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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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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答应了孩子,魏时第二日早早的就起来了,带着人去花鸟市场上买狗。

没法子,京城里边养狗的人并不是特别多,真有那种喜欢的,也用不着到市场上去买,像他们这种头一次养狗的人家,倘若没有亲戚朋友可寻,就只能到花鸟市场来撞撞运气了。

魏时选狗,纯粹是看颜值和眼缘,跟狗的品种和价格没什么关系,从街头溜达到街尾,总共也只有两处卖狗的,魏时最终选中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狮子狗。

也不知道是怕生,还是性格比较高冷,呆在笼子里的小家伙对着他几乎没什么反应,不过长得实在是好看。

“掌柜的,给个实在价,要行的话就选这只了。”魏时是怎么瞅怎么都觉得这狗得他眼缘儿。

他不是很喜欢太过闹腾的宠物,如果不是儿子指名要狗的话,真要让他自个儿来选宠物,肯定就选猫了,时而高冷范儿,时而撒撒娇的小猫,总体而言是比较安静的。

“一口价,五两银子,这可是正宗的狮子狗。”

正宗不正宗的,魏时不知道,他之前也没了解过相关的品种和价格,不过买东西吗,既然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那就说明有讲价的余地。

魏时努力回想上辈子从旁人那里听说的砍价经验,“二两半吧,下次买宠物还来你这儿。”

先是对半劈,掌柜的肯定不乐意,按照一贯的套路,应该是要报出一个在二两半到五两之间的价格,到时候他在这个价格上稍微往下降点儿。

这不就齐活了。

身边没跟着下人,魏时这么些年还是头一次单独买吃食以外的东西。

“成,那就二两半。”掌柜的很是爽快利落,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朵根子后头去了。

如此喜形于色,魏时哪能还不明白自己的价格报高了,早知道他就应该从一两银子的价格开始讲,不过好在跟人家讲了讲价格,没直接放下五两银子抱着狗走。

掌柜的这边已经把铁笼子打开了,正要把狗抱出来呢,魏时赶紧道,“不用往外抱了,我直接拎着笼子走。”

他可是骑马过来的,没有一只手抱狗一只手握缰绳的本事。

“笼子也是五两,您瞧这可不是木头的,正儿八经的铁笼子。”

这铁笼子是挺正经的,几乎没什么装饰,纯粹是用来关狗的笼子而已,样子丑的很,还不如木头的呢。

魏时可不想被当成冤大头,就这么一破玩意儿还想要他五两银子。

不想多浪费口舌,魏时直接把狗抱过来,还好这小家伙虽然看着高冷,但是抱到怀里并不怎么挣扎。

得,这是第二笔生意没得做了,不过在这狗上也赚着银钱了。

掌柜的倒也痛快,找还了银子,也没多说什么。

可怜抱着狗的魏时,要一路从花鸟市场走回家,马匹只能待会儿让下人过来骑了。

这小白球只有两个月多一点儿,而且并不是长得肥嘟嘟的那种,虽然毛发够长,但也没多少重量,抱在怀里暖烘烘的。

当爹的喜欢,当儿子的应该也喜欢。

魏远确实是挺喜欢这比他还小的小家伙,抱着不撒手不说,还只嚷嚷着要把狗窝安在自个儿的小床上,陪着小狗一起睡,明明昨晚上还闹着要跟着爹娘一起睡呢,这么快就‘变心’了。

“你给它起个名字?总不能一直‘狗狗’‘狗狗’的喊它。”

刘枫看着雪白的小家伙,到底是没说什么,这么小的小狗,如今又已经是十月份了,可不敢给它洗澡,待会儿让人拿热帕子来把爪子擦擦也就算了。

“就叫大黑吧。”魏远小心翼翼的抱着小狗,两只手压根就腾不出空来,说话的声音都透着欢快。

魏时和刘枫两口子面面相觑,儿子还真挺执着于昨晚那故事的,这明明就是一只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狮子狗了,起名叫‘大黑’,真是哪儿哪儿都不沾边儿。

不过,人起名向来都是反着起,小狗也完全可以享受跟人一样的待遇,远哥儿的乳名叫丑奴,这小白团子的名字叫大黑,两者倒是相得益彰。

大黑正式‘落户’在魏家,全名魏大黑,也是魏家现在年纪最小的成员。

魏时虽然不会唤大黑为‘儿子’,不过还是下意识的把大黑当作是下一辈。

一只狗所能享到的最高待遇是什么样的呢,在大黑身上,魏时不光是看到了小孩子的耐心和想象力,还看到了一只小狗所能享受到的至高待遇。

夫人竟然让人单独腾了两间屋子,用来安置大黑,一间是在正院,另一件是在给儿子预备好的院落里。

也就是说等儿子搬离正院的时候,大黑也要跟着一块儿办,人家要住的小房子现在就已经安排下了。

而且还专门有两个人是来照顾大黑的,一个负责大黑的饮食,另一个则是负责大黑除了吃喝以外的所有事情,打扫卫生、放风、剪毛……

这待遇,还真挺让人羡慕的。

魏时可没这么多时间陪着大黑,明儿就是夫人的生辰了,生辰礼他还没做呢。

这个颇为讨巧的生日礼物,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如今不过是再整理出来罢了。

成婚已经三年多,快要四年了,魏时少说也给夫人画了有四五十张画,如今便是把这些画做成一个画册,送给夫人。

说是画册,也不尽然,毕竟这些画的面积都不小,不能像书页一样做成书本,与其说是画册,倒不如说是一个挂本,魏时把这些画全都按照顺序粘起来,最后被粘起来的部分又用青色的缎带包起来,在中间流出一个小扣绳,到时候可以直接挂在钉子上。

这份礼物的心意全在从前的准备上,毕竟要花这么多幅画出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但是于眼下而言,真有那么几分敷衍的心思在,魏时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干脆提笔默写了一本诗经,随着画册一起赠与夫人。

诗经里边有不少的篇章都是用来表达感情的,魏时选择默写诗经,而不是旁的,便是基于这个原因,毕竟她文采有限,没有办法才思泉涌,做出一首可以表达心意和心境的诗来。

这一点,他不得不对刘钰及其夫人表示敬佩,这俩人真的是把日子过成了诗画,赠诗给予对方,而且都是自己写的诗,其心意可见一斑。

人家夫妻俩之间互相赠予的诗,魏时当然是没见过的,依着他对诗赋的天分,真没办法对这样的相处之道表示羡慕,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腔敬佩之情。

两个勇士。

生活的勇士,总是敢于克服自己,尝试不同于常人的生活方式。

刘钰就是一个这样的勇士,除了写诗看诗之外,这位已经怀着一腔的热血在备战府试和院试了,这两日特意过府来,借走了魏时当初的课堂笔记。

没有成亲之前,这位还对考试深恶痛绝,目标一直都是把县试攻克,然后直接入仕途。

成亲之后,上进心确实是比往日要足了,而且活的也更有奔头了。

爹娘没能做到的事情,成亲才一年多的妻子就做到了,绝对是让人出乎意料。

同样是做父亲的人,魏时可不打算之后留给儿媳妇这样的机会,教育孩子上进的事情,他们当父母的就包了。

睡前故事不行,魏时干脆把诗经里的不少内容,按照童谣的调调来哼唱,反正都是培养‘语感’,他就不信培养不出来一个在诗词上有灵气的儿子。

作诗有没有灵气,对魏远来说,那是以后的事儿了,不过眼下,收到夫君生辰礼物的刘枫却是发现,夫君好似是跟诗经杠上了。

昨晚上哄孩子睡觉,夫君哼唱的就是诗经里的内容,今儿送她的生辰礼物,除了一本厚厚的画像之外,便是手抄的诗经了。

字是真好看,看起来赏心悦目,不过,送一本画像,她是能理解的,这里面画的全都是她,一颦一笑,皱眉抿唇,哪怕之前这些都翻看过,可装订到一起,重新来看,也照样觉得美好和幸福。

至于这一本手抄的诗经,夫君大概对诗经是‘真爱’了吧,她是不是也要好好研读一番,万一夫君哪一日跟她聊起诗经里的内容,她若是一问三不知,岂不是不太好。

好的感情总是能催人进步,刘家姐弟全都印证了这句话,一个读书作诗,整日里忙得不亦乐乎,一个也读起了诗经,不懂的地方,还会过去请教夫君,甚至在夫君的指导下也做起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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