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52
换了往常, 这样一番话,听起来实在像是“战争前哨”,要搅得人几番思索, 不得安眠。
但或许是因为这天的气氛于他而言, 实在太过久违的安逸温柔,在某个瞬间,甚至让人回忆起七年前,又或是更久之前, 他们哪怕小打小闹,也总能重归于好的少年时光——
纪司予呆呆坐在床上,瞧着卓青阖门离去的背影。
好半晌也没说话, 只迟钝着, 揉揉眼睛。
末了,终究是往后一倒, 陷进了软乎乎的棉被中。
长睫微颤,呼吸绵远。
在数日来的疲累交错间,这难得的安眠, 却也催出一个莫名的长梦来。
——【司予, 做得好,你没有枉费我这么多年对你的栽培,每一步都走得扎扎实实, 很不错。】
——【……】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奶奶只希望,你千万不要像你爸爸那样,走错一步, 后头的人生都跟着废了,你明不明白?不过……算啦, 再往后,你年纪更大些,总会懂的。最关键的是,你确实拿出了该有的成绩,奶奶很开心,也很为你骄傲。】
开心?
……骄傲?
他没有回答老太太的满目期许。
只在久久的沉默中,一路踏过那幽远梦境,如走马灯般,观望着自己这七年,在纪家的一路扶摇直上。
大哥资质平庸,二姐不得老太太喜欢,三哥窝囊到不值一提。
虽然有个三嫂肚子争气,可说到底也只生出了两个中规中矩的纪家子弟。哪怕老太太念叨孙子念叨许多年,竟也不打算把那两个小的带在身边,直言“老三家的孩子,笨都笨得没点眼色”,几次闹得三哥下不来台。
那几年,天时地利人和,好像都站在了他这边。
再到后来,当他执掌纪氏三年,把大哥多年来培植的内部派系清扫殆尽,彻底站稳脚跟后,老太太更是干脆宣布退居二线,将第一把交椅正式交付给他。
从此,纪家内部的勾心斗角,至少明面上告一段落。人尽皆知,他终是这家族内斗中唯一的优胜者。
可惜时隔多年,当他在梦里重新回味那一天,从老太太眼中看出无限的欣慰嘉许;也回味着,那天坐在纪氏基建最高位,站在金字塔顶端,俯视那些曾经欺侮他、看轻他的同姓兄弟姊妹时。
很奇怪,那些人的一败涂地与满腹不甘看在眼里,似乎也并没有让他如想象中那样开心。
“我那时候小,嫉妒你长得那么怪,可妈妈还是那么喜欢你,最疼你,所以故意推得你站不起来,要看你的笑话。”
唯独,倒是还记得,大哥走过自己身边,最后的沉沉一句,说的是:“到今天也一样。但你赢了就是赢了,是你的本事。”
第一次,像真正的兄长那样,纪司业拍了拍他肩膀。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剩下的,这七年留给他最大的“收获”,仅仅只有在其位谋其事,去习惯那些愈发高度自律的生活。在商场上,留下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美名”,从昔日的“纪家四少”,变成人人无论从心或违心,都不得不交口称赞的“纪总”。
他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野心和手段。
相对应的,最繁忙时,也不得不整整两三天不合眼地埋头于工作,至多是在飞机上眯眼睡个几小时,掐点醒来,便继续着他近年来扩展商业版图、大肆并购的计划。
有他在的这七年,纪氏的业绩一连翻了三番,股价稳中见升,五次得以入选国际企业间对话,列席国宴。
他们这常年多以政界背景闻名于世的纪氏家族,得以在福布斯亚洲富豪家族榜上,第一次以单纯经济财富的存量,前进到第六位,首次压过香港钟氏家族一头,在中国范围内,仅仅屈居于同为老牌豪门的香港李家。
可惜。
无数个彻夜难眠的日子,只有他明白,自己似乎好像又重新回到了当年父母接连过世,手术结束后,一个人孤零零坐在病床上等待某个女孩踪迹重新出现的日子。
没有人探望、没有人关心,只有几个金钱维系的看护陪在身边,关心着它最基本的饮食起居。
人人都以为这是个得偿所愿,逆风翻盘的好结局。
可他想不明白,明明是因为想要给小护士更多更好的礼物,想要过上妈妈描述的那样幸福的生活,所以努力在老太太面前表现;也明明是为了有一天,能够站到最高处,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才争那第一把交椅。
为什么到最后,他还是得到一切,又失去一切?
就像当年的他找不到小护士那样,二十五岁以后的他,也再也找不到,那个他努力护在羽翼之下,总是用那样温柔又惶然眼神看向他的阿青。
她甚至宁可跑进芸芸众生的庸碌,甘心做不为人知的绿叶蝼蚁。
也不愿意站在高处不胜寒的峰顶,扮演世人眼中最是合格的纪四太太。
多简单。
仅仅只是,她不要他了,仅此而已。
——“司予仔,发什么呆呢?”
游荡来去的梦里,他最终落座于那间名为broken blue的酒吧。
身边是醉生梦死的狐朋狗友,唯一清醒的,只有一如既往,“劝酒三杯,只饮半口”的宋家三少,似笑非笑地,举杯看他。
那似乎是他的三十岁生日。
记不太清了,每个生日过起来也都那样,到最后,光怪陆离,觥筹交错的酒局里,只会剩下他们两个清醒的。
从前或许还能加上一个宋致宁看上的新女伴,但自从宋致宁打算彻底安定下来,便再没有了第三个“幸存者”。
给家里打完电话,交代了自己回家的时间。
宋致宁靠着沙发椅背,又接着没话找话地和他聊:“话说,我家小姑娘最近在研究甜品,据说香港那个祥记,蛋黄酥和蛋挞都是一绝,我正想从霍少那买来给她献个宝,结果一问,得了,你小子又抢在我前面,一声不吭的,买了好几年了?”
当时的他,还依旧秉承着一如既往,非工作时间烟酒不沾的习惯。
只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空空如也的高脚杯,答复说:“买着玩玩的。”
宋少笑:“买着玩玩也花这么大本钱啊?人家说,你可是拿了香港一个地标,从他手里换来的祥记。一个搞搞甜品的蛋糕店,对标一栋大楼,也是真的物有所值了。”
“……”
祥记,是阿青曾经随口提起,说喜欢那口味的甜品店。
两相无言间,他们都明白彼此的话有所指。
纪司予被他正中红心地戳到伤口,无意再谈,摆了摆手。
宋少却在短暂的沉默过后,蓦地正色。
“可司予仔,”摇晃手中酒盏,轻抿一口,他问他,“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
勉强算是他和卓青共同的多年好友,宋致宁,大抵是圈中唯一一个,对他和卓青的那场婚姻知根知底的人。
同样的,这一天过后,宋少也成为了唯一一个,敢抢在他前头回答这问题的第一人。
“答案当然可以有很多种,但我猜,有一个你肯定自己想不到,也不愿意去想,”宋致宁笑,“比如说,或许,大概是因为你不够爱她呢?”
话音刚落。
纪司予被他给气笑了:“我不够爱阿青?”
非要说这个,他宁愿相信纪氏明天就会垮。
“别生气嘛,我只是突然想起来,程忱前几天问我,我和她,会不会也走到你和卓青那一步,所以随口提起这茬来了。”
“……你怎么回答的?”
“我?我当然是说不会,”宋少坦坦荡荡,“也是真的不会,因为我没有你那么大的野心,也没有想过,有个人能一辈子都属于我。”
放肆浪荡如宋三少,从来宽于律己,宽于待人,他不像纪司予深陷眼前迷障,对于感情的蛮横之处伤人而不自知,也就从来都不会为难到自己。
唯独,在这三分微醺的夜晚,成了指点江山的烂说客。
也笑着咕哝:“倒也不是不够爱,但是至少,方式好像不太对。以前我没法提醒你,因为你过得太一帆风顺,现在三十岁,三十而立,我没什么可送你的。兄弟,只能送你几句过来人的经验。”
宋少说得老神在在,叫人分不清几分真,几分假。
“其实你们结婚以后,感情最好的那时候,老太太就问过我,‘致宁啊,你跟他们认识那么多年,觉得司予有多喜欢我这四媳妇儿啊?’,我当时觉得好笑,就老老实实回答她,说在我看来,至少‘现在’不算太爱吧。
老太太没再往下问我为什么,只夸了我一句,说我把该看的、该学的,都学精了,以后必定能找个好老婆——虽然现在事实证明,我也没按她说的标准,找到什么好老婆,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选对了。”
蓦地。
不知想到何处,宋致宁的眼神飘远。
好半晌,复才重扬笑意,吹出个清脆口哨,“至于卓青,我对她从来是同情大过于友情的。”
“……”
“我看了你们前前后后,那么多年,偶尔也会想,如果你是真的爱她,又想她过得好,以你的聪明,在纪家熬了这么多年,总不至于不知道,你最初不顾老太太的意见把她娶进来,又一点不低调,宠着她,捧着她,顺着她,卓青那几个不省心的妯娌,还有老太太会怎么看她,局面又会变成什么样,你不会猜不到吧?”
纪司予默然。
鲜血般澄艳的红酒,在他指尖轻晃,波纹向外扩散。
“你把她捧到天上,让她洋洋得意,作茧自缚的时候,就已经算到了她摔下来会有多惨。虽然你愿意拿手接着她,愿意自己给她当垫子,可一起痛了,只是多一个人痛,不代表她的痛能被你分担。
司余仔,人生本来就是很多面的,要把一个人的人生,纯粹只围着你转,你当然是开心了,你完全拥有了一个人,但是卓青又不是个死的,总有一天会发现——不过,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觉得自己做错的,都是没能把很多事,一直瞒到你们老死吧?”
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
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
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
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
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气可还没消。
小谢最有眼色,赶忙一溜烟跑到玄关,拿来两双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举爪:“阿青!我吃完饭帮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纪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无,纪总有样学样的,迟疑“举爪”。
“我也,可以……帮忙洗碗。”
他试探着,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补充了句:“……可以学。”
作者有话要说:
纪总:或者……咱们家,买个自动洗碗机可以吗?
【从来没有洗过碗的纪总如是道】
本来应该还有一节,啊啊啊不过今晚生死时速,估计得分开发啦,晚点改完看看能不能更新哈,不然就留着明天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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