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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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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么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后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决赛前夕,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决赛,决赛是在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于是我们就顺道市观光小吃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虽然人家只是想抢劫,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把对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也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脑子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肖恒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

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当时洛予辰说,你不在后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真是丑陋的心灵啊。

后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洛予辰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后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洛予辰,没了洛予辰,足球之于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是为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场的后方看着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后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着他的愧疚,没有能够自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后来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着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地执意在医院逗留那么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明修。

那天他推着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于是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老总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进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反而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这样一来,突然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会为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来求我了。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他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早就知道我爱他。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变成现在这样,大抵都是我的错。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沉,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同学不愧是夏明修同学,问得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有些愤愤然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

这算默认了?

我一瞬间比岳飞还冤了。

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洛予辰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

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实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顶着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遇到了我最为愧对的人。

其实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觉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憷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不过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对我特别好,我十七岁才认回来的老爸的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七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 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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