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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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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 曲红梅是再熟悉不过。

她浑身一僵, 还没回头,就见肖承国把身上的东西放在地上, 而后上前,狠狠的擒拿那个非礼自己妻子的男人。

那人反应不错,在肖承国欺身过来之时, 迅速松手往后退了一步,伸手指了指自己戴着头上的军官大盖帽子道:“同志, 袭军可是重罪。”

肖承国手顿了顿,道:“那又如何?”

好狂傲的男人!

那人死死盯着肖承国,见他身形高大, 眼睛敏锐,气质冷冽,一看就是受过训练的人,一下明白了什么, 目光沉痛的看向曲红梅:“梅梅, 这就是你选择的男人?”

曲红梅深呼一口气, 转身看向云泽。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向云泽的长相都是极其的英俊,身上的军装永远是干净笔挺, 没有一丝褶皱, 就跟他的为人一样,容不下一点沙子,光站在那里就已经气势十足, 威严中透着从容,吸引着无视女孩儿的目光。

向云泽的祖辈都是兔方军官,他本身是个红二代,因为曲家和向家长辈以前有过交集,两家又恰巧住在隔壁,曲红梅和向云泽自幼青梅竹马,两家也乐得其成,原本是打算让曲红梅读完高中就和向云泽订婚的,却没成想遇到了全国知青下乡。

有人有心报复曲家,无论曲家有多少门路关系,最终还是得必须送一个孩子去下乡。

曲红梅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收到家里必须有个孩子下乡的消息时,她想着自家大哥身体不好,下乡必然受不住。弟弟妹妹的年纪太小,更不适合下乡,于是便自告奋勇的下乡去。

当时向云泽跟曲红梅许诺过,会尽快把曲红梅弄回城里去。一转眼十年过去,向云泽也没能把曲红梅弄回去。

前世曲红梅苦等心中的白月光,根本没想过以向家的势力,要把她弄回城里,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虽然当时的形势,向云泽真要把她弄回去了,一定会给两家人带来诸多的麻烦。

可向云泽为了向家的地位,出尔反尔让她在乡下吃了十多年的苦,这已经让前世的曲红梅心中产生隔阂。

说实话,前世她跟肖承国离婚后嫁给了向云泽,他确实对她不错,锦衣玉食,别墅豪车,各种名贵服饰。只要是她想要的,向云泽就一定会满足她。

向云泽在改革开放之前,心里都只有她,一心一意的对她好,也没有其他女人。

可两人之间有隔阂,曲红梅跟肖承国离婚后,总会想起他和孩子,时时悔恨自己当初离婚再嫁,离开岩门大队那个家。

她曾经对向云泽的各种爱慕也渐渐冷了下来,长年对向云泽不冷不热的,直到多年以后她得了一身病,向云泽故意气她,找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把玩,活脱脱的把她给气死了......

如今再见向云泽,曲红梅心里说不出的复杂,有愤怒,有伤心,更多的是懊悔。

向云泽确实对她不错,可当初他们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勉强再一起,也是前世那样两败俱伤的结局。

现在的她,爱得是肖承国,爱的是小英和佑佑两个孩子,没有人能分离他们一家人,即便是现在对她一往情深的向云泽,也只能是个陌生人。

整理好了自己的思绪,曲红梅深呼吸后,伸手挽住肖承国的手臂,脸上露出疏离又客气的笑容道:“好久不见向云泽,我丈夫以为你是登徒浪子对你出了手,实在不好意思。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丈夫,肖承国。三哥,这是我前对象,向云泽同志。”

又把两个孩子拉过来说:“这是我的孩子,小英,佑佑,快喊向叔叔。”

佑佑年纪小不记事,曲红梅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傻乎乎的笑着喊了声:“向叔叔好。”

小英却记得上个月奶骂妈妈吃着碗里的,惦记着锅里的,闹腾得离婚,就是为了嫁给城里的狗男人,那个男人名字就叫向云泽。

现在曲红梅在小英的心中已经是个好妈妈,正是无比依赖她的时候,忽然冒出这么一个男人出来要抢她妈妈,她说啥都不愿意喊那人叫叔叔,死死拽着曲红梅的手,深怕她跟着向云泽跑了。

肖承国在看见向云泽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他是谁,这才有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个当着他的面儿,对他媳妇儿毛手毛脚的人。

他的满腔戒备,在曲红梅拉着他的手,跟他介绍像云泽是她前对象时烟消云散。

曲红梅早已跟他坦白从前之事,如今言辞举动都是在给他吃定心丸,告诉他,她已经放下过去,选择跟他和孩子们在一起开启新的生活,向云泽现在就是一个过客,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离。

不管向云泽现在是什么身份背景,在肖承国的眼里就是个败寇,他要再敢靠近曲红梅一步,就别怪他不客气。

而向云泽在看见曲红梅挽住肖承国手臂的动作,以及介绍他是前对象,一句话撇清他们的关系。还有那两个粉雕玉琢的孩子是跟那个男人生的,心中像是被谁狠狠的锤了一锤,心碎成千万片,痛的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梅梅。”向云泽痛不欲生的看着她,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仿佛曲红梅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

曲红梅不由心中冷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向云泽没有做到把她弄回城里的誓言,任由她在乡下吃了十年的苦,他们之间就早已没有任何情分可言了,现在做出这副深情的样子她只觉得心烦。

她态度冷淡道:“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爸妈在哪里?”

向云泽不是看不到她的冷淡,心里更是感伤。他知道她心里怨恨着她,其实那十年里,他一直试图把她弄回北京,可时局太过动荡,他的父亲不允许他在那段时间有任何差错,怕给整个家族带来灾祸。他万不得已,只能让她呆在乡下,反而会比呆在城里安全许多。

他放心不下她,每隔一段时间会给她写信,也会刻意去打听她的状况,知道她在乡下过的有多难,知道她为了保全自己嫁了人,知道她生儿育女后,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打探肖承国的身家背景。

他知道肖承国是贫农出身,当过几年兵,家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威胁力,曲红梅跟他没有什么感情,嫁给他只是暂时之策。

向云泽还存着希望,觉得知青返城后,曲红梅一定会和那个粗鄙的乡下男人离婚,重新回到自己的怀抱。

却没成想,这个男人长相身形不错,曲红梅似乎也没跟他离婚,还带着他和孩子回北京来看曲父曲母。

这一切都在告诉他,她已经打定主意跟这个乡下男人过一辈子,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以!

向云泽眼光变幻莫测,满腔的话语最终压回了喉咙,对着曲红梅温柔的笑:“曲叔叔、曲阿姨年纪大了,身体不大方便,知道你要回来,原本是要来亲自接你的。我担心车站拥挤,二老会受不住,自告奋勇的开车来接你,车在路边,我们走吧。”

他说着,弯腰去拿曲红梅的行李,却被一只手臂死死的摁住。

肖承国皮笑肉不笑道:“不劳烦你,我们坐公交车去岳父岳母家。”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目光皆锋利森冷,大有一种刀光剑影的架势。

曲红梅哪里看不出他们之间的□□味儿,微微皱眉道:“我们坐公交车回家就好,向云泽你应该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吧,就不麻烦你了。”说着,她牵着两个孩子就往外走。

向云泽见她对自己态度冷淡不复从前的温存,越发肯定她是怨恨自己,故意做出这些举动来气他。

刚想追上去解释一番,被一只修长健壮的手臂拦着,“做人要有自知之明,看不出来她不想见你?作为一个军官,肖想百姓的妻子,与有夫之妇纠缠不清,你这个军官还想不想做了?”

向云泽脚步一顿,对上噙着一抹冷笑的肖承国,眼神阴鸷道:“你只不过是她利用之人,你以为她对你有真心?她迟早会回到我的身边。”

“好大的口气。”肖承国嗤笑一声,眉眼都带着自信,“用你的脑子好好的想一想,她如果真想回到你的身边,她为什么不跟我离婚,反而带着孩子和我回北京来见我岳父岳母,还拒绝坐你的车?你从前对她再好又如此,你把她一个人丢在那里十年,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一直不出现,是我一直给她庇佑,是我陪在她的身边,你现在还有什么资格站在她的面前,跟她谈从前?你已经是前对象了!”

向云泽心中再次大痛,默然无语的看着他哈哈大笑着,拎上包裹,追上前面一大两小。

那情景是多么的刺眼,曲红梅是真的宁愿坐在公交车上哭,也不愿意坐在他的轿车上笑吗?

火车站外就有公交车,是那种绿皮的公交,最新款的,座位空间大,人满即走。

曲红梅他们上车的时候已经没有位置了,车上大多都是跟他们同一个火车的旅客。

看见他们大包小包的拎着东西上车,有嫌弃的,也有让座的,最终曲红梅一家人坐到了车最后面的位置。

这一车的人大多都是返城的知青,都穿着厚厚的冬衣,身形臃肿,透着一股子风尘仆仆,土里土气的感觉。

因此曲红梅一家子大包小包的上车,也没遭受到大多人的白眼儿,给让座的人道谢以后,曲红梅坐在座位上,把两个孩子抱在怀里,肖承国则拎着包裹站在她的身边,把她们娘仨护在怀里。

车很快开了起来,肖承国稍微弯了一下腰,在曲红梅耳边低语:“委屈你了。”

她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却选择了他,放弃那豪华宽敞的大轿车,跟着他挤上这挤死人的公交车,他怎么都觉得委屈亏待曲红梅了。

“没有什么好委屈的,你是我的丈夫,是我爱的人,我就算和你吃糠我也心甘情愿。”

曲红梅伸出一只手,握了一下肖承国的手说:“刚才的事情,你不要往心里去,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就当他是个陌生人,不必介怀。”

肖承国笑了笑:“我知道。”

正因为知道她的心意,他才能嘲讽向云泽替她出口恶气,一个女人有多少个十年等一个人?这个男人不值得她等。

公交车时停时走,尽管曲红梅一路都在给两个孩子介绍这里是哪里,那里又是什么地方,两个孩子舟车劳顿了许久,又都晕车,终究精神不济,一副难受想吐的样子。

好在曲家在北京的市中心,不用转车,坐了几个站就到达。

一家人下了车后,曲红梅就按照记忆的路线,往一处胡同走。

没想到刚走到那个胡同口子,曲红梅看见一对班鬓发白的父亲在口子那里东张西望,曲红梅一下愣住了。

十年时间过去,曾经意气风发,看起来还很年轻的父母,竟然变成了半鬓发白的老人,曲红梅认出了父母,却又不敢相信。

而那对夫妻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们,都偏头看了一眼,刚开始没认出她来,都偏过头去,忽然头发半白的老妇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又猛地把头转过来,眼神一下变得激动起来,含着热泪喊:“梅梅啊!”

“爸、妈!”曲红梅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放开两个孩子,自己像个孩子一样,飞快的跑向那对夫妻,扑在老妇人的怀里大哭:“我回来了,女儿不孝,让你们担心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十年的分离,朝思暮想的孩子近在眼前,即便当初离家的孩子大变样,但孩子回到了自己的身边,还拖家带口的平安归来,曲母紧紧抱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泣不成声。

长相儒雅的曲父也满脸泪痕,拥着妻女,哭得全身都在颤抖。

小英和佑佑在旁边看着,佑佑问:“爸爸,抱着妈妈的两人是谁呀?他们为什么要哭?”

肖承国目光幽深,低声道:“他们是你们的外公外婆,是你们妈妈的父母。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了,见到彼此高兴的哭。”

“高兴为什么要哭?”佑佑不懂。

小英看着那对老夫妻,一个双鬓半白,但容貌姣好,穿着干净崭新的新衣,举止谈吐看起来十分优雅。

一个穿着笔挺的灰色中山装,五官端正,和自己妈妈长得有五分像,神态带着几分威严,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

这样的城里人,是他们的外公外婆吗?他们看得起自己爸爸码?

而肖承国看到曲父曲母的装扮,便明白,曲家的身家背景是真的不错,如果不是那十年,如果不是曲红梅为了保全自己嫁给了他,以他这样的穷小子,怎么可能会娶到这样高级知识分子的女儿,他,高攀了曲红梅。

一时心思复杂,尽管肖承国一直都尽力对曲红梅好,也即将成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底家庭悬殊在那里,他不能保证曲父曲母喜欢他,愿意继续让女儿跟着他这个穷小子,神情有些紧张起来。

曲红梅三人哭了好一会儿,曲父看见了站在一边的肖承国父女三人,轻声咳嗽了一声,曲红梅一下惊醒,擦了擦脸上的泪,跟自己的父母介绍起来:“妈,爸,这是我的丈夫肖承国,我的大女儿小英,今年六岁,二儿子佑佑,今年两岁7个多月了。”

肖承国绷着神经,态度谦和的喊了声:“岳父岳母好。”牵着两个孩子走到他们的面前,拘谨的把手里备好的东西递到他们的面前:“这是给您二老备得一点小礼,还望二老不要嫌弃。”

小英也极有眼色,脆生生的喊:“外公外婆好,外婆真漂亮,外公真年轻。”

佑佑有样学样:“外婆好看,外公好帅。”

曲母绷不住笑了,蹲下身去,向两个孩子招手:“你们就是小英和佑佑啊,长得可真好看,过来让外婆好好的看看。”

两个孩子乖巧的过去了,曲父却没吭声,目光带着审视的意思,冷冷看着肖承国。

肖承国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棉衣,头发留着寸头,站姿笔挺,人长得还算不错,一看就是受过训的兵蛋子。

不过他神情有些紧绷,且曲红梅在电报中提过,肖承国瘸了一条腿,站的时候看不出来,但行动之时,必定走姿难看。

曲父从小锦衣玉食,骨子里跟绝大多数的城里人一样,看不起乡下人。

尤其曲父被发配去边疆那几年,当地乡农人,没少折腾他们两口子,使得他对乡下人的印象更是厌恶,听到二女儿带着乡下的女婿回来,他头一个想法就是让他们离婚。

十年结束后,曲家以最快的时间平反,不仅仅是因为曲家的关系人脉在,还因为他的大儿子有出息,还有向家的势力在帮忙,他的女儿本来就是金疙瘩,要嫁什么样的男人都可以,唯独嫁给这样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他觉得不配!

不过二女儿向来有自己的主见,她把这个穷小子和这一对儿女带了回来,这就向他说明了,她这一辈子就认这个男人。

曲父之前就调查过了肖承国的身家背景,知道这个小子在特殊部队里呆过,为了保护战友这才瘸了一条腿。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把女儿当成宝一样的疼,当年要不是他娶自己女儿,只怕女儿早没了。

不过他的父母太过闹腾,折腾的自己女儿差点死去,这个事情,是他的错。

功过一相抵,曲父也算是接受了肖承国当女婿,不过没有好脸色给他看,自家养的好白菜被猪拱了,任谁心里都不舒坦。

而此刻曲母正在端详两个外甥,见佑佑长得白白胖胖,随时带着一双笑眼儿,心生欢喜。又看小英长得眉目精致,但皮肤颇黑,头发枯黄,6岁的个子看着像4岁的孩子,心知乡下的日子不好过,便心疼的把两个孩子拥进怀里说:“我可怜的两个小外甥,北京有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你们想吃什么都告诉外婆,外婆保管满足你们。”

佑佑眼睛一亮:“什么都可以吗?”

他生的白嫩,说话不大利索,神态却像个小大人一样,看着就叫人打心底里欢喜,曲母喜欢他的紧,抱着他说:“当然拉,外婆一言九鼎。”

佑佑摇头:“我不要九个鼎,我要吃肉,吃好多好多的肉!”

曲红梅捂脸,她最近一段时间没少给两个孩子弄肉吃啊,咋这么馋呢。

她不知道的是,生在这样贫穷,物质缺乏的年代里,无论大人小孩,从心里盼望的就是吃上饱饭,顿顿有肉。这批人,就算活到了后世,也会无肉不欢,吃不腻。

佑佑知道肉的好滋味,自然想顿顿吃肉啦。

曲母楞了一下,随后笑了起来:“吃!一会儿外婆就去买,保管让我的乖外甥吃个够。”

曲父道:“行了,都别站在这里了,回家说话去吧,这里冷。”

大家的身上都积了一层雪,曲母赶紧占起身来,拉着两个小外甥,跟曲红梅说:“走这边,我们不住以前那里了,那个房子已经充公了。”

曲红梅点点头没有意外,她家以前的房子是那种古京式的豪华大宅院儿,父辈花了大价钱和心思在建国后保住了它,却无法在那十年护着它。

曲家当年不知道得罪了何人,弄得自己一家人四处分散,虽说他们家以最快的时间平反,到底伤了元气,再想住以前的屋子是不可能的了。

曲父曲母领着大家往胡同旁边的水泥路走,这条水泥路的房子全是五层以上的红砖楼,曲家在水泥路一颗梧桐树旁的筒子楼里。

曲母领着大家上了三楼,拿钥匙打开房门说:“以前的老院儿没了,不过政府给我们发了一套三居一室的屋子。这里坐北朝南,四处向阳,每间屋儿都有窗户,还有独立厕所,水龙头,通风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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