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4
br/>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surpris。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
不过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我才注意到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还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本公司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凉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肖恒用不着了。”
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很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
感觉真的很不好,心里给方写忆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就是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几乎是愤恨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就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巨好预测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
这次不错,烧得噼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赏,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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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对于《疆城雪夜》一坑未平又开一坑之事……
我对不起看官,其实那个后面全都写好了,就是两人刚相遇的一段怎么也没能弄得合理,于是后门难发,汗……再容我想想,对不起~~~~
盛夏之风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百般求都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但是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
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也只是对我而已。
然而在夏明修面前,他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
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我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看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然而自己阴魂不散的结局,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不过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
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就解脱了。
不可思议,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沉沉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
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其实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着他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但是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的。
后来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着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后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在手术间外面的那几个小时,我把颤抖的洛予辰抱在怀里,那漫长的等待里我远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余地担心,手术是很有保证的,结果八成是皆大欢喜。
但是我却觉得前途陡然一片黑暗,渺渺茫茫。从此之后夏明修要永远出现在我们之间,从我这里抢走洛予辰这个事实,萦绕心间,不得安宁。
最终手术很成功。记得洛予辰听到消息立刻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朝天而跪泪如雨下。
而我同样潸然,然而却是因为不同的原因。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运的当天,我明白,我从此失去了眼前这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洛予辰和夏明修温馨甜蜜的日子大约又过了十几天,我完全能够以平常心来看待眼前的一切。
其实不能算是完全的平常心,我还是会刻意把一点点小小的摩擦放大,来满足我黑暗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里做得不够好。
比如说他笨手笨脚打掉了碟子,我会在旁边尖酸地讽刺;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团糟,我也会毫不留情地捧腹大笑。现实中的夏明修生活上确实有点白痴,而洛予辰也被我多年养得完全没有自理能力,于是我和洛予辰住了八年的房子在数周之内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
可是两个人还是很温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粮食祸害成什么样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误,从来不会像对我一样挑挑拣拣;东西不知道随手放在了哪里,两个人就花一下午的时间一起翻箱倒柜地找,洛予辰也从来不会对夏明修发脾气。
要是我,早就被家庭暴力了。
不过即便是他冲夏明修吼,夏明修也不会像我一样,立刻收声乖乖滚到一边。要是敢打……我相信洛予辰不会那么做,连抬起手做个动作都不能想象。
而曾经的我向来把他奉若神明,自己就退化成了弱势的一方,成日小心翼翼,什么都顺他,才会不断被他欺凌吧。
跟夏明修学了那么多,要是能重头来过一次,不知道我能不能稍稍地翻一点盘。
“很久没有看到肖恒了,他没事吗?”某天工作午休,夏明修恰好和洛予辰在同一楼层,就带了便当来找他。正吃着,夏明修又突然问。
从我开始在洛予辰身边到现在,每次都是他主动提到我。
我开始还心存感激,现在则腹诽他一定没安好心,总之他一提起我,最终洛予辰只会更讨厌我。
看得出洛予辰果然又不是太高兴。
就我看来夏明修如果脑子还正常,就一定没安好心。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新老婆嫁到夫家最忌讳三天两头提到那个前妻,不是招人反感,就是提多了,说不定触到哪根弦让老公旧情复萌。
在我这个案例后者自然是不可能,说不定夏明修只是不断提起,让洛予辰能把我这个太过平凡的旧人和眼前这个闪闪动人的信任不断比较。
“不知道。”洛予辰生硬地回答。
“以前每周总能碰见三四回才是……”夏明修说着,还环顾四周,仿佛在找我。
其实我就在你旁边,看不到吧,唉。
“喂,程理,你这几天看到肖恒总了吗?”
我一看,一个其貌不扬的规规矩矩坐在后面的傻男人颠颠地摇了摇头。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伙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我们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有机会看到方写忆 ,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无措的态度看来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经是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大笑谈。
我每次跟小路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说:“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着洛予辰,怎么都不愿意放!”
拜托,天大的冤枉。虽然我死皮赖脸地缠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钱,虽然不是自己赚的,而且就皮相来说虽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强挂得上英俊潇洒成熟魅力。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老总,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财争着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一棵树上吊死,也该是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虽然善良,估计看到程理也想到了方写忆 ,自言自语道:“说起来,几天也都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过几天遗产交接手续彻底办完之后,就要改称方总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之后隐没在历史长河中,化作晨星……
自我嘲讽而已。
“方总经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傻家伙低低道。
nn,居然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等到三日后方写忆 归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总之位易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