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高原上的神
“大哥,我们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我不喜欢那些肮脏的牧民,您还是让我回长安吧,要不然去岳州也不错,听说小武就要和狄仁杰成亲了,我想去看看。“
“不行,现在不行,正因为他们要成亲,我才不允许你去添乱,现在是咱们白石宫发展的紧要关头,你不能走。乖乖的当你的神女,白纱穿在你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谁见了你都磕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我们很像骗子!“
“谁说我们很像骗子?我们本来就是骗子,站在高原上你四处看看,松赞干布不是骗子?禄东赞不是骗子?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上师不是骗子?你再看看高原下面,李二骗的得心应手,云烨骗的如鱼得水,道门骗的满嘴流油,佛家把自己骗成了万家生佛,咱们兄妹要是再不骗一骗这些牧民和头人,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寒辙在蓝天白云正在劝解妹妹,他是一个聪明人,在书院没日没夜的翻遍了那些典籍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这是一个虚假的世界,是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越是能骗的家伙就越是活的风生水起,吹出去的牛皮越大,他的权利也就越大,浩如烟海的典籍最后被寒辙总结出一个金灿灿的骗字出来。
一个骗字真正的包罗了万象,这里面有权利,有财富,有美女,有军队还有荣誉,难怪这是骗子横行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寒辙禀天地大运而生,为何不能在这天地间占有一席之地?
第一个朝拜寒辙神王的人就是云烨,听完寒辙的平生志愿,他立刻就自干了三杯酒,双手伏在桌子上连呼三声“寒辙神王”以示敬意。旺财也想过来朝拜一下新出炉的神王,被寒辙一果子就给打跑了。
书就是这样,有的人能读出慷慨悲歌,有的人能读出绵绵情意,有的人能读出大智慧,有人也能读出大阴谋。像寒辙这样的狂人能从字里行间里读出一个诺大的骗字出来,据云烨所知,还有一位他从字里行间看出来的都是吃人。
读出来并不要紧,要命的是这个人有着足够的能力,智慧,毅力去完成这一点,所以,从寒辙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云烨清楚的知道。吐蕃又要多出来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了。
云氏马车厂出产的顶级豪华马车,被十二匹雪白的骏马拉着满高原溜达,力大无穷的力士扛着巨锤守卫在马车边上,如果有人敢质疑神王的正确性,力士的巨锤就会飞过去,把罪人砸成肉酱,如果有人敢对神女稍微流露出一点不敬,力士的巨锤也会飞过去。
世人都喜爱美丽的东西。尤其是美人大家都喜欢,庞匙儿的艳色无双。再加上在书院这几年过得舒心无比,大的过分的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凡人。
追随寒辙的人越来越多,长长的车队后面自发的跟着十几个部落的骑兵,曲麻莱部,多玛部。西诺罗部,波密部,更是由本部头人亲自带领着武士陪同神王和神女在藏地传教。
太神奇了,曲麻莱部族带头人已经快死了,他的脚已经全部烂掉了。是神王亲自给他锯掉了那条烂腿,给他诵念了经文,并且从雪山神哪里讨来了救命的良药,从而让他起死回生,头人亲身经历了地狱的痛苦,全身痒的让他想把自己的皮揭下来,结果神王的药水把自己从地狱里拉了回来,并且赐给了他新的生命,这样的荣宠,头人相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
神女更是慈悲,在雪山下跳舞祈求雪山把多余的大雪分给干涸的草原,一支舞蹈跳完,雪山神就被感动了,抖动了身子,让身上的雪花纷纷落下,最后好像没有把握好度,结果给的雪花太多,形成了大雪崩,雪山神扭动身子的时候发出的巨大声响,让所有的牧民都在顶礼膜拜,这是真正的神迹,不是那些只会在嘴上说神迹的上师们所能比拟的。
别的上师跳完傩舞只会向大家索要牛羊,神王和神女不会,他们会拿出自己的食物和所有人一起分享,神女不知疲倦的给牧民们摩顶祈福,神王带着武士杀死了北山的恶魔,驱赶走了牧羊原山的狼群,并且把那头恶魔狼王的脑袋带了回来,雪山下的草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祥和过。
每一位大宏愿者都能有机会去白石宫居住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会享受到最香洌的美酒,最美味的食物,盖着最暖和的被子在白玉制作得床上睡觉,只是自己还是凡人,还有凡尘的气息,无法触摸到那些美丽到极致的可爱女子……
精神上的麻醉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幻觉,一连三天都驰骋在自己最美丽的幻境里,在那里自己能够自由的飞翔,在青草地上追逐着大角的鹿,在果树下张开嘴就有清甜的果子落进嘴里,还能把头埋进流淌着蜜水的河流痛饮,在那里自己是如此的自由,雪白的羊羔蜷伏在自己的怀里,带着翅膀的飞马调皮的把嘴里衔着的花朵抛在自己的头上……
三天时间匆匆而过,醒来的时候自己又回到了人间,衣衫上还留存着天堂的芬芳,嘴角还有蜜糖的清甜,嗅嗅衣襟在天堂上泼洒的酒香还是那样浓烈。
于是,他们就哭嚎着向青天伸出双臂想要回到天堂,却得不到任何回答,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天堂抛弃的孤儿,在最无助的时候,神女骑着白牦牛走了过来,轻声的安慰这些可怜的孤儿,最后会从怀里掏出一颗刚刚摘下来桃子拿给这些羔羊,而桃子的味道是那样的熟悉。
“大哥,咱家从云家移栽的那些桃树,今年冬天结的桃子可不多啊,不过比云家的大,也比他家的甜,能不能不要给那些傻子,我们自己吃啊。”
“想吃桃子随你的意愿,咱们的传教大业刚刚开始,这样的事情还要多作几次,冬天有桃子吃本来就是神迹,云烨给的火药也不多了,问他要配方我们自己调配,那个家伙死都不说,我又不拿它去打仗,威胁不到唐国,小气啊。”
“大哥,武媚要成亲,咱们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虽然在书院的时候我就讨厌她。可是天底下也就她一个人能做我的对手,狄仁杰那个傻瓜怎么就喜欢武媚那个狐狸精?我的身材比那个狐狸精还要好。“
庞匙儿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忽然又有点泄气。
“云烨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会受到天罚吗?庞准叔叔生出来几个傻孩子还不是因为他本来就长得很难看,哥哥,你难道就没有找一个美女试着生一个孩子吗?“
寒辙犹豫了一下对庞匙儿说:“我在灵州遇见了一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是青楼里的歌姬,不过人还不错,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或许快生了吧,庞叔就守在那里,到时候庞叔不会让那个女人看到自己的孩子的,会直接带回来交给我,如果孩子聪慧,我们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有意义,否则,我们现在做的到时候就会便宜别人。“
“会便宜谁?“庞匙儿奇怪的问了一句,自己只能当五年的神女,五年时间过后哥哥就会允许自己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哥哥会另外重新找神女,白石宫的事从此与她无关,听到哥哥说将来这些家业都会成为别人的,就很好奇,谁会这么幸运。
“很有可能是一个胖子,一个小胖子,只要他拜我为师,自然就能继承这一切,不过人家很可能不愿意,他爹爹对我们有成见。“
“白吃的枣还嫌核大,我哥哥乃是一代人杰,文武双全不说,还是师出名门,白石宫从神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就是收取皇子也足够资格了,您倒是说说,是谁这么不知好歹?“庞匙儿讨厌以前的白石宫,但是不管白石宫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也是自己的家,自己可以不喜欢,如果别人也看不起,这就触碰到了自己的逆鳞。
“云寿,云烨的胖儿子,从面相上看,这小子就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命像,咱们白石宫虽然源远流长,但是人家的家世也不差,玉山书院就有人家的一半,这是连皇帝都认可的,更何况他家还有白玉京,虽然现在还找不到在那里,不过以云烨的智慧迟早会破解其中的秘密,到时候,咱家的白石宫可就真的入不了人家的法眼喽。“
庞匙儿听到是云烨的儿子立刻就从软椅上窜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不愿意,云烨就是一只狡狐狸,我觉得老家伙别的话都是在放屁,但是他说云烨是宾媚人这句话我觉得没什么错,我在书院这些年,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正邪难辨,好坏分不清楚,性格千变万化到了极端,能忍人所不能忍之事,也能吃大苦,享大福,小妹我看到他那副宠辱不惊的样子就恶心,白石宫给叫花子也不给云家。“(未完待续。。)
ps: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