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前往婆罗洲
哔……哔……哔……哔……
电话声一直在响,伍炎看看墙壁上的闹钟,时针刚刚走到9的位置。虚弱的身体不允许他太早起床,一般伍炎都会睡到10点。
“喂。”
“亲爱的,我闻到了你可爱的起床气,我和锉枪到了。”
伍炎躺在床上喝了口枸杞糖水,呼出一口气才缓缓站起来。放在床边的是早就整理好的旅行包,里面只有一套换洗衣服,特制的反曲狗腿刀以及一盒雪茄。其他野外需要的东西不用在这里准备。
这次去婆罗洲,对他而言是最后的机会,不管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必须拿到血兰花,所以他从胖店员处拿了三根雪茄。
走到外面不需要抬头看,就知道直升飞机在哪里,几个孩子正好奇的围着飞机喧闹。伍炎走过去和热情迎上来的雷蒙拥抱,又朝靠在飞机上的锉枪点头打招呼。三人好久未见面,却没有一点隔阂。
雷蒙的个头不小,有两米来高,伍炎只到他的肩膀,身材挺拔匀称,带着墨镜穿着迷彩行军装,像是电视上最耀眼的明星,极有男人味,一种夹杂尘土、阳光、香水的味道。
锉枪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更加壮实的体型,戴着帽子遮住不苟言笑的神情,就算随意靠着也给人一种沉稳如山的感觉。
“那把刀你带去吗?”锉枪问的很随意。雷蒙的眼睛看向伍炎的旅行包。在以前的任务中,伍炎是不带刀的,就算战友劝说也不管用。
伍炎知道两个老伙计的意思,直接打开旅行包,露出特制的反曲狗腿刀。
雷蒙大笑着搂着伍炎上了直升飞机,“要去跟你的小修女道个别吗,你应该跟她说我们要去寻大条虫的麻烦,也许她会甩了上帝那个软蛋。”
“雷蒙我再说一遍,她们不是基督教,是信耶稣老妈的天主教,抱歉,这让我想起一段不好的时光。我应该赞美你天主,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
伍炎朝着下面越来越小的教堂挥了挥手。
直升机飞了两个小时,来到巴黎西面的小岛上。这是雷蒙他们隶属的军事基地,属于火豹佣兵团的。随着世界和平,佣兵这份工作越来越失去原来的意义,纷纷改行,要么涉黑变成被警察黏着追的商人,最常见的是从事保镖工作。伍炎以前的佣兵团西风也解散了,其中一些人进入火豹佣兵团。
火豹佣兵团是仅存的大型佣兵团之一,在这个不利的世道,他们好像混的更好了,从天南地北飞的雷蒙和锉枪身上就能看出。
这也说明雷蒙和锉枪对伍炎的无私帮助。作为佣兵界有名气的老鸟,他们出一次的任务至少需要百万美金。而这次帮助伍炎不仅没有任务赏金,所有的费用都要自掏腰包,算起来的损失要超过五百万美元。
“猫姐,我把伍炎带来了。”雷蒙对着摄像头让开身子,伍炎调皮的做了个怪脸,露出洁白的牙齿。
钢铁大门缓缓打开,三人坐上电轨引路车进入军事基地的深处。
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林中,清脆的鸟叫声此起彼伏,一座庄园靠湖而建。光头肥肚的中年人坐在摇椅上悠闲的晒着太阳,穿着一身中式褂子,怀里窝着蓝猫,懒散的样子像是拥有庞大财富的大佬。
美丽挺直的侍者端着清茶来到院中,“主人,轮回事件开始了,您不去婆罗洲吗?”
大佬闭着眼摇摇头,“几十年一次的轮回事件有什么好看的,深山老林的婆罗洲,还经常下雨,我的脚一碰到那种地方就会不停的抱怨。反正影魔有快千年没出现了,这次我就偷个懒。嗯,下次一定去。”
“还是现代化社会好啊,乔,你说晚上去美国看篮球,还是去尼罗河钓鱼野营。”大佬兴奋的提议。
叫乔的美丽侍者叹了口气,想了想道:“这两天我在追电视剧,现在我只想去煮汤。”
大佬捂着头看着款款而去的侍者,心里又羡慕起还生活在古代的老朋友,至少那个时代没电视机。
基地中
“我们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差不多只有7天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拿到血兰花,就要再等7年。”猫姐坐在高脚凳上用荧光笔讲解着血兰花,一身标准的商务女装恰好勾勒出高挑精致的外形。她很年轻,也很漂亮,熟知她的人都叫她猫姐。
“血兰花生长在婆罗洲,具体位置我不知道。不过有人知道,我想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婆罗洲。我所知道的信息也是从他们那得来的。”
说着,猫姐白皙浑圆的大腿换了个方向叠在一起,手中的荧光笔一指,屏幕上出现一行字:拜伦米契生物科技公司。
“这家公司的效益不怎么好,他们的投资方已经在出卖公司的利益。他们想用血兰花制造增加寿命的特效药,为此组建了一支探险队。”
屏幕上出现几张照片,是探险队员,伍炎拿出手机拍照。
猫姐用荧光笔一指,神色变得郑重:“想要找到血兰花,就必须要找到探险队,只有他们才知道血兰花生长的地方。”
雷蒙夸张的举起手,抱怨道:“你确定他们是探险队,弱的跟小鸡崽子一样,我想他们更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喝着咖啡拿着计算器好好当一个会计师。”
“你说的很对,他们全是研究人员,没有野外生存经验。”猫姐无视雷蒙不可思议的表情,继续道:“而且他们不知道有变异蟒蛇的存在。”
“炎,快让你的上帝来认识一下他们,告诉他们可以预定vip座位。”雷蒙大声笑道。
锉枪提出一个问题:“有对付变异蟒蛇的办法吗?看上去非常不可思议。”
猫姐无奈的摊摊手,“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能想到的就是把它们的头打烂。变异蟒蛇是我用卫星观察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它们不只有一条,至少我看到了两条,它们非常好的隐藏在丛林中。”
伍炎以前跟随动物学家去过很多地方,也知道一些偷猎者擅长的手段,想了想道:“现在是蟒蛇交配的时候,它们会寻找伴侣,如果那些变异蟒蛇也一样的话。时间要是充足,我会准备一些蛇油,这样就能引开蟒蛇,或是找个机会干掉蟒蛇。”
猫姐歉意道:“我也是刚得知消息的,抱歉,时间真的很紧张,我们只有7天时间。”
一直以来猫姐都很照顾他们,不管是在西风还是在火豹佣兵团,她拥有出色的情报收集整理分析能力,是他们幕后的大脑以及大管家。
对于血兰花的存在以及作用,他们没有怀疑。
伍炎朝着猫姐说了声谢谢。
猫姐用两根纤细的手指夹着荧光笔摇了摇,有些担心道:“你的身体怎么样,还是让锉枪他们去吧。”
伍炎无所谓的笑笑,举起手捏紧拳头:“谢谢,我还能感受到它的力气,至少这次任务我没有任何问题,我是一个战士,绝不应该死在浴缸里。”
“我们应该聊些愉快的话题,时间不多了,这就走吧,但愿那些小鸡崽子能等到妈妈的到来。”雷蒙朝着猫姐看去。
猫姐会意,用遥控器一指,储藏柜打开露出三个厚重的迷彩行军包。雷蒙抢上前拿起两个,锉枪背起一个,伍炎依旧拎着只有五斤重的小巧旅行包。
猫姐通过屏幕上看着三人坐上直升机,又看着直升机远去,神情有担心,更有说不清楚的东西。
直升机沿着欧洲大陆飞过印度洋,中间换了两次直升机,经过15个小时终于到达婆罗洲的帕兰省。这还是猫姐提前给各个地方的火豹基地打招呼,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达到目的地,如果是用私人航班的话,不说速度,就是行军包里的危险物品就是个大麻烦。
猫姐为这次行动准备的东西非常全面,akm自动步枪,m9手枪,多功能步枪,高爆手雷,战术匕首,燃烧弹,照明弹,若干弹药,夜视仪,全球定位导航,卫星电话,丛林开路刀,防水手电,过滤水壶,防虫精油,消毒酒精,创伤药,甚至还有孜然生姜辣椒粉。
当伍炎看到包里的东西,不禁感叹猫姐的强大,心思飘到数年前,那时候也是这般样子的,他一直很怀念,尤其是在晚上。
晚上十点,帕兰省正下着大雨,整个天地朦胧一片,这种天气不适合进入丛林,三人来到旅馆随便吃了点东西,养精蓄锐。
第二天,作为雇佣兵的雷蒙有很强的生物钟,很早就醒来,看到身旁的锉枪也刚好起身,只是属于伍炎的床位空荡荡的。
伍炎已经绕着小镇跑完了一圈,此刻正拿着三十厘米长的短棍突刺。短暂的训练不会带来明显的效果,但至少可以让身体保持兴奋。
“亲爱的,如果你的匕首看见你这么做的话,说不定会很难过。”雷蒙咬着面包说道,“我已告诉托尼,他那边没问题,你要不要再吃点。”
托尼是直升机驾驶员,他早上的工作是检查直升机。
锉枪走了过来说道:“有两个消息,旅店老板告诉我昨天有个探险队坐着金宋的船去了丛林,我想我们很快就能追上他们。”
雷蒙插嘴道:“那另一个一定是坏消息了。”
锉枪摊摊手,“是的,我们可能找不到向导,雨季没人敢出船,唯一敢的金宋已经走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消息,我们三人足够了,我可不想做保姆。”雷蒙开心道。
伍炎仍旧用各种姿势挥舞着短棍,明白的人能看出这是匕首的刺击姿势,“他们没那么快的,我们有直升机很快就能找到他们,这样我们就有向导了。”
雷蒙从旅馆里拿出两个硕大的行军包,每个行军包超过四十公斤,要是背负两个的话,看上去像是背着一座小山。挺拔高大的雷蒙非常强壮,他的背脊仅仅是稍微弯曲,满不在乎的朝着伍炎指着行军包,意思是还可以再加个四十公斤。
后面的锉枪不小心一掌拍在行军包上,雷蒙一阵踉跄,朝着锉枪怒目而视。三人大笑着朝着直升机走去,似乎前面等待他们的不是巨大的变异蟒蛇,而是一场风和日丽的野营活动。
他们配得上这个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