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余忆赶忙摇头:“不用,不用,我自己交吧。”
他虽然穷,但是跟他的收入捆绑在一起的成凛现在肯定也富不到哪去。
“那好,现在还有时间,我带你去那个房子看一看,”成凛说,“如果你觉得没问题,今天就可以和房东把合同签了。”
成凛所住的小区距离余忆如今的住所并不是太远,相隔一个城区。
余忆曾随成凛的车短暂地在这个小区的门前停留过,当时只是稍微从小区的门外往里看了一眼。尽管门廊不算太大,但一眼望过去小区里的绿化占满了整个视野,是很令人舒适的观感。
余忆倒也并不是从未住过高档的小区,他在前一段歌手生涯里,也是有过短暂的单曲热卖的时光的。在他最能令人扬眉吐气的时候,前经纪公司甚至给他提供了住所。但那些很快就被收回了。
紧接着余忆家中又遭遇变故,他的钱几乎都填了进去。
再后来被冷藏,被解约,他在酒吧驻唱也不是那么顺利。钱断断续续地来,又飞速地流走,造成了他如今这么拮据的现状。
余忆跟着成凛走到一栋单元楼下,在成凛打电话给房东让房东打开楼道锁时,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
手机银行上显示的余额的确有一笔进帐。他拍广告的收入除去工作室和成凛的分成,竟还剩下不少。他盯着这个数字,总觉得他应得的比这个数额还要再少一些。
余忆还在看着手机屏幕发呆,成凛已经扶着他的肩膀轻轻往里推了推。
成凛这一个虽突兀但并没有用力的动作,让余忆往前栽了一大步,差点直接扑到打开了门的楼道的地面上。
成凛看了看自己的手,没说话。
一个人发呆能到这么忘我的地步,他也真是第一次遇见。
余忆踉跄了一下之后稳住了身子,低着头往电梯的方向走过去。
“查了余额么?有不对的地方可以跟我说。”成凛跟在余忆身后不紧不慢地说。
他瞟向余忆的手机屏幕的那一眼虽然看得不十分清楚,但至少能确定那是个手机银行的界面。
“没有……”余忆咬了咬嘴唇,“应该没有。”
“应该?”成凛失笑,“你该不会不记得你的卡里原本的余额吧?”
“不是,是……”余忆闭了闭眼睛,“算是吧。”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从家里出事之后,他就给家里办了张卡,几乎自己一有收入就会往那张卡上转账。
他很久没有查过余额了。总觉得反正查了也没多少。
成凛大概又是在体贴,没有继续刨根究底地追问。
他们乘着电梯上了23楼。
这是一个拥有两室一厅的小套间,成凛在上楼的途中就已经给余忆说了房子的构造,大概是想留出一间来给他当书房或者写歌用。
但他看到房子时仍有些诧异。这里光一个客厅就有他之前整个屋子那么大。看着挺新的房子,墙壁一片雪白,地板也一尘不染。但是,没有电器。
没有电器?余忆转头疑惑地看了成凛一眼。
成凛微微低头在他耳边低声说:“有电器拿不到这么低的租价,一会儿我再跟你细说。”
余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他从房东手里接过了房屋租赁合同看了看,在这种地段和这样的小区环境里,租金的确算得上很便宜了。
“我都听小成说了,你们也挺不容易的,而且学艺术的都比较爱干净,我这房子装修完放了大半年了你是第一个租户。”房东非常热情地不停说着。
余忆瞄了成凛一眼,“你们”也挺不容易的,是指他和成凛么……
虽然不知道成凛和房东是怎么说的,而且似乎编造了些什么,但他并没有觉得排斥。
成凛趁房东走到房子各个角落拍照留念时,又微微低头凑到余忆耳边说:“我没告诉她你的真实情况,稍微做了一点改编,你不会介意吧?”
刚才成凛在他耳边低声说话时他因为凝神听成凛话里的内容,没来得及做反应。现在成凛又凑了过来,余忆就觉得自己耳朵里什么话也听不见了。能听到的砰砰声都是自己的心跳声。
余忆没听到内容,但还是点了点头,答了声:“行。”
余忆和房东签完合同,并且预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再用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六点。
成凛送房东出了门,回头看向余忆:“现在这个时间你回去做饭也来不及了,去我家随便吃点吧?”
余忆正握着房东给他的两套钥匙,心想要不要给成凛一套,被成凛这话惊得钥匙一下没拿住,掉在了地上。
“不,不用了吧,我在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就行。”余忆匆匆说着,弯下腰将钥匙捡起来,塞进了口袋里。
成凛皱着眉没说话,等余忆关上门走出来,他才问了句:“你去哪吃?”
余忆正心事重重,猛地听到抛向自己的问题不禁有些懵。
“那个……小区门口有一个……”余忆支支吾吾地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仍旧没能把那家店的店名描述出来。
是什么店来着?他在脑海里拼命翻腾着小区门口一闪而过的那个影像。
“羊肉粉馆?拉面馆?千里香?沙县?”成凛挑了挑眉。
余忆有些郁闷,这个小区附近只有这种早餐类的餐馆么?
“我就去沙县吧,吃个蒸饺什么的。”余忆只得说。
“如果你想吃饺子,还不如去我家吃,”成凛似乎就等着他这句了,“我自己包的,皮薄馅大,比外面的好吃。”
大概是担心余忆不相信,他又补充了一句:“这是宋昊宇评价的。”
听到宋昊宇的名字,余忆原本正有些犹豫的内心又打起了退堂鼓,“太麻烦了……”
“麻烦什么?都是早已经包好了放在冰箱里的,这几天不吃估计就得扔了。”成凛轻飘飘的一句话又抓住了余忆的软肋。
扔了……太浪费了吧。
余忆只好点了点头:“不麻烦的话,我就去你家蹭一顿吧。”
成凛笑了起来。
“怎,怎么了……”余忆怔怔地看着他。
“你是不是很少去朋友家吃饭?听你这客套话说的,我这么不容易尴尬的人都有点尴尬了。”成凛笑了笑。
“啊。”余忆摸了摸鼻子。
他的确是……很少去朋友家吃饭。不,他是没有多少朋友。
成凛所住的单元楼距离余忆这一栋只需要转一个角,似乎某个窗台还是相对着的。
楼层也刚好一模一样,23楼。
成凛的住所格局和余忆那一间相比只多了一个饭厅,同样是两间房和一个客厅。余忆刚踏进去一步就马上收回脚。
这地板光亮得像是打了蜡一般,他都不忍看自己的鞋底有多脏了。
“拖鞋在鞋架上,你走进来再换吧,不要紧,”成凛一回头,看出了余忆的担忧,于是说,“家里的卫生都是宋昊宇在做的,他在这方面有强迫症,你按你平常的习惯来就好。”
余忆已经注意到成凛是脱了鞋踩进去然后换了拖鞋的。学艺术的人都爱干净,房东完全是看在成凛的爱干净所以才这么说的吧。
但成凛并不是学艺术的啊。
对了,成凛是学什么的?
余忆胡思乱想着,就也将鞋子脱了下来,拿在手里,走到鞋架旁边,看着最上层的两双拖鞋发起呆来。
其中一双是浅蓝色,最常见的商场款。另一双是粉红色,呃……hello kitty款。
成凛正倒了一杯茶走出来,见余忆在发呆,于是说了句:“你穿那双蓝色的吧,粉红色是宋昊宇的。”
余忆赶忙将手中的鞋子放下,穿上那双商场款的拖鞋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求不养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