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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把银子给她退了回去,甚至还帮她挡住了和陆小凤之间的位置,接了纸,小声劝道:“姑娘,有些人不值得的。我去给你拿些吃的。”他觉得,哪怕齐修吃不了,也权当祭品供奉了。
脑袋上挂着问号,在看到伙计转身去招待薛冰之后,齐修干脆看向了薛冰,此时,陆小凤已经出去方便了。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两天,他已经把《陆小凤传奇》看了不下三遍了!
说真的,薛冰不咬人的时候,看起来还真是文文静静,秀秀气气,真是……漂亮极了!
想到这里,再想到薛冰的死,齐修有些犹豫了:他要不要趁着陆小凤不在去提醒薛冰一下?让她不要离开陆小凤身边,别让金九龄有机可趁?
为了不让美人香消玉殒,为了好朋友陆小凤可能的幸福,齐修咬了咬牙,准备走过去。
提起的步子突然一顿,齐修不可置信的看着刚刚招呼自己的伙计和薛冰相谈甚欢。僵着脖子看了一圈,另外两个伙计一个尖嘴猴腮,一个膀大腰圆……
特么刚刚招呼自己的人是司空摘星?
他他他已经被认识的人看到了?!
往后退了两步,齐修在找窗。
美人可以下次提醒,现下最重要的是跑路!
就在这时,一个醉酒的人,摇摇摆摆的走过来,他从齐修走进来之后就一直在注意她了。
任谁看到这样一位清冷如仙的美人都不会忍心不去注意她,除非那个人是瞎子,而他不是瞎子,他还是江湖上颇有名气的人,他叫孙中。
孙中看见了齐修对一个伙计笑,这让他心里很不平,他觉得,这样的美人既然可以对个伙计笑,那自然也能对他笑。
“小美女,给爷笑一个。”孙中的声音里都带着酒气。
在一瞬间的愕然之后,齐修看向他的目光像在看一个麻袋。
特么他记得这里的情节是有人调戏薛冰啊,怎么冲他来了?特么他现在最恨别人把他当成女人了好吗?!
就在齐修拔出剑的时候,薛冰和伙计的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那把寒光奕奕的剑实在是很吸引人的目光。
就在这个时候,陆小凤也从门外走了进来。
和陆小凤四目相对的时候,齐修呆住了。
在他的一旁,孙中还在不怕死的调戏:“哟,美人的剑也和人一样美啊,剑上居然还镶着花?”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心里默数着时间,齐修在神行前对薛冰喊了一句:“别离开陆小凤身边。”
之后,他就消失了。
在一群人或震惊或了然或难过的目光下,消失了。
梦里花落了无痕。
陆小凤靠在了门框上,默然无言。
她,果然还是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这章搞事得特别开心!
修罗场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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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听那边陆小凤和妹子唠齐修
司空:我恨不得马上暴露身份让他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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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修现在的脸:重置后肤色更白了,徒弟给他调淡了唇色,重置后眼神光的效果更明显了,何况徒弟给他换了浅蓝ww
“齐修的死”嗯,西门吹雪报的丧,很权威~
萧秋雨也从教主那里知道了ww
被死亡什么的实在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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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是曹雪芹的《唐多令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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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亲友讨论“别离开陆小凤身边”
事实:你离开了会死
以为:我把他交给你照顾了
司空:陆小凤你看看你看看(越看陆小凤越生气
第41章第三章夏天的夜晚真的很热
孙中的手还是被薛冰砍了。
江湖中的姑娘,较之那闺秀碧玉总是少了几分小心眼的嫉妒,却又多了那么几分侠气和同情心。
她觉得,若非是孙中的调戏惊扰,那位白裙白发的姑娘存在的时间也许能更长一些,她甚至还能同陆小凤说上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来不及说,只好将心中的千言万语换作一句托付,一句希望自己不要离开陆小凤的托付。
她本是生着气的,生气陆小凤与那位白裙姑娘的一段情,生气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陆小凤竟还会想起她。可是在那个瞬间,薛冰被感动了。她甚至有那么一丝的惭愧,因为她对陆小凤的喜欢并不纯粹:她是红鞋子的一员,她在喜欢着陆小凤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目的。
可陆小凤并不会在意。哪怕他知道了这件事,他也并不会多在意。对女人,陆小凤是真心的,可那真心却从来都谈不上爱。
砍了孙中一只手的薛冰看起来却比地上坐着的那个捂着手臂哀号的人还要难过。
哀哀地望了有些失魂落魄的陆小凤一眼,薛冰想:若是陆小凤识得痴情便好了,可她知道,懂得痴心的话就不是陆小凤了。
她还是喜欢这样的陆小凤,哪怕已有飞蛾扑过了火,被燃成飞灰。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低喃出声,薛冰以为那位姑娘的词里最苦的“韶华竟白头”,此刻她才知晓,最无望的,是任由你情深似海,缱绻相依,那人却如春风卷飞了柳絮,路过说风流。
一时间,酒肆里变得静悄悄的,只除了孙中偶尔的几声低吟,他已流了太多的血,竟是连声音也低了。但在场的人都好似没有从之前那一场美人化浮末中晃过神,相比起来,孙中的断手竟变得有些微不足道和罪有应得。
英雄美人,鬼怪山,才子佳人,人们总是喜欢去传扬一些刻骨铭心的情爱传说,或唏嘘,或嗟叹,为那故事中的美人掬一把伤心泪,作两行痴情诗。
这一日的黄昏,竟有那故事中的人走到了这柳林间的酒肆,竟有那碧落归来的芳魂为情来,为情困,再将深情托付,怎一句可歌可泣了得?
遥远的扬州城,落在扬州城外小树林的齐修没由来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冥冥中的恶寒。
望着头顶绿树,齐修无语凝噎。
他得庆幸他还记得不去选扬州城内的神行点而是选了人烟稀少的城外么?
特么这一点都不值得庆幸!
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行了!
当着陆小凤、司空摘星、薛冰还有那么一群路人甲乙丙的面!他齐修!神行了!
神行的原因归根结底一个字怂!
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彻彻底底的女人形象去面对以前的朋友,然后他的手就比大脑快了一步的选了神行。
不对,那还不是实际意思的手,那是他脑内选技能的手。
他能夸这只手的手速快吗?《金鹏王朝》单元都没见它这么如有神助的。
此时此刻,齐修觉得自己很需要一架时光机,让自己回到神行的前一秒,阻止自己那一瞬间的灵光乍现。
神行已不是什么轻功高绝、视觉效应足以解释的了。所以继他变成真秀姐以后他又多了这么一项不得不躲着朋友们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