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萧承煜一手牵着林妙音,一手拿着她的包裹,踏过漫漫月色,避开其他人,一路往树林外走去。
路口处,停着一匹雪白的马,马系在树下,悠闲地打着响鼻。
萧承煜将包裹系在马背上。
林妙音走到白马的身前,抚了抚它的脑袋。
“它叫踏雪,是我的坐骑。”萧承煜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
林妙音转过身来,看向萧承煜,萧承煜翻身上马,朝她伸出手。林妙音将自己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顺着他的力道上了马,坐在他的怀中。
萧承煜从马背上的包裹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披风,裹在林妙音的身上:“风大,裹好了。”
林妙音点点头,用手拽着披风的一角。萧承煜左手揽着她的腰身,以免她摔下去,右手握紧缰绳,双腿夹紧马腹。
一声厉喝后,踏雪四蹄生风,朝着浓黑的夜色狂奔而去。
林妙音身上裹着披风,又被萧承煜抱在怀里,倒是不觉得有多冷,夜风扑面而来,她眯起了眼睛,眼前所见,皆是两道急速后退的树影,这满地的月色,也好似被踏雪踏碎了一般。
“会骑马吗?”萧承煜的声音隐隐自身后传来。
林妙音答道:“从前林漠教过我,不过骑得少,似这般酣畅淋漓的疾驰,倒是不曾有过。”
从洛城千里迢迢赶到盛京城,是林妙音这辈子走的最长的路,她买的那匹老马,体力比不上萧承煜的这匹神驹。
“有空我教你。”萧承煜贴着她的耳畔说道,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后,似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电流。
穿过一片荒芜之地,总算见了人影,只见前方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幢幢高楼矗立其间,应该就是陈金童当时所言可暂作歇脚的小镇。
到了有人的地方,萧承煜扯了扯缰绳,示意踏雪慢行。
踏雪是神驹,与萧承煜相伴多年,早已心意相通,萧承煜一扯缰绳,它立时放缓步速,改为悠然前行。
小镇虽不大,却是这方圆百里唯一有人烟之处,几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这个镇上,往来的客商也常在此歇脚。二人入了镇后,骑马多有不便,萧承煜翻下马背,伸手将林妙音抱了下来,牵着踏雪走到河边,系在树下。
林妙音担忧:“就系在此处,万一被别人牵走……”
“放心吧,踏雪已通人性,除了我,不会跟任何人走。”萧承煜拍了拍马的脑袋。
踏雪是听懂了它的话般,仰起头来,晃着尾巴,回应了他。
林妙音乐了:“这马真聪明。”
萧承煜系好踏雪后,走到林妙音面前,牵起她的手。
萧承煜的手掌宽厚温暖,虎口处因常年握剑的缘故,留下一道薄茧,林妙音经常偷偷用手指捻着这层薄茧,倒也十分得趣。
萧承煜合起手掌,刚好将林妙音的手裹住。刚走几步,林妙音想起什么,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一遍。
萧承煜笑了笑,用了些许力道,将林妙音拽到身边,压低声音道:“别怕,这个镇子上没人认识我们两个。”
林妙音不是担心镇子上的百姓看见,她怕的是萧承煜身边的人撞见他们,这要是被另一个“萧承煜”知道,她竟背着“他”,偷偷与承煜哥哥私会,怕是要出大事。
“我已严令下去,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许私自离开客栈,所以不会撞见飞鸾他们。”萧承煜了解林妙音,她眉头一蹙,他就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林妙音一怔,由衷地夸赞道:“还是承煜哥哥想得周到。”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萧承煜牵着她的手,朝着街头走去。
沿街挂满花灯,风拂过,灯笼摇曳。摊贩们扯着嗓子,卖力地吆喝着,夜风徐徐拂过长街,送来食物的香气。
林妙音起初不觉得饿,闻到这香气后,忽觉肚子空了起来。她停在一处摊子前,指着热气腾腾的一笼蒸面:“承煜哥哥,我要吃这个。”
“姑娘,要几碗?”摊贩一看有新生意,顿时眉开眼笑。
“先来两碗。”林妙音拉着萧承煜在摊子旁边的桌边坐下。
这里的桌子经历常年的日晒雨淋,显出斑驳的痕迹,桌缝里还有未擦干净的油渍。萧承煜眉头不可察觉地轻蹙了一下,却没有说话,跟着林妙音一同坐下。
他本来打算带林妙音去镇上的酒楼胡吃海喝一顿,既然林妙音对路边的小吃起了兴趣,他也不忍心泼她的冷水。
面是蒸好的,摊贩很快便用筷子挑了满满两碗,放在林妙音和萧承煜的面前。林妙音有些饿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萧承煜不饿,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抬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个小口,还好杯口洗得干净,倒出来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萧承煜用手指试了试杯子的温度,茶水是温热的,刚好可以入口。
他将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温声道:“慢慢吃,别急。”
“谢谢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噜咕噜狂饮一口。
饮到一半时,她猛地记起,萧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见惯了各种名门闺秀。那些个贵女们吃饭喝水都跟小猫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着,哪里似她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萧承煜的眼里,恐怕就成了行为粗鲁的乡野女子。
想到此处,林妙音动作一顿,抬起眼睛偷偷瞄了萧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视线。
萧承煜微微一笑:“怎么了?”
萧承煜不愧是侯府里各种规矩下熏陶出来的贵公子,就连笑起来唇畔勾起的弧度,也像是量好的。
林妙音摇了摇脑袋,立时端正了身姿,规规矩矩地坐好,双手捧着杯子,眼睑低垂,改痛饮为小口小口地抿着。
抿了几口,她放下杯子,垂眸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面条。面条还剩下一半,她只吃了三分饱。
她犹豫了一下,收回目光,对萧承煜道:“我饱了,承煜哥哥,咱们结账吧。”
她记得,洛城里那些出身名门的大小姐们,吃饭向来都是细嚼慢咽的,一口不超过三分之一,不仅是为了保持纤细的身材,更是一种女子的饮食礼仪。
萧承煜惊讶:“这么快就饱了?”
林妙音点头:“你忘了,我刚吃过柿饼的。”
萧承煜没有生疑,叫来摊主,将账结清。反正这里小吃多,酒楼也多,若是她饿了,再去吃便是。
二人结了账,继续往前逛着。
白日里,镇子上的百姓还要劳作,只有到了晚上,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时刻。是以,这个镇子上的夜市,比白日里热闹多了。
林妙音的注意力被街头摊子上的东西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没吃饱这件事。她拉着萧承煜,从一个一个摊子前看过去,摊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小玩意,不值钱,胜在新奇。
若是搁在平日,这些东西自是入不了萧承煜的眼,只是林妙音喜欢,他也不会扫她的兴,偶尔还会认真点评两句。林妙音若有不认识的,他也能说上一二,说得林妙音双眼放光,满眼钦佩地看着他。
二人停在一处卖香包的摊子前,林妙音拿起两个香包,递到他跟前,惊喜道:“承煜哥哥,你看,这个是一对,刚好你我一人一个。”
香包是摊主自己绣的,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绸布,香料用的也是最廉价的香料,偏偏林妙音喜欢得紧,她将其中一个系在自己的腰间,另一个系在萧承煜的腰间。
她给他系香包的时候,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他的怀里,只要他一低头,便可轻易吻到她的发心,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气。
不是香包那种劣质的香气,而是她身上自带的,属于她独特的女儿香。
嗅着这股若有若无的幽香,萧承煜的心神一阵激荡,忍不住伸出手,想将她拥入怀中。
林妙音松开手,后退一步,仰起头来,眼神晶亮地看着他:“好了。”
萧承煜垂眸,瞧见林妙音给他系的那个香包,就挂在他的玉佩旁边。萧承煜握住香包,用手指摸了一下,送到鼻端,轻嗅了一口。
方才不是他的错觉,那缕幽香的确不是香包的,而是林妙音身上的。
林妙音已经转身奔到另一个摊子前,拿起一块黑色的玉扳指,高兴地说道:“承煜哥哥快看,这个特别配你,我看那些当大官的,手上都戴着这个,你试试。”
萧承煜走到她身前。
林妙音兴冲冲地握住他的右手,抬到眼前,正打算将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动作却猛地一顿。
原来萧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着一个血玉扳指。
那血玉扳指质地细腻,色泽儒雅,一看就知不是凡品,与她手中廉价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林妙音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怔怔地看着两个扳指,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攒出两个小梨涡,将黑玉扳指放回摊子上,讷讷笑道:“还是承煜哥哥手上这个好。”
林妙音脸上挂着笑,唇角的弧度却明显垂了下去,在萧承煜看不到的角度,眼底一片黯然。
萧承煜出身高贵,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神武侯,她只是平民之女,她可以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去贴合名门闺秀的气质,却无法改变两人身份有着云泥之别的事实。
如若不是她救过萧承煜,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会和萧承煜这样的人产生交集。她之于萧承煜,就像她送给萧承煜的那条腰带,之于他的那身锦衣华服,一样的突兀,一样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