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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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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所以先回家了。”我告诉他:“她说结案陈词在她办公桌抽屉里。”

大概因为穿着西装端坐太拘束,又是加班的时候,不用见委托人,苏律师难得地取了西装外套,衬衫扣子也解开了,看起来稍微平易近人了一点。

不过行事风格还是没变。我说完薛师姐交代的事后,他仍然站在办公室门口一动不动,我站起来,去薛师姐抽屉里拿了文件递给他。

他接过去,一声谢谢也不说,转身又进了办公室。

整整一周,我每天下班的时候,苏律师办公室的灯都是亮的。

我渐渐明白,他时薪为什么是全所最高。

四月底,云淡风轻,学校里开始照毕业照。黄昏时候我赶到学校拿了毕业照,挤了地铁回家,看见菜市场还没关门,买了一点菜,走到我住的三楼的时候,楼道里一片安静,声控灯亮起来,我家门口蹲着一个人。

大概实在是太困,一贯讲究舒适的他靠在门上就睡着了,裹着一件深灰色的薄风衣,半张脸贴着铁门,留长了的头发乱乱的,嘴角优美地上挑着,昏黄的灯光照得他皮肤光洁如宋瓷,这画面漂亮得像一张油画。

我总算知道楼下为什么会有一辆那么拉风的车了。

“醒一醒,别在这里睡,会着凉。”我摇着郑敖肩膀,他皱起眉头,抬起手腕挡住灯光,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我。他的瞳仁是很美的深琥珀色,一点点亮起来的时候,漂亮得像星星。看清楚是我,还没说话,唇角先勾出了一个笑容。

很多人不懂,为什么暗恋那么苦那么累,还不舍得放弃。

也许,就是为了像这样偶尔的一个瞬间,他看着你,毫无防备,全心全意。几乎要让你以为,他也是喜欢你的。

只要这样想着,所有那些牵扯着心口的痛,似乎都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我昨晚通宵开会,上午又见了一拨人,就飞回来了。”他打着呵欠,明明才来过一次而已,就已经熟门熟路地躺到我沙发上:“三天才睡了五个小时,厉害吧。”

我把晒在阳台上的被子搬到床上,把空调的温度打低。

“别睡沙发上,醒来会腰酸背痛的,上床睡。”我把床上的书拿开:“把鞋子脱了,衣服先扔沙发上,等会我来收拾。”

他懒洋洋脱了衣服,里面穿了件黑色的t恤,慢悠悠蹭过来,把头靠在我肩膀上。低声抱怨:“我好饿。”

“你先睡,等会我叫你吃饭。”大概是真的累过头了,他眼睛都睁不大开,朦朦胧胧地半眯着,额前头发垂下来,完全不见平常神采飞扬的样子。我伸手摸了摸他头发,他也只是抬了抬眼睛。

我把他搬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关了卧室灯。黑暗里隐约可以看见床上隆起的一团,明明看不清楚,心里却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只要知道这一点,仿佛整个心都安稳下来,云在青天水在瓶,一切都安稳团圆,无比美好。

我很早就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呼喊,而是安心的,愉悦的。像我小时候每一个度日如年的假期,看见他来了,世界都瞬间被点亮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很安全,像冬天外面刮着狂风,而你躲在被子里看书,这世界再严酷,都不能再伤害到你。

因为是给自己一个人买的菜,所以没什么复杂的食材,剥了一点虾仁,剁碎了瘦肉,给他煮了虾仁粥,下了一个荷包蛋。郑家虽然宠他,但是在正事上也一点不含糊,一直是以继承人的严格标准在要求他。派遣出去半个月都是小事。我看他累成这样,大概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粥做好了,叫他起来吃,他累得连捉弄我的精神都没有,乖乖端了碗,盘着腿坐在床上吃,吃完了抹抹嘴,钻回被子里。

我摸不准他衣服是什么材质,不敢放洗衣机里洗,翻来覆去找洗标,闻到一股烟味。

他是中学就开始吸烟了。

郑家人身高都不错,他十四五岁就开始拔高,瘦,穿着黑色t恤,坐在天台上吸烟,他头发黑,又带着点卷,长得长了,垂在脸侧,侧着头,一个人就坐一下午。

我从那时就渐渐知道,有很多事,我没办法陪他。虽然他累了会来找我,困了会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在我床上睡觉。虽然他老是叫我“小朗呐”,好像我是很特别的存在。但这其实都是朋友之间会做的事而已。

这些年,他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换了很多,都很美,千姿百态。

每个正常的男性都会有欲望,郑家人都喜欢享受,他们玩得起,也有资本。郑野狐守身如玉,是因为他喜欢林尉。

而郑敖是因为没有喜欢的人。

我是被说话的声音吵醒的。

“……让徐也森自己来找我谈,提醒他一句,现在还是我在管,等我爸得到消息,就不是一块地能解决的事了。”

我睁开眼睛,天还没全亮,门口透进来客厅的光,郑敖站在客厅里,背对着卧室,似乎在穿衣服。

我按亮了卧室的灯。

客厅里说话的声音小了下去,卧室门被推开了。

郑敖已经穿了一件白衬衫,正在套西装外套,他的身材穿上衣服显瘦,好在肩宽腰窄,也撑得起来。

“我助理来给我送衣服。”他理好西装领子:“我天亮要去开个会。”

“吃早餐了吗?”我问他。

“路上再吃。”他扣好纽扣,背后的助理似乎递了手机过来,有电话,他伸手接了,翘着嘴角,朝我做了个告别的手势,一边讲电话一边匆匆走了出去。

我没了再睡的心情,拿起床头的书来看。

就算我不清楚他们这些事,也知道郑家最近似乎有大动作。如今关映在家养病,郑野狐那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是狐狸一样的人,他不说,谁也看不出来他想做什么。

我只是担心郑敖。

他们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权力和利益之争,学法的都知道,有多大利益,就有多大风险,利益越大,暗中窥视的人也越强大。他们这些家族看起来你来我往一团和气,事实上,有一天哪一派忽然倒了,千金子沦为阶下囚,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他是郑敖,郑家三代单传的独子,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连根都扎在这里。

他有他的利爪,也有他要厮杀的东西。

我却连看都看不懂。

☆、浪漫

我又忙了整整一周时间。

其实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和家里那边关系并不算好,朋友也不多,所以除了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基本都用来看书,研究做饭,我还会种一点菜,把做饭剩下的蒜头剥成一个一个,大头朝下插到装了泥土的一次性水杯里,很快就发芽,让人觉得生命真的很顽强。

童夫人的那个案子,定了开庭日期,我一直在看相关案例,苏律师告的是虐待罪、家庭暴力及婚内强奸,最后一个是肯定告不成的。重点肯定要落到虐待罪上面,现在两个要点,一个是尽量收集证据,最好的情况是能判情节恶劣,还要提供长期虐待的证据。另外一个,就是摸清对方律师的套路,对方的律师团一定一上来就辩无罪,能供他们发挥的区间不多,验伤报告和照片都在,长期虐待的证据我们也在慢慢收集,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咬死是受害人自愿的。我看了一下童家过去几个案子的新闻,里面没有一个律师是好惹的。

好在苏律师的态度很自信,举重若轻,连我也受到鼓舞,安下心来做准备工作。

一直也在留意郑敖的消息,可是我跟他那帮朋友不熟,李貅最近又没有来找我,他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系我,所以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五月初,我放假在家,随手翻了翻他的ins,看到贺连山的ins不久前更了一张照片,一大堆人在院子里烤bbq,背景是露天的泳池,他在镜头左边,侧着头跟shakira说话。

原来他已经忙完了,只是没有来找我而已。

有人说暗恋就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在那个人那里打一个高分,结果却发现自己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说暗恋让人心如死水,不起波澜。其实不是的,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秒天堂,一瞬间又地狱。你总是自作多情,总是以为他喜欢你,把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都翻来覆去地嚼,希望能嚼出一点证据来,最后却在一个瞬间忽然明白:喜欢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是忍不住会接近你的。如果要你去猜,去努力去证明,去找那些他喜欢你的蛛丝马迹,那就是他不喜欢你。就算再像,再自欺欺人,他都不喜欢你。

你以为他喜欢你,却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现他对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

暗恋其实是,你以为你在考试,你很努力地写完整张试卷,才发现自己连交卷的资格都没有。

伤一次心,消沉一段时间,等他做出一点亲近的表示,又开始死灰复燃,蠢蠢欲动。

我的心里,似乎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他一个举动,就点起一把燎原的火,烧光理智,烧光矜持,烧得不能自控,所有想好的计划全部灰飞烟灭,飞蛾扑火般对他好。一直烧,一直烧,一直到烧完,烧得满地灰烬,烧得遍体鳞伤,修养一段时间,又从灰烬里长出新的幼苗来。

我喜欢他整整十五年。

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无数次我想放弃,警告自己不要犯贱,告诉自己没有结果。我常常很孤独,翻遍手机联系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一部电影的人,我没谈过恋爱,我没法喜欢上新的人,我心里的森林,每一棵树,扒开树皮,撕开树心,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也许,要等到有一天,真的烧光了,烧死了,寸草不生了,才能真正的死心。到那一天,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我太痛了。

周末的晚上,我想出门,去外面随便逛逛。

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我上高中的时候,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领工资了,只要我够努力,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

我很少逛街,对这个城市也不熟,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有一整条的小吃街,东西都不贵。

我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我勉强认出几样,煎饼果子、焦圈、豆汁……逛街的以情侣居多,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我只点了一小份,吃完了,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炸糕,排了半天队,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听旁边的情侣拌嘴,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

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有ktv,有酒吧,还有小旅馆的灯牌,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看见我是一个人,都不管我。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是镂空的铁架子,形状是一只猫,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

酒吧在二楼,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我往上走,有个人正好下来,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他惊讶地笑了:“是你?”

他逆着光,我没反应过来,他看我发怔,笑着侧了侧脸,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

我比他还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家虽然行事低调,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

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得眼弯弯:“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就算笑起来,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

我被问得无言以对,罗熙大概也看出来,笑着说:“我是在这边读书的。”

“读书?”我更惊讶了:“你在上大学?”

他笑着点头:“我长得显老而已。”

虽然他这样说笑,但其实我之所以以为他和我是同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因为他的气质。这个叫罗熙的青年一点也不像他大学里没心没肺的同龄人,他经历的事肯定不少,因为他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

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有人从楼梯上下来,我们两个站在楼梯中央,勉为其难地让出了给一人通行的位置,他大概是怕我被挤得摔下去,伸手抓住了我手腕,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这突然的动作我却也并不反感,不知道怎么回事,罗熙给我的感觉很友善,最起码好过贺连山王朗那一帮人。

“我们进去里面聊吧。”那个人挤下去之后,罗熙提议。

“你不是要出来吗?”我问他。

他无奈地笑起来。

“许朗,你要是个女生的话,就完蛋了。”

“为什么?”我对他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带着我往里面走。

“你要是个女生,这么喜欢戳穿别人,岂不是要单身一辈子。”

这酒吧并不算好。

酒的种类不多,也不好喝,灯光不好,唱歌的人有点“油”,没有银魅那种醉生梦死的气氛,也没有墨格那种装到极致浑然天成的小清新。

那些酒吧动辄四位数一个台还是有道理的。

我和罗熙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小包里,现在这个时间段正好,酒吧人不少,舞台上歌手唱着过时了的小清新范歌曲,兑了红茶的酒很难喝。

“很失望?”他大概当我是很少来酒吧的乖乖仔,笑着问我。

“意料之中。”我不打算和他往深里说,因为我想说的话他未必听得懂。我想说,这社会仇富颇严重,仿佛有钱只能买到最烂俗的,金光灿灿的,属于暴发户的东西。其实有钱买到的反而是最精致最匠心独具的东西,钱够多,连情怀都能买到。墨格去年一直走文艺风格,主题叫“在路上”,一会是西藏一会是布拉格,从西藏搬过来的五彩经幡,音乐专业学生在台上唱梵语歌,来的都是文艺女青年文艺男青年,穿麻布裙子戴青金石的项链,张嘴就是仓央嘉措诗集,墙壁上挂着十几万的现代艺术家的抽象画,灯光打得煽情,一堆人坐在酒吧里就觉得自己去了一趟拉萨。银魅更是搞了个初恋之夜,一堆长相清纯的美女和帅哥穿着学生服当服务生端酒,单凭那张脸,他们哪个读书时候不是别人心目中隔壁班的那个男神女神。

这世界上很美好的一些东西,恰恰都是能用钱买到的。

而这世界上最最美好的一些东西,可以一分钱不用花,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那个眼光,活得也没那么纯粹。

我能举出的唯一一个例子是陆嘉明,他现在还在读书,最大的爱好是种植物,我看过他自己弄的一个小园子,墙角种瓜,胖胖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子叶又嫩又绿,像两片手掌。一捧草籽撒在装了白沙的玻璃杯里,淋上水,三天之后,草芽出齐了,一天天长高,看得清根须脉络,草针翠绿,摆在桌子上,看一眼,心情能好上几个小时。他还种树,半尺高的小树苗,跟着他长大,长了十五年,熟悉得像家人,他坐在树下看书,没有什么情怀比这更好。

说到他,就不得不说李貅,李貅当年练手,买地想搞楼盘。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他们适合搞实业,严谨认真,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还荒在那里,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在旁边跑来跑去,撒了半亩葵花种子。

等到第二年,李貅路过城郊,又想起那块该死的地,顿时满身杀气,眼看下一秒就要抓两个倒霉的朋友去陪他练拳,结果从车窗望过去,只看到一片金灿灿的向日葵。盛夏阳光照下来,无数个金黄花盘仰着脸看着太阳。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发现第一人称写许朗你们也不一定能懂这个娃心里在想什么~

我想我下章该更直白点。

☆、朋友

罗熙是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人。

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有意接近我,还是他对所有人都这样,总之我和他坐在酒吧里的半个小时里,我们只有寥寥几句的交谈,却没有人觉得尴尬或冷场。明明是蹩脚的歌,蹩脚的酒,拐角处的龟背竹后面还藏着打扫卫生的拖把和桶,但是我觉得像夏日午后和老朋友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正好,岁月慵懒,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让人安之若素。

但我没有老朋友,也不会运气好到忽然多出一个能让我全心信赖的老朋友。

我过去的人生没有那么幸运,以后也不会忽然转运,如果有的话,大概也是个精致的骗局。

李家身份特殊,我不能给他们带去麻烦。

“在想什么?”大概是看见我在思索,他忽然问我。

“我在想,”我把酒杯放回去,站了起来:“也许我该回去了。”

“哦,好。”他对我突兀的举动有点惊讶,但也跟着站了起来:“服务员,结账。”

倒没有像贺连山那个留学留得中文都不会说了的逗比一样,走到那里都叫“waiter”。

我拿出了钱包,他却比我先一步把钱送到服务员手里。

“不贵。”他看我还要拿钱,笑着解释:“一杯咖啡的钱而已,你要是实在要请,下次请我吃东西就是。”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付钱的缘故,欠了人情,就有了牵扯。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他平时喝的是什么咖啡。

两个人一起走到楼下,算是深夜了,外面气温颇低,小摊贩都散了,满地的垃圾,我走在前面,罗熙跟在我身后两步远,我刚下了铁楼梯,一张牌子伸到我面前,竟然是刚才那个不理我的旅馆拉生意的人:“住宿吗?”

我顺着那人目光转头看我身后,罗熙已经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不知道是现在社会民风开放,还是这旅馆的人饥不择食。

“我要回去了。”我站在街边,回头跟罗熙说。

那样大的家族里出来的人,我不信他会听不懂我话里“我们该分道扬镳”的暗示。

“好啊。”他跟在我身边:“我们去哪里?”

我被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

“你不回家吗?”我问他。

“我住校。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冷,他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这周围很多旅馆的。”我瞥了一眼那个仍然在不死心地往这边看的旅馆老板。

“我不喜欢睡旅馆。”罗熙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他并不是身上带着侵略气焰的人,事实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色很平和,只是眼神仍旧忧郁,没有一点指责的意思,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我没办法了。

“我家不算很舒适,”我迟疑着:“不过你愿意睡我家的话……”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呆在他身边会觉得舒适。

因为这个叫罗熙的人,虽然有着我见过的最忧郁的眼睛,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没有比这更纯粹的快乐。

“这个是我的拖鞋,毛巾和牙刷都是新的,”我站在浴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那套全新的睡衣递了过去:“这是睡衣。”

那本来是买给郑敖的。

不过,想必他以后也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了。

罗熙接了过去,他已经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他很瘦,瘦而高,是学校里那种女孩子最容易暗恋上的男生。背影修长,脱下的鞋子也摆得整整齐齐。

晚上喝了酒,我泡了两杯绿茶,打开电脑,继续查东西,公司的群里,薛学姐他们聊天聊得正开心,这个群是她们那些女孩子建的私群,都是实习生和助理,整天在里面八苏律师穿的衣服鞋子,偶尔也八一八感情生活。要不是进了这个群,我都不知道元晟事务所的燕律师一直喜欢苏律师。燕律师我也见过,很干练的职业女性,看不出年纪,盘着头发,戴钻石耳饰,身材纤瘦,长得很美。

看了一会电脑,手机响起来。

我接起来,那边劈头一句:“爸叫你五月底回来!”

李貅这种打电话跟打仗一样的毛病,看来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五月底是奶奶忌日,爸是要带我回去扫墓。

罗熙比我高,所以我让他睡床,自己睡沙发。

早上被食物香味弄醒。

睁开眼,厨房的槅门没关,罗熙站在厨房里,正在煎蛋。桌上已经摆好果汁和牛奶,还有一人一份的意面。

我穿着拖鞋去洗漱,他听到了,头也不回:“起来了?”

“唔。”我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你哪来的平底锅?”

“刚刚出去买的。”

我粗略扫了一下,厨房里大概多出七八件东西,还不算那一大堆食材,和还没拆封的咖啡机。

所以说,人情是还不完的。

收拾停当,两个人对坐在餐桌旁吃这顿隆重的早餐。

“你今天有课?”我喝了一口牛奶,问他。

“没有。”他垂着眼睛吃意面。

“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

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光下清澈得像宝石。

“你好像一只猫啊……”我感慨道,只有那种平时让人很有距离感的动物,躺在太阳下把肚皮露出来的时候,才会让人看得心都软了。

他听了我的话,翻身起来。

“怎么了?”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伸手准备给他拿水杯:“你要喝水吗……”

我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凑过来,把头凑到我的脸上,然后蹭了蹭。

柔软的头发擦过我额头,我闻见他身上像森林一样的香味,而碰到我脸颊的,是他的鼻尖,和嘴唇。

他用这样近的距离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阳光下的海洋,我的灵魂像插在船头猎猎飞舞的旗帜,仿佛下一秒就要离体而去,投进那片深邃的海洋里。

他说:“猫就是这样蹭的。”

☆、家人

我想我完蛋了。

我的脸上在发烫,温度高得像是要把皮肤都烧破了。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烫的脸,他一定会看出端倪来的。

在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推开了他。

“我……我去看下汤煲好没有!”

我几乎是从阳台落荒而逃的。

我不敢看一眼他的脸色,脸上的表情,我连头都不敢回,冲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狠狠往脸上泼了两捧水。

太明显了。

就算是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我的异常。何况是向来对人心洞若观火的他。

镜子里的人,发现自己的脸色并不算红,只是有着受过惊吓之后的苍白,整张脸都被水泼得湿漉漉的,头发都黏在脸侧,连衬衫前面也湿了一块。这个场面简直太狼狈了。

如果现在他等在门外问我怎么了的话,我这副样子,连出去都不能出去。

但是怎么会呢。

他是郑敖。

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等我把自己恢复了原状,连厨房煲的汤都看好,若无其事地走出来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阳台上睡着了。

他睡觉的时候总让人忘记他有多恶劣。

半张侧面埋在枕头里,高挺的鼻梁,细长的眉,即使睡着了,眼睛也有着极漂亮的线条,睫毛密得像扇子,颜色却浅,软软地盖在眼睛上,被阳光照得金黄,总是玩世不恭笑着的唇,安静地抿着。郑家人都是薄唇,薄情的象征。

这样看起来温和无害的他,总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这么聪明,没这么让人猜不透,那时候的他,想什么话,都会告诉我,包括他爸爸骗人说他是他的侄子,包括那个我素未谋面的,他的妈妈。

只是后来怎么了?

后来他出去读书,英国的贵族学校,统一的校服,音乐课要练小提琴,学法语,还有学校之间的网球联赛,他写信过来跟我说。再后来,他渐渐长大,渐渐有了很多好玩的事,他有很多女朋友,他会开着车去草原上看野马,冬天会去澳洲潜水,他会品酒,会在舞会上跳舞,会在拍卖会上一掷千金拍下某幅宋朝的扇面……

而这些,我都不懂。

我只能安静地做他的一个朋友,他喝醉的深夜,抑或是通宵过的凌晨,我泡一点茶给他喝,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到黎明,而后各自散开,去过自己的生活。

他不再跟我说他的心事,不谈家人,不谈过去,而他的现在,我听不懂。

我想,我不能陪他很久了。

总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能泡茶给他喝的女孩子,两个人相拥睡去,他们会恋爱,结婚,到那天,我就做他的一个普通的朋友。

我不敢再想,从卧室拿来毯子,给他盖上。

“小朗,小朗……”

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是一只在眼前晃的手,手指修长得很,然后是郑敖凑得很近的脸。

“怎么了。”我茫然地看看周围,原来我坐在阳台上睡着了。身上盖着毯子,郑敖已经穿上了外套。

“晚上我们去吃饭,你去不去?”他俯身下来问我。

我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好,那你换衣服吧。”他俨然主人一样,走到衣柜面前,给我找衣服:“小朗,你怎么这么多白衬衫?”

“我上班要穿正装的。”我站起来,准备穿衣服。

这次吃饭的地方是一家楼层很高的中餐厅。

装修很中式,都是雕花木门,窗上还装着窗纱,贺连山他们在包厢等,沿着灯光昏暗的走廊走过去,推开门,包厢有整扇都是透明的玻璃幕墙,虽然挂着宫灯,但还是有一种中西合璧的违和感,好在风景很好,正是黄昏时候,半个城市的灯火都一览无余。

桌上摆了不少凉菜,人也很多,一半是熟面孔,郑敖和他们打了招呼。今天做东的似乎正是贺连山,上次那对双胞胎簇拥在他左右,只是似乎没有上次见面时候那么神采飞扬了,而是有点凄惶的样子,像两只惊弓之鸟。

我在郑敖身边找了位置坐了,这些人大概在等他,我们一坐下,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就开始陆陆续续上菜了。我没刻意听他们聊天,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地皮的事。

我刚喝完一碗汤,就来了个不速之客。

是个很好看的少年,大概不会超过十七岁,未成年的样子,不算高,牛奶一样的皮肤,打扮很潮,戴着个深灰色的棒球帽,背上背着印着星条旗的包,穿着火红的卫衣,脖子上还挂着一副耳机,咖啡色刘海,一进来,就不开心地发脾气:“原来你们躲在这里!让我好找!”

接话的竟然是向来脾气不算好的贺连山,笑着说:“你也是脑残,直接问最大的包厢就是,还找个什么。”

“你才脑残!”那少年把包往墙角的花盆旁边一扔,把帽子取了下来,仍然是找麻烦的语气:“你们都坐满了!我坐哪里!”

“坐郑敖腿上啊!”向来以文雅自诩的王朗也开起了玩笑。

郑敖靠在椅子上,唇角带着笑,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那少年的脸渐渐地红了,虽然仍然凶巴巴地,却没有刚才那副气势了,对郑敖色厉内荏地凶:“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已经有人腾出了位置,服务员给他在郑敖右手边加了一张椅子,他虽然骂骂咧咧,还是过去坐了。脸红红的,喝了一口汤,又被烫了舌头。

我隔着郑敖,看清了他的脸。

是非常,非常漂亮的男孩子,虽然刘海有点长,但眉形正,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嘴唇优美得像花瓣,左边耳垂上有一个蓝宝石的耳钉。印象中,我似乎在哪里看过。

他坐在郑敖身边,陆陆续续地跟郑敖说着话,声调很低,郑敖听着,偶尔对着他笑一笑,坐在他右边的王朗还打趣他:“看来我们这只小暴龙,还是有人能收服的啊……”

少年直接扔了块鸡骨头过去,让他闭嘴。

一顿饭吃得很热闹。

中途我起身去洗手间,当时席上已经只剩一半人,郑敖不在。

我在男洗手间的隔间里,听见了接吻的品咂声,我推门出去的时候,听见了少年惊呼声,和另外一个,熟悉的轻笑声。

我知道郑敖就在这个洗手间里,就在某个隔间里,和刚才的那个少年接吻。就算知道我在这里,他也未必会惊讶,他在我面前,向来就很随意,无需隐藏,无需顾忌,因为我全盘接受,因为我没说过我喜欢他。

不过是我咎由自取。

我没能吃完那顿饭。

我站在走廊尽头的鱼缸旁边,给郑敖打了个电话。

响了四声,电话才被接起来。

“怎么了?小朗?”他在那边问。

我没办法忽略他呼吸的急促。

“没事,我就是跟你说一声,我还有点事,先回去了。”

“哦,好。要我送你吗?”

“不用。”

我站在这座大厦外置式的电梯里,隔着透明的钢化玻璃,看着这个城市,电梯一层层下降,万家灯火,灿烂辉煌。

可惜这里面没有我的家。

我以为他只喜欢女孩子。

原来他不是不喜欢男孩子,只是不喜欢我。

“苏律师吗?”

“是我。”

“后天的出差,我准备好了。”

“你不是说有家人需要照顾?”

“他……已经有人替我照顾了。”

☆、冰川

这次出差,是去做一个经济案件的取证,上一周光是要资料就打了无数电话,还收了三趟快递,最终苏律师对那边的智商有了一定了解,于是决定亲自过去当事人的任职地看一看。

苏律师行事向来简洁有力,出发前一天手上一个案子刚好结案,我加班到零点,走的时候他房间灯还是亮的。第二天凌晨六点他打来电话:“准备好没有,我过去接你。”

还好我提前一天整理好了行李,也勉强赶在他来之前把自己收拾停当,才不至于让苏律师在我楼下等我。

彼时天才微微亮,因为睡眠不足,我整个人都有点迟钝,好在苏律师还是一贯地冷硬清醒,穿着西装,扣子解开了,露出里面耀眼的白衬衫,连墨黑头发也一丝不苟。苏律师这次开的是一辆银色的宝马,内饰色调也冷,他坐在驾驶座上,简直是一座俊美的雕塑。

“早。”

“苏律师早。”我慢悠悠地拖着行李箱绕到后备箱,把行李放进去,用力拍了拍自己脸颊,让自己清醒点,然后绕到副驾驶座,他已经把车门打开了。

我坐在副驾驶座上,苏律师暂时没有开车,车厢里一片沉默,我想着要不要找个话题,来缓解一下气氛。

“安全带。”苏律师终于忍不住提醒道。

“哦哦,好。”我脸上一烧,连忙把安全带拉下来,谁知道越急越出错,用上了吃奶的力都拉不下来。又怕他发现异常,只能暗自用劲。

苏律师侧过头来,看着我。

被他那双不带一点情绪的墨黑眼睛一看,我手心都开始出汗了。

“你拉错了。”他说。

我连忙答应,其实还是没找到错在哪里。

他看我还是没有进展,解开了自己的安全带,倾身过来。

“我来弄吧。”

“哦,好。”我正要收回手,他已经侧身过来,我只好举高双手,后背贴紧座椅靠背,努力把自己占的空间缩小,好让苏律师能够专心弄安全带。

这是我进事务所半年多以来,离苏律师最近的一次。

距离太近,我可以看到他那像刀裁出一样的衬衫领口,像石雕一样白且毫无瑕疵的脸部皮肤,架着银边眼镜的高挺鼻梁,和镜片后面,狭长的凤眼。

他的头发全部往后梳,头发密且墨黑,根根分明,他的额头非常好看。身上的味道,和他这个人简直是天作之合。那是一种冷冷的气味,像冰的味道,很独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香水。

“好了。”他把安全带拉了出来,顺便替我插好:“这样合适吗?”

我已经因为受宠若惊而怔住了:“合……合适。”

苏律师皱起眉头,疑惑地看着我。

“那你怎么一副快被勒死的样子。”

他这样直截了当,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我只是有点紧张。”

狭长的凤眼审视地盯着我,我背上的寒毛齐刷刷立了起来。突然想起研究所里盛传的苏律师之所以戴眼镜的原因——因为会给客户太大压力。

“你很怕我。”他冷静地说出观察结果。

我的反应等于默认。

他转过了头。

“麻烦。”他下了结论,然后启动了车子:“我会尽量减少工作之外和你的接触。”

他并没有责备我,我自己却觉得十分羞愧,无论如何,作为一个专业的助理,不应该让他来迁就我。助理本来就是为了保证他的高效率工作而存在的。

“不是这样的。”车驶出小区的时候,我跟他解释:“我只是不太习惯苏律师的性格,而不是抵触苏律师。我也不是怕苏律师,而是因为摸不准相处的方式,才尽量谨慎一点。”

“无所谓。”苏律师很快地回答我,眼睛平视着车前方,声音又回复早上打招呼时候的冷静:“只要不影响工作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我总觉得,苏律师似乎有点……生气?

我也知道今天早上自己的表现简直糟透了。明明在事务所的新人里,我算是专业知识最好的一个,也已经非常努力,我一直相信自己不会在工作上出什么太大的差错,却在今天早上一出发,就把气氛搞得这么糟糕。除了最近心情的缘故,我自己的低情商也是罪魁祸首。

好在,我想苏律师应该不会是真的生气。

我只是一个实习生而已,如果真的惹他生气了,他应该也不需要掩饰什么。要知道,就算是和他同等级的黄律师鲁律师相处,他也是以言辞锋利而出名的。

安慰了自己一路,终于到了机场。

我不算是个合格的助理,连飞机票都是苏律师自己拿的,我记得以前薛师姐跟苏律师的时候,小到早上第一杯咖啡,大到苏律师家的物业管理费,都是薛师姐一手包办。相比之下,我这个助理简直和寄生虫没什么两样。

为了将功折罪,所以我很积极地帮苏律师推行李,只是过安检的时候,大概嫌我一个个地搬搬得太慢了,箱子又重,苏律师看不下去,一手拎起一个,放到了传送带上。

飞机上苏律师也是冷着一张脸不说话。我想不到话说,看舷窗外面的云层很漂亮,偷偷拿起开了飞行模式的手机拍外面的云层,拍了半天,一回头发现苏律师正在看我,还好没被吓一跳,不然他又要觉得我怕他了。

“你第一次坐飞机?”他看着我的手机,问我。

“没有啊。”我刚要否认,忽然想明白他的意思是:你是第一次坐飞机吗?拍什么拍?

我连忙把手机收起来,端正地坐在椅子上,不敢再乱动了。

苏律师似乎想说什么,抿着薄唇看了我一眼,转过头去喝咖啡,也没有再说话了。

倒是空姐过来问了两次苏律师要不要饮料。我忽然想起薛师姐她们给苏律师起外号叫“大圣”,我想了几天都想不通这个外号怎么来的,还是她们自己跟我解释,说大圣就是三打白骨精的孙悟空,苏律师平时专克白骨精,越是那种妆容精致、穿着职业套裙、年薪数十万的都市白领女性,越是对苏律师一点抵抗力没有。好多来打离婚官司的女客户,看到苏律师,路都走不动了。

我想大概是苏律师身上有某种特质吧,某种很锋利的,冰冷的特质,会直接击中女人心里最柔软的部分。再加上他那俊美面孔,杀伤力自然会很巨大。想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又偷偷看了苏律师几眼,还好他在看资料,没有发现。

我们就这样一路沉默到了s城。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接下来的两天我必须得表现得更专业一点。

其实我因为太严肃的缘故,已经被薛师姐她们起了一个外号叫“小老头”了,不过到了苏律师面前,还是被衬托得像一个菜鸟一样无知。

这样也好,能让我知道我自己还有哪些不足。因为一直以来,我的目标,就是成为像苏律师这样的人。无论是工作,还是在处理个人事务上,他都是我的榜样。苏律师常让我想起在纪录片里看到的蓝色冰川,看起来美丽又剔透,事实上,却有着岩石般的硬度,山丘般的沉稳。

我一直相信,只要变得足够冷静,足够坚强,我就能够平静地去面对生活里的每一件事,若无其事地去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包括郑敖。

作者有话要说: 小朗现在还在慢慢成长,虽然方向有所错误——要成为冰川大人什么的,不过小菜鸟默默握拳努力的样子还是蛮萌哒………………忽然发现小朗和苏律师挺带感的,毕竟只有在这种年上帅大叔面前,少年老成的小朗才会露出稚气的一面啊。

说到底他才21岁而已。

ps,这是无责任的小剧场:

苏律师的内心剧场是这样的。

苏律师:你第一次坐灰机?(总算找到话题)

许朗:没有啊。(苏律师一定是在嫌弃我坐个飞机还拍来拍去!默默收起手机)

苏律师默默喝咖啡。(【咆哮】我明明就是想跟你聊天而已啊!(╯‵□′)╯︵┻━┻)

pps:郑猹猹你的老婆坐着灰机和人跑了哈哈哈哈!!!

☆、看花

在s城呆了两天,学到很多东西。

苏律师虽然不太喜欢我唯唯诺诺的态度,但是也对我表示了赞扬——我在自己的行李里给他准备了全套的西装,笔记本移动电源,磨好的咖啡粉,还有一个备用的电脑。

他说:“我终于知道你的行李箱为什么这么重了。”

回北京的时候,我和苏律师之间的气氛好了一些,而且我在面对他的时候也不那么紧张了。

因为回来的时候正好是晚上,交通拥堵,苏律师开着车把我送回了我家,他说我可以在路上睡一下。结果我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我家楼下了,苏律师把资料放在方向盘上看,正在等我醒过来。

“不好意思。”我连忙坐正了:“我不知道会睡那么久的。”

“没关系。”苏律师看了我一眼,似乎想说什么。

我因为自己耽误了苏律师的时间而很不好意思,毕竟这个案子还有两天就开庭了。

“我先上去了,谢谢苏律师送我回来。”我动作尽量快地跑下车,从后备厢里把行李拿出来,苏律师还特地下来帮我提到楼道口,我忙不迭地跟他道谢。

苏律师放下行李箱,看了我一眼,回车上去了。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往楼上走,因为里面有电脑,必须得小心一点,到家门口的时候,看见门口隐隐绰绰一个人影,还好已经习惯了,没有被吓到。

“你怎么来了?过来帮我搬一下。”我拖行李拖得气喘吁吁。

人影走了过来,穿着灰色的风衣外套,却是罗熙的脸。

“是你……”我话才出口,就醒悟过来自己这样的态度很不客气,连忙改口:“你在这里等我吗?”

罗熙笑了笑,也不介意我刚刚的失态,帮我提过了行李箱,他看起来高高瘦瘦的,力气却不小,想必小时候也学过一些武术之类的,提得很轻松。

我连忙拿出钥匙来,开门让他进去。

家里还是老样子,老居民区绿化好,没落多少灰尘,我把行李放在客厅里,洗了杯子倒水给他喝,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等很久了吧?”我翻冰箱看有没有饮料。

“没多久,只是出来买东西,顺便看看你在不在家。”罗熙笑得很轻松。

我这才看见他脚边的一个购物袋,东西似乎不少,他弯下腰,一样一样分出来,我明白他意思:“哪些东西要放冰箱?”

“这些都放进去吧,”他把一些用保鲜膜蒙好的鱼肉递过来,又拿出一袋水果,熟门熟路地找榨汁机:“柠檬还是苹果?”

“柠檬吧。”知道他在门口等了很久,所以他现在就算把我厨房炸了我都不会说什么的。

只是我自己想多了。

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很热烈的,如胶似漆的,那个人怎么可能过来找我呢?

罗熙走的时候,已经接近11点了,他们宿舍是11点半关门的。

我倒是很惊讶他不在这里留宿:“这么晚还回去?”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拿外套,听我这样说,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许朗,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一个很辛苦的人?”

“什么是辛苦的人?”

他对着我笑,他的眼睛很深邃,无关形状颜色,而是眼神,总让人想起幽深森林里的湖水,阳光透过枝叶照到湖面上,每一道波纹,都是一个经年的故事。

他说:“许朗,你活得太辛苦了。”

“你对每一个人都很友善,每一个来你家里的人,你都尽力招待,怕他们呆得不舒适,却忘了这是你自己的家,你要自己先呆得舒适才行。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脾气并不好,家里也乱七八糟,但他们也会有朋友。你没必要把自己做得十全十美,我待在你家很舒服,我也很想留宿,但是我不想你长途奔波之后,还要神经紧张,时时刻刻顾及我的感受。你不需要很完美,我会一直是你的朋友。而朋友,是不需要你来招待的。”

这大概是过去的二十一年里很少见的、即使郑敖没有来找我,我也可以睡得很安稳的夜晚。

因为出差的缘故,苏律师放了我一天假,这个案子我不用跟着上庭,也没什么准备工作要做,倒是罗熙送的那盆迷迭香有点要死的样子,叶子黄黄的,我去网上查了一下,觉得应该是日照不够,所以把花盆搬到楼下,坐在路边的银杏树下,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看书,一边让花晒太阳,隔两个小时浇一点水,希望它能挺过来。

中途我去吃了个中饭,觉得带着盆花去吃饭不太方便,就把它放在那里,下面压着一本书,宣示主权。

回来的时候,银杏树下围了一圈小孩子,大概是中午放学回来,都背着书包,年纪都很小,四五岁,上幼儿园的年纪。正好奇地讨论着什么。

我对小孩子向来没什么经验,怕太凶吓到他们,只好也站在旁边看。

其中有个小女孩,梳着羊角辫,穿着粉红色的裙子,白色袜子和小皮鞋,看见我也在看,回过头来问:“这是你的花吗?”

我点点头。

其余的小孩顿时都睁大了眼睛看着我。

这盆迷迭香其实长得很普通,只是开了紫色的花,很香,加上花店准备的花盆很漂亮,所以引起了小孩子们的好奇心。

“这是什么花?”一个头圆圆的小男孩问,他穿着牛仔背带裤,有点像李貅小时候。

“迷迭香。”我努力让语气和善一点:“是我朋友送给我的。”

另外一个小男孩,伸出胖胖短短的手指好奇戳了戳迷迭香有点黄的叶子。

扎羊角辫的小女孩赶紧把他手拖回来:“你别碰它,它生病了。”

被她阻止的小男孩白白嫩嫩的,头发有点自然卷,一副状况外的样子,仰着头问我:“它要死了吗?”

“暂时还不会。”我努力想让这个故事变成happy ending:“我让它晒一会太阳,它就会好了。”

小孩们都齐声发出了“哦”的声音。

“你们放学了吗,怎么还不回家吃饭呢?你们爸爸妈妈可能在家等你们呢……”我摸了摸卷头发小男孩的头,他还在锲而不舍地研究那盆花。

“今天是星期五,我们下午不用上学了。”羊角辫小女孩第一个回答我。

“那你们赶快回家吧。路上要小心,过马路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车。”我嘱咐他们。

小孩们的好奇心满足了,都陆陆续续地散了,只有那个头发卷卷的小男孩还一步三回头地往回看,我听见那个小女孩大声说:“我回去也叫我妈妈买一盆这样的花……”其余的小孩也纷纷表示附议。

小孩子的世界其实是很单纯的,每天早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去上学,下午可以一起回家,路上看见有趣的花草动物,就可以一路讨论着走回去。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无比新奇,那么多美好的东西在等着他们,所以每天都可以开心地踏着朝阳出发,不管前方出现的是什么。

他们的幸福,在于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

小孩子们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冷,不知道长大之后,再找到可以一起玩的朋友有多难,他们不知道自己会渐渐长大,会长成独立的成人,不再有人给你依靠。他们不知道自己以后也许会爱上一个人,求而不得,辗转反侧。

他们现在最大的愿望,也许只是一盆花。

等他们长大后,他们能够买得起很多盆这样的花,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和自己一起看花的人。

☆、拒绝

下午在家里搞卫生。

最近几次休假都在外面跑,家里积下一堆事没做,我正蹲在地上修洗衣机的时候,放在客厅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郑敖。

“小朗,晚上来bbq。”

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能够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坦荡地和我打招呼。也许在他看来,本来就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在家里搞卫生。”我拿着手机,世界似乎都沉默下来,只有耳朵旁边这一点声音。

那边有点吵,不知道谁在笑,还有音乐声。有人问他要不要啤酒,他大概没太听清我的话,喝了口啤酒:“嗯?”

心里太多情绪一齐涌上来,乱成一团。我清晰听见手机里传来某个少年的声音,下意识握紧了手里的东西,扳手的质感沉重冰冷,我在瞬间明白过来,这才是我的世界,这张沙发,这个采光不好的客厅,这个摆着蒜苗的厨房,和厨房里那台坏了的洗衣机,这些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至于电话那头,那个喧哗的、精彩的、呼朋引伴灯红酒绿的世界,并不属于我,也从来没有属于过我。就算我勉强挤进去,也不过在角落里枯坐一宿,天亮之后,照样要打回原形。

我从六岁就渐渐明白,这世界上没有奇迹。不是我的东西,我就永远无法得到。人力其实很有限,何况我只是个平凡人。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小敖,你们玩吧,我不过去了。”

那边又发生一些对话,他似乎把什么东西让别人拿走,然后问我:“小朗你说什么?”

“我今天不会出去了。”只要开了个头,后面的事似乎都变得容易起来:“我明天还要上班。”

那边沉默了很短暂的一瞬。然后他的声音变得轻快,似乎一点没有被我的拒绝影响:“那你好好休息吧,我有空再去找你玩。”

“好。”我挂了电话。

后来也没有发生什么事,他没有再打电话过来,我并没有像小时候等了他半个寒假却听到他去澳洲度假了那么伤心,也并没有第一次看见他恋爱对象那样失眠,我搞好了卫生,修好了洗衣机,热了热中午剩下来的饭,然后一觉睡到天明。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拒绝他。

时间是最强大的东西,再痛的事,慢慢都会习惯。

早上的事务所仍然是一派行尸走肉的景象——这是苏律师原话,实习生们一个个都目光呆滞动作迟缓,人手一杯咖啡,我去给苏律师送整理好的档案,发现他坐在办公桌前,脸上有一丝倦意,前额散落两缕头发下来,正在看法院的法律文书。

“苏律师,这是你让我整理的上诉书。”我把文档递给他,他似乎有点惊讶,抬起头来看见我,皱了皱眉头:“已经九点了?”

“九点差五分。”我看了一眼空了的咖啡杯:“需要我帮你泡一杯咖啡吗?”

“不用了。”他合上文件夹,站起身,伸手去拿衣架上的西装外套:“我去皇冠假日开个房间睡一觉,你去楼下干洗店拿衣服,下午三点过来酒店找我。”

“好的。”我帮苏律师拿过几次衣服,知道他的票据都放在哪里:“需要订餐送过去吗?”

“不用,我在酒店吃。”苏律师站在落地窗前穿外套:“对了,钱教授今天凌晨一点多住院了,胆结石,在北医三院,你替我订个水果篮送过去,跟钱教授说我明天中午去医院看他。”

怪不得早上没看到薛师姐,钱教授只有一个儿子,远在美国留学,平时把薛师姐当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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