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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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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瑾一边走一边想着各种的可能性,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第二个点——平南路。

程慕瑾抬手看了一下计时器,三十二分钟,正常成年人步幅在65cm,身高越高,步幅越大。

而自己刚才走路的速度是正常走路的速度,凶手如果是走这条路的话按他的步幅以及步频应该会比自己快,大概在二十八分钟到二十五分钟之间。

从友爱路到平南路之间除开刻意绕很远的路之外有三条路可以走,一条就是她现在所走的这条路线,从友爱路的垃圾桶那里一直沿着友爱路往南走,然后在岔路拐向东面就可以到达。这条路是最直接也是最短的。

而其他的两条路都需要拐到另外两条街才能走到这个抛尸地点。第二条路要拐过的街道属于比较繁华的闹市,并且那里的居民会比较多,就算是暴雪天也有可能会遇到人,程慕瑾觉得凶手应该不会选择那条路。

而第三条路则是要走过一个派出所,派出所是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值班的,在暴雪天提着东西走过去的话更容易被注意到。所以程慕瑾在地图上在友爱路和平南路之间将第一条路线标红,凶手如果在这两个点之间往来的话应该是要走这条路线的。

程慕瑾在平南路的抛尸点观察了一小会儿,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于是只能启程,从平南路到顺德路。她看了一下地图,现在从平南路到顺德路倒是很方便但是在十几年前很多路都没有,所以她要拿出之前她做的那张电子地图出来对照才能找到当年的那些路。

但是这附近的一个池塘已经填平了,变成了路口,现在从平南路到顺德路都是顺着这条路就好了。如果是在那时候的话需要绕过原来的池塘还有工厂,这样的距离就有些远了。而且要路过工厂的保卫室,那里晚上都是有人在值班的,凶手应该不会想走过去。

而且按照当年的道路状况从这里过去的话有两条路,但是其中的一条当时在修路,所以是出于封闭状态的。那也就是说当时只有一条路是能从平南路走到顺德路的。

程慕瑾拿着手机按照上面的路用平常的速度从平南路走到顺德路。等她走到自己标记的点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五十分钟,外面有三十五度以上的温度,热得她一身的汗。

她观察了一下这个抛尸点,当年的建筑都已经推平了,建起了高楼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看的了。在周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的程慕瑾只能再一次出发去下一站——从顺德路前往友爱路。

别看平南路到顺德路的距离远一些,但是从顺德路到友爱路的距离却并不远,直接沿着路往西走就是了。程慕瑾走了二十五分钟就从顺德路又回到了之前自己第一个勘察的点。

程慕瑾看着自己刚才已经来过的地方脑子里想着这三个地点之间的线索。凶手在1月14日凌晨趁着下暴雪的天气人们都不出门的机会出来将一些尸体处理掉。

他出门的时候带着三个黑色垃圾袋,可能是走路,也可能是有什么交通工具,将尸体丢弃在这个区域的三个点上。我们可以从这三个点附近的交通状况以及距离、路况、周围的人活动的迹象等着这些情况来判断凶手在两点之间选择的路线,最后可能会找到他是抛尸的先后顺序。

比如现在的这三个点中,友爱路和平南路之间的来回是符合凶手的是选择的,这条路很有可能是当时凶手走过的。友爱路和顺德路之间的路也是一样的。但是平安南路和顺德路之间的这段路之间花费的时间太多,经过的路段有暴露的嫌疑,不符合凶手的选择。

所以凶手应该不会在顺德路和平南路之间往来。那也就是说,凶手走过的路线应该是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或者是平南路——友爱路——顺德路。

至于凶手先去的顺德路还是平南路,还是有待推理的。等知道了凶手行动的路线和顺序,可以根据犯罪心理再综合其他的线索来分析凶手所在的区域。

程慕瑾现在不能确定到底是怎么样的顺序,所以先把这个放下。她在附近找了一下,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租自行车的地方。

凶手在暴雪的天气出门,还提着一些重物,他不能将袋子丢在离自己太近的地方,也不能将东西丢得太远。

因为一是天气,在外面待太久肯定受不了。二是提着东西,交通工具不便利。

经过计算,如果是走路的话,光是在再三个点之间走动至少需要57分钟左右,还不包括从他的住所出发到达第一个抛尸地点所用的时间,还有回去的时间。

所以他应该是有一个交通工具,但是并不是小车之类的。因为如果有小车,他大可开远一些,直接丢弃到河里,更难让人发现。而不是选择丢弃在居住区。

程慕瑾想到的九几年的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车了。刚才她这是走路走了一遍,现在她试试如果是骑着自行车,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于是程慕瑾就租了一辆自行车,再次将刚才的路线都再重复了一遍。

在转了一圈,从顺德路再次到达友爱路的时候她还突发奇想地模拟着凶手骑着自行车停在了抛尸点的垃圾桶旁,做了一个往垃圾桶那里丢东西的动作。

做完这个动作的程慕瑾脑中灵光一闪,马上将自行车停好,拿出手机查看了当时现场的照片,她好像知道了什么。程慕瑾嘴角上扬,看来今天这35c的高温天气下跑来跑去并没有白做工啊,她还是知道了。

既然是这样,抛尸的顺序现在已经能肯定了。

程慕瑾在她的本子上写上了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这样的顺序。

因为刚才在友爱路的那个抛尸点也就是当年的垃圾桶所在的地方处于一个v形的弯道拐角的地方,也就是v字的最尖端位置。

而v字最左边的那条线就是通往顺德路的,右边那条道就是同向平南路的。

当年这里虽然有一个垃圾桶,但是其实垃圾桶的容量比较小,大多数人都是直接扔在垃圾桶旁边。所以从照片可以看到在这个v形的路口垃圾桶左边和右边都堆放着垃圾。

当一个人从顺德路方向过来的要扔垃圾的时候,只会扔到垃圾桶的左边。因为我们扔垃圾的习惯一般都是走到垃圾桶旁边往前面一扔,然后离开。

而在当时的照片里,根据当时捡到垃圾的的清洁工指认,她捡到那个垃圾袋的方向就是在垃圾桶的左边。

也就是说凶手当时是沿着顺德路——友爱路的方向骑着自行车过来,看到这个垃圾桶,在离垃圾桶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在这个拐角的左边将其中一个黑色垃圾袋扔掉。

所以他当时的活动顺序就是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

凶手第一个去的点是顺德路,也就是在某种可能上来说,在这三个点中,顺德路其实是离他居住的区域是最近的,但是同时也应该足够远,让他所在的区域处于一个安全距离,太近了在排查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查的出来。

那她现在就可以做一个地理画像,因为虽然凶手一共有七个抛尸点,但是他的抛尸时间和目的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做地理画像。

根据地理画像的原则,凶手一般不会在离家或者公司等与自己有关的固定场所很近的地方抛尸,因为当一个地方出现了碎尸,最先要做的就是排查这附近的居民。而在自己家附近抛尸很容易被人认出来,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凶手也不会在离自己固定活动范围太远的地方抛尸,因为这样他需要花在路上的时间太久。长时间带着尸块在外面活动也是危险的,增加了被人记住的可能性。而且交通的便利程度太低了,凶手在没有小车等便捷、安全的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是不会选择离自己太远的地方抛尸。

在这样的前提下,以犯罪现场为圆心凶手心中的安全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小圆。再以抛尸现场为圆心,凶手的交通工具便利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大圆,这个大圆以外的地方是凶手不会活动的地方。而这两个圆相交的地方就是凶手最大概率居住的地方。

在这个小圆的范围内,凶手是绝对不可能在里面居住。那么凶手的安全距离和交通便利距离就需要估算了。

根据凶手后期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的状态以及他的处理尸体的变态方式等表现,程慕瑾觉得这个安全距离可能不用太远。这是一个心理状态比较稳的凶手,于是她根据经验取了一个比较低的数值。

至于交通便利距离,因为是处于九十年代,那个时候小汽车还没有普及,以及从他这几个抛尸点之间的距离来看,他做大的可能应该是骑着自行车。所以交通比那里距离也不会太大。

在经过估算之后,程慕瑾得到了一个凶手最有可能的居住区域。根据凶手的抛尸路线,在这片区域中,程慕瑾将距离顺德路这个第一个抛尸点不近不远的地方用蓝色将其填充。在现在所调查的中,这里的可能性目前是最高的。

但是这个区域也只是大概的区域而已。在之后她还要根据其他的线索对这一个环形的区域进行分析,最后才能得到最有可能的地方,然后在进行下一步的分析。

程慕瑾看着自己手中的地图,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今天她真的是走了一天了,又累又饿,她现在要回去吃饭、吹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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