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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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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因为行医不爱酒,啼莺也随他,平时都不饮酒,不过这新酿米酒算是例外。它喝起来略带清甜,少饮不醉人,所以逢年过节时,连小孩也可以喝上两杯。

之后他们又随意逛了逛,看中了什么便买下来,又在镇上用了饭,才带着购置的东西回了枫林边的小屋。回去后,啼莺就将那包新娘喜服塞进了柜子最里面,反正也用不到了,接着又将新郎喜服的布包放好,才去找冷予瑾。

冷予瑾正在外头的凳子上坐着,腿上放着一坛打开的新酿米酒,他拿着枫糖的罐子,往里慢慢倒着糖浆。他倒了一些,便用长柄勺搅拌均匀,然后舀起一点,用手指沾了尝味。如此重复了三次,他觉得甜味已经达到了啼莺平时爱吃的程度,才停了手。

他见啼莺走到自己身边来,便舀出一勺来,递给啼莺,说道:“你尝尝,甜度合适么?”

啼莺接过长柄勺,轻啜了一小口。枫香与米香在口中荡开,两者交叠的甜度正好,让他忍不住露出了幸福的表情。

“美味!”啼莺说着,将勺子递到冷予瑾嘴边,“师父也来喝。”

冷予瑾就着他的手,从勺子里喝了一小口,嘴角轻扬。其实这个甜度对他来说有些过了,但是啼莺喜欢,他就喜欢。

分着喝完了这勺兑了枫糖的米酒,啼莺跟冷予瑾说:“听说再放几天会更好喝。不如就等我生日那天再一起饮用吧?”

“好。”冷予瑾应着,拿过酒坛的盖子,重新封好。

接下来几天,两人每日去枫林里走走,捡捡枫叶和落地的野果,悠闲地度过了。

这一日,便到了十月初一,啼莺的生日。早起醒来时,冷予瑾便对怀里被自己抱着的啼莺说了生日快乐,接着便是一起晨练和用早饭。啼莺和冷予瑾一起拾了碗筷,他便让冷予瑾在小屋外等自己一会儿。

“我要准备些东西。在我说好之前,师父不可以进来。”啼莺说了这么一句话。

冷予瑾心里其实也有点好奇,今天可不是自己的生日,啼莺却搞得这么神秘。不过他还是听话照做了,在小屋外的凳子上坐着,拿软布擦拭着白衣剑,完全没有去偷看偷听。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啼莺在屋里叫他:“师父,可以进来了。”于是他好剑,挂回腰间,起身走到房门前,推门而入。

桌上摆着两只空酒杯和一只酒壶,加了枫糖的新酿米酒的酒坛就在桌脚下。啼莺坐在桌子后面,穿着一身红衣,胸前有个同心的刺绣,头上缠着新郎才会戴的红绸布巾。他的手边放着叠成方块状的另一套红衣和布巾。

啼莺目光盈盈地望着冷予瑾,吸了口气,开口道:“师父,我说谎了。我的愿望不是看你穿红衣舞剑,而是想与你同饮合卺酒。你能为我实现吗?”

冷予瑾听他说话,才从刚才的晃神中清醒过来。他走到啼莺身边,抬起手抚上了他的脸颊,低语道:“徒儿,若我早些知道你有此意,一定会准备得更好、更盛大。”他还记得逸龙山庄的那场婚宴,还有啼莺扔掉的那套繁复奢华的喜服,他理应要比龙亦昊做得更好才是。

啼莺用脸蹭着冷予瑾的手心,微笑道:“有天地为我们见证,你我之心日月可昭,足够好、足够盛大了。”

冷予瑾看着他,眼里满是柔和的情绪,他应道:“好,我去换衣。”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嘻,私定终身!之后还会让他们见父母=3=

第60章第六十章

因为喜服是买的成衣,与两人的身材不符,同样的规格,啼莺穿着略有些大,而冷予瑾穿着却有些短了。啼莺买成衣的时候没有多想,现在才知道不合身。一般裁缝店的成衣都是按照普通人的身量做的,冷予瑾这类从小练武的,体格比起一般男人要大上许多。

啼莺想方设法帮冷予瑾理好了衣服,看着他这样的块头被一件衣服崩的动弹不得,实在有些可怜。于是他自我埋怨了一句:“唉,我该早些去定做的。”说罢,他又解开了衣服上的系带,让喜服敞开披着。

冷予瑾一直站在原地任他打点,见他将好不容易系上的衣服又敞开,不解地问:“怎么了?”

啼莺看着冷予瑾披着喜服,觉得竟有种别样的侠客风流,回道:“这样穿更好看。”然后他拿起红绸布巾,仔细地在冷予瑾额头上缠了一圈。

他们互相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冷予瑾牵起啼莺的手,拉着他走到桌边。他从酒壶里斟出兑了枫糖的新酿米酒,将两只酒杯分了一只给啼莺。

“七。”冷予瑾唤着他的名,举着酒杯说,“饮了这合卺酒,便是定了终生。我愿余生与你携手共度,不离不弃。生则同衾,死则同穴。若有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啼莺听得心中微颤,冷予瑾所言也是他心中所想。他最初不敢冒犯冷予瑾,后来得了这人所爱,便越来越贪心,盼着今生来世永不分离。

“师父……”

冷予瑾温和地打断了他:“此时还叫我师父么?”

啼莺脸上飞起一抹红色,他不曾叫过冷予瑾的名,这个字在舌尖转了几圈才跳出来:“瑾……我心同你心,愿余生与你携手到老,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两人说了誓词,便挽着手将合卺酒饮下。沅国人的婚礼有许多流程,但之前那些拜天地父母种种,皆是做给他人看的,唯有在喜房中,夫妻二人单独交换誓言,同饮合卺酒,才是最重要的环节。至此,两人礼成,在天地见证之下,成了一对夫妻。

啼莺买了两套喜服,与冷予瑾同样穿着新郎喜服,正是听进了冷予瑾以往说过的话。男子之间相爱甚至成婚,并不是可耻之事。他是男子之身,爱上同为男子的冷予瑾,又何必穿新娘的喜服。他要坦荡地面对这份感情,也要坦荡地面对自己。

冷予瑾放下酒杯,抬手轻拢着啼莺,与他对视,有些感慨地说:“你之前问我是否会娶妻,想必那时你就对我有意了,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啼莺也想起当时自己的不安与试探,笑着回道:“师父太迟钝了。”

冷予瑾看了他一会儿,叹口气说:“也罢,夫君若是实在改不了口,我也不勉强。”

啼莺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才迟疑地问:“你刚才……叫我夫君?”

冷予瑾理所当然地说:“你我已经结为夫、夫,自然是要互称夫君的,不是吗?”

啼莺了悟,冷予瑾正是这样的人,他眼中少有世俗沉珂,心态又豁达洒脱,并不会因为自己甘愿雌伏,就将自己当作女人看待。是啼莺原来一直被世俗所累,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环境的影响,一时间仍将冷予瑾当作凡俗之人去想,真是愚钝。

“是……”啼莺心中又暖又羞,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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