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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由众议院改革派与保守派各推举出一名候选人。上一次换届恰好是艾利斯大学毕业那一年。
“现任的总统我记得是保守派?”艾利斯道,他还记得就是因为当年总统推行的政策他才会在部队停留三年才上了战场。
“嗯,星内现在两派闹得很凶,改革派这次推出来的候选人是最年轻的雄子了,今年才四十二岁,他就像个暴发户,一切都不按照常理出牌。”安吉道。
“四十二岁?这个年纪太年轻了。”席天感慨。
“可不是,以前每逢换届,总是保守派的当选居多,这么多年了,两派都熟悉彼此的套路,应对自如。这次的年轻雄子,一上来就直接曝光了保守派候选人往昔当政客时的丑闻。你们又关注热点论坛吗?”
安吉道。
“没有,怎么了?”艾利斯没有关注时政的习惯,席天则在离开母星以后就没有再关注。
“改革派和保守派现在互相撕扯的特别厉害,热点论坛上的报道,每一次都能在热搜话题榜单里见到。在母星上,日常生活里总是能听得到关于两派候选人的话题,简直烦不胜烦。”
“这就是你要出母星的原因?”欧文在一旁瞪眼。
“不就是出来得急,没告诉你吗。”安吉直接亲上他的脸颊,欧文当即想推开他,但又怕他再次摔倒,手臂僵硬地继续扶着他。
艾利斯倒是第一次看到他们二人在他面前亲昵,感觉有点怪异,还有点新奇。
“既然是民主选举,你们是站在哪一边的?”席天有点无聊,拿出艾利斯的荷包,将断绳系好,放在掌心里又翻来覆去地看。
“安吉和我都站在改革派,虽然保守派推出的候选人是雌子,但是显然还是改革派提出来的方案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更有利。”欧文道。
“艾利斯,你呢?”
“我毕业那年投的是改革派的,这一次还不太了解情况,雄主呢?”
“以前没关注过派别的事情,就直接弃投了。”
眼前出现了一个酒吧,莫里桑的酒吧开业时间从中午到凌晨,除了酒类饮料,还提供简便餐点。
或许是由于聊得太久了,看到酒吧的食物招牌才觉得饿了起来。
针叶草节日,酒吧特供当地美食,卷心菜咸牛肉,苏打面包,香肠土豆泥,马铃薯馅饼,饮品有莫里桑生啤,口味清淡的当地特供的苏打水,酒度数低的果味气泡酒。
四个人各要了些菜,酒倒直接上了半打,艾利斯本来也要拿一瓶酒,在席天的注视下改要了果酒。席天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皱着眉改叫了苏打水。
“你们要在这里待多久?”艾利斯道。
“已经定了明天下午的机票,来这里就是为了过节的。”欧文尝了一口土豆泥,不大爱吃。
“走得那么匆忙?”艾利斯道。
“他就是过来陪我的,”安吉伤了腿,但手上速度不减,一小会就将自己的碟子里堆满了食物,“如果你们还要继续待在莫里桑的话,有句忠告,一定要提前买好耳塞,接下来的日子注意关好门窗。”
“这是为什么?”艾利斯道。
“母星上的选举很快就会波及到在星外的虫星人们,只要你还有虫星的星籍,就有一票选举权。选举一定是全星人民参与的事情,谁也逃不掉。”安吉耸了耸肩。
第67章第67章
夜晚,告别了安吉欧文,他们在这个狂欢过后的街上走着,走过一条街道才能看到那么几个人。白日的狂欢并未给这个地方添加多少垃圾,街道上干干净净,只残余着部分绿色油漆,泼洒在街道上。在路灯下显现出发灰又发暗的颜色。
一天下来并未吃多少东西,他们交谈着一些话题,就谈论到了艾利斯听过的童谣上面。
“这个童谣,第一次听就觉得不对,里面透着一股诡异,哪里有正常的童谣会说‘滚落到地上,拼不成完整的模样’”席天道。
“大晚上说起这个,还真感觉有点冷呢。”艾利斯打了个寒颤。
“很冷吗?”席天照例穿得很厚,但实际上,他自己这段日子感觉不到太冷太热的。
席天解开大衣扣子,解下来,把艾利斯搂进来。
艾利斯喊着冷,体温却依然高于席天。
“童谣第一句是什么?”
“是‘我的朋友哈桑宋’,怎么了?”
“哈桑宋,听起来不觉得奇怪吗?只有雄子才会采取单个象形字的姓氏,雌性才会有‘哈桑’这类名字。”
“这么一说起来,听着真的奇怪,‘哈桑宋’,是雌子名字格式与雄子的姓氏杂合而成的拼法。据说第一个和他交朋友的幼崽就称呼他为‘哈桑宋’,随着童话书的发行,就在莫里桑叫开了。”
“哈桑,哈斯,赫桑”席天喃喃自语,手指在空中比划,时不时摇摇头。
“雄主,怎么了?”艾利斯问道。
“我觉得哈桑宋,应该是个雄子,哈桑只是他名字的拼音文字念法。”
“为什么不能是个雌子?”
“如果这个人是雌子,那么‘宋’就应该是能找出对应的拼音文字,但是‘宋’只在象形文字中才有。象形文字转化为拼音会有好几种念法,我在试着把读音相近的都写出来。”
艾利斯对拼音不够熟练,道,“雄主有什么发现吗?”
“能转译出来的太多了,暂时还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个。”席天摇摇头,“明天陪我去问问当地的人吧,嗯?”
“好。”艾利斯点头道。
第二天,天气大好。
席天自称是作家,为了书写一本新书,来这里主要是找灵感,而当下对于山上的废弃建筑产生了兴趣。
布玛并不在意自己的客人是什么职业,不过听了他们的话,倒也理解了为什么雄子会对那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以及事件产生兴趣。听说他们想要了解废弃建筑的事,便带他们来到当地一家摄影师的家中。
摄影师由塔今年56岁了,当年他还是跟在著名摄影师身后跑来跑去的小助理,靠省吃俭用攒的第一笔钱买回了人生中第一台照相机,在回家探亲时恰好遇到了塔斯卡山上发生火灾,出于职业习惯他将现场用相机拍下。后来将照片送去参赛,不成想一举成名。
后来在大城市待得腻了,就回到了家乡里。
由塔听说了席天来采风的事,热情地邀请他们进来参观。
由塔是个细心的人,他将自己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