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不可思议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差点感觉…”
一曲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和震惊。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真香…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个新时代的伪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太难了~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的歌。
不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刚才,还是会选择再听一遍。
毕竟能玩直播还写小说的妹子肯定是一个内心喜欢蹦野生disco的主。
…
“勋哥~”
“太厉害了,很好听。”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歌曲有点傻和幼稚来着!”
一时间。
陈玉还有些来兴趣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能写得好听的人肯定很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而已。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这…没那么夸张吧?”
“一直以来,心里挺向往以前那个年代的士高、歌舞厅……”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都离不开音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错!”
“嘻嘻…这个呢~”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两首也是相当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画个龙龙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应该也没有太大问题吧?
喵喵?
陈玉差点情不自禁地想学一下猫叫。
心里反倒很好奇期待起来。
…
“这…”
“其实更适合给女孩子来唱的,我就算了……”
拒绝。
方世勋内心肯定是拒绝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个高冷男神。
现在一下子唱这什么学猫叫还不得毁形象?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这首歌还是算了。
要不是从脑海中挑最简单幼稚的歌曲来练练手,他都不一定会把这个弄出来。
不过。
当初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网。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专门写给谁的…”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没~”
“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勋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最后方世勋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这吉他的熟练度。
现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
我们一起学猫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个娇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阵软软糯糯的女声传来。
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俏皮。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震惊懵逼的样子。
不可思议!
这是女声?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那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每天都需要你的拥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对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紧接着。
方世勋切换回来原本的男声。
彼此之间无缝衔接。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