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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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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林爷爷拆台, 黎小麦立刻扭头去看林肯,他现在当然不是小黄人儿了,只是脸色却隐隐发青,当下心情更加愉快,这位林老爷子为人也很不错啊。

小插曲结束,兰姐,也就是之前扶李老爷子下楼的女人走过来,声称晚饭已经备好,请大家入席。

来到餐厅,两位老人坐在上首, 林晟和李念南分别陪在两侧,吴丝丝在李念南旁边, 他们的一双儿女顺次坐下。

林肯挨着林晟坐在另一侧, 黎小麦别无选择地只能坐在林肯旁边的空坐上,因为对面李念南一家已经坐满, 只是这么一看,阵营有点儿奇怪,倒像她是林家这边的人一样。

林老爷子对这样的坐次显得很满意, 笑呵呵的脸上满是红光, 对着李老爷子道:“我家三代没有女孩儿了, 你家孙女多,正好借我们一个。”

李老爷子却板着脸:“我家地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嫌多,再说人家父母双全, 可轮不到我这个糟老头子做主。”

黎小麦:……饭菜这么香,好好吃饭不行吗?还是你们以为自己打的机锋有多高明,别人都听不出来啊?

眼角余光看向林肯,果然,虽然青色褪了些,他脸色却也不怎么好看。

而且不是说这些世家大族都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吗?这是哪本言情小说误导了她?明明他们就和平常人家一样,一边吃饭一边寒暄,根本没有守那些规矩。

也许是桌子够大的缘故吧,每个人面前放置的都是自己的碗碟,并不担心口水会喷到别人的菜上,黎小麦暗自琢磨着。

好在两位老人浅谈辄止,看得出来他们是经常在一起吃饭的,熟稔无比,也没人客气,林老爷子在李家指挥李家的下人做事,派头比李老这个主人不差什么,兰姐对他所需要的各种照顾也是门儿清。

倒是林晟像是个稀客,李念南待他比对林老爷子还要客气一些,主动和他攀谈生意上的事,黎小麦听不懂,但能感觉出来李念南和吴丝丝夫妇对上林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仰视的状态。

大部分都是李念南在说,林晟安静地听着,偶尔点评一两句,精简凝练,近乎惜字如金,但每次林晟一开口,李念南便做洗耳恭听状,并且看他的表情,或是恍然大悟,或是若有所思,显见林晟的话在他这边很有价值。

而林安妮姐弟在旁边乖乖吃饭,一句话也不敢插嘴,尤其是李安妮,存在感非常低,只有偶尔和黎小麦的眼神对上时,才会做个不屑或不忿的表情。

黎小麦懒得和又怂又幼稚的人计较,只感觉今天的饭菜可真是不错,是她踏进首都地界以来吃的最精致可口的一顿,她也没什么人可以说话,便径自埋头苦吃。

晚餐是分餐制,兰姐带领着服务员,给每人面前准备的餐品,都剔掉了他们忌口的食物,比如林爷爷面前的都是适合糖尿病病人的餐饮,而李爷爷面前的饭就要少油少盐预防三高。

吴丝丝和李安妮母女面前的都是素菜和水果燕麦之类的减肥餐。

剩下的青壮年们吃的,才是今晚真正色香味俱全的主菜。

顺便说一句,黎小麦因为之前兰姐问的时候表示没有忌口,所以和青壮年男人的饭菜是一样的,不知道是不是兰姐为了表达对她这位客人的热情,她总觉每上一道菜的时候,分餐的服务员分给自己的,都比林肯的那份分量还要多。

黎小麦对这种关照非常满意,感觉就连下面做事的阿姨保姆,都能看出来她和林肯相比谁更可爱呢。

林肯已经不是第一次和黎小麦吃饭,对她的胃口已经见怪不怪,剩下的人,见黎小麦对分给自己的食物来者不拒,并且还都吃的盆干碗净,多多少少有些吃惊。

只不过大人们都懂得控制自己的表情,小孩子在这方面就差点劲儿。

李家俊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吃饭快又坐不住,把肚子塞饱之后就很无聊,可他和自己的偶像林哥,座位之间还有一定距离,当着李念南和林晟的面也不敢扯着嗓子讲话。

大人们都还没吃完,作为小辈是不能提前离席了,正无聊的时候旁边姐姐踢了他一脚。

抬头一看,李安妮正给他使眼色,让他看对面。

顺着李安妮的眼神看过去,发现黎小麦正捧着一只榴莲酥吃得津津有味。

这榴莲酥是现烤的,薄皮大馅,外面一层酥皮裹着满满的榴莲果肉,牙齿一碰,酥皮破裂,甜蜜芬芳又滚烫的果肉便溢满整个口腔,别提多享受了。

黎小麦吃完了自己那个还意犹未尽,也不好意思向兰姐再要,看林肯那份还没动,有些犹豫,便冲林肯“哎”了一声,然后指指他面前的点心,示意他如果不吃的话自己可以帮忙解决。

却见林肯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便捏起那颗榴莲酥,黎小麦这边碟子都伸出去了,却眼睁睁看着林肯把那枚点心捻起来——放进自己嘴里,然后还嚼了几下,轮廓分明的侧脸,咬肌随着他咀嚼的动作而动,有一种青春男孩独特的性感。

但他的表情却和性感八竿子打不着,只见他眉头微皱,似乎对嘴里食物的味道不怎么满意,本着良好的教养才不得不勉强自己咽下去。

咽完之后,便抽了张纸巾用力擦了擦手,并立刻拿起杯子喝了口水,似乎要冲淡那味道一样,。

黎小麦气结,本以为走个形式手到擒来,谁知道林坏水偏要使坏。

榴莲这种东西,一向是恨的恨死,爱的爱死,黎小麦是后者,看林肯的反应明显是不怎么喜欢的,不然这么好吃的点心,他那样吃简直就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好气啊!

这边李家骏在李安妮的提醒之下看了全程,倒是没有觉得自己林哥有什么不对,只想着他大概是误解了黎小麦的意思。

从小物质条件极其优越的少年,善良且富有同情心,觉得这位姐姐真是可怜,和大伯流落在外的日子过得一定十分拮据,怕是都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于是立刻捧起自己那份点心放在黎小麦面前,十分真诚地道:“小麦姐,这个给你吃。”

黎小麦正暗自运气,不防对面这不起眼的少年有这样的动作,不由得怔了一怔。

李安妮也没想到弟弟会主动给黎小麦送吃的,她的本意是想和弟弟一起嘲笑黎小麦——虽然黎小麦吃东西的样子没有什么不雅,但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多东西,酸甜苦辣咸荤素不忌,本身就不符合优雅淑女的人设。

李家骏将榴莲酥放在黎小麦面前,便绕绕头有些害羞地又坐回自己的位子上,但仍然看着黎小麦,一脸期待,黎小麦对少年的示好心生暖意,便冲他感激地笑了笑,但经过刚刚和林肯的那一通闹,她对这点心的渴望消退了不少。

吃东西就是这样,吃的时候停不下来,一旦被打断,饱腹感上来,胃口就没那么好了,这也是吃饭慢的人不容易长胖的缘故。

黎小麦好吃却不贪吃,她好动,消耗大,饭量比一般女孩子要大,却从不吃撑,因此她从小到大都没胖过,这一度令王童十分嫉妒。

一方面她不想再吃了,另一方面这是李家骏小朋友第一次对她示好,情意拳拳,黎小麦不想辜负他的好意,眼珠一转,便将点心递给旁边的林肯:“刚刚我看林同学很喜欢,我怕胖不敢多吃,就借花献佛送给林同学吧。”

林肯闻言慢慢地转头看向黎小麦,眼神凉凉的,黎小麦不甘示弱,嘴角露出个挑衅的笑意:吃啊!有本事你接着吃啊!

两人对视了片刻,就在黎小麦以为他会不管不顾推开自己手的时候,林肯忽然嘴角勾出了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黎小麦忽然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只见林肯忽然低下头去,然后黎小麦就感觉自己的指尖碰到什么软软滑滑的东西,还在怀疑是不是错觉,林肯却已经将点心卷进嘴里,还用力嚼了两下。

黎小麦目瞪口呆,只觉得“轰”得一下,气血上涌,整个人傻成了一座红通通的雕塑。

她满脑子都是林肯忽然低下来的头和头顶的发旋,林肯个子比她高,这还是黎小麦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林肯的发旋,和别人不一样,竟然是两个并列在头顶,中间还有不小的距离。

两个发旋当然比一个面积大,这是不是意味着,林肯将来秃顶的速度都要比别人快一倍?

听说秃顶会遗传,看看林晟依然茂密的黑发,和林爷爷虽然全部变白仍然牢牢长在头上的那些毛发,又觉得林肯大概率不会变秃——啧,便宜他了!

黎小麦思维继续发散,想到还有个说法,说是长着两个发旋的人,会比普通人更加执拗、叛逆,就像是生着反骨一样,你让他往东他就偏要往西。

看着林肯一边咬牙吃掉榴莲酥,一边用同样挑衅的眼神看向自己,黎小麦第一次感到后悔,这么个幼儿园都没毕业的狗男人,她干嘛去惹他呢?这下尴尬了吧。

黎小麦近乎头皮发麻胆战心惊地偷偷拿眼光溜向其他人,已经做好了被围观和嘲笑的心理准备,却发现周围似乎和她想的不太一样。

只见几个大人仍在若无其事地吃饭聊天,就连黎小麦最担心的林爷爷,也没有看她,而是从碗里挖出一勺杂粮饭,慢慢地送到嘴里,一边摇头一边认真地咀嚼,和林肯吃榴莲酥的样子神似——很显然他也不不喜欢吃那碗花里胡哨的饭。

除了李安妮一贯的白眼和不屑,剩下的人居然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李家骏见送出去的点心虽然黎小麦没有吃,但进了自己偶像林哥的嘴里,感觉是一样一样的,并没有什么不满。

而吴丝丝双眼微垂,没有露出什么情绪,如果不是林肯那货又开始猛灌水,而自己手指尖的触感还有如实质,她都觉得刚才那一幕是自己臆想的了。

之前不过是给林晟剥了个橘子大家反应都这么大,怎么林肯这厮从她手里抢吃的这些人都觉得很正常呢?

橘子?电光火石之间,黎小麦忽然明白了什么,皱了皱眉头正觉得要糟,却见林肯喝完水之后把杯子放下,慢慢开口:“这次就算了,以后注意点儿,不是每个人都像我和父亲这样好说话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肯:你以为逛动物园呢?拿着东西东喂一下西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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