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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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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的带领下,族人们清空了被大雨淋湿的储火洞坑,将新生的火种放入其中,轮流看守。

暴雨过后的天气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外出狩猎,林中湿滑,猎物不易追赶,且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只是部落里的食物所剩不多,所以狩猎队还是按照原计划向着河流的方向出发。

今天捕鱼。

夏天只剩一截尾巴,林中隐约可见秋天的身影,雨后的空气清新怡人,带着草木被浸润后特有的芳香,偶有水滴从树叶上凝聚而落,砸在方立安的脑门上,一阵清凉。

天降甘霖,动物不需要到河边就能补充到水分,岸边的空旷实在情理之中。一行人没有停留,沿着河流一路向东,走了大约一公里,来到一个浅滩。

不同于上游河水浑浊的泥沙河段,浅滩多石,水质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仿佛悬浮于半空,在水底的石头上留下清晰的投影。

如果不是不会建房,安全方面没有保障,族人们说不得会搬到这里常住,毕竟这里的水好,不用沉淀,掬起来就能喝。

是的,土生土长的原始人没那么多讲究,不管是生水,还开水,解渴就行。方立安早已入乡随俗,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他的胃如今是铁打的,不怕吃坏肚子。

浅滩很浅,成年人站在河里,水只深至小腿肚,像方立安这样的幼崽,大概也只漫过膝盖。

捕鱼技能和打猎技能同样满点的方立安,在这一片混的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但是今天,方立安不是很感兴趣,他抬手遮挡刺目的阳光,向远方眺望,“阿爸,你看那边!”

阳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河对岸那棵常年孤零零的大树,不复往日的精神抖擞,竟歪斜着倒在地上。

“走,过去看看。”阳招呼身后的族人。

趟水过河,拔腿上岸,河对岸的草地干燥微暖,方立安心知,刚刚的暴雨并未降临此岸。

草木灰烬的气味伴随着微风阵阵袭来,待走的近了才发现,大树周围一圈的土地和外圈的嫩绿形成鲜明的对比,失去了青葱的外衣,露出它原有的棕褐色肌肤。

放眼望去,以大树为中心,方圆五十米都是这样,深浅不一的焦黑,似乎还冒着青烟,像提前过冬一样。

“是天火。”阳走到中心,弯下腰,拾起大树的残枝,黑乎乎的,一捏就碎,留下一手的黑灰。

方立安知道他说的天火是雷火。据人类起源说,人类先是发现有火的存在,然后学会了控火。而火最初的存在,就是火山火和雷火。

夏季常有雷暴,很容易造成广大的草地起火、树木起火。相传,直立人最早的取火处就是非洲大草原。

方立安觉得新奇,他蹲下身子在灰烬中翻找,以期用最原始的方式得到火种。但野草烧的太快,他们来的太晚,这一片只余寥寥的几缕青烟。

方立安找到其中一个还在冒烟的树杈,趴在地上吹啊吹啊吹,不消半分钟,树杈的表面被橘黄色的火焰覆盖。

火!

边上的族人激动地手舞足蹈。

见到方立安在短短的半天里生了两次火,大家看他的眼光变了又变,猎得马鹿前是看孩子,猎得马鹿后是看勇士,现在大约是看天神。

“安,棒!”

“安,火神!”

“安,太阳神!”

“安,天神下凡!”

“……”

方立安感到羞赧,抬头看向阿爸,发现他正目光复杂地看着自己,五分欣慰,五分骄傲,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很快,方立安又找到一块这样的木头,教大家如何操作,之后,八个人分头实践,一个个的都趴在地上吹啊吹啊吹,吹的一脸黑灰,吹出一团团火焰,发出阵阵欢呼。

天空中有老鹰盘旋不去,尖锐的鹰唳不绝于耳,方立安心想,可能有动物被火逼出来,它想捕猎,也有可能有动物被烧死,它等着吃。

等着吃?

吃?

方立安再次俯身在灰烬中翻找,这一次找的更为细致。

没多久,一只甘蔗鼠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好大一只,身长三十厘米,通体焦黑,四脚朝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方立安觉得,这应该就是猛禽要找的东西。

通常这么大只的老鼠,肠道细菌很多,吃起来要当心,但鼠肉非常美味。

方立安眼里已经没有老鼠了,在他看来,这只甘蔗鼠更像又肥又圆的烤红薯。透过那层散发着糊味的表皮,方立安能想象到里面包裹着的肉质是如何地鲜嫩多汁……

他站起来,向阳他们挥手,“阿爸,我找到一只好大的老鼠。”部落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分配制度,但吃独食绝对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行为。

阳他们正处于对生火的无限好奇与热爱中,老鼠之流并不能分走他们的心神。

“安,你吃吧。”

“安,我的火还没吹好。”

“安,我要生火。”

“安,我不吃。”

“……”

硕大的烤肉竟然没人搭理,方立安只好“勉为其难”地独占它。他猥琐地搓了搓手,舔了舔干涩的唇,准备开动。

甘蔗鼠与豚鼠一样,肉的蛋白质含量比家畜肉类高,但脂肪含量低,肉的嫩度和口味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很受欢迎。

烤熟的甘蔗鼠非常好剥皮,无需任何工具,轻轻一撕一拉,表皮便被揭开,露出里面娇嫩肥美的鼠肉。

唔~真香~

方立安嗅了一口,唇齿生津,口舌酥麻。

感谢这场大火。

入乡随俗的方某人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用手抓肉吃了,对了,饭前还不洗手的那种。

一只甘蔗鼠,让方立安吃了个饱,那边阳他们几个也“玩”的差不多了,看着各自的火熄灭,才依依不舍地回到浅滩,继续他们的捕鱼大业。

相比较狩猎,捕鱼似乎更难,但阳他们有自己的智慧。

在水流潺湲的地段用木制版三叉戟叉鱼,在水流湍急的地段用的荡荡草编网拦鱼。

荡荡草和芦苇很像,长在河里,茎中空,光滑纤细,只是叶子又粗又宽,不似芦苇的披针形。方立安一度怀疑荡荡草是芦苇的祖先。

方立安第一次跟阿爸他们来捕鱼的时候,心里还挺虚的。食人鱼、尼罗鳄、水蟒、水蚺、河马、水蛭、平胸龟、电鳗……在他的脑海里交相出现,挥之不去。直到来到阿爸他们的捕鱼专属地,这才放心下水。

和阿爸他们不同,方立安捕鱼就是用的狩猎那一套工具,他的矛不像阿爸他们的那样长,他用惯了,就觉得非常趁手,打猎捕鱼当拐杖,干什么都行。只是如此一来,矛头常会坏,每天都要修缮磨烧,更换的频率也比别人高。

对比叉鱼,方立安更喜欢看阿爸他们守株待鱼,等着鱼儿自投罗网。

如今,这一套,他已经学会了,于是网鱼这一块,阳便交给了他,他们八个大人负责叉鱼。

首先要折许多荡荡草,掐头去尾,留下中间的长茎,一根一根插入细窄湍急的河段,固定出一道弧线,上端扎紧,加以巩固,间隙不能太大,太大容易散不说,还留不住鱼。然后再横着穿插进去,跟编竹席似的,最后再在水下的部分堆一团茅草,保证这个简单的草网不会被大鱼钻破。

草网做好,接下来的工作便是等了。

方立安到底不是小孩子,对新“玩具”耐心十足,他哪儿也不去,就守着这一小段。

鱼很多,平均下来能划到五分钟一条,个头不大,但也不小,一条大约四五斤重。小鱼也有,数量更多,但都被他习惯性地放生了。

后来倒是来了两条十好几斤重的大鱼,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冲进来的时候差点把他的草网撞坏。

幸好他眼疾手快地将鱼抓起来放到背篓里,否则由着它在里面折腾,她的草网吃枣药丸。

捕鱼的时候,方立安顺便洗了个澡,大小伙子真方便,兽皮裙一脱,往河里一坐,整条河都是我的澡堂。

当然,大姑娘也是一样的。

在他们这个部落,大家的性别意识更多的停留在繁衍后代上。虽然衣不蔽体(关键部位)的时候也会感到害羞,但相比较吃饱穿暖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如果哪天一不小心弄坏了兽皮裙,从早裸到晚也是有的,坦胸露乳,遛鸟光腚,大有人在。

久而久之,方立安竟也习惯了,他没有刻意去宣传和教化。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文明的发展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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