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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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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差点感觉…”

一曲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和震惊。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真香…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个新时代的伪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太难了~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的歌。

不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刚才,还是会选择再听一遍。

毕竟能玩直播还写小说的妹子肯定是一个内心喜欢蹦野生disco的主。

“勋哥~”

“太厉害了,很好听。”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歌曲有点傻和幼稚来着!”

一时间。

陈玉还有些来兴趣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能写得好听的人肯定很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而已。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这…没那么夸张吧?”

“一直以来,心里挺向往以前那个年代的士高、歌舞厅……”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都离不开音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错!”

“嘻嘻…这个呢~”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两首也是相当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画个龙龙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应该也没有太大问题吧?

喵喵?

陈玉差点情不自禁地想学一下猫叫。

心里反倒很好奇期待起来。

“这…”

“其实更适合给女孩子来唱的,我就算了……”

拒绝。

方世勋内心肯定是拒绝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个高冷男神。

现在一下子唱这什么学猫叫还不得毁形象?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这首歌还是算了。

要不是从脑海中挑最简单幼稚的歌曲来练练手,他都不一定会把这个弄出来。

不过。

当初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网。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专门写给谁的…”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没~”

“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勋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最后方世勋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这吉他的熟练度。

现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一起学猫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个娇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阵软软糯糯的女声传来。

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俏皮。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震惊懵逼的样子。

不可思议!

这是女声?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那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每天都需要你的拥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对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紧接着。

方世勋切换回来原本的男声。

彼此之间无缝衔接。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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