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已经踏出一条腿, 盛思夏又愣住了,她需要在心中确认,才相信自己没听错。
傅亦琛一贯稳重, 这不像是他会说的话,可他的确那么说了。
她和傅亦琛一起走向公寓楼, 透明的感应玻璃门倒映出他们的身形,傅亦琛的高大, 将她衬托的格外娇小, 她的身高勉强到他的肩膀处,影子靠在一起,亲密无间。
直到走进电梯里, 盛思夏才故意问, “你刚才说什么?”
傅亦琛不太自在地摸摸鼻子, 低头掩饰道, “没说什么。”
盛思夏从镜子里偷偷瞄他, 看见他表现不如平时自然,忽然起了玩心大盛,故意逗他说,“没说什么?我可都听见了, 傅叔叔,你误会什么了呀?”
一边说,她还一边摇晃他的手臂,恶作剧一样,想要看他更加窘迫。
傅亦琛没了办法, 只好屈起手指轻轻敲着她的额头,“你真的一点都不怕我?还有,不要叫我叔叔,感觉挺奇怪的。”
“那叫老师?”她睁大眼睛,眼珠因为刚哭过,显得湿漉漉的,明知道是在顽皮,却让人无法对她发脾气。
傅亦琛只好捏捏她的下巴,以示惩戒。
“还有,我为什么要怕你,你又不会把我怎么样。”
“不会把你怎么样?你是对我太有信心,还是对我太没信心?”傅亦琛忽然换了副语气,有些暧昧,同时又带着认真,“我是不是对你太克制,才让你忘了,我也是个男人?”
这句有些拗口的话,盛思夏反应了几秒,才听懂他的弦外之音。
这一次,她终于脸红,不再像刚才那样调皮,老老实实地,跟着傅亦琛走出电梯,进入家门。
趁傅亦琛去厨房洗手的时候,盛思夏偷偷地对他做了个鬼脸。
这人,真没劲。
好不容易让她逮住机会,好好逗他一下,这么快就让他扳回一城,反倒把自己闹了个大红脸。
这一次,又是她输了。
盛思夏放下包,也走进厨房里,站在洗手台边,板着脸说,“我现在不要人陪了,你回去吧,我要休息。”
傅亦琛回身,玩味地看着望着她笑,然后将手里的水倾洒在她脸上,惹得盛思夏惊叫起来。
她先是四处躲着,发现躲不过,便也掬了一捧水,不管不顾地朝他泼去。
虽说同样是在闹着玩,可傅亦琛明显只是在逗她,手里的水不过少许洒在盛思夏脸上。
她那一捧水,却一点也不客气,傅亦琛的脸上,脖子,包括那件黑色大衣,都跟着遭了殃。
等到盛思夏终于发现自己闹过了火,她的心态,立刻由受害者,转为罪犯,看傅亦琛不躲也不生气的样子,她更加内疚,连忙抽了几张纸巾,为他擦拭。
“你把我弄成这样,我走不了了,只能赖在你家。”傅亦琛声音很低,说话的时候,盛思夏正在为他擦脸,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手腕上,气氛登时变化。
这么近的距离,使盛思夏更加看清他。
从那张清朗英俊的脸,到因为常年健身,而宽阔有利的肩膀,下颌正滴着水,她忍不住伸手,用指尖接住,那颗水珠却鬼使神差地顺着手掌,钻入她衣袖里。
左臂连着心脏,令盛思夏心乱如麻。
“可……这里没有给你换的衣服。”她小声地说。
“我可以叫人送来。”
盛思夏尴尬地咬着嘴唇,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她刚才虽然逗傅亦琛,那些只是临时起意,她从来不曾跟任何异性发展到这种阶段,包括他。
才知道,原来人与人之间,真会产生化学反应,否则,她明明没喝酒,怎么会比醉了还要晕?
盛思夏窘迫不安的模样太可爱,傅亦琛忍不住笑起来,“好了,不逗你了,去洗洗脸,刚才哭得跟小花猫似的。”
他在逗她。
越想越气,盛思夏将纸巾扔到他身上,转身一路小跑进浴室,捧住发热的脸颊,恨自己刚才没有表现得再淡定一点。
怎么那么轻易地,就被他蛊惑了?
盛思夏走到镜子前,凑近了,仔细地观察自己。
因为刚才哭过,眼眶发红,还好今天用的睫毛膏是防水的,刚才哭得那么凶,还用衣袖擦过,也只在下眼皮上,留下几点不易发现的印痕。
无论何时,她总希望,能在傅亦琛面前,尽量保持美好的形象。
她用棉棒小心地拭去那点黑印,看唇妆也掉了,顺便用镜柜里许久没用过的一支口红为嘴唇补了颜色。
“啧,太红了……”盛思夏这才想起,这支口红被封存在此的原因。
这是某年生日,一个朋友送她的礼物,是那一年的热门色号。
姨妈红,抹上去就跟刚吃了十个小孩似的,又叫后妈色。
她的五官本就明艳突出,再抹上这个颜色,傅亦琛见了,只怕气氛要更微妙。
她又心虚地,将口红擦掉,顺便把妆全给卸了,镜子里那张干净清丽的脸,才让她更自在。
回到客厅,正好看见傅亦琛打开冰箱,在里面找东西。
“你肚子饿了?”盛思夏望一眼空荡的冰箱,没有存货。
她猜想,傅亦琛不会是还没吃饭,就又被她叫过来了?
傅亦琛看她一眼,“是你肚子饿了。“
她揉揉胃,糟糕,难道是她刚才肚子叫得太响,被他听到了?
“一下班就去医院,我一猜你就没吃晚饭,总是不会好好照顾自己,迟早得胃病。”傅亦琛才说自己不是老师,却又在教训她。
盛思夏故意捂住耳朵,摇头晃脑地说,“好烦好烦,我妈都没你这么烦!”
“行,我不说了。”
他本想亲自做点什么,可盛思夏的冰箱实在无用武之地,他们点了一份披萨外卖,很快送到,当然,这也是迁就盛思夏的口味。
萨拉米肉肠披萨,薄薄一层,芝士味道浓郁,盛思夏咬下一口,偷偷打量他。
傅亦琛穿着质地精良的毛衣,手臂搁在中岛台上,是随意慵懒的姿势,连吃快餐的动作都很斯文,但看得出,他极少尝试这类食物。
这间公寓面积太大,她住在这里,常常觉得空旷孤单,就算把所有房间灯都打开,让每一个角落都明亮起来,也驱散不了孤独的阴影。
今天,傅亦琛在这里,她第一次觉得,这里像一个家。
有了期望,就有奢望,她不敢再想下去,眼神闪躲,却被傅亦琛发现。
他一直在注意着她。
“还在想小姨的事?”傅亦琛说,“我认识几个业界权威,回头我联系他们,给小姨制定一个最佳治疗方案,你不要太担心。”
“我不是在想这个,我是在想……”盛思夏话说一半,发觉不对,她甩掉鞋子,轻轻踢他小腿,纠正道,“是我小姨,不是你小姨。”
傅亦琛只是笑,“小气,我还能跟你抢啊?”
“反正我没答应你之前,不许乱叫。”
“好,小气鬼,能说说你在想什么吗?”
盛思夏垂下眼睛,将食物咽下,好半天才说,“我在想,他究竟为什么会变。”
“他是谁?”
“林树谦。”
傅亦琛和林树谦早年有过生意来往,无需她过多解释。
她继续说,“他和我小姨刚结婚时,两人排除万难,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我不是要替他说话,我是发自内心的相信,在最初的时候,他们一定是真心爱过的。”
“你没错,”傅亦琛肯定地对她说,“不必因为一个人的现在,而完全否定他的过去,你成熟了很多。”
“要那么成熟有什么用?”盛思夏神情沮丧,“我还是想不通,他为什么就变了呢?明明最开始,他和小姨一样,都是不想要孩子的呀。”
“人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会发生变化,”傅亦琛并不想让话题变得这么残忍,但面对盛思夏的问题,他不想有隐瞒,“其实,你不必太纠结丁克这一点,会变,是因为不爱了,孩子只是一个借口。”
他说得对。
明明是自己变心了,不想再维持婚姻,还要把问题推到小姨身上。
“那么,你呢?你会变吗?”盛思夏问。
她抬头,望进他眼眸深处。
这个问题,傅亦琛连想也没有想,似乎答案已在他心中存在多时,只是这一刻,才有机会讲出来。
“我已经变了,”他说,“因为你,我才发现永远活得理智、清醒,是一件多么无趣枯燥的事。”
如果不是因为她,他大概会过着一帆风顺,一板一眼的生活,娶一个适龄,家世相符的女人,就像他的父母那样,用婚姻来巩固财产,也永远警惕提防着对方。
盛思夏笑,“这么说,是我破坏了你的人生咯?”
“是,所以我不能放你走。”傅亦琛抽一张纸巾,擦去她嘴边沾上的酱汁。
盛思夏心中十分甜蜜,想起一个疑问,又抓住他问,“我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你……”
“喜欢你的?”
她不太好意思地“嗯”了一声。
傅亦琛笑了,“我不太想现在告诉你,等你答应我的那一天,再说给你听。”
“那岂不是,如果我不答应,就永远不会知道了?”盛思夏感到不可思议。
他竟然这么光明正大的要挟她。
“对,想知道,就早点答应我,不要让我等太久。”傅亦琛笑着起身,将剩余的披萨收拾好,站起身,准备扔进垃圾桶里。
盛思夏无奈地笑,对他的背影大喊一声,“果然是无商不奸!傅亦琛你这个大奸商!”
这天晚上,傅亦琛没有离开。
他让助理为他送来了一套衣服,洗完澡后,陪着盛思夏在沙发上看了一部美国老电影。
那个过程,安静,恬淡,身边萦绕着盛思夏头发上的香气,他一低头,就可以亲到她。
眼中所见,是盛思夏专注盯着屏幕的侧脸,并不清楚,她的美好,会给他带来怎样的煎熬,只能学会忍耐。
看到一半,盛思夏果然睡着,歪头靠在他肩上,睡得香甜。
抱她回到房间里,安置好,傅亦琛原本可以离开,却担心她半夜醒来发现他不在,影响情绪,只好在沙发上将就一夜。
周末,盛宛文回国,已提前知会盛思夏。
说了不让她来接,但傅亦琛听说这件事,他今日要出席股东会议,无法脱身,便安排艾莎开车,载上盛思夏,一同去机场接人。
在接机口,盛思夏表面淡定,内心却焦急,直到看见母亲拖着一只小箱子走出来。
盛宛文已过四十岁,面容淡雅清冷,身材较同龄人清瘦,戴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成发髻,给人一丝不苟的感觉。
她不常笑,见到许久不见的女儿,也只是淡淡的拥抱,比起周围热闹喜悦的重逢场面,显得太过镇定。
却是盛思夏习惯的相处模式。
母女俩走出机场,艾莎从后视镜里看到,即刻下车,接过箱子放入后车厢,为她们拉开车门。
盛宛文在坐进去之前,看了艾莎一眼,又看一眼车头上劳斯莱斯的标志,接着,又用审视的眼神,看向自己女儿。
盛思夏心虚地低头,待母亲坐进去,她也跟着,老老实实地坐在旁边。
“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她语调平淡,却不怒自威。
盛思夏知道母亲的脾气,她平时虽然不大过问寻常琐事,也给予盛思夏许多自由,但当母亲严肃起来,认真问话时,盛思夏还是不敢马虎。
她回答,“还不是。”
“那为什么要他派车来接?”盛宛文斜睨着女儿,“你小姨家里现在没有司机可用了,叫出租总可以吧。”
这句话里,盛思夏听出,母亲隐隐有对小姨结婚一事不满的意思。
她听说,早年小姨和林树谦结婚,母亲就不看好,果然后来离婚,现在小姨与新任丈夫的结合,在母亲看来,显然又是在步前一段婚姻的后尘。
盛思夏解释说,“傅亦琛今天要开一个很重要的股东会议,否则他会亲自来的。”
“傅亦琛?”盛宛文皱起眉。
但凡稍微关注商界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她侧头盯着女儿,语气更严肃一些,“是我理解的那个傅亦琛?”
“应该是吧。”她想着,这也不是什么大众化的名字,母亲这样说,那必然只有他。
盛宛文望向窗外,景色穿梭而过,几年过去,云城又有许多改变,她却无心赏风景。
过了半晌,才担忧地开口,“夏夏,妈妈不是要干涉你谈恋爱的自由,只是,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也没怎么,就是以前贪玩,到他家门口吃了点东西……”然后就进了他家门,成功赖上他了。
提到这个,她就尴尬,不愿多谈。
“什么时候?”
“八年前。”
盛宛文几乎维持不住淡定的表情,她摘下眼镜,诧异地看着女儿,“八年前?”
盛思夏怕母亲联想到一些奇怪的东西,马上解释,“妈,你别乱想,我和他之间很规矩的,要说起来,还是……我先喜欢的他。”
至少在那时候,傅亦琛对她,一直都很规矩。
心怀不轨的那个,反而是被母亲视作乖乖女的盛思夏。
最后那句话,她说得格外小声,一来是不想让艾莎听见,二来,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母亲问,“那你们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盛思夏照实说,“傅亦琛在追我,我在考虑。”
盛宛文不管这些七拐八绕的事,她一贯只凭理性分析,“照你的说法,是你先喜欢的他,现在他在追你,你反而还要考虑……这是什么逻辑?”
她真的,不太懂这些年轻人的思想。
盛思夏被母亲问到重点,哑口无言。
“哎呀,这都不是重点,”盛思夏答不上来,就转移话题,“傅亦琛说,等你安顿下来,想请你吃个晚饭,好不好?”
“不好,既然还不是男朋友,有什么好见的?”盛宛文又重新戴上眼镜,冷笑一声,“再说,又不是没见过。”
两年前,盛宛文与普林斯顿学院的两名天体物理学家,组建了一个实验小组,那时的研究项目,需要拉到很大一笔资金,她清楚地记得,在那晚学院组织的晚宴上,傅亦琛为这个项目资助了一个亿。
盛宛文作为代表,曾与他握手,表示感谢。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面前那位谈笑风生,年轻英俊的商业巨鳄,居然和自己女儿有这样的渊源。
难怪钱给的那么爽快。
“你们见过?什么时候?在哪里?”盛思夏拉着母亲,问题一个接一个。
可是盛宛文一个也不回答。
盛思夏满腹疑问,又不好继续追问,她了解母亲的脾气,不想说,怎么问也不会告诉她。
恰好此时,傅亦琛散会,他给盛思夏发来消息,是晚上订好的饭店地址,询问她,是否合盛宛文的口味。
是云城一家老字号广式酒楼,夜宵非常有名,需要提前定位,每晚都是宾客盈门。
母亲祖籍是广东,家乡菜不只是口味的偏好,更是一种情怀。
看来,傅亦琛是认真做了功课的。
只可惜——
盛思夏回复:一条好消息一条坏消息,先听哪个?
傅亦琛:好消息。
盛思夏轻点屏幕,嘴角勾起笑意:晚餐的选择很符合我妈的胃口,给你一百分。
傅亦琛:那坏消息呢?
盛思夏笑得更开心:盛教授已拒绝你发起的晚餐邀请,并对你发出一声冷笑,不要气馁,请下次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