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莫名喜欢的少女
在就近的便利店超市,伍炎和胖店员随意的打着招呼。胖店员从柜台下拿出一大袋食材交给伍炎,里面包括枸杞、红枣以及菠菜。这些东西都是补血的,其实动物肝脏对补血有很好的作用,但伍炎的身体吃不消,吃下去会犯呕。
“你应该去看下医生的,老莫利虽然有些贪钱,好像还有点好色。是的,你应该去看下医生。”胖店员说的很肯定。
伍炎拿起一些啤酒放入购物袋里,敷衍的挥手离开,“我想我会去的。”
以前在休息的时候,他去过很多大城市,问过许多著名的医生关于自杀病,都没有得到结果,他们会说:
“你是在开玩笑吗,精神科前面左转。”
“你确定你的朋友是妇科病,我不知道什么妇科病会想自杀,我给你拿点镇定剂吧。”
“螳螂在交配后会吃掉她的老公。你是说自己杀死自己,哈哈哈,你的笑话很好,自然界不允许这样的动物,动物也不可能得这样的病,你可能遇到了外星人。”
……
在做佣兵的时候,他见过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医生;在跟随探险队的时候,他去过许多犄角疙瘩的地方,询问过当地的土著。这些都没有结果。
自杀病没有停止,他一直顽固的活着,想要活下去。
伍炎是个孤儿,北风佣兵团的老大北虎收养了他。在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生病了,这个病非常不可思议,极度想要自残。
以前他的身体很健康,也很聪明,是同龄孩子中的佼佼者,生活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训练,没什么思想负担,不知道为什么得了这种史无前例的怪病。
十九岁前,这种病一年也就发作几次,只需要放点血就能过去,就当义务献血。二十岁那年,病情突然加重,他真的差点死掉,不知道怎么挺过来的。发病间隔变成一月一次,而且必须要杀死自己的手段来自残。
不停的自杀,过量的流血,给身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身体快速的虚弱下去,已经不适合当需要生死战斗的佣兵。经北虎老爹的介绍,他去了一家探险队。探险队负责给各大动物园活捉珍惜动物,需要去很多人迹罕至的地方,那种地方往往有很多奇怪、罕见、遥远的见闻,由此开启他三年的寻医探险生涯。
没有任何结果,令人沮丧绝望,谁都不曾听过这样的病。
在二十四岁的时候,发病间隔变成半月一次,快把他折磨致死。然后就在巴黎小镇教堂的旁边做了一名牙医,顺便学习天主教义,遇到了薇薇。
也许反过来说会更对。
对于薇薇的感觉同样令伍炎百思不得其解。薇薇很漂亮,这很确定,柔顺的金发,清秀的面颊,但是漂亮的女人多了。甚至比薇薇更漂亮的女人,伍炎也曾经拥有过。
刀口舔血,与大自然斗争的日子里,他有过很多女人,其中有感情的。但没有一人如薇薇,让他不知所措,甘愿付出,很情愿,那是种发自灵魂的喜欢。
第一次见到薇薇,让他想到十五岁那年半夜和女孩幽会,令他格外激动。说不上来的那种喜欢,也许是因为薇薇的活力,干净纯洁的微笑,照顾孩子的爱心,或者是那种服侍天主的气质。
也许吧。
“铃……铃……铃……”
是雷蒙打来的电话,伍炎拿出手机,“抱歉先生,您打错电话了,这里不是银行。”
“富兰克林说不出这么冷酷的话,亲爱的,你有救了,你真的有救了!”
电话那头传来激动的声音,为了他的事战友都在尽心帮助,如果中间不涉及富兰克林的话,他们的关系会更好。
伍炎没有显得太激动,因为这样的信息曾有过很多次,“你确定不是九十岁的老太太死而复生想见孙子,我想想,一定是被冰冻千年的青蛙还有生命。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我已经没钱了。”
“这次是真的,你先看看邮件,这次是真的,我已经通知锉枪了,我们明天就到,一起去把能救你生命的血兰花拿到!”雷蒙用粗犷的大嗓门说的非常肯定,他似乎没有听清楚某些重要的信息。
“什么!该死的,钱又给修女了。上帝啊,那是你玩命赚到的钱,是用来治病的,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这件事情一定要告诉锉枪,他会和我一起难过的。”
“我主,我天主,我信你是永远不会有错的真天主。并全信你的教会所训诲的一切道理,求你坚固我的信德。”
“哈利路亚。”
“该死的上帝,天主,我讨厌这些东西……”
伍炎笑着挂掉电话,加快脚步往回走。雷蒙是有点不靠谱,但是锉枪不应该啊,如果连他都认为血兰花有用,那就真的有点期待了。
回家打开邮件,照片上显示的是一朵妖艳,献血般颜色的五瓣兰花。另一张照片是隐藏在墨绿色草丛中的“恶魔”。
这只能说是恶魔,伍炎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蛇头,有汽车般大小的蛇头,可以想象它的身躯是多么令人惊悚的。
伍炎曾跟随探险队去过许多地方,见过最大的蟒蛇才半米粗,六米长,那也足够吓人的。可是照片上的蟒蛇差不过大了一倍。
“蟒蛇不可能长这么大的,它的寿命不允许!”伍炎看着照片上被枝叶遮住一半,那令人在半夜中悚然做起的竖眼。
下面还有一段文字:血兰花生长在婆罗洲丛林,开花期半年,休眠期长达七年,能突破海夫利克极限,大大增加细胞活力。
增加细胞活力,也就是增加寿命,生命力。
这正是他所需要的,虽然不能治疗自杀病,但能增加生命的东西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伍炎的眼神渐渐变得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