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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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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防着”我了,因为唯一能看穿我爸在出老千的人就是我。

那次席间,我控制不住地盯着每一个人看,那种目光活像是要把人脸看出一个洞来。其实我是想从观察到的细节里,寻找历史与现实的有机联系,说白了,我想看出例如雷局长到底哪里像隋焰帝。其实那时候他已经不是局长了,早就调进了部里,算是高升了,可我们还是习惯性地喊他“雷局长”。

但是我的努力最终宣告失败,我实在看不出来那个正被下属劝酒的男人,到底哪里有一点像历史书上的那个暴君。

后来我终于把眼珠子都看累了,才抱着一盘炸鸡片退到了角落。

没过一会儿,辛蓦然提着可乐走过来,他挨着我坐下,然后晃了晃可乐:训,要么?”

我点点头,抬手递过去一个杯子。

他给我斟满了一杯可乐,然后把瓶子放在一边。

“……活像万圣节,是吧?”他盯着面前那群人,突然说。

“啊?”我看着他,明明是大年初三,哪里来的万圣节?

“一屋子千年老鬼。”他嘿嘿笑起来,“居然个个活蹦乱跳的。”

我会过意来,对了,蓦然他也得知真相了,他比我早一年。

“这样说自己的爸爸可不应该哦。”我具故意说,“就算是活蹦乱跳的老妖怪,也比早早死在23岁要好。”

蓦然点点头:“是我自己不习惯。总忘不了他的过去。”

我喝了口可乐,不说话。

“其实整体看下来,他不过是抽空去了趟西汉,当了两年战神而已。”蓦然又笑起来,“后来职业疲倦——或者发现弄错了本行,于是就回来了。”

“唔,你这解释倒新鲜。”我笑,“颠倒因果。”

“不觉得么?”蓦然挺认真的看着我,“我觉得吧,好像直到如今他们才走上了人生的正轨,你看看,一个个活得简直比我们这些现代人还畅快。”

活得比现代人还畅快?也许。

但并不是每一个古人都真的“畅快无碍”,至少,我所知道的两个家庭,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痕。

那年春节过后,杨蕾从非洲回来了。

作为一个骨外科医生,她常年呆在非洲,“无国界医生”的使命就是在最偏远穷困的地方拯救人的生命。所以我总要隔开好几年才能见到她一次。

杨蕾给我带来一个漂亮的石雕。她还说几年不见我长好大了,那是当然,上次我上初三。

“小娃娃不见了。”她笑眯眯地说,“成了大姑娘了,苏姨得多高兴啊!”

她看起来晒得黑黑的,她的脸颊皮肤粗糙,带着日照风沙常年侵蚀的印刻,她的手指骨节粗大,她的眼睛里有着岁月沧桑的痕……

这曾经是个多么美丽可爱的女孩啊!我很难过地想,我家到现在都还有她刚上大学时,和我妈妈的合影,那里面的杨蕾,青春水润得像个红苹果。

此刻,她看起来比妈妈还要苍老许多。

妈妈问她干吗不早点回来,也正好和父母一块儿过年,杨蕾说计划安排不下来,直到现在才有假期。

我暗自揣测,其实是她并不想回来和大伙一块儿过年。

“今天是到苏姨和方叔叔这儿躲一躲。”杨蕾笑嘻嘻地说,“不然回家就对着我妈,我可受不了她成天抹眼泪。”

她这么一说,我妈也难过了,杨蕾的妈妈,我管她叫简阿姨。

“你不安定下来,你妈妈得抹一辈子眼泪,”我妈叹了口气,“蕾蕾,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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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妈这么一问,杨蕾的脸上,露出苦涩的笑容。

“这两年怕是还不行。过两年再说吧。”

“再过两年?蕾蕾,再过两年你都快四十了,真打算就这么一个人过下去呀?”

“一个人过也没啥不好嘛。”她又笑起来,“乐得轻省,结婚在我,也不是找人搭讪那么简单的事儿。”

杨蕾的笑容真沉重,看着叫人心酸。

“……要不,考虑考虑小鹏?”妈妈又不死心,加了一句,“他不也和你在一块儿么?”

杨蕾一愣,却大笑:“苏姨你说啥啊?我在非洲他在巴勒斯坦,俩极点,咋凑一块儿?”

“咦?他不是才去的中东么?之前上次不是还过去找过你的,还在你们医疗点呆过小半年么?”

我在旁边听着都有点着急了。妈妈在努力拉纤呢,她要把两条不相干的船拉到一块儿去。

被我妈这么一说,杨蕾沉默了半晌。才又笑道:“他过来是有他要忙的,可不是为了我,不过是有熟人在附近,人情难免打个招呼而已,苏姨,你真别想太多了。”

她们说的小鹏,是妈妈以前的上司凌局长的儿子,自唐朝被救回来。以妨碍公务和故意伤人罪(受害者就是我爸)被判徒刑。服刑七年之后,他离开了国内,回了英国把他中断多年的学业读完了,但是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他并未去做什么艺术家或者艺术研究工作者,却加入了一个ngo(非政府组织)的机构,尽去一些极端危险的地方工作。

我不太清楚他到底在做些什么,只知道那个机构是和人道救援有关的。

他必须用拐杖,因为一条腿已经废了。

那天吃过饭之后,杨蕾和我爸爸在书房谈了一下午,爸爸并未将谈话的细节告诉我,只是在之后的某次餐桌上,说杨蕾是在做西绪福斯所做的事情。

西绪福斯我知道,就是那个被判将大石推上山顶,等到即将达到目的地时,大石又从手中滑落的希腊神话人物。

“她做的一切努力,都不可能真正使她得到解脱。”爸爸说,“但她却不得不这么做下去,因为如果不做的话,她会更加承受不了。”

“承受不了什么?”我问。

“家族的诅咒吧,我想。”爸爸停了停,“当然,这也是她自动自愿背负到身上去的,要想做一个简单快活的女人、像这个城市里其他人那样格婚生子,当然可以,但是对蕾蕾而言,那么做就等同于放弃家族身份,忘记她父亲真正是谁,不再背负他们的罪孽甚至不再做那个家的人了。目前,蕾蕾又做不到。瑄瑄,恐怕就连生死观,她都已经和你们这些孩子不一样了。“

我还在思索爸爸说的这一大堆话,妈妈却在旁边皱眉道:“你就不兴劝劝她啊?人家来找你,可不是再往那大石头上增加重量的。”

“没人能劝阻她。”爸爸想了想。又说,“她也知道自己进入了死循环,但她停不下来。我所能做的,恐怕只是劝说她这个西绪福斯。尽量不再评判那块大石头,并且放弃,‘也许我这么做,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就会出现改变’这种幻总。”

难懂!

但是爸爸又说,早晚我也会背上那块巨石,走上我自己的西绪福斯之路,到那时候我也就会懂了。

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西绪福斯。

可我不知道当杨蕾这样不停推动她的人生巨石时,她的父母,雷局长和简阿姨,又会有何种感想。

但我知道他们决不会感觉轻松。他们的女儿在受苦时,他们也同样在受苦,特别是,当他们非常清楚女儿是在为了什么而自讨苦吃时。

所以我常常由衷敬佩雷局长,他的人生,或许是比其他人都更加艰难痛苦的一种。

但是妈妈后来又说,杨蕾就算不肯回来,如果她能和小鹏在一起,那也不错。他们两个年龄相当,家庭状况又那么相似,关键是,他们都是古人的孩子,有相同的思维背景。

“就算俩人都不回来,哪怕互相做个伴,雷钧和凌涓也都会好受一点。”

这是妈妈的想法,可我觉得那不太可能。

是的,杨蕾是隋焰帝的女儿。史云鹏是黄巢的儿子,甚至他自身还曾有过“史朝义”的经历,但这并不等于他们俩就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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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懂得那种感觉,就好像我和辛蓦然,甚至霍姗和李晓墨也是同理,我们这群人会凑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全都生来就注定拥有某些东西。

依然是那个“它”,姗姗说的那个,那是生下来就跟随我们的东西。哪怕没人与我们言明它,自呼吸中,我们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们将会在一种奇怪的底线上达成共识,甚至以此相依为命,就像同在非洲的小鹏和蕾蕾。

但那并不等于这样的我们就能够结合,甚至那种东西的存在,还会削弱我们产生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因为一旦产生了亲密关系、过起普通人的日子,我们就不得不放弃它、转而成为一个普普通通、毫无来历的现代人了。

那是藏在我们的血液里、埋进我们的骨骼里的某种东西,至少目前为止,我没有看见能成功剥离它的古人的孩子。

更糟糕的是,我曾亲眼目睹了一个“试图彻底剥离它但最终却遭到惨败”的例子,这个前车之鉴对剩下的孩子而言,影响太深远了。

番外之慕容瑄 第九章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古人的孩子,并不止我们这个,还有一个。但他生活在美国。

他的名字叫杨杲,哪怕只看看《隋唐演义》,你也刻这个名字。

是的,他是杨蕾同父异母的弟弟。雷局长……不,隋炀帝与萧嫔的儿子。

梁所长在救回他父亲那年,曾经向杨杲承诺过,不久就让他和父亲见面。梁所长说话算数,甚至,两年之后,他干脆就把杨杲带回了现代社会,因为萧嫔去世了。

杨杲来现代社会那年才十四岁。起初他住在雷局长家里,那时候杨蕾已经去外地上大学了,多一个小孩子在家并不麻烦,况且他是雷局长的亲儿子。

因为非常不适应环境改变,杨杲几乎无法去普通学校上学,之前尝试了两三次都失败,杨杲从学校里逃出来,因为同班的孩子觉得他“年龄太大”又“笨头果脑”。

杨杲对现代人群也始终存有疏离感,连超市都不肯一个人去,必须雷局长天天陪在身边才行。我爸说,雷局长自觉得对不住这孩子,所以一开始对他百依百顺,包括简阿姨,也完全按照小孩子的意愿办,毕竟他的生母刚刚过世,自己这个“继母”怎么都不好拿腔作势。后来梁所长注意到这种状况,他觉得这样非常不妥,因为雷局长始终陪在孩子身旁,所以一遇到困难,孩子就地返回头向“父皇”求救,他认定只要自己做个乖孩子,“父皇”就应该替他解决一切麻烦。虽然他自我成长,往后可有的麻烦。

他和雷局长商量之后,决定把杨杲送去美国,他的旧日老友在加州经营农场,梁所长希望把杨杲送到那儿去,国外学校的包容度大,对保护隐私的强调也超过国内,对身世传奇的杨杲的伤害性会小一些。

而且只有放到雷局长看不着、管不了的地方,孩子才能独立成长,毕竟他都快十五岁了,这么大了还成天离不开父亲,再不改变孩子就真的废了。

虽然万分舍不得,但是雷局长明白梁所长说的有道理,他和杨杲承诺,每年自己都要过去看他,或者隔几年就把他接回家来住,这才勉强止住男孩的嚎哭。

梁所长的那个旧日好友姓欧文。大家都管他叫“老约克”,他的妻子一早过世,只留了一个叫蒂娜的女儿在身边,才十二岁。

杨杲是如何在美国开始他的新生活的,这个我并不清楚,现在想来。那恐怕也是万分艰辛的一件事,毕竟他只有隋末的“皇子”经历。因为雷局长全家的过度纵容。杨杲在现代社会过了半年,甚至都不会说普通话——他始终和雷局长和雷局长夫妇用隋朝语言交谈。

而我所知道的是,一年之后,雷局长去美国看他,甚至因为英语的发音不够地道,而被他这个隋朝儿子善意地嘲笑过。

短短一年时间,杨杲就变成一个美国孩子。

杨杲完全适应了当地的生活。这让雷局长和简阿姨万分放心,梁所长和杨杲约定,要他半工半读在“老约克”的农场里打工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所需的杂费,所以后来,雷局长给儿子留学攒的那些钱,一分都没用上。

杨杲在美国念完了中学,又接着念了大学,他学的法律,最后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雷局长曾问他要不要回国工作,杨杲说他不想回来,那年他在做见习律师,收入已经相当可观了。我爸说,那孩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国外的环境,再回来就又得脱一层皮。

虽然不想回国定定居,但是杨杲隔一两年就会回国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等到他工作了几年之后,杨杲就把女友也带回家来了。

他的女友就是“老约克”的女儿蒂娜,那个从小做他玩伴和“工友”。在他躲在谷仓里哭泣时去看他,一点点帮助他顺利适应美国生活的女孩子。

我妈说,雷局长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要娶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不过在简阿姨看来,蒂娜反而是最适合杨杲的伴侣。

他们从十几岁开始,就生活在一起,以孩子的独特方式互相磨合,逐渐形成了良好互助的相处模式,后来虽然渐渐大了,彼此间仍然像最初时那么真诚,因为了解了杨杲的一切。所以蒂娜比其他女孩更懂他,也更愿意珍惜他。

他们在杨杲27岁那年结婚,杨杲把妻子带回国的那个春节,连杨蕾都回来了,这一家人头一次如此齐整的“团圆”在一处。

我曾经看过他们的婚礼录像。那是我在现实里所见过的最浪漫的婚礼:白鸽,蓝天,鲜花,还有教堂。头发花白的神父,慈祥地注视着新郎与新娘发誓,看他们交换戒指并且相互亲吻,神圣的钟声就此响起……

但是动人的誓言说出之后两年。这美好的姻缘就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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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第二年的一个冬日傍晚,杨杲还没下班,独自在家的蒂娜发现冰箱里牛奶快喝光了,于是驱车去镇上购物。

她在暴风雪里遇到了车祸,死的时候,蒂娜有四个月的身孕。

出事之后不久,老约克就把电话打到了雷局长的家里,他告诉雷局长,杨杲看起来非常不对头。

他不去上班,不肯见任何人。也不肯吃东西,始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无论岳父如何在门外劝慰,都不肯出来。

老约克担心孩子要出事,所以只好连夜向雷局长求救。

那一次,连蕾蕾都从非洲赶去了美国。

没有人不明白,杨杲遭受的打击之巨大:他失去的并不仅仅是怀孕的妻子,更是相处了14年的伴侣,是他人生中真正的“另一半”。

最终,雷局长把杨杲带回了国内。

回国之后的杨杲,状况依然非常糟糕,他不会中文,无法和人沟通。他也没有办法从丧妻的痛苦拔出来,重新开始生活。除了偶尔使用记得不是太清晰的隋朝语言和父亲交谈之外,杨杲几乎不开口。

几个月之后,杨杲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他想回隋唐去。

在杨杲看来,蒂娜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是自己错乱了时空。偏偏要从一千多年前跑到如今的美国去,那么蒂娜就不会认识他,不会爱上他也不会和他结婚,更不会那么年轻就失去生命。

他没法继续留在美国,装得像没事人似的、无视自己造下的这一切孽,他也没法在国内生活下去。

除了“回去”,他想不出活下去的理由,他是个出错的棋子,他的错位,造成了整盘棋的死局,他必须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

杨杲的这一要求把大家都惊呆了!

他怎么可能还回去呢?这男人已经是一个美国人了,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趋同于那块新大陆了,他喝可乐和雪利酒,他吃牛排和生菜沙拉,他热爱美式足球,他唯一精通的事就是给离婚夫妻分财产,他甚至只会说英语,连隋朝语言,杨杲都记得不是太清楚了……这样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重新回隋唐生活?

但是杨杲却执意要求把自己送回去,他说只要洗掉这边14年的记忆。就不会对历史造成丝毫的损害。

我猜想,他也希望把妻子的惨死给同时洗去吧?

决定下来了,结果是:同意杨杲回去。

我不知道那一刻,雷局长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他一定会觉得痛苦和自责:儿子做出这亲的选择,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自此割裂与他的联系吧?毕竟洗去记忆的杨杲,不仅不记得美国的事情,同时也会忘记自己的父亲隋炀帝还活着。

我无法想象,他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送走自己的儿子。

局里经过缜密的挑选,决定把杨杲送回到唐朝初期的首都,也就是贞观年间的长安,他们特意挑了中国历史上最平安幸福的时期和地点。那时候距离隋末并不久,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年代,也是百姓家仓库充足、“商旅野次,无复盗贼”的年代,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几乎没有古代谋生能力的杨杲,应该也可以顺利活下来。

杨杲走了之后,雷局长陷入从未有过的消沉中。

妈妈说她从未见过他那么消沉。哪怕当年发现事实,那么大的打击。雷局长都迅速振作了起来。

我想,也许雷局长真的老了。他活得太久太久了,人的肉体保持年轻。并不代表人的心灵也会始终年轻向上。

杨杲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在贞观年间活下来的。也没人知道。

甚至后续监测人员两次重返贞观年。想探究他的状况也都失败了。

他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原生海洋中,再也难觅其身影。

杨杲从此,失去了踪迹。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章

杨杲的这件事,曾经引起我和弟弟晓墨的一番讨论,那时候他已经知晓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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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家都纷纷猜测杨杲是不是已经死了,他在那个似曾相识的世界里,恐怕找不到生存的位置。

但是晓墨却秉持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杨杲的人生,至此才真正的开始。

“他从十二岁开始逃避,现在只不过被命运一记无情猛击,像颗台球一样,回到了逃避的起点,没有这一击,也会有下一击,他人生中任何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打击,都会造成相同的结果。”晓墨说,“不过这也说明,他真的是清醒了。”

“逃避?”我有点糊涂,“他逃避了什么?”

“逃避自己是谁呗。”晓墨淡淡地说,“以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人,有一个外国国籍,一个洋文名字……就可以不再去管他究竟是谁了么?他还真以为他叫爱立.克欧文,于公元1998年生于美国加州?”

我没说话,我隐约觉得晓墨的语气,有些严苛。

他自己似乎也发觉了这一点,沉默片刻,晓墨才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姐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爱立克,那是假的,那些表面东西只能骗骗外人,他心里清楚他究竟是谁。他是赵王杨杲,隋帝国的末代王爷。身为那个隋炀帝的幼子,历经江都之变侥幸活下来,这就是他的起点。他逃不过,那是他真正的根。就算这辈子侥幸逃过了,生儿育女安稳活到老死,他的孩子也会接过棒子。”

“接力跑么?”我笑起来。

“差不多。”他点点头,却没笑,“生下来就在起跑线上呀,我们都是不得不接这接力棒的人。”

我想了想,问:“你怎么想?明白了身世之后。”

弟策许久没有回答。

那时候我们坐在他的琴房里,他用一个指头,轻轻敲击着黑白键。钢琴发出低沉的叮咚声。窗外是雨后阴天,湿漉漉的绿叶慢慢滴着水。

“我爸说,我怎么想都可以。哪怕对他心存鄙视也没关系。”弟弟盯着琴键,突然低声说,“他说话的样子,真让我伤心。”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老头,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如果连自己的爸爸都要鄙视。那我还算是人么?”晓墨说着,摇摇头,“他太小看我了。”

“姑父被人鄙视惯了。”我慢慢说,“亡国之君的骂名他背了千载。无论他在文学史上的成就有多高。”

“唔,我可不在乎那个,其实,他是什么人根本不重要。”晓墨笑了笑,“爸爸把我当心上宝贝,五岁那年单元楼失火,大雪的天,他光着脚抱着我逃出来,踩在碎玻璃上都不肯停。为了我,他连命都豁得出去,这我再清楚不过了;我妈虽然总被舅舅说是傻大姐,不过嘛,傻大姐自有傻大姐的好。”

他这么说,我忽然想起幼年时,姑父总是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晓,墨去买零食,那时候我和晓墨真是幸福透了!

“爸爸是被别人涂抹了很多层油彩的人。”晓墨看看我,“舅舅也是。”

他合上琴盖,走到窗前,怔怔想了会儿,才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希望爸爸能剥落这些油彩,恢复到之前‘李从嘉’的状态。”

我微微一怔。

弟弟的话让我诧异,“从嘉”是姑父最早的名字,那时候他还有强悍的大哥和众兄弟在,作为中主李璟的第六个儿子,姑父本来没什么可能继承父位。是历史给他开了个奇异荒唐的玩笑。

“那,往后呢?”我又问,“你自己呢?”

“听天由命。”

我错愕了一下:“听天由命?”

他点点头:“和老天搏斗可是很辛苦的,我不想干傻事。”

“想过往后没?”我又问,“姑父上次说要送你出国的,还是打算学音乐么?”

“不出国,没那个打算。”晓墨摇摇头。

看来姑父的愿望再次成空。我想了想,又说:“那……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

晓墨怪得很,明明热爱的是音乐,学的却是理科,高考填志愿时非要去上什么电气工程,姑父和姑姑被他搞的没辙,姑父最后说也好,家里出个工程师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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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算是找工作吧。”他说着,想了想,“想跑长途运输”。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别那么看着我嘛。”晓墨笑起来,“四个瞳仁的人,眼力好,开车正合适。”

“这理由也太混了吧!”我笑骂他,“姑父得被你给气死!”

“不会。人是由不得别人指望的。没人比我爹更明白这个道理。”晓墨想了想,“我想到处跑一跑,觉得长途运输这个,很合适我。”

我说不出话来了。

“驾驶10吨重型卡车往运京珠高速,那种感觉很不一般。”晓墨慢慢地说,“非常的……重,真正的千钧,重力压身,想想看,你是在试图把控一个无比沉重的东西。”

“可是你的钢琴怎么办?”我有点着急,“开车得把你的手给毁了!”

“如果有那个必要,也没关系。”

我糊涂了:“晓墨,你到底要干吗?从小到大我就没有一次搞懂过你!”

晓墨哈哈大笑:“那是因为你连你自己都搞不懂,当然就搞不懂我啦!”

他这话好像在奚落我,我有点不太高兴。

“并不仅仅为了开车,姐姐,我想,这是一种很适合写诗的生活。”晓墨用指甲咯吱咯吱挠了挠下巴,“我好像定不下来,奇怪得很,似乎我在哪里都感觉不对劲,找不到自己的所在,所以必须处在变动不居中。”

我能理解他的感受,至于写诗这种话,倒不是因为弟弟知道了姑父的事情,据我所知,很早以前他就在写一些细碎的句子了。

“拐角处绿花灿烂,我的油箱。满。”他笑起来,“不是很像一首现代诗?”

拐角处绿花灿烂

我的油箱

“这么说,想当个诗人?像姑父那样的?”我问。事实上,姑父到现在早就不写词了,他转头去写别的东西了。

“现在还说不准,我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慢慢说,“也许到三、四十岁才能明白呢,还是那句话,听天由命。”

关于弟弟的决定,我可不知道姑父和姑姑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早就放弃了替弟弟安排人生的打算,因为这个孩子从幼年期开始,就根本不听从任何人的安排。

“我们都得努力寻找自己的人生,但事实上我们又很难在现有的这个世界里寻找到它。姐姐,就这一点而言,我们这些古人的孩子,甚至比我们的父母更加辛苦。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而我们。却还不明白。”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这么做,哪怕为之送命。

海因莱因曾说:一个人真正成年的标志,就是当他找到一个愿意去为之送命的目标之时。关于弟弟的结束语,我深深赞同他的观点。

刚才我曾经提到过,我所知道的两个家庭,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痕。除了雷局长一家,另外一个。就是凌局长的家庭。

关于凌局长夫妇的“轶闻”,我是从父母和亲友们那儿听来的,虽然每一张嘴说的都不尽相同,但是相处这么多年,听了这么久,我也多少能够把听来的“八卦”,系统组织起来,穿缀成一张完整的图案。

据说一开始,小鹏的爸爸是凌局长参与的“古人”改造对象,虽然不是由凌局长来负责——那时候她刚刚博士毕业,在梁所长手下做助理——凌局长目睹和参与了全部的改造过程,包括手术后期,她负责监控小鹏的爸爸的康复情况。

所以最初,两个人的关系是近似“病人”与“医生”那种,一开始。小鹏的爸爸管凌局长叫“凌博士”。但是后来时间久了,他就擅作主张,不肯叫“凌博士”了,而非要喊她“小涓”。

小鹏爸爸的这种擅自改口,引起了凌局长当时的未婚夫的不满,但是一开始凌局长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很多人喊她“小涓”,所长,同事们,都这么叫。

我爸说,或许她那位未婚夫一早就看出了危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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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就是开端:因为凌局长的宽容,那一个就更加的“得寸进尺”了。

因为需要顺利适应现代社会。所以凌局长每日要花很多时间对小鹏的爸爸进行训练,他们一开始并未做很大的指望,只希望他能正常生活下来,但是身为一个完全的现代人。他们无法想象古人适应现代社会有多么的困难。

同时在做这项工作的并不仅仅是凌局长一个,人,但是据说很明显,她是最尽心的一个,我妈开玩笑说这是女性独有的天性:就像抚养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除了护士之外,凌局长是当时工作人员里,唯一的女性。

我爸说这正是凌局长犯的一个“错误”,而这个浪漫的错误,也将铸就她接下来数十年漫长的情感生活。她的错误就是:轻敌。

那是接触古人尤其是刚过来的古人的现代人,普遍容易犯的一个错误。现代人会很轻易地觉得,古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他们看上去好笨。“什么都不行”。

当然,像我姑父这样的古人的确没啥好怕的,但并不是每一个古人都是李煜。

“哪怕不用像《沉默羔羊》里囚禁莱克特博士那样,将黄巢囚禁在玻璃房子里,但是至少,你得做一定程度的防护,其实最好的防护就是尽量不要去接近他。”

爸爸说这番话的时候,好像在开玩笑,但我觉得那也许并不是一个玩笑。

凌局长面对的是黄巢,是那个读过书甚至考过科举、冒着蹲大牢的风险贩卖私盐、啸聚百万大军造反、最后攻陷了长安城的黄巢。

是那个杀人如麻、巧取豪夺、经历太多人情世态而有了一肚子诡计的黄巢。

当这样一个人,经过训练基本适应了现代社会之后,如果你还拿“古人都不怎么行,所以危险不到哪里去”的眼光来看他,那你可就要吃大亏了。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一章

总而言之,当这位“冲天大将军”发现,自只的身体变回了二十多岁、丧失的生命又重新获得之后。他就定下心,仔细打量起周遭的这个世界来。

当然,他明白,自己不能再杀人了,没有军队人马在手中,也不能再做皇帝了,不过无所谓,皇帝那玩意儿之前他已经尝到了滋味,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况且能再活过来已是万幸。这些,梁所长事先都和他说清楚了。

既然活下去已经不成为问题了,按照人这种生物的“习惯”,他开始不自觉地在这个新的世界里,寻找起他感兴趣的东西来。新的世界实在太令人眼花缭乱了,实现人类欲望的途径也陡然间多了很多,好像一时间,有无数条路途铺陈在他的面前……但是那些,黄巢似乎都不是太着迷。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漂亮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就是当时还只是个普通博士生的凌局长。

那是一种心里痒痒的感觉,按照我爸的话来说,小鹏爸爸的“老毛病”又犯了,爸爸说那种老毛病。他自己也曾经有过。

“是什么毛病?”我问。

“抢。”他笑眯眯地说,“看到喜欢的,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先伸手把它抢过来再说。怎么,你不肯给?哦,那我就杀了你。

爸爸的话,让我的脊背无端冒了凉气!

小鹏爸爸知道,自己不能再以“杀人”来获得想要的东西了,但是他还有别的办法。

他开始想各种借口接近凌局长,虽然原本他们就非常接近;他用各种办法让凌局长高兴,叫她开心;他能将别人心思揣摩透,让凌局长对他产生兴趣,近而喜欢他……

他做这一切,简直是驾轻就熟——试问如果没有足够个人魅力,如果不是对人性有透彻的了解,他又如何能聚集那么多人来造反、打赢那些战争、甚至获得帝位?

而另一面,凌局长本身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她而言,“改造对象”一天天有了进步,能够与人友善交流,像现代人那样进入社会……这也是她每日努力的结果,她一点都没察觉到这里面,究竟藏着什么问题。

我妈说爱情这玩意儿一旦来了。人就瞎了,我爸说不能怪凌局长。那时候她才24岁,除了学校,哪儿都没去过。说白了就是个不经世事的女大学生,天才到了顶也只24岁,学问大那是死的,并不是人生历练。

在什么都经历过的黄巢面前。涉世未深的女学生根本就不是对手。

但是时间久了,“唐军”也出现了,他就是凌局长的那个未婚夫。

那个叫徐仲衡的男孩子,同样也是梁所长的学生,他是凌局长的同学。比她大三岁,俩人在大学里就开始谈恋爱,到了那一年,俩人差不多算是订了婚,房子买了双方家长也见了,就等着明年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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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万万没想到,未婚妻会在这个时候变心,转而去爱一个从唐朝来的草莽。

其实那时候徐博士并未有确凿的证据,他只觉得女友的表现越来越不对劲:总是在他面前提起史远征(那时候他刚改名字),连说带笑的高兴样子让他不悦,她还经常给他看史远征送给她的小巧木雕,还有漂亮的手工桃木簪,她甚至学了唐代的发式,将那根簪子插了在头发上。有时候她临时取消约会,因为研究所里有事情,当然那些“事情”也是小鹏爸爸想出的诡计……

他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最终,徐博士决允直接去找史远征,和他谈清楚。

那是一场不知该如何定义的谈判。原本徐博士也是“改造”计划的参与人员,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研究者和实验对象的关系。

但是那个下午,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当史远征傲慢地说,他就是要的到“小涓”时,他俩,立即丧失了因研究关系造成的那条鸿沟。

他们成了情敌。

我不知道,那一刻徐博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我多少能够猜测到那种错乱与震惊!

面前这个男人,从一千多年前来现代才不过几个月,尽管表面看上去像个普通的现代青年,但是那双蛮横的眼睛,却毫无遮掩地昭示了他究竟是谁。

徐博士气得要发狂,他指责史远征不该打凌局长的主意,不仅因为她是他的未婚妻,更因为他这种让人不齿的行为。

“除了抢人家的,你还会些什么?”,他发狂似的将杯子砸在史远征面前,“王仙芝的手下被你抢去不够。整个大唐都被你抢去还不够,你还要抢我的妻子!”

徐博士的这番话,我可是一字不拉从爸爸那儿听来的,我爸这人天生就是个说八卦的,我妈常常说他下辈子一定得去当说书先生,所以他讲这一段的时候,那种声情并茂的感觉,比我这么干巴巴的阐述,效果强多了。

听到徐博士砸碎杯子的时候。我不禁屏住了呼吸!

“但是这些话,对小鹏的爸爸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爸说到这儿的时候,笑起来,“现代人的这种愤怒和道德抨击,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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