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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你侬我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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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

杜芳卿不说了,抿着嘴只是笑。再然后呢,他在师弟的杯子里下了药,师弟从此坏了嗓子,上不得台唱不得戏,就不知是被师父转手卖到哪里去了。

这样的争斗,在戏班子里很是常见,可是对于外人来讲,就偏于骇人听闻,所以杜芳卿不肯对余至瑶实话实说。他越不说,余至瑶越要追问,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随口敷衍答道:“我让师哥打了他一顿,让他半个月爬不起来,躺在炕上挨师父的骂。”

余至瑶看他是个娇声嫩气的小美人,受了欺负也只会撺掇师哥出头,心中便觉得他可怜可爱。正要开口说两句玩笑话,不想仆人忽然从外面走进来,说杜老板的师父从北平过来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没觉怎样,杜芳卿却是一皱眉头,怀疑师父是要来向余至瑶打抽丰。

杜芳卿的师父垂手站在余至瑶面前,训练有素的陪着笑脸,想要把杜芳卿接回去登台唱戏。

“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神,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

余至瑶有日子没见他了,也不想见。这时放眼盯着对方,他那夹着雪茄的右手有些发抖:“小薄荷。”

未等走到近前,何殿英就满脸微笑的双手合什举过头顶,对着余至瑶深深鞠躬:“二爷,我先向你道歉。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干了一些不是人的事。你大人大量,千万别生气别记恨,好不好?”

余至瑶看着他的表演,心中毫无感动。何老板要是连这点表面功夫都不会做,那也就爬不到今天的位置了。

何殿英直起腰走到了余至瑶面前,心里满是疾风骤雨,可是脸上必须艳阳高照:“早就想瞧你去了,可是不敢登门,怕你撵我。”

说到这里,他上下审视了余至瑶的周身,又下意识的抬手要摸他额角血痂:“还疼不疼?”

余至瑶仰头向后一躲:“不疼。”

何殿英又笑道:“二爷,要不然我让你打我一顿。你把气出尽了,往后我们还是好朋友,行不行?”

余至瑶后退一步,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会打你,你也不要打我。”

何殿英连连点头答应,又嬉皮笑脸的凑向余至瑶——他想念余至瑶,就算不能相亲相爱,那近距离的相处片刻,也是好的。

余至瑶没有再退。他像根高大柱子一样矗立在戏园子门前,堂而皇之,不带温度也不带感情。

垂死挣扎似的,何殿英没话找话:“大晚上的,你怎么站在这里?”

余至瑶一指旁边的预告牌子,何殿英顺着方向望去,就见牌子四边围了小电灯泡,璀璨闪烁着簇拥出了“杜芳卿”三个大字。

“嗬!”何殿英笑容僵硬的做出惊叹:“你还没玩腻哪?”

余至瑶平平淡淡的答道:“好好的人,我腻什么?”

何殿英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羞辱。干巴巴的笑了几声,他留恋着还不肯走:“没看出来,你倒是个情种。”

余至瑶慢慢吸着雪茄,彻底不理睬他了。

何殿英在一旁又站了半分多钟,好像脚下是刀尖火炭,让他不能立足。一败涂地的笑到最后,他只能宣告撤退:“那什么,我走了,有空见面!”

余至瑶对他略一点头:“再会。”

杜芳卿在天河舞台连唱了一个礼拜,其间余至瑶使足钞票,不但让他独霸舞台,而且买动各家报刊,终日为他吹嘘鼓噪。杜芳卿从此大出风头,还被一家报馆评为梨园第一。这天晚上的压轴大戏唱过之后,一群纨绔子弟捧着银盾鲜花跑上台去表示祝贺,与此同时,戏台上方两端同时“唰”的一声抛下大红绸带,上面金字闪烁,正是一副对联,把“梨园第一”四个字嵌了进去。下方观众见了这般情景,越发鼓掌喝彩,声浪几乎掀翻了天和舞台的棚顶。

夜里回到余公馆,杜芳卿虽然欣喜若狂,但是绷住了名角儿的身份,喜则喜矣,并不失态。洗漱更衣之后款款的上了余至瑶的床,他那一双玉臂挽住对方脖子,一点朱唇贴上对方面颊,毕生绝学施展出来,他娇柔婉媚的无法言喻了。

余至瑶笑纳了他的好意,鼓足力气和他好一番云雨盘桓。事毕之后,他瘫在床上动弹不得,肚子里面一抽一抽的疼。颤颤巍巍的呼出一口气,他含着眼泪说道:“好二爷,你也疼疼我吧,肠子都要被你杵断了。”

余至瑶倚靠床头半躺半坐了,把他拽过来抱到身上,低声笑道:“是你先来邀请我的,我若不加把力气,岂不是辜负了你的盛情?”

杜芳卿趴在余至瑶的胸前,两条腿大分着合不拢:“你还说笑。以后不许你再碰我。再来一次,小命就要搭给你了。”

余至瑶用双臂搂住了他的细腰。低头在对方耳边说出几句荤话,然后不等杜芳卿回答,他自己先笑了起来。而杜芳卿在他怀中扭成一股糖,甜的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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