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路振宁也曾经是对路远之给予厚望过的,毕竟是自己期待的孩子,宠他爱他的那些年也是真真切切地投入了感情的。
但怪就怪在路远之把他看得太轻。
路远之心目中排第一的是他觉得无所不能的姥爷,之后是严厉但是温声细语的妈妈,然后才是爷爷奶奶姥姥和爸爸。
路远之虽然从未说过自己最喜欢的人是谁,但是路振宁能感觉得出来。
所有人当中,余老爷子的话是最管用的,路远之看向路老爷子的眼睛永远是闪着光发着亮的。
路远之虽然也把路振宁看得很重,但他却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路振宁受够了。
父母面前,优秀的大儿子是他们的心头好,爱人面前,比他更重要的是理想,岳父岳母面前,他自然不用说,拍到哪里都是不一定的。
为了能摆出个人样子,路振宁过得很累,但在谁面前,他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除了白衣芳和路飞帆。
白衣芳在他看来,是个目光短浅长得还算是漂亮的蠢货,但是她把他看做是天看做是活下去的依靠。路飞帆也是,他是路飞帆最崇拜的天,是他心目中最厉害的英雄。
从别人那里得不到的,路振宁可以从路飞帆和白衣芳那里得到。
余家倒了,余焚佩死了,他说不出来是痛苦还是解脱,又或者两者都有。他痛苦与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但又觉得自己可以从那样虚假的压力中逃脱出来是种解脱。
不愿意回想,不愿意思考,他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弃了。
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开始新的生活新的人生,但路远之的存在,又在无时无刻地提醒着他。
他所不想面对的,他所努力逃避的,在路远之面前,都会把他失败的悲惨模样展现出来。
看吧,没用的人只能去更没用的人那里汲取微不足道的安慰。
你废物、你肮脏、你卑劣、你无耻……
路振宁看不起白衣芳,他嫌她蠢嫌她没用嫌她除了某些角度的脸之外一点不像余焚佩,但又只能从她那里汲取安慰。
路振宁爱着路远之,但又痛恨着路远之,恨他太过聪明恨他又那么多人的喜爱恨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出生就可以拥有那么多。
所以在余焚佩离开他之后,路振宁不在乎了。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优秀也好,废物也罢,以后是路飞帆的时代了。
路飞帆像他,像惨了他。除了路振宁和白衣芳期待着路飞帆,再没有人喜欢路飞帆了。路老爷子不喜欢,路老太太也不喜欢。
他们喜欢路远之。
但他们越是不喜欢路飞帆,越是喜欢路远之,路振宁就非要和他们反着来。
路飞帆不仅是他路振宁的儿子,更是他的延续是他想要弥补的过去是他想要成为的未来。
一个谎话说一千次一万次,自己也都深信不疑的。更何况路振宁是打心底里把路飞帆视作唯一,把路远之视作仇人。
“路远之,你说我恶心?你才恶心!”
一出生就什么都有的你,怎么能理解我的痛苦呢?怎么能懂路飞帆什么也没有的悲惨呢?
你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疼爱,你的未来有他们精心为你打算,有他们哪怕是不要生命都愿意为你铺路的奉献,但是飞帆什么都没有啊!
你瞧,哪怕是你姥姥姥爷妈妈死干净了,也会为你精心谋划,照样拿着别人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钱,而飞帆呢?谁也没能为他打算为他铺好路,连医药费都付不起地躺在医院里等死,你怎么就这么冷血呢?怎么就怎么残忍呢?
“他是你弟弟啊!”
都是同个爹生的,他的大哥就是英雄,活着的时候人人夸赞风光无限,死了也要被人念叨着惋惜悲叹,但凭什么他就要背着废物被人看不起呢?
同样是一个爹生的,凭什么路远之就要备受期待而路飞帆就只能活成小可怜呢?
透明的针筒从藏着的衣袖里滑了出来,路振宁不再犹豫,忍着剧痛刮掉了枕头上的保护套向路远之戳去。
“远之——”
时尉出来的时候正巧看见那个针筒从路振宁袖子里滑出来的模样,尖锐的针头在灯光中闪过冰冷的银光。
透明的液体让人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成分,但恰恰是这种未知,才让人恐慌。
有可能是麻醉药,但万一是毒品呢?
时尉在看到针筒的那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住了,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就冲了过去。
路振宁的速度很快,他极度的悲痛下,他早就失去了理智,没有必死的信念,但却比抱着杀意更加疯狂和混乱。
路飞帆是他全部的寄托和希望了,他绝对不可以让路飞帆出事。路远之手里的钱,就是路飞帆的未来。
所以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要拿到。
时尉知道,自己算不上好的身手在这样的混乱中起不到什么作用反而会越帮越忙成为路远之的拖累,但是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你是不能指望人还有理智这种东西的。
路振宁手里的那个针筒,几乎要成为时尉眼中的唯一物体。
“……据悉,在远东大楼施工处发现的男尸死亡已有一月以上……”
轻飘飘的报纸,方方正正不到百余字的铅字,就给一个人的一生划下了句号。惶恐、悲伤、痛苦、惊惧、害怕……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妹妹死了,路远之死了……长久的岁月里,一切都在变化,但不变的是他的孤独和恐慌。
上辈子几十年的梦魇浮上心头,但又全部化为了虚无,感受不到了。
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时间可以暂停就好了。
我那么珍惜,那么幸福,那么美好的现在,为什么要这么轻易地就被破坏掉呢?
时尉一直都在惶恐,他害怕现在所拥有的都只是一场梦,害怕时间一到就会醒来,害怕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偷来的,是终有一天要还回去的。
所以他贪恋着每时每刻能和路远之能和父母妹妹在一起的时光。
安于现状,甚至是有些不思进取。
但没办法啊,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所以他放不开。
但突然的,他意识到了,原来这种偷来的梦境不仅有可能会醒,甚至有些人是不会让他安安分分地做梦的。
“远之……”
我就想安安静静地和你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和你一起变老,安安静静地从春天走到冬天再走到春天。
“没事的,没事。”
路振宁反应快,路远之的反应也不慢,在路振宁的针筒戳下来前,情绪被干扰得一团乱的路远之听到时尉的声音下意识地就做出反应——双手松开路振宁的同时将他踢开跑向时尉。
尖锐的针头划过他的衣服,路振宁很用力,所以针头进入了衣服后在他的后腰划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但幸运的是衣服虽然没能阻碍针头插入皮肤但是在路远之躲开时,衣服把针头给弄断了。
破了一条大口子的t恤染上了一点血迹,时尉见路远之没事,发晕的大脑稍微冷静了一点,掀开路远之的衣服查看他的伤口。
好在路远之的动作快,时尉出现的时间正好能让路远之赶上,所以针头并未插入多深,只是划了一道长五六厘米深一两毫米的伤口,加上血液流出的关系,针管里的药水大概是没有进入路远之的身体里的。
路远之能感觉到时尉的紧张和害怕,不仅手是抖着的,身体也颤抖得很厉害。
“没事了,没事了,我没关系的。”
路远之也有点后怕,但毕竟是那么多年刀里来枪里去的,害怕的情绪有限,反倒是路振宁恬不知耻的话让他的情绪波动更大。
时尉大口大口的喘气,脑子嗡嗡响得厉害,心脏不知道跳得过热多少,脸都被震得有些发麻。
“没事了没事了。”路远之拉着他手给他搓热,明明是大夏天,时尉的两只手却像把手放在冰水里洗了好几个小时衣服似的,冰得有些吓人。
“你们两个快进来,已经有人跑去喊警察了。快别理那个疯子!”看了个半场的老板娘开了条门缝冲他们飞快地说道。
路振宁不太正常的神色是有目共睹的,都知道疯子是没有理智可言的,围观得人也怕,而且刚才那一幕发生得太快了,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都是在亮出刀子被路远之制服后才尖叫出来的。
至于后面的发展,就更没人想到了。
路远之也没想到,他这个被爷爷骂了半辈子的爹竟然会在大街上做出这样的举动。
“路远之……”路振宁被路远之踢中了尾椎骨,满脑门冷汗地倒在地上眼前一阵阵地发黑。
疼痛伴随着的麻渐渐席卷了全身,路振宁却像是感觉不到痛苦似的,闭着眼睛在地上趴了一会儿,“路飞帆”和“路远之”这六个字在舌尖盘绕着。
“去死……”
路振宁肚子里的墨水没余焚佩没路远之那么多,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他知道财产又遗嘱那么一说,但也在遗嘱的法律范围内,直系亲属还有可以争取的余地。
想到可以毫不留情踢向他的路远之,想到还在异国他乡生死不明的路飞帆,想到自己四十多年的不得志,路振宁再也无法顾忌了。
杀了他,只要杀了他,飞帆就还有救回来的希望。
但是杀不掉他的话,飞帆就彻底没有希望了。
白衣芳就是个只会花钱的蠢货,家里两个老不死偏心得要死,出了这种事肯定顾不上飞帆,路远之更不用说,这个跟他姥爷黑得一模一样的狼崽子肯定不会放过飞帆,死了都不会给飞帆留全尸。
他还不能倒,现在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路振宁:我废物,但是我柠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