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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如同神迹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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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在周万青跟房屋中介联系的时候,他手机响了,是表姐曾若云的电话。

接了电话,周万青也顾不得找房子了,反正这个事情也不急,倒是曾若云说的事情很牵挂他的心。

周万青给曾若云的血肉样本出结果了,但电话里是肯定不方便说的。

因而在与房屋中介告别之后,他随即便电话招来了汉克,坐着对方的出租车朝着埃尔帕索市而去。

敲开曾若云家门,周万青刚露出笑容尚未打招呼呢,就被迫不及待的曾若云一把给拉了进去,随后就按在了墙壁上,仿佛一个霸道女总裁要壁咚小弱受一般。

当然,以周万青现在的力量,如果不愿意的话,恐怕曾若云就算是拉断自己的手臂都没法将他拉动半步。

“姐,有话好好说行不?”

周万青将曾若云兴奋得几乎快要贴上来的脸一把给推了回去,皱着眉头说道。

“你上次给我的血肉是从哪里来的?这简直就是神迹!我做了实验,将这种血肉注入小白鼠体内,能够大幅度提升小白鼠的身体素质,加快恢复能力......”

此时的曾若云完全化身为一个狂热的科学家,一把又将周万青拉到了沙发上坐下,随后拿出一叠实验报告,指着上面的数据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那些实验数据,周万青没听懂,但实验报告的诸多结论,他是听懂了。

大概意思就是这种血肉里的各种细胞极为强悍,红细胞携带的氧气量为人类红细胞的二十倍以上,白细胞的活性极强,在细菌出现之后,它们能够在短短数秒时间内从培养基的一端聚集到另一端,跨越长度高达五十毫米。

除此之外其内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修复细胞,能够刺激组织细胞快速增生修复血肉上新增的伤口。

并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血肉在注入多种生物体内之后,都能够产生相当强悍的增益效果。

光这一点深入研究下去的话,想要拿个诺贝尔奖都很轻松。

原因很简单,这些血肉的价值太高了,里面任何一种细胞如果深入研究下去的话,所制造出来的生物制剂都能够被称为神药。

什么艾滋病,癌症都不在话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面就完全一路平坦了。

首先就是周万青给的那点血肉在培养基里繁衍了十代之后就基因彻底崩溃,啥都不剩下。

其次就是被注入血肉的生物都会出现一些怪异的变化,譬如眼睛轻微复眼化,皮毛脱落,长出少许的鳞片等等之类。

好吧,在曾若云看来,后面第二条压根就不是什么问题,科学研究嘛,总会出现一些问题的,解决掉就好了。

但最基础的实验材料-血肉没了,这个不能忍啊!

说白了,这么久时间没与周万青联系,就是曾若云一直蹲在实验室里,直到实验材料耗光,才想起自家表弟来。

而将自家表弟叫过来的原因就是索取血肉,当然,最好的方案则是表弟将血肉来源告知,自己亲自去取,这样的话,血肉会更具有活力,更新鲜一些,对实验结果而言自然会有更大的帮助。

“姐,这事你不会闹得全实验室的人都知道了吧?”

看见曾若云兴奋得快要疯狂的样子,说实话,周万青有些后悔将苍蝇佛兵的血肉拿给表姐做实验了。

虽说他也很好奇佛兵这玩意的根本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如果以自己暴露为代价的话,那就呵呵了。

“你以为我傻啊,所有实验都是我一个人做,实验废料我都处理干净了,没把你老姐给累死。别废话了,那东西还有么?再来1公升,嗯,不够,翻两倍好了,不然下面的实验没法进行。”

听到这话,曾若云翻了翻白眼,一副没好气的样子。

听到这里,周万青算是放心了。

他对曾若云在实验室里的位置多少还是有些了解的。

虽说没有实验室主管那样高的权限,但单独实验的资格还是有的。

尤其像乔安治生物研究所这样的实验室,最忌讳就是随意插手别人主持的实验。

当然,话虽这样说,但周万青对曾若云的要求在心里翻了翻白眼。

自己当初给她的血肉记得最多也就只有五十毫升的量吧,现在你一要就是一公升,两公升?

是准备拿来做肉饼么?

“没了,那就是我在路上拣的,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

周万青果断拒绝了表姐提出的要求,既然意识到了这里面可能的风险,他可不会再将血肉拿出去了,就算是表姐也不行。

“哪条路上拣的?”曾若云立马追问。

“汉尼森小镇外的一条小路上捡的,不信?我带你去看,指不定你能再捡到。”周万青回答得是滴水不漏。

“呵呵。”对于表弟的回答,曾若云直接送了两个字。

“呵呵。”周万青也回送了两个字。

两姐弟坐在沙发上四目相对良久之后,曾若云也不得不轻叹一声,将自己的万丈雄心给压制了下去。

她也明白自家表弟大概有一些不想泄露出来的秘密,或许这秘密很危险。

她总不可能硬逼着自家表弟去冒危险,再说了,她更明白这种血肉里蕴含的价值有多大。

别的不说,光是实验室的投资方,乔安治医药公司知道了,所带来的危险会大得轻易吞噬掉几条人命。

这并不奇怪,资本对于利益的索求是无穷尽的,尤其是这种可能颠覆整个生物医药行业的发现就更是如此了。

“算了,你既然要保密,就将秘密揣夯实点,别到处张扬。对了,你吃什么?面条?还是面条?”

曾若云从沙发上站立起来,调侃了周万青一句之后走向厨房。

“红烧牛肉!大块的!”

曾若云不说还好,一说差点都让周万青口水流下来了。

这也是无奈的事情,他最好红烧牛肉这一口,可偏偏汉尼森小镇就没有一家口味正宗的中餐馆,不是改良加糖甜腻得要死人的那种,就是加更多糖不要钱的超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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