲抽打,仿若跪在地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某个战俘般。

而跪在地上的莫邪,却一直半垂着脑袋一声不吭。直到后背都抽出血来了,他也是咬紧了牙关,不哼出一声来。

倒是站在旁边的突厥七王子猎鹰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上前来劝阻说:“父汗,这事情不能怪四哥。四哥这么做,不也是为了能够打胜仗。要怪,就怪那个沈浥太过奸诈。他抢了老十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依我看,倒是不必着急,沈浥是十一亲舅舅,他还能害了十一不成?”

“你也给我闭嘴!”老可汗正在气头上,现在是听不进去一句话,脾气上来了,扬起鞭子就挥打在猎鹰身上,“这回情况能跟过去一样吗?这回,是你四哥自己把人送过去的,他能再还回来?”

猎鹰被打,也是闷声不吭的,却是不再说话。

那边,莫邪却说:“儿子倒是有一计,能让沈浥乖乖将十一弟送回草原来。”

“说!”老可汗鞭子指着莫邪,声音粗粝。

莫邪说:“可敦乃是沈浥一母同胞的亲姐姐,若是她亲自去燕州城要人的话,沈浥不敢不放。但是父汗也不必担心,孩儿会乔装打扮,跟在队伍中,一道潜去燕王府。儿子保证,定会接回可敦和十一,不会让他们被留在汉人手里。”

“四哥好计谋。”猎鹰豁然开朗,忽然拍手称赞说,“如此一来的话,不是可以光明正大将人送进王府吗?”

老可汗略微迟疑了会儿,一时间没说话,似是将两个儿子的话听进去了。他心中权衡一番,便派人去喊了沈馥香来。

沈馥香身上穿着的,依然是汉人的衣裳。头上梳的发髻,也是汉人妇人的发髻。在侍女的陪同下进来后,朝着老可汗行了个汉人的礼。

“你!明天一早去燕州。”阿汗达没说别的,等人进来就下了命令,“你放心,我会在你身边安排人,护你周全。”

其实这话说的就可笑了,论起安全来,难道她在燕州城,会没有在大草原安全吗?说是护送她的,不过就是一个安插奸细的借口,沈馥香不可能听不明白。

但是明白又如何?她反抗不了,就只能接受。

“是。”沈馥香依旧行礼,缓缓说,“妾身明白。”

“都下去吧。”阿汗达冲下面呆着的三个人挥手,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出了帐篷后,莫邪紧走几步,追上沈馥香:“我能为你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匆匆留下几个字后,莫邪身子便越过沈馥香,只大步往自己营帐中去。

冷风中,沈馥香目视着他高健的背影,心中似有触动。

……

第二日晌午,甜珠跟着沈浥一道用完午饭后,便又跟着沈浥一道去了他书房。沈浥平时不在遥城,留在府中便就只看书。沈浥看兵书,甜珠则乖乖坐在一边,捧着师父洪成送她的两册医书看。

她看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字多图少,很多字她都不认识。甜珠有些呆坐不住,便悄悄抬眸子朝身边的男人看去。

沈浥一手握着书册,另外一只手,则时不时翻动书页。他看书速度很快,几乎可以说是一目十行,目光迅速从上到下扫了眼,基本上就能够将该记住的东西记在心里。瞧着是聚精会神的样子,其实甜珠看他,他也都完全察觉得到。甜珠以为他不知道呢,见他书念得认真,索性双手撑着下巴,不看书就看人了。

一本书看完,沈浥将书搁下,转过头来。

“一个时辰过去了,你又看进去多少?”说罢,瞥了眼人,直接伸手将甜珠手上的书夺过去。

甜珠憋红了脸说:“我不怎么识字。”

沈浥没说话,只是翻开书卷。迅速上下扫了眼,而后冲甜珠招招手,示意甜珠再朝他坐过去些。甜珠乖巧又靠近了点,却也不敢靠得太近,两人中间还保持着一定距离。

“坐这里。”沈浥没功夫跟她兜圈子,索性直接下了命令,手指了指自己怀里。

见身边那个小女人犹犹豫豫的,似有不愿,沈浥直接伸手将她拉到了自己怀里。甜珠被迫坐在他大腿上,整个人被他健硕有力的臂膀和胸膛拥抱着,甜珠似乎都能够清晰感觉到他的心跳,她只觉得屁股烫得很。

都不敢将全部力量卸在他腿上,屁股悬着,双手搁在书案上,整个人用力趴在桌上。

“你这样做,自己不舒服,我也不舒服。”沈浥抬手拍打她屁股,语气冷硬,“坐上来。”

甜珠又坐回去,后背抵着那个男人的胸膛,大冬天的,她觉得自己能热出一身汗来。甜珠正襟危坐,一动不敢动,沈浥翻开书册第一页,直接问她:“哪个字不认识?”

“这个,还有这些。”甜珠老实回答,像是个听先生话的乖巧学生。

沈浥耐着性子,素白大手从旁边抽过一张纸来,将甜珠指的几个字一一都在纸上放大写了出来。他的字苍劲有力,又直又正,写完后搁下笔,从第一个开始讲起。

甜珠见他是给自己上课,立马聚精会神听起来。沈浥说什么,她都一一死死记在心里。

甜珠不聪明,底子也非常薄弱,但是好在她吃苦耐劳,特别勤奋肯学。沈浥先教了她十个字,然后让她自己坐在一旁去记。半个时辰的功夫,甜珠不照着字样,也能写出那十个字来。而且,她还能理解其中含义,懂得举一反三。沈浥考她的时候,她也都能说出些所以然来。

沈浥也没打算将甜珠培养成才女,所以只要甜珠肯学,他就满意。

“字太丑,需要再多练练。”看着那四仰八叉躺在白纸上的几个大字,沈浥嫌恶地蹙起眉来,纵容再想鼓励,这过于违心的话,也难以说出口来。

好在甜珠不在乎,乖乖应着了。

外面来喜说:“二王子,遥城来了个将军,说是一大早瞧见突厥那边有异动。打探清楚了才知道,是郡主的仪仗。郡主仪仗是往燕州这边来的,说是估计两天内能抵达燕州城。”

沈浥刚刚还略皱着的眉心,这回彻底舒展开来。

“让那位将军在偏厅等。”沈浥吩咐后起身,还不忘叮嘱甜珠,“好好练习写大字,这十个字每个字写十遍,一会儿回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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