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废柴公公主2
片刻, 簇拥着苏锦儿的队伍已沸沸扬扬地从楼下的街道经过, 人群渐渐散开。
纪千尘也去看了一眼, 听身边人议论,说今年花魁的阵仗似比往年更盛。
梅香苑如今的生意, 并未见得比从前好,也没理由拿着更多的银子, 往苏锦儿身上投。想必是谢明渊在她身后撑腰, 花钱为她造了许多声势。
待到这条街的闲杂人等都散得差不多了, 纪千尘叫芳苓先去找了辆马车,马车到了,她才结了账,下得楼来。
车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皮肤黝黑, 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讨生活不容易。
纪千尘随手从钱袋里掏了块东西丢向那车夫, 完美的抛物线末端落在他的双手掌心里, 金灿灿的光亮几乎闪瞎了他那双因为贫穷限制了见识的眼睛。
“车归我了,快滚。”电视里的纨绔子弟用的都是这副语气。
车夫愣了愣, 攥着块金子飞快地滚了, 比抢银行的跑得还快,生怕这位钱多人傻的公子突然反悔。
“公子,”芳苓十分心疼,“租一次马车,哪里用得着这样多, 您给的钱都够他买好几乘马车的了。”
“我有的就是钱!”反正都是母皇冤大头送给她的,属于不劳而获。
虽然她爱钱,但这一世她算领略到了,有钱是多么寂寞。特别是,她这辈子穷得就只剩下钱了!——爹娘是假的,未婚夫爱别人,身为公主没权力没自由,而且等待她的未来是连命都没有。
“您有钱是一回事儿,问题是,您把车夫轰走了,奴才不会驾车啊。”书僮模样的芳苓抓脑袋,这个真的不在宫女才艺考核范围内。
“我又没说让你来驾车,”纪千尘大模大样地坐上去,“后面车厢里待着,我来!”
芳苓爬上车厢里坐下的时候,腿脚都在哆嗦:“奴才这条小命儿还没活够呢!今儿您若是摔着奴才,奴才大不了断胳膊断腿儿,您若是摔着自个儿,回头陛……夫人还不得砍了奴才,嘤嘤嘤……”
“闭嘴,”纪千尘冲着身后微笑,“所以,你抓紧喽,千万别松手!”
话音刚落,清脆的一鞭子落在马背上。
马车一路疾奔,芳苓被颠得东倒西歪,惊叫连连:“您别玩了,快停下……”
马儿一声嘶鸣,开始晃脑袋撩蹄子,后蹄支撑前蹄高扬,惊马怒奔。
路边的小摊儿被踢翻,传来路人一声声尖叫,纪千尘往路边撒了把银子,算是赔偿他们的损失。她尽量攥住马缰,并不愿伤到无辜的人,时间越久,心中越是没把握。
一道燕子似的黑影,不知道从哪里掠了出来,足尖轻点,旋风般裹住纪千尘,然后轻飘飘的落在马背上。
纪千尘没看清他是何时出的剑,马和车已然分离,她被人从后面抱着坐在马上,跑了一段路,速度渐渐缓和下来。
“公主是在诱属下现身?”
声音不轻不重,不卑不亢,带着琴音似的优雅和玉碎般的清冷,那样好听。
纪千尘回头,带着得意的笑容看他,确定了是她要等的人,总算放了心。
他叫夜弦,是夜鹰阁的暗卫,她前几天刚刚才要到身边来的。为此,她在母皇面前几乎将撒娇耍赖装花痴的演技用了个淋漓尽致。
反正,她越不成器,母皇越喜欢。
那日,她是明知道谢明渊被谢挽派出去办差了,故意装作不知道,带着芳苓跑去了夜鹰阁。她听到阁内人说阁主不在,还非要坐在前厅喝茶,说要等谢明渊回来。
后来,她就把芳苓留在前厅,自己溜进了后院。
这一世,系统指定的目标人物就在夜鹰阁里。
夜鹰阁里的人都太过神秘,个个神龙见首不见尾,而且,并不听从公主的调遣。这里总共培植出多少杀手暗卫,恐怕只有历任阁主才清楚。当下,夜鹰阁中最顶尖的共有四人——夜朱、夜丝、夜弦、夜断,是女帝谢挽钦赐的名字。
“朱丝弦断知音少”,一听就是谢挽的风格,她一生清高,自命不凡,曲高和寡无知音,连她的夫君也配不上她。
夜朱和夜丝近年来一直守在女帝身边,做为皇帝的暗卫,连公主也没看清过他们的脸。再除去各宫日常暗卫,其余的人都留守夜鹰阁,听候皇帝差遣。
夜鹰阁只收十岁以下根骨极佳的孤儿,一旦入门,便要进行洗脑式的忠诚训化和地狱般的武功练习。他们要舍了从前的姓氏,全部改姓夜,并且,修习夜鹰阁祖师爷谢鹰创下的绝世心法——长空决。
从入门到成为合格的暗卫,这其间层层选拔,极其残酷血腥,生死由命。若要再进一步,脱颖而出,升级为顶尖的四大暗卫,那便是踩着数不清的白骨。
纪千尘颤颤巍巍地爬上墙头,四下张望,虽然并不知道她这一世要找的人长什么样,但她觉得,他前两世都长得那么好看,这回定然也差不到哪儿去。
墙头长满了青苔,滑溜溜的,她一下没站稳,直直地栽下来。
一声尖叫还没成形,已经有个黑色的身影一晃而过,她就是像今天这样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随着如雪的飞花平稳地着了地。
眼前人目若寒星,漆黑的眸色沉似深渊,下巴尖削,眉如墨画衬得肤色过于苍白。他长得不像个暗卫,倒有点像病弱的贵公子,带着与生俱来的矜贵气。
他收了白皙修长宛如脂玉的手,握在他的佩剑上,垂眸叫了声:“公主。”
纪千尘当时就觉得自己像个“跳墙小丑”,傻乎乎地跑到夜鹰阁来爬墙。她也不想想这里养着的是些什么样的人,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亏了她还轻手轻脚瞎跑了半天,自以为没人发现,其实,人家只是比较配合,全当看不见。
他英雄救美完了并不居功,转身要走,纪千尘拉着他问:“你叫什么名字?本宫必有赏赐。”
“不必了,属下平日用不着太多银子。”他扯了扯,发现公主拉袖子的力气还挺大,万般无奈之下,他敷衍含糊地答道,“夜弦。”
“啊?!找的就是你。”她没想到找人这么顺利,简直就是猿粪啊。“本宫决定了,要以身相许。”
对方错愕了一下,冷面杀手的眼睛里竟显出几分慌乱:“其实,赏银子也挺好……至少还有点用。”
这事儿可由不得他,纪千尘当天回宫就风风火火地跑去了母皇那里,求她的恩典,要将夜弦讨了去。
真不是纪千尘好色,她这一世没多少时间。谢挽早盘算着为她和谢明渊完婚,好借了她的手,名正言顺地把皇位留在谢家。
她只能快刀斩乱麻,先把人要到身边来再说。
谢挽当时是有些迟疑的,毕竟,夜弦位列四大暗卫之一。她特意连夜宣了夜弦入宫,见这男子果然生得俊美不凡,这才放下心来。她养的这位公主,当真做什么事都是头脑发热,看什么人,都只看脸。
公主的肤浅让人放心。
谢挽延续了她对公主千依百顺的风格,不过特别叮嘱纪千尘:夜弦可以调往芙清殿做暗卫,若是还想叫他做个夫侍,做母皇的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只是,夜鹰阁把他培养出来不容易,即便他以后归了芙清殿,仍需听候皇帝差遣。
于是,谢明渊办完差事回到夜鹰阁,便得到了消息,气得脸色发绿。
公主说是来找他的,结果并没给他留下什么话,倒是强行要走了他阁内顶尖的暗卫。更重要的是,她看中的不是功夫,而是脸。
做为公主的未婚夫,做为从小帅到大的男人,这让手下人怎么看他,市井之人怎么看他,他不要面子的么?
大概正是因此,他和苏锦儿在一起的时候,便也不再如原主一世那么低调。公主能放火,他还不能点灯了么?
纪千尘虽然把夜弦要到身边来了,但是却一连几日不曾见到他。今日,她故意弄惊了马,一是想试试,她带着芳苓溜出宫,是否真的甩开了身边的耳目;二也是想赌一赌,若有跟着她出宫的暗卫,那人会不会是他。
事实证明,夜鹰阁训练出来的人,真的很难缠,谢挽绝不会放任公主随便跑出她的掌控范围,无论纪千尘往哪儿跑,身后一定有暗卫盯着呢。
纪千尘脸上分明带着得逞的笑容,嘴上却十分谦虚:“哪里哪里,是本宫溜出来玩儿,看见马车一时逞能了,幸亏得你相救。大恩不言谢,日后定当厚报。”
还好她没再提以身相许这茬,夜弦薄唇轻启,似是带了温润的笑意:“公主确定是出宫来找乐子的,不是来找戳心的么?”
“……”他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在,谢明渊虽然是她的未婚夫,可是他的风流韵事并没能戳到她的心。
“怎么会?本宫并不在意他,本宫只喜欢你。”
他愣了愣,想这公主不愧是养了一宫美男的情场老手,脸皮子厚得惊人,这样的话,她竟是说来就来。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亏她说得这样顺口。
他声色未动,却在她清亮的目光注视下耳尖微红。“那公主现在想去哪里?”
“唔……就只是在宫中待得烦了,想找个自由自在的地方。”她“啊”了一嗓子,“芳苓被落在车厢里了,咱们回去找她吧。”
“她等不到公主,自会回宫。”夜弦的眉眼微微地弯着,笑得迷人,“公主有属下陪着,还不够?”
这笑容和言语太蛊惑,纪千尘忍不住要想入非非,她蓦地红了脸,不去看他,点点头:“够了。”
两人一骑,策马而行,夜弦带着她去了一处平缓的山谷。五颜六色的山花开了遍野,旁边有清泉经过,日落黄昏时,草地铺洒着一层淡金。
夜弦轻而易举地捉到一只野鸡,在石堆旁升了火。
纪千尘见他烤得慢条斯理,手法熟练,于是问他:“你们平时,常常会风餐露宿吗?”
“嗯,”他略抬了抬头,“奉旨办事,有时十天半月都回不来。”
纪千尘想了想,又问:“你到夜鹰阁之前,是什么样的人?你还记得吗?”
很多孩子来的时候太小,从前的事,也就忘了,生是皇帝的人,死是皇帝的鬼。
“记得,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快十岁了。”他思索了片刻,像是陷在回忆里,“江南回雪山庄,那时遭仇家围攻,上下百余口人,一夜之间全都死光了。……只剩了我。他们见我根骨尚佳,却已是半死不活,原有些不想要我。没想到,我竟然活到了今天。”
“回雪山庄,那么你本姓南宫?”她好奇地问,“还有出了名的回雪剑,你可还会么?”
“不会了。”他声音淡淡的,“幼时体弱,并没怎么学家传的回雪剑。左右入了夜鹰阁,都是要练长空决的。”
谢鹰创下的长空决,已经成了当今武林的传奇。谢鹰本人,也已经是传说中神一样的存在。当年他练成了长空决,正如鹰击长空,无人能挡,一人一剑,于破釜山诛杀三百余人,将伏击他的秋千教灭了门。
只可惜,自谢鹰之后,百年来夜鹰阁中再无人能将长空决练至第九层,神功大成。
谢鹰死了,他只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件圣物,此物更是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
相传,若有人甘愿放空自己全身的血,以鲜血浸泡圣物,便能发现圣物里藏着的关于修炼长空决的秘密。甚至,可引谢鹰亡魂归来!
纪千尘穿越过来,初次听闻这个传说时的反应就是:这不科学!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说她自己的穿越,也绝对不是件科学的事。
“听说长空决非常难学,而且,每上升一层都艰险异常。我的外祖父和舅父已经算是非常厉害的人物了,可是一生只练到第八层。至于谢明渊,听说勉勉强强才过了第六层。”
谢明渊年轻尚轻,此时有第六层的修为,已经十分难得了。
夜弦轻笑:“公主不该称呼阁主为表哥么?”
纪千尘冷笑了一下,似有几分不屑,她解释的是另一件事:“你别误会,我方才说的舅父也并不是指他的爹,是指外祖父的嫡子,我母皇同父同母的哥哥。”
郦笙歌的外祖父谢钊生有嫡子嫡女分别是谢锋和谢挽,谢锋已经亡故,谢明渊是谢钊的庶子谢锏所生。
“对了,你既是夜鹰阁中顶尖的高手,那你把长空决练到第几层了?”她期待地看着他,颇有兴趣。
夜弦却卖起关子来,语气波澜不惊地答了俩字:“你猜。”
纪千尘看出他不打算说,噘一噘嘴,抗议他的小气。
他懒散地起身,说鸡烤得差不多了,让她过一会儿取下来。他要去旁边采几个紫色的果子,捣成了浆,和盐巴掺在一起,是天然的佐料。
夜弦刚回来,就听见一声惨叫,公主在火堆边哭得梨花带雨。——她取烤鸡的时候,不小心被烫了一下。
“怎么办?我的手大概是被烧废了,我都闻到糊味儿了,以后还能用吗?嘤嘤嘤……”
身边传来个冷漠的声音:“别哭了,是鸡糊了,再不拿下来,真的不能吃了。”
夜弦看出来了,自己最大的失误,就是让一个公主来做事情。废的不是手,是人。
“……”纪千尘也悟到了,原来人真的是会越骂越蠢的,废柴公主这名字叫多了,还真就有那么点倾向了。
其实,郦笙歌刚出生时,父皇还给想过一个封号来着。父皇是粗人,想着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孩子,是老来得福,于是准备赐封号“来福”,但谢挽是个文化人,极力反对,后来不了了之,公主一直就没有封号。
现在想想,叫来福公主,没准也比废柴公主强点儿。纪千尘想怒摔,看了眼烤得金黄焦嫩的鸡,没舍得。
夜弦已经麻利地把烤鸡切开,等着它稍微凉些,免得又烫了尊贵公主的嘴。
他虽然看起来有点嫌弃,还是取了随身带着的药膏,帮她涂在烫出水泡的手指上。药膏清凉,很舒服。
“这只是应急的,公主千金之体,回宫再请个太医看看。”
他听见她“嗯”了一声,另一只手如玉笋般微凉的丹蔻指尖轻轻落在他的侧脸,他诧异地抬头,看见皓齿星眸,浅笑弯弯的眉眼。
“你脸上溅了一滴血呢,我帮你擦擦。”
夜弦低下头,捧着她纤纤玉手的掌心热得有些不自在。身为杀手,习惯了血雨腥风,浑身浴血都是常有的事。可她,擦得小心翼翼,仿佛他也是细皮嫩肉。
他把几乎整只鸡都给了她,自己只拿了截小小的鸡翅。“公主饿了吧?这个要趁热吃,凉了,就觉得油腻了。”
他笑意流转,清雅温柔。
纪千尘确实饿了,一根鸡腿很快下了肚。她看见夜弦小口地吃着鸡翅,斯文得不像个习武之人。
他感觉到目光,抬眼与她对视,语气缓慢幽凉。“有没有觉得浑身无力,提不上劲儿来,内力全失,丹田发痛?”
纪千尘愣了愣。
原主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是打小淘气,跟着老钱学的,用来掏个鸟蛋、捉鸡斗狗勉强还行,他若不提,她都忘了。至于内力,弱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倒下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给我下这么厉害的毒,你可真浪费!”
同时,她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公主被自己的暗卫毒死了,这是要丢死人的节奏。废柴公主的事迹,怕是要包揽京城百姓茶余饭后全部的笑料了……
夜弦淡淡扔了手中的鸡翅,擦了擦白皙如玉的手指,撤下优雅的笑容,嘴角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表情,似乎还掺着三分邪气。
“若要你死,我何需用毒?”
作者有话要说: 夜弦:我是靠实力吃饭的,并不想靠脸。
谢明渊:我出门办个事,究竟错过了什么??
一有点空,当当立马抓紧时间更了一章。真的没人想要夸夸我么(⊙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