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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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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篝火节之夜,都是村民们最期待的。因为塔丘乡不像其他村子,秋收结束时,并没有什么庆贺丰收和结束一年辛劳的慰劳宴会,圣诞和新年,也没有全村人聚在一起摆宴设席的热闹活动。但是在篝火节这一晚,塔丘乡的乡绅们会联合起来组织一场盛大的宴会,款待劳碌了一年的村民。这就好像把年底所有的欢乐都集中到了篝火节这几天,节日的喜庆会从十月最后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五日午夜之后。

当十一月五日这天终于来到。村里人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天空万里无云,纷纷感叹:这真是上帝保佑的好天气!

这样的好天气持续了一整天。天气有些回暖般的燥热,却没人抱怨,因为这样就能带上最好的帽子而不用担心下阵雨了。有遮阳伞的还能撑着带花边和丝绸的漂亮阳伞出门。

中午之前,村里所有的孩子们都被用肥皂和木刷仔仔细细刷洗一遍,母亲们会保证自家孩子每一寸皮肤都干干净净的,然后给他们穿上最好的衣服。早餐和午餐一家人都随便吃点东西,好有力气走到宴会场地,同时不至于坏了胃口。饭后母亲们都会上楼梳洗打扮,村里四处弥漫着一股樟脑和薰衣草的味道。村里的女人们衣着的颜色和款式同秋天的乡村风情并不协调,她们也没有像有钱人家小姐夫人那样的精致长裙、外套、蕾丝镶边的或者印花的罩衫和遮阳帽。但她们穿着打扮是为了让自己高兴,不是为了取悦别人的艺术口味。

出发前,女人们还会一家跑一家地问:“是不是这里再加个蝴蝶结?”或者“说实话,你觉得我这样梳头发好看吗?”就连经过村里的詹姆斯也被莫尔太太逮着问:“您觉得我们家山姆送的鸵鸟毛让帽子更好看,还是只要红玫瑰和黑丝带就够了呢?”

精神焕发的男人和孩子们会提前出发,在路口等女人们打扮好一起去吃大餐。附近的农场主和乡绅们会为了这场宴会慷慨解囊,滋味鲜美的牛里脊、圣诞布丁和啤酒都是少不了的,远比其他村子的丰收宴会或者新年宴会还要丰盛许多。

詹姆斯因为要打理教堂里的事情,所以没和大部队一起走,而是带着约翰与同样留到了最后出发的弗格森一家一起走。他没有牧师们戴的那种黑色圆毡帽,所以依旧戴着他年轻时在牛津买的那顶旧鸭舌帽。

弗格森太太刚刚产下第三胎,还很虚弱,脸色苍白。詹姆斯帮她推着载着新生婴儿小玫(尽管弗格森太太很不情愿,但萝丝这个美丽的名字已经按照惯例被大家改了更接地气的昵称)的小车同她边走边聊。萝拉的红头发上绑着漂亮的银色缎带,穿着好看的蓝裙子,一手牵着弟弟埃德蒙,一手拉着约翰,十分兴奋地蹦跳着走在前面。弗格森先生没有来,因为他不喜欢这种热闹。他一个人去了镇上的店里工作,哪怕他的工友反而都跑来塔丘乡凑热闹。

按照惯例,每一年的宴会都在断塔前的那片河岸地举行。说是叫宴会,实际上是集合了各种娱乐活动的嘉年华,往往从下午就开始入场,有时邻近的林地村、科尔福德镇和切普斯托也会有人被邀请来参加,不少没被邀请的外乡人也会趁着热闹偷溜进场地来。

这一天,宴会到场的人比孩子们有史以来见过的人加起来都多。当名单上的每个客人终于都到场了之后,歌曲、舞蹈、音乐还有各种各样的游戏随即展开,到处是玩转盘、秋千和掷铁环的人群。铜管乐队的演奏声,转盘游戏的呼啸声,铁圆环的投掷声还有杂耍艺人呼喊声混在一起,几乎要把那些薄薄的帆布帐篷掀倒。当然食物和饮料更是绝不可少的。正式的餐点有两顿:下午茶和晚餐。不过很多人从早餐开始就勒紧肚皮,甚至还有少数人从昨晚的晚餐就开始节省了。

大餐在一个帐篷里开始,那是一顶特别大的白色圆顶帐篷,大到足以将迪恩森林里最大的一棵大树完全收纳其中。帐篷里牵着蛛网般的绳子,绳子上挂满了油灯,这全是住在村子外沿的几户很少露面的人家齐心协力搭建的,谁也猜不出他们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完成了这样一件大工程。几户大宅子家的厨房天不亮就忙活开了,尽管大家都提前商量好了分工,但主人们私下里都想要攀比一番,厨娘们也各自拿出了看家绝活:烤羊腿、熏火腿、填鹅和牛里脊滋滋作响,大块新鲜的猪肉和牛腱肉在大锅里咕噜噜地炖煮,用圣诞节配方做成的梅子布丁堆成一沓沓,金黄的蛋糕还未出炉已经散发出诱人的香甜味道,还有不知哪一家烤的巨大的栗子面包让人惊异他们家烤炉的容量之大……

从下午两点开始,一道道美食和点心堆在沉甸甸的托盘上被运进帐篷里,二十几张长桌摆得满满当当,感觉几乎能听到桌腿发出负担过重的抱怨声。人们川流不息地取用各种餐点和饮料,基本上就没停过。帐篷里热茶、果汁、啤酒、美食、烟草和秋季的味道融汇在一起,给丰盛的食物多添了一份节日的滋味。食物不但美味,量也很足。成堆的肉冻、蛋糕、饼干,还有堆成小山的各种口味的馅饼和布丁,成筐的面包、黄油和果酱瞬间被扫荡完,加上牛奶和糖的红茶,像流水般被一饮而尽。卢卡斯将军惊叹:“我的上帝啊,这些人怎么吃得下这么多东西啊!”大家把四分之三的东西吃进了肚子里,剩下的四分之一装进了兜里。这是他们小小的弱点,不仅要吃饱,还要带点东西能吃到第二天。

作为消食的餐后活动也是各式各样:赛跑、跳高、把头埋进水里用嘴捡六便士硬币、比赛做鬼脸等等,最难的要数爬滑杆取火腿。詹姆斯亲眼见到身材壮硕的沃森太太把她的小个子丈夫从参赛者队伍里拎了出来,谨慎的母亲和妻子们决不会让丈夫和儿子去爬那擦满猪油的滑杆,那会彻底毁了衣服的。不过,也有很多有先见之明的人都带了旧衣服来,他们成了比赛强有力的竞争者。整个下午,爬杆比赛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摩拳擦掌。看着选手好不容易爬上几英尺,然后滑下来,这真是件辛苦又有趣的事,参赛选手一个接一个,直到太阳开始西沉,才有人缓慢却稳健地爬上了杆顶,取下战利品。那大只的熏火腿在太阳四五个小时的炙烤下也快熟了。詹姆斯却听到旁边还有人窃窃私语说这个人袖子里藏了一袋干灰抹在油光光的滑杆表面。

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则聚在一起:红脸结实的农场主琼斯先生扬起草帽擦拭前额,与瘦高个儿的坎贝尔先生一起恭敬地听着大腹便便的卢卡斯将军侃侃而谈,丹西先生则不耐烦地不停擦拭他的眼镜,弗农先生正与另外两位绅士吹嘘他最近在城里投资兴办的工厂。衣着光鲜的夫人小姐浑身裹满了丝绸、蕾丝和鸵鸟毛,上贵族学校的男孩则穿着时髦的西装。他们对所有人都说话客气,尤其是孤苦伶仃的人。他们偶尔停下互相之间的谈话,努力融入欢乐的人群。不过他们远没有波特先生一家和他们带来的客人勒梅夫妇受欢迎,不论男女老少都能同他们说上话,全没有同其他绅士小姐说话那般矜持拘谨,大点儿的男孩们更是只要一找到机会就要往勒梅先生的马车边上凑,等不及想偷一两束烟火试试。最后勒梅先生不得不分给他们一些的地精爆竹、魔杖花火、绝音鸟飞炮、火蚯蚓和疯狂螃蟹,才把他们打发走,令詹姆斯哭笑不得的是,他只因为恰好站在旁边,也被吵晕了头的老人塞了两支魔杖花火。

随后,詹姆斯就被坎贝尔先生的妹妹塞西莉亚,卢卡斯将军家的简、亨利埃塔和吉蒂斯(她们的两位姐姐玛丽安和伊莱莎前几年先后嫁给了德文郡两位门当户对的绅士,上帝保佑卢卡斯将军)等可敬的女士缠住了,她们或者同他谈论他以为她们绝不会认真感兴趣的神学和哲学上的问题,或者一个接一个地要求他与她们跳舞。詹姆斯并不认为她们真的会对他感兴趣,更有可能,是为了找他这个足够安全无害的牧羊人刺激刺激那些站在一旁谈论着马术、板球和打猎等乏味话题的年轻绅士们。拜她们所赐,詹姆斯很快就不见了约翰的身影。

但是,詹姆斯认为他并不用担心,因为弗格森家的萝拉照常一步不落地跟在约翰旁边,女孩的红头发火焰一般鲜亮,即使在人群之中,只要细心去找就能瞧见。

小孩子们边玩边吃边看热闹,看上去似乎难以取舍。他们骑木马,荡秋千,在跳舞的人群中钻来窜去,掷铁环,嚼糖块、鸡腿、蛋糕和长条的甘草糖,直到两只手变得又油又黏。

不知不觉天色暗下来,早已准备好的油灯和火把被点亮了,詹姆斯好不容易自年轻的小姐们中间脱身,独自躲在乐队后台的长凳上休息,这时候,约翰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一边嚼着块乳脂软糖,一边递给他一杯热气腾腾的加过奶的红茶。

“今晚全村的孩子多半都睡不着觉了。”詹姆斯好笑地掏出手帕抹去男孩脸上沾着的奶油和果酱。“玩的开心吗?”

约翰似乎尝试张口说话,但是被粘牙的软糖打败了,只能鼓着腮帮子点点头。

詹姆斯朝四周望了望,好奇地问:“萝拉呢?她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约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又皱起小眉头。詹姆斯忍俊不禁地将喝了两口的热茶递给他,男孩呼呼吹了两下,吸溜了一大口,咕咕噜噜地漱了漱嘴里的软糖,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汤米笑话她,她生气跑掉了。”

詹姆斯见他似乎没了下文,于是又问:“那你没有劝劝她?”

约翰撅起嘴说:“汤米他们对女孩说话都是那样的,有什么好生气的。她太娇气了。”

詹姆斯没立刻说什么,而是伸手抚摸男孩的头顶。约翰知道这是他想要对自己说些严肃话题时惯有的动作,于是乖乖把茶杯连着茶碟放在了腿上,规矩坐好看向他。

“萝拉是你的朋友,不是吗?”詹姆斯问。

“但是汤米、乔伊和伯蒂也是我的朋友。”约翰不情愿地说。

“是的,我并没有说你做错了什么。”詹姆斯轻轻弹了下男孩头顶翘起来的一小撮头发。“我是想告诉你:你忘记了一件事。”

“我忘记了什么?”约翰眨了眨眼。

“当汤米笑话萝拉,你没有阻止,因为在你看来,大家都是朋友,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而当萝拉生气跑开,你跟汤米他们都有着相同的看法,认为是她太小气,是不是?”

约翰点了点头。

“你瞧,你有很多朋友,约翰,这点让我很高兴。但是你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人并不能同时拥有许多朋友,他们在许多人里只会选择少数甚至一个结交,并且只会专注培养这一段友情,而这段友情对他们来说,也是生命里最珍贵重要的一部分。”詹姆斯说完,等着约翰消化这段话,过了一会儿才再开口问:“你觉得萝拉和汤米他们是朋友吗?”

约翰咬着下嘴唇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摇了摇头。“她没有什么朋友,”约翰说,“学校的孩子们都不跟她玩,就连其他女孩也不愿带她做游戏。”

“你觉得是为什么呢?”詹姆斯忍住叹气的冲动问道。“因为萝拉是个小气的孩子吗?”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又摇了摇头。“萝拉并不总那么小气……她也不记仇,对谁都很有礼貌。大家不喜欢跟她玩,是因为她总是很安静,很有礼貌,又很守规矩,从不跟大家一起胡闹,而且她还没上学就读了那么多书,还能自己看书识字。”

“你认为这些是缺点吗?”

约翰干脆地摇了摇头。

“那你认为其他孩子为什么会因为这些不是缺点的原因排斥她呢?”

约翰想了想,然后小声说:“因为这样显得萝拉很特别。”

“你觉得‘特别’是一件坏事吗?”

约翰犹豫了一会儿,看上去想要摇头,但最后却点了下头。

“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呢?”

“因为‘特别’会让大家讨厌你?”约翰小声问。

“嗯,确实。”詹姆斯说。“但是,你会因为萝拉的‘特别’而讨厌她吗?”

约翰摇了摇头,“虽然她有时候有些烦,但并不讨厌。”他说。

“噢,你看,我也不讨厌特别的萝拉,相反,我还很喜欢这样的她。而且我相信,弗格森先生和弗格森太太还有小埃德蒙也喜爱着这样的萝拉。这样看来,‘大家’并不是指所有人,不是吗?”

约翰沉思着点点头。

“也许,对萝拉来说,她也并不需要所有人的喜爱,也许,就目前来说,只要有弗格森先生和弗格森太太,小埃德蒙,我,还有约翰你——只要有我们喜爱她就够了。”詹姆斯说。“当然,当她再长大一些,也许会试着去寻求更多人的认可和喜爱,不过,就现在来说,我们这些人的喜爱和支持,对萝拉来说是最宝贵的。”

约翰吸咬着下嘴唇,安安静静地听着,周围的欢笑和喧闹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么,你现在知道自己忘记了什么吗?”詹姆斯问。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松开了被咬得红红的下嘴唇,轻声说:“我忘记了考虑萝拉的感受。她是我的朋友之一,而我是她唯一的朋友。但我只顾到自己和汤米他们的看法,忘记了考虑她的感受。”

詹姆斯微笑着搂住约翰,吻了下男孩的头顶。

“我有点儿事情要做,马上回来!”约翰说着把空了的茶杯连同茶碟一起塞进詹姆斯手里,跳下长凳,十分笃定地朝远处的篱笆跑去,詹姆斯好笑地看着男孩迅速远去的身影,直到那小小的身影穿过篱笆,最终看不见了为止。

在人们享用过新端上桌的一批茶点之后,烟火表演开始了。

终于舍得放下餐具的人们兴冲冲地来到帐篷外,看着波特先生他们帮忙从马车上取下成捆成包的烟火。人们知道这些烟火都是老尼可亲手设计和制造,也总是由他亲手点燃的。

就在老尼可抽出他的点火棍时(事实上大多数村民都觉得那就是一根普通的小树枝),全场的灯火忽然熄灭,人们只听见嗞嗞的声响,看见一缕黑烟升上半空,纷纷摈住呼吸。然后便听砰地一声闷响——

上百只金光闪闪的雀鸟成群跃上半夜空,翻着花样变换着队形,同时发出美妙的乐声,洒下细碎如同细雪般的金色光尘;不等鸟群消失,第二件烟火被引燃了,金棕和金绿的火花组成枝干和绿叶在夜空中开散,鲜艳的烟花如同露水般纷纷洒落,但在它们落在惊讶的人们身上前一秒,便骤然消失于水果般甜美的香气之中;接下去有如同喷泉一般涌向夜空的闪闪发光的蝴蝶在树丛和人群间穿梭,有金红色火焰盘绕而成的火柱直冲云霄,随即又幻化为巨鹰、天鹅、甚至乘风破浪的帆船;红色的火球冲入云层,在夜空中绽放开七彩的星云奇观,银色的光箭千军万马般齐齐飞射而上,其后又如同万千流星一般带着美丽的光尾落入不远处的瓦伊河中。

最后的压轴表演,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一次引燃后的声响格外巨大,人们只见一团黑烟笼罩了夜空,遮蔽了所有星光,随后一道红色的闪电撕破了黑暗,如同破壳而出一般,一只巨大的火鸟自黑烟中出现,它发出一声悦耳而又震撼人心的啼鸣,展开巨大的燃烧着的金红色的羽翼,一个挥动之间便令黑烟尽数消散,那栩栩如生的形象让人们惊叹不已,巨大的火鸟在夜空中盘旋,每一次扇动翅膀都能让下方的人们感受到带着炽热温度的风,接着它陡然间在空中掉了个头,展开羽翼朝人群滑翔而至,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惊叫着趴了下来,试图躲过这阵烈焰。巨大的火鸟惊险的带着隆隆巨响飞过众人头顶,最后来了一个后空翻,在断塔上空炸开,迸射出一片灿烂多彩的火花,其中一朵璀璨的白色火花缓缓落下,正落入断塔前方早早搭好的足有两人高的柴火堆里,眨眼间,篝火点燃了,熊熊燃烧的火光直窜而起,照亮了四周,而且同一时间,四周的油灯和火把也重新亮起,光明回到了宴会场地。

小孩子们最先回过神来,尖声大叫大笑着唤醒了惊呆的大人们,所有人都为这精彩的烟火表演送上赞美和掌声,随后音乐重新奏响,香气扑鼻的晚餐也被一盘接一盘地送进帐篷,这下就连还惊魂未定的人也拍拍衣服跳起来朝帐篷走去。

晚餐十分的丰盛,成桌的烤肉、烤羊、烤鸡、烤鹅和牛里脊,大盘大盆的煎火腿、煎蛋饼、煎鱼、奶油炖菜、炖李子、炖牛肉和红烩猪肘,甜点是各种口味的果冻、布丁和罕见的黏糊糊极美味的巧克力浆。几乎每一位母亲这会儿都不再限制孩子吃甜点,反倒偷偷怂恿他们多吃一点。毕竟,塔丘乡的大多数家庭都很少有机会这么放开肚皮吃好东西,而养大一个小孩可得花上不少伙食费。

詹姆斯这时却跟那些绅士小姐一样,没吃多少就放下了餐具,只不过他是因为挂心迟迟没有现身的约翰。他穿过熙熙攘攘的用餐人群,来到帐篷另一端的弗格森太太身旁,正忙着照看两个小孩子的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同她打招呼的詹姆斯。

“约翰和萝拉?他们不是跟您在一起吗?”弗格森太太反问道。得到詹姆斯否定的答案后,她也并不着急。“也许是跟其他孩子一样疯玩着吧,等肚子饿了就会出现啦。”这时候小玫得不到母亲的注意大哭起来,弗格森太太忙着哄她,还要帮忙埃德蒙切肉排,詹姆斯见此情景便也不再打扰她。

走出帐篷,詹姆斯深吸了一口凉气,天黑之后气温迅速回落,他一边担心约翰白天出门穿的那件外套太过单薄,一边沿着右手边的帐篷挨个察看起来。这时只有三三两两用完了餐或者少数还没去用餐的人沉迷在游戏里,詹姆斯把附近玩耍的几群小孩都仔细瞧过一遍,都没有见到约翰和萝拉的身影。他又拦下几个大些的孩子,询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两个孩子,但他们大都是摇头,只有卡森先生的小女儿朵丽丝(是他与妻子老来得的闺女,村里人都知道两老对这女儿宠的不得了),一个比约翰年长三四岁的有着亚麻色卷发的漂亮女孩,扬起又尖又翘的鼻子指着北边的树林,用跟卡森先生颇为神似的口吻说:“我看到约翰往那儿跑去啦,肯定又是去找弗格森太太的女儿。”旁边的几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听了这话都嬉笑起来。

詹姆斯向朵丽丝道过谢,就往她指的方向走去。

事实上,没走出多远,他就后悔了:他至少该借一盏油灯,或者一根火把。

林子里漆黑的几乎看不清脚下,越远离身后欢乐的人声和明亮的火光,黑暗越浓厚,继续往深处走几码,就只能靠从高处的枝叶间钻下来的几缕星光照明,虽说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实在难看清半码开外的情状。

远远的,似乎从树林深处传来狐狸的叫声,但也许是被人声吵闹了大半天的缘故,他总有种错觉那是女性的怪笑声。

自我嘲解地转了转眼睛,詹姆斯转过身,打算回去借盏油灯或者火把,而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那声怪异的嚎叫。

叫声很远,几乎被穿过树林的风声和不远处的喧闹声淹没。

但他肯定自己听到了那不同寻常的声音,因为那声音没有消失,没有远离,也没有接近,只是持续不断,连绵不绝,仿佛是在深谷中回荡。但这附近一百英里内都没有山谷具备产生这般回声的条件。

他再侧耳去听,又觉得那声音不似人声……也不似任何动物的叫声,那连绵不绝的嚎叫声凄厉得即使隔得如此远仍令人寒毛直竖,就好像……

就好像几千人混战厮杀的血腥战场的回音。

詹姆斯被自己的想象吓得打了个冷颤。虽然很快觉得自己的想法可笑,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莫名加速的心跳。循着那怪声传来的方向,他凝视着黑暗。

那是他原本应该继续走下去的方向。

犹豫着,詹姆斯再次迈开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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