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六章 灭法门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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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半信半疑、想看热闹的心态,小南天的仙人和修真者们十之八九聚集到了二仙山山顶的丹神殿。
最初所有人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并没有人敢站出来痛说革命家史。
因为没人敢赌李智云一定能够拿出他们所需的丹药来,万一李智云的宣言只是个噱头怎么办?自己非但捞不着好处,还会跟曾经欺压过自己的强者结成死仇,等李智云拍拍屁股走了,自己还不得被人家给治死啊?
敢于欺压大众的人物通常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门派,一个势力,就算冤有头债有主,李智云当场收拾了那个曾经欺压过自己的人,可是这人身后的势力呢?最终不还得把帐算在自己的头上?
正是由于人们抱有这样的顾虑,所以人们刚刚聚齐的时候并没有谁敢冒这个风险。
导致人们思想转变的是江华的母亲。或者说是她服用的那粒清莲丹。
仙界的双修城和凡间的青楼还是有所区别的,区别就在于女人一入双修城就再也无法赎身了,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她们在刚进双修城的时候都会服用欢喜丹。
欢喜丹是可以把淑女变成荡妇的丹药,会使女人从骨子里摒弃自珍自爱,抛弃最后一丝廉耻心,甘愿沉沦在双修的乐趣之中且永远无法自拔。
而清莲丹恰恰是欢喜丹的解药。可以说,如果没有李智云炼制的清莲丹,江华的母亲是不可能重新做人的,就算一把火把双修城给烧成平地,她也会和那些女修另起炉灶,换一个地方重操旧业。
所以江华的母亲就成了检验这枚清莲丹的唯一标准,丹神殿内不乏经验丰富的人,能够看得出她服下清莲丹后能否恢复完璧之身。
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江华的母亲服下了这枚丹药,在服药之前,她甚至表现得有些抗拒,那便是欢喜丹的余威所致,能令一个女人不愿恢复清白之身!只不过谁的意志也大不过李智云的意志,李智云让她服药她不敢不服。
清莲丹的效果立竿见影,证实了李智云的丹药果然有效,不仅有效,而且是正品、上品甚至是极品,这下众人的心思就活泛了起来,于是就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整个宇宙之中都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仙界自然也不例外,要说谁没被人欺负过却是不太可能,在第一个出来诉苦的修真者得到了一粒分神丹之后,众人终于踊跃起来,一时间个个变得苦大仇深,当场指控某某曾经如何欺压良善,为恶一方。
但是有人出来控诉就意味着李智云要惩处那个被控诉的被告,所以每站出来一个人来诉苦,就会有一个人承担他的指控,继而面临被杀。
只不过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往往是甲控诉了乙,乙又出来控诉丙,欺负人的人也逃不脱被人欺负的命运,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众人一起控诉,竟然出现了多起三角案或连环案,要是按照李智云先前宣布的办法,就只能把这些人一股脑都杀了才能解决问题。
李智云也被这始料不及的情况搞得头大如斗,他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杀人,他只是为了引起天庭的注意,让天庭主动派人来找他,所以才在小南天搅风搅雨,当然,前提必须是维护正义和公理。
但是现在要让他把小南天八成的人都杀掉他就下不去这个手了,这些人是有毛病,但是罪不至死啊!
于是就决定找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来开刀。不论什么地方,总得有一个实力最强、只能欺负别人、别人却欺负不了他的人吧?凡间在这个时候就有这样的人,是李世民。那么小南天也该有这样一个人才对。
当他这样一问之后,还真就找出来了一个这样的人,谁呢?不是别人,正是江华的父亲。
江华的父亲不姓江。江华跟的是母姓。江华的父亲姓管,名夷吾。
就连江华本人都不知道他的父亲姓什么叫什么,因为在李智云到达小南天以前,小南天里没有人敢提起这个名字。
管夷吾是受天庭委派,负责管理小南天的父母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小南天也属于天庭管辖,自然要派出行政官员,管夷吾就是小南天唯一的行政管理官员。
李智云听了这个名字颇为意外。因为在仙界搜索他人记忆会被人认为是侮辱,所以他一直没有搜索个人的记忆,没想到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这个名字,就问:“这个管夷吾,是不是凡间春秋时期的那个管子?”
立即就有人回答:“上仙所言极是,就是此人。”
管仲乐毅啊!李智云不禁大跌眼镜,这就是诸葛亮的偶像之一么?
隆中对中有云:“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
因为对诸葛亮的景仰,“管乐”在李智云心目中的形象一直都很高大上,没想到今天却发现管仲的另一面。
不可否认管仲这个人极具才能,但是他至少有一件事做得很不地道,那就是将娼妓这个行业合法化,纳入到国家管理的行业中来,后人因此称之为青楼始祖。
又有人禀告道:“听说双修城其实就是管子的产业,那城主只不过是管子的相好,是替他打理产业的……”
李智云这才知道,原来被自己斩首的那个老鸨只是一个明面上的经理人,真正的老板还活着呢。
既然小南天最恶的恶人是管仲,那就应该杀了他为民除害,可问题是管仲在哪里?
没有人知道管仲在哪里,人们已经记不清管仲到小南天“上班”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了,只知道他的确来过,也的确在小南天待了一段时间,培植了一些手下之后就离开了小南天。
就连江华的母亲都不知道管仲在什么地方。
江华的母亲和双修城里绝大多数的女修一样,都是被仙界里的人贩子从凡间拐来的,再经过管仲的亲手“调教”后,送到小南天的双修城,区别只是江华的母亲怀上了孩子,来到小南天以后生下了江华。
然而她却不知道当初与管仲见面的地点是哪里。
不论天上地下,基层领导擅离职守都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治下黎民肯定管不着父母官的去向,而上级部门又疏于督导检查,毕竟仙界幅员如此辽阔,想检查也查不过来。
所以李智云这一波公堂断案就只能到此为止,其实若是管仲真的就在小南天他反而不好办,亲手杀死徒弟的生父?这多少有些下不去手。
最后他只是挑选了几个公认的恶人也是管仲的得力手下砍了脑袋,算是杀一儆百,整肃小南天的社会风气。
只不过虽然人没杀几个,但是丹药却不能不发,说好了给举报人奖励就得兑现,好在这些修真者和仙人也不敢奢望太过逆天的丹药,都是本本分分地选择自己的急需报请上来。
与武者相区别的,修真者和仙人的修道过程与丹药紧密相关,甚至可以用“依赖”来描述,从练气到筑基、再到金丹、元婴,乃至分神、合体、大乘和渡劫,每一个境界的修炼都需要相应的丹药来辅佐,这就是他们巴结火龙丹宗的原因所在。
所以此刻人们报上来的丹药需求足有七十五个种类,总计十七万三千多枚丹药。
十七万三千枚丹药,这个数字对应着小南天来到二仙山的人数总和,看似是一个愁死丹师的数目,但是对李智云来说根本就不是事,他当即命令原火龙丹宗的门人将平时储备下的丹药贡献出来,仍然不足的部分由他们即刻开始炼制。
这些丹药根本用不着李智云亲手去炼,就好像去饭店要一道拌三丝、一盘花生米不会惊动大厨是一个道理,这样的凉菜打扫卫生的都会做,用什么大厨?
七天后,所有丹药一律付清,小南天各门各派的仙人或修真者都各回各家,继续他们的修炼之路,一场盛事也就到了尾声,然而李智云却越发焦虑起来,自己闹得动静不算小啊,怎么过去了这么久、天庭还没来人呢?
就算管仲不知道他的产业被毁,就算魏伯阳和郑思远不知道他们的火龙丹宗已经被人灭了,这小南天被自己杀死的那几名仙人的亲朋好友也该设法去通知他们吧?
只要魏伯阳或者管仲得知了发生在小南天的事情,这事儿就肯定会闹大,七天前自己想杀贾东阳也是出于这样一个目的,只不过却被贾东阳给跑了。
一切都归于平静,他平日没什么事情做,就教江华练武。
既然收了这个徒弟,就得传一些本事给人家,不然如何对得起人家那几个响头?这徒弟可是自己主动收来的。
为了能够迅速提高江华的武功,他还特意给江华炼制了固本丹、培元丹和通玄丹,在他的护持下依次服下,迅速打通了生死玄关。
在地球上打通生死玄关就等于是步入绝顶高手之列了,但是在仙界不一样,在仙界打通了生死玄关只相当于刚刚入门。
江华对他这个师父万分感激,因而练武的时候格外认真,唯恐学得不好丢了师父的脸;
江华的母亲服用清莲丹之后算是脱胎换骨重新变成了清纯淑女,却因为忘不掉那一段肮脏的记忆,再也不想与世间任何男子有染,想要出家做个尼姑或者道姑却被李智云个否决了,你不嫁人可以,但既然你是我救的,就不能信佛和信道。
所以江华的母亲暗暗打定了主意,这辈子就信李智云。
这天傍晚,李智云照例指点了江华一路武功,嘱咐徒弟自行练习感悟,就离开了丹神殿,想要在山间散一散心情,刚刚走到后山就听见后山的山脚下有人在呼喊:“不好了,快通知李上仙,真灭法门来人了!”
李智云知道在他的要求下,原火龙丹宗的门人弟子一切如常,所以后山像从前一样有人把守,此时听这呼喊正是守卫后山的人在往山上示警,于是神识扫了下去,发现已经有数名弟子躺倒在地,而打到他们的两个不速之客已经开始沿山而上。
他冷笑了一声就止住了脚步,静等这两个人奔到近前。
这两人也是仙人,上山时足不履地,用的是一种由驱物术演变而成的飞行术,速度比之常人登山自然快了太多,但是在李智云看来却是奇慢无比,最多也就是土地的境界。
那俩人一路飞升上来,快到山顶时才发现前面站着的青年,同时吓了一跳,止住了上升之势,其中一个立马责怪道:“你是谁?站在这里干什么?吓唬人啊?”
李智云笑道:“我是李智云,我住在这里,所以站在这,行不行?”
那两人一听“李智云”这个名字,同时露出喜色,其中一名身材微胖的中年人也不回答说行不行,直接说道:“既然你在这里,我们也就省了麻烦了,听说你让人把双修城的财产都搬到这二仙山上来了?有这事没有?”
李智云点头道:“有,两位有何见教?”
那微胖中年人说道:“既然你承认了,就把那些钱财交出来,我们兄弟盯了双修城很久了,正要动手你却把钱给抢了,你这就等于是抢了我们的钱。”
另一个瘦高挑、相对年轻但面目阴鸷的汉子随声附和道;“只要你把钱交出来,我们兄弟保证对二仙山秋毫无犯。”
李智云心说得,这又是俩不讲理的,便也懒得讲理,直接说道:“我若是不把钱交出来呢?你们能怎样?”
那胖子闻言就叹了一口气,用一种无奈的神情看了瘦子一眼,说道:“看看,又遇见舍命不舍财的人了,这世上这种人怎么这么多呢?杀都杀不过来。”
瘦子却好像不想给胖子凑趣,只看向李智云嘿嘿狞笑道:“你不给钱,我们就先杀人,再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