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四章 知道我的节目风格是什么吗?
在美国不同年龄段的人对刘琅都有不同认知,跟刘琅同龄的那群十五六岁的孩子觉得刘琅就是一位流行教主,一手将美国的流行文化推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尤其是“男神组合”与“天命少女”这两个组合让全世界的少男少女们如痴如醉。
而在二十五六岁到三十多岁的知识分子眼中他又变了模样: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豪,同时拥有着一颗最超前的大脑,这是美国年轻知识分子对刘琅的评价,也是最高的评价了。
那些年纪再大一些,比如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对刘琅就没有那种狂热,毕竟这些人对娱乐圈不怎么感兴趣,当然,那是因为这些人并不了解刘琅,越是资本家越是喜欢刘琅,因为他能带来财富嘛。
莫兰带来但这四个人都是中产阶级,收入超过平均水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真实的能力是大于他们但收入水平,刘琅也不知道莫兰是怎么和他们成为朋友的。
当然,这也不意外,四个人中有两个华人一个黑人,肤色的不同决定着他们在这个国家的地位,除非是像刘琅和万安这种出类拔萃的人物,因为他们可以给其他人带来大量的财富,即便美国种族歧视严重,可这种歧视还是无法跟对财富的欲望相比,在金钱的面前别说是肤色,就是一头猪,人们也要把它供起来。
几个人见到刘琅兴奋无比,莫兰找他们并没说是要给刘琅办事,只是讲了一下工作的性质和待遇,比如那位路易斯是主管新闻的副总裁,年薪是二十二万美元,这个薪金比美国国内还要高一些,毕竟工作地点是在港岛,其他三人也是副总裁级别,主管财务、主管人事、主管广告业务。
现在四个人发现自己的完。
“各位都是专业性领导者,讲专业我比不过你们,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下面我说一说。
我要说的就是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让人喜欢上我们,这就需要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风格,这种风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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