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35部分
右手,七根手指摊开,炎魔的掌心上,现出一块薄金碎片来,上面隐隐约约地有银色的文字在流动变幻。“亡灵君王托我向大奥术师阁下呈上一件小小的礼物,”炎魔轻描淡写地说,“希望能弥补因为库林夏的愚蠢,给我们彼此之间造成的一些小小不愉快。”
巫妖的注意力立刻被那块薄金碎片给吸引过去了,他的喉咙里发出格格的轻微响声,这只在两种情况下发生:或者,是他遇上了什么大难题,举棋不定;或者,是他的心情极度激动。
无论哪一种情况,对于一个两千年的老巫妖来说,都是极其罕见的。
他仿佛漫不经心地抬起右臂,白骨手掌从袖中伸出,食指轻轻一屈,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小的咒符。
薄金碎片从炎魔的掌心缓缓升起,接着朝巫妖平平飞来,在面前自动停住。巫妖伸手将薄金碎片抓住,用食指和拇指夹着,低头仔细辨认着上面流动不息的银色文字。和欧凯不同,他清楚地认识这上面写着什么,这和语言能力无关,仅仅因为他曾经是耐瑟帝国的大奥术师。
这正是他两千年来一直在寻找的东西……准确地说,是其中之一。
巫妖收起薄金碎片,看着炎魔,后者正在微笑。“希望您能喜欢这份礼物。”欧凯说,虽然他知道这是废话。虽然对于物质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块薄金碎片都是毫无用处的废物,但对某些人——比如拉沃克——来说,这就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奥喀斯煞费苦心才打探到这块碎片落到多瑞森手中,派欧凯取来,其间还差点被虹彩龙瑞恩斯坦捷足先登。花费这么多功夫,自然是有把握能让拉沃克满意的。
事实证明,拉沃克非常满意……不过比起库林夏那个笨蛋给他造成的损失,这点补偿似乎还不够。
序章 恶魔的拜访(下)
很不错,”巫妖直截了当地说,“我接收奥喀斯阁下赠,那么,现在我们可以坐下来谈谈了。”
欧凯微笑,他注意到巫妖并没有像他一样使用“亡灵君王”这个尊称,而是直呼奥喀斯的名字,这意味着拉沃克并不喜欢这个称号,也不愿意承认奥喀斯对一切亡灵存在的主宰权。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不必计较,炎魔从来也没有兴趣捍卫自己老板的荣誉。
巫妖伸手,做了个请坐的姿势,炎魔彬彬有礼地躬身谢过,然后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他庞大的身躯重重压在椅子上,四肢伸展开来,感觉颇为舒适,可惜并没有仆人端上咖啡,因为巫妖压根不需要这些,也从没打算准备饮料招待客人。
拉沃克并没有坐下,他负着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然后停了下来。
“撒寇席尔之座已经归还,”巫妖说,“但死月法珠不见踪影。”
“或许是萨扎斯坦忘了?”欧凯顺口说。
巫妖冷冷地朝恶魔看过来,他的骷髅眼眶中红光变得更加尖锐,“很好的理由,”他说,“所以我想应该有人去替我催一催他。”
欧凯在心里叹气,但他对于这个结果早就有心理准备。事实上,他此次来不就是要给那个笨蛋前任擦屁股的么。死月法珠是耐瑟瑞尔时代地神器。何等珍贵之物,居然被萨扎斯坦那混蛋给弄丢了——弄丢也就算了,但问题是,当初可是因为有库林夏以奥喀斯的名义做担保,拉沃克才出借的啊。如今出了差错,拉沃克是个宅,成天呆在巫师之墓里懒得出门,也不愿意千里迢迢去塞尔的红袍巫师总部找萨扎斯坦算账。所以怒火就全都发泄到作为担保人的恶魔身上了。
奥喀斯不愿意失去拉沃克这个盟友,所以欧凯的善后工作就必须做好,做得让这位老巫妖满意了。作为直接责任人,库林夏自然是要死,不过他已经被拉沃克变成了僵尸;薄金碎片可以暂时平息巫妖的怒火,但要真正解决麻烦。还是得把那件死月法珠找回来。
欧凯自然也没办法凭空变出死月法珠来,他只能去找萨扎斯坦算账。是这个红袍老巫妖弄丢的,自然还要着落在他身上找回来。
看来得去一趟塞尔了。
欧凯其实也很想不通,拉沃克居然真会相信一个恶魔地担保,就把死月法珠和撒寇席尔之座这两样珍贵神器借给了萨扎斯坦。欧凯自己就是恶魔,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恶魔的信誉之差……或者说,对于恶魔,压根就没有“信誉”这种东西吧。
拉沃克虽然是个巫妖,脑浆都已经在漫长的岁月里干枯腐烂掉了,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真就成了白痴啊。身为国度内最强大的巫师之一。理当也是最聪明的人之一,拉沃克居然会相信恶魔的担保。这可真是令欧凯囧到不行。
当然,说是这么说。欧凯很清楚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奥喀斯愿意为萨扎斯坦做担保,欧凯很清楚是为什么。同样地,拉沃克肯出借两件神器,绝不可能真是因为“恶魔的担保”这种荒谬到不行的原因,他必定另有所图。
只是谁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意外:萨扎斯坦借了神器去办事,事情没办成,居然还把神器弄丢了一件……
这世界上意外果然是无处不在的。
但既然事情出了,拉沃克自然就有理由来找担保人算账;奥喀斯既然要和拉沃克继续保持良好关系。替他把事情办完,办得圆满。这就很有必要了。
这,就是欧凯此次来物质界的主要任务。
或者说,主要任务之一。
“我正准备去一趟塞尔,”欧凯欠身说,“我会督促萨扎斯坦,让他尽快归还死月法珠。”
巫妖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希望如此。”他说,似乎不想再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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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凯站起身来,准备告辞。拉沃克的住处,被强大的魔法笼罩着,阻断了一切空间传送法术,所以炎魔必须走下楼梯,而没办法直接传送离开。事实上,炎魔也很想早早离开,这房间里的气氛太压抑了,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
在走出两步后,欧凯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似的,站定脚步,转过身来。
“大奥术师阁下,”他说,“我恰好得到一个消息,或许您会感兴趣。”
巫妖静静地等待着下文。
“博得之门最近发生的大瘟疫,他们将之归罪于您,”恶魔不紧不慢地说,观察着巫妖地反应,虽然已经只剩一副骷髅架子,没有什么面部表情和眼神之类,但仔细关注,还是能看出细微迹象的,“博得之门地领袖们,派遣了一支小队,正朝您这里前来。”
“哦。”巫妖淡淡地应了一声,看起来他对这个消息并不在意。
是他早就已经知道,还是说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炎魔颇感兴趣地伸手托住脸,七根手指在下巴上习惯性地摩挲着,“当然,那些凡人蝼蚁自然无足挂齿,”他不动声色地恭维着,“不过另外有个消息很有趣,这支小队中,有一位巫师,他好像来自阴魂城。”
令他失望的是,巫妖似乎依旧没什么太大反应。恶魔微微皱眉,随即又微笑了起来,“那么,我就先告退了。”他彬彬有礼地说,走下楼梯。
当恶魔地身影完全消失后,巫妖转过身来,它的白骨手指轻微在空气中画了个符号,随即房间的角落里,缓缓现出一扇黑色的门,一个窈窕的身影从中走出,在巫妖身侧站定,躬身行礼。
“有何吩咐,阁下。”
这是一个女性的嗓音,低沉、略带沙哑的磁性,她的身体完全被包裹在黑色地皮甲和披风中,兜帽压得低低的,仅能看见精致地嘴唇,嘴角微微上翘,仿佛总在从容不迫地微笑着。
拉沃克的手下,不会有活着的人类,她是个吸血鬼
“有几个人正朝这里过来,”巫妖说,它伸手在面前一抹,空气中现出一副景象来,正是琼恩等人,“去盯着他们,莉法儿。”
“需要杀了他们吗?”叫莉法儿的吸血鬼问。
“不,”巫妖说,“让他们来……我要看看这个人,”巫妖的手指指着琼恩的图象,“看看他的能力,你知道怎么安排。”
“我明白了,”吸血鬼低沉地笑着,“不会让您失望的。”她躬身,后退,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第一节 巨魔山脉
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谈话聊天的时候,某支小队正在中艰难跋涉。
一个提尔的女圣武士,梅菲斯。
一个来自阴魂城的巫师,琼恩。
一个脱离了伊尔玛特教会的前武僧,隆奇。
一个沃金教会的“中金”牧师,科恩。
一个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贝纳索。
一个“烈焰之拳”第三分队副队长,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
六人小队组成,准备进入巨魔山脉,直闯巫师之墓,将那只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抗议,“我只是奉命给你们带路的,到了那个什么巫师之墓我可不进去,打架的事情别找我。”
“知道知道,”琼恩安抚他,“放心啦,这句话你都已经强调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游荡者嘟囔着。
在这支拼凑成的小队中,大家此前都没什么了解,虽然临时合作,总不免都彼此抱着些戒心。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师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贝纳索原本是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愿意和这些家伙打交道。结果就是琼恩和夏拉非两个人反倒说话最多,关系渐渐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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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野外冒险。时时刻刻都身处险地,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几只凶猛怪物来,小队在前进时都是一直保持警惕地。按惯例,夏拉非作为精擅潜行的游荡者,责无旁贷地担任了斥候的工作,负责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担任两旁的护卫工作,两个牧师和琼恩这个唯一的巫师则被保护在中间。
必须说,巨魔山脉果然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难怪博得之门的居民人人闻名生畏。刚刚进山没两小时,他们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袭击,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轻易打发了。地精是一种繁殖能力和胆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绿皮小怪物,豺狼人则是一种狼首人身地怪物。都算不上厉害角色。
但巨魔山脉真正的威胁也并不在于此。
既然叫巨魔山脉,顾名思义,自然是说此地是巨魔的地盘。根据莉拉公爵提供的情报,巨魔山脉中,大约散布着将近一百多只巨魔,它们居住在洞|岤中,已经组成了一个巨魔王国,奴役统治着这座山脉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头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不过游荡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说,莉拉公爵的情报并不准确。真实情况是:这座山脉中地巨魔超过两百只,而且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个统一的巨魔王国。而是分裂成几个部落,互相混战。
巨魔是什么。这个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识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种怪物实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没有巨魔,但阴魂城巫师学校的课本上也详细介绍过,并且配有图鉴,简要来说,巨魔是一种身高接近十英尺(将近三米),有些类似猿猴的巨大怪物。干枯,瘦削。前肢超长,据说个个都能“垂手过膝”,它们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块一块的鳞片。巨魔全身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毛发,头顶却长着浓密茂盛的、乱糟糟的深绿色毛发,看起来便如戴了个绿帽子。
据说巨魔彼此之间能通过头发地颤动来传达讯息,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似乎是一种特殊地巨魔语言,当然人类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地外貌特征,就是它们的长鼻子。
所有的巨魔,无一例外都长着皮诺曹式的长鼻子,直直地竖在脸上。
长了长鼻子,自然不是为了装饰用的。巨魔的嗅觉极其灵敏,比狗都强上几倍,它们捕猎食物,追踪敌人,全靠长鼻子之功,也正因为如此,鼻子的长短,对于巨魔来说还是地位的象征,甚至是会影响对异性吸引力地大小。
不过这些都还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
对于人类来说,巨魔真正出名,并且真正令人恐惧地地方,是它们强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不,准确地说,是连吸血鬼都自叹不如的再生能力。
砍掉一只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钟内就再长出来;砍掉它的整条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钟内重新生出;甚至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只要半小时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个头来,依旧活蹦乱跳。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就连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风。
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琼恩一直没搞明白。
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来,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这也就是说,巨魔并不是蚯蚓,它还是有一个“关键”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并不是这个关键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没法长出一只完整巨魔来。
根据已经知道的资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只会干枯腐烂。显然,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巨魔的那个“关键”,在他的躯干内。
是心脏?是脊髓?还是某个内脏?甚至是某一块皮肤,某一块肌肉?琼恩对此一无所知,而他读到的资料上,也都从没提及过。人类对巨魔的了解还是太少了,真正确切的资料其实并不多,更多是谣言。琼恩曾经读过一本物质界某个吟游诗人写的小说,讲述的是大陆北部冰风谷一带的故事,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描写说“不只一只的
狼曾经享用过巨魔尸体,然后在腹内长出一只新巨魔——这就是标准的胡说八道,真以为巨魔是蚯蚓么,还是会分身术的孙悟空。
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没错,但也没有毒性,更不会变成一只新巨魔,吃了是决不会死人的。上面那种说法,不过是民间谣传罢了。还有人说他曾经捡到一只巨魔的爪子,放在背包里准备带回家,结果路上发现爪子长成了一只巨魔——琼恩必须说,如果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为什么还没有被那只新生巨魔当晚餐,还能坐在酒馆吧台前一边灌着酒,说这个故事,一边和女招待调情。
好吧,且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巨魔是种非常棘手的,凶狠的,这毫无疑问——而且听说在这座巨魔山脉里数量超过两百只。
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么强,也不可能指望这一路上一只巨魔都不碰上。别忘了,巨魔可是以嗅觉灵敏著称的,隔着远远的距离它们就能闻到人类的气味。
如果撞上了,怎么办?
巨魔力气大,身强体壮,但并不聪明,以人类的标准来看,基本都是弱智,从这点来看并不难对付。不说别人,就以梅菲斯的实力,砍掉一只巨魔的脑袋估计并不难,但问题是砍下来之后呢?
看着它再长出脑袋来。然后再砍?然后再生,再砍…
显然这是不可能地事情。
“没关系,”半精灵游荡者安慰众人,“巨魔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它们还是有弱点的。”
这是自然,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超人,那世界早被它们占据了。巨魔可不是爱好和平一族,它们凶残得很。而且是肉食性动物——据说最喜欢吃人肉了。
巨魔的弱点,就在于他们怕火怕酸。一般情况下,巨魔身上是不会有伤疤的,再严重的伤他们都能自动完美愈合;但唯有火焰或者酸液造成地伤害,会给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记,终生无法愈合。就算把那块皮肉甚至肢体砍下来,再生一个,伤痕依旧存在。
要杀死一只巨魔,最好的方法也就是用火或者酸。当然,巨魔很强壮,一点火焰是肯定烧不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用刀剑把它的头砍下来——巨魔会暂时晕迷,处于濒死状态,等待头颅复生——然后用火焰灼烧伤口,让它永远无法再长出新地头来。这只巨魔自然就此完蛋,酸液也有同样的效果。
因为这个缘故。来之前他们准备了大量的瓶装炽火胶,分装在四个口袋里。一人背一个(琼恩作为巫师,按照冒险惯例,拥有不背行李的特权;夏拉非作为前行探路的游荡者,自然也不可能背这种累赘),准备在遇上巨魔的时候使用。夏拉非甚至给自己准备了满满一袋的火焰矢,他是个游荡者,除了擅长短剑之外,也很喜欢用十字弓远程射击。
做了这样充足的准备。估计就算撞上巨魔,只要不是同时面对七八只。应该都没什么大问题了。而据夏拉非说,同时撞上七八只巨魔,这种概率并不高,因为巨魔是群居性的生物,往往十几只甚至几十只住在一个大洞|岤里,但出门捕食狩猎的时候却最多两三只结伴同行,甚至单身出动。毕竟,凭借着可以匹敌巨人地力气和强壮身体,以及变态的再生能力,他们就是这巨魔山脉地霸主,无论是地精、大地精、豺狼人、狗头人、蜥蜴人甚至食人魔,都只能作为巨魔的食物或者臣属而存在。
夏拉非曾经几次进入过巨魔山脉,也曾经和巨魔正面遭遇过,并且杀死过一只。巨魔地头被他砍下来,制成标本,挂在自己办公室的墙壁上,作为记念。他的话应该是比较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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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早上出发,进入巨魔山脉,此时已经是下午大约一点钟。除了撞上一群地精和四五只豺狼人外,倒是再没遇上其他怪物,沿途仿佛都安静下来,只听见鸟虫脆鸣,一派清幽景象,但谁也不敢当真掉以轻心。此时已是夏日,山岭中草木繁盛,树林蔽日,只怕蛇虫等物也都出来活动,万一咬上一口倒也麻烦,虽然带了解毒药水,又有两个牧师在。众人小心翼翼,不敢冒失,跟着夏拉非缓缓前进。
山路崎岖,因为人迹罕至,也没有什么道路,很多地方甚至要一边走一边自己开道。行走半日,都已经有些疲倦了,夏拉非从前方返回,说有一处避风的山洞,可以稍事歇息。
众人走过,刚刚坐下,陡地听见远处山崖边,传来一声低沉的,如野兽般的咆哮声。
原本还神态自若的夏拉非一听到这声音,陡然面色一变,“巨魔!”他低声说。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地话,轰轰轰轰的脚步声传来,一只巨大地怪物从山崖边转过来,它正是一只巨魔,大约有两个人高,干枯瘦削的身材,色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头上顶着一团乱糟糟的绿色毛发,因为前肢太长,奔跑起来上身佝偻着,手指关节几乎都要碰到地面,看起来就像一只长臂猿。当然没有人会真把这种全身光秃秃的凶恶家伙当作长臂猿,尤其是在看见它那超长的鼻子时。
一只巨魔,基本符合夏拉非事先的描述,和琼恩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图鉴也很像……只有一点小小的差别。
它细细的脖子上,长着两个狰狞巨大的脑袋。
第二节 双头巨魔
双头?”众人都不免有些愕然,就连几次来过巨魔山经验丰富的夏拉非都有些被怔住了。巨魔倒是大家都知道的,但什么时候听说巨魔长两个脑袋了?
还是说,这是新品种的双头巨魔,基因变异的产物?
但此时来不及考虑这些,双头巨魔已经大踏步冲上前来,它的口中发出呵呵的低沉啸声,右手中还抄着一根巨大的灰色粗木棒,看来打算把这几个人类当午餐了。
琼恩稍稍后退一步,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撮粉末,脑中开始浮现咒文,但并没有急着释放出去。仅仅一只巨魔罢了,不足为虑,这只小队的目的,可是要去干掉拉沃克的,如果连只巨魔都不能轻松搞定,那直接打道回府得了。
他用眼角余光瞥向队友,发现沃金牧师科恩似乎也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神态悠闲,不慌不忙,一副袖手旁观的架式。兰森德尔牧师贝纳索则要紧张多了,他匆匆忙忙地从腰后取出钉头锤来,又准备从口袋里掏卷轴,一时有些手忙脚乱。这位首席牧师显然平素严重缺乏实战经验,或者说,他在神殿里养尊处优得太久了。
琼恩曾经旁敲侧击地打听过这位贝纳索牧师的经历,知道他是博得之门土生土长的居民,家族世世代代都是晨曦之神的虔诚信徒,他从十五岁就进入神殿,侍奉神祇,逐渐累积资历,提升位阶,最终成为教会的高阶牧师,执掌本地神殿。
作为高阶牧师,他自然也接受过战斗训练。兰森德尔教会素来以“崇善”著称,以打击各种邪恶势力(尤其是亡灵)为己任,神职人员除了传教布道之外,往往也兼任正义使者和亡灵猎手,必须要有一定的战斗能力,否则岂不是空谈。只是看来是和平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贝纳索先生都已经把当年接受的训练差不多给忘光了。
夏拉非取下十字弓,搭上火焰矢,已经瞄准了巨魔,但没有射击,他也在等待着。梅菲斯和隆奇已经一左一右包抄了过去,这两人之前从没在一起合作过,临时配合起来倒是颇为默契,看起来都是实战经验丰富之辈。
一只巨魔罢了,虽然长两个脑袋,应该也不足为虑,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出动,无论如何也能轻松格杀了。关键倒是要速战速决,别拖得久了,引来更多的巨魔,那就比较麻烦了。
巨魔飞奔而来,见梅菲斯和隆奇迎上,突地站定脚步,左边的那颗脑袋张口大叫一声,不知吼了句什么,左手抬起一指,一团球状闪电轰然从指尖迸出,朝隆奇飞射过去。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这巨魔居然是个巫师还是个术士?
众所周知,巨魔的脑筋很不灵光,用人类的标准来看就是弱智,他们繁殖能力又不强,倘若不是那近乎无限再生的特质,只怕早就已经被灭绝了。这种愚蠢的生物怎么可能掌握魔法这种高深技巧?
但更令人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球状闪电朝隆奇疾射而来,武僧虽然千锤百炼,有抵抗魔法的能力,但也不是说真傻到会平白无故去硬挨一记。他硬生生顿住前冲的身形,侧扑翻滚,险险避让过去。球状闪电擦身而过,击在他身后一颗树上,登时将那颗碗口粗的树拦腰打断。
隆奇这侧受阻,另外一边梅菲斯已经逼近,她见这巨魔颇不寻常,长两个脑袋就罢了,居然还能释放闪电,这已经大大违背了常识,只怕耽搁下去,不知它还要弄出什么花样。当下也不多说,跃起身来,一剑当头劈下。
巨魔虽然直立起来有两人高,但因为前肢太长,总是佝偻着身躯,所以看起来并不比人类高多少。梅菲斯借着前冲之势一跃而起,银剑猛劈,眼看就要将这只双头巨魔劈成两半。她那把银剑名字叫“眷恋”,听起来温柔,其实锋锐至极,断金切玉都不是难事。
但巨魔并没有被劈成两半。
它迅捷无比地抬起右手中握着的灰色粗木棒,稳稳格住了劈下来的银剑,发出沉闷的撞击声。这根木棒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既不像金属,又不似寻常木头,居然抵住了梅菲斯的银剑。巨魔的两个脑袋一齐怒吼着,手臂一振,将梅菲斯倒撞出去。
以人类的标准来说,梅菲斯的力气已经算是极大,但和这巨魔相比还是逊色几分,她又身在空中,无从借力,被巨魔一推,登时撞退回来。刚刚落地,正要再上前攻击,就见那巨魔右边脑袋上双眼一瞪,巨口大张,轰地喷出一道烈焰来,滚滚如涛,朝梅菲斯涌去。
火焰!
巨魔不是最怕火焰的么,这
的致命克星。这只双头巨魔能释放闪电已经够惊人i能口中喷火,这岂不是说它连火焰都不怕?
所有人都郑重起来,就连一直有些漫不经心的沃金牧师也都伸手探入腰间的金色小口袋,不知准备取什么东西出来。双头、能释放闪电球、能喷火……这已经完全颠覆了他们对巨魔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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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这是特殊的巨魔?还是说,它其实压根就不是巨魔,只是长得有些像而已?
此时无暇琢磨这些。梅菲斯见火焰喷来,并不闪避,她身上的银甲是银龙皮所制,依旧保持了银龙的寒冰特质,足以抵御火焰,当日击杀骨虫时,她就从火海中安然步出,半点不曾受伤。如今见这巨魔居然能喷火,虽然惊诧,却也并不慌张,迎着火焰再度冲上。
这边武僧避过球状闪电,略一耽搁,也已经从另外一侧夹攻上来。巨魔怒声吼叫,震的远处山峦隐隐回响,一手挥舞粗木棒,朝梅菲斯当头砸去,一手四指如利刃,朝隆奇抓来。
它同时攻击两人,动作毫不滞碍,简直便如传说中的分心互搏一般。琼恩在远处看得都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它有两个脑袋嘛。
这巨魔有两个脑袋,就算不能智力翻倍,至少视野倍增,对周围反应更快,关键时还有分心互搏的能力,又能释放闪电,口吐烈焰,再加上天赋怪力,只怕都能算得上这山脉中的一霸了。只是很可惜,它今天运气不佳。
梅菲斯能受封圣武士,凭的不仅仅是信仰虔诚,更因为她曾身经百战,为教会立下卓著功勋。否则若信仰虔诚就是圣武士,教会的高阶牧师就都是天然的圣武士人选了。方才进攻受挫,只是这巨魔太出乎意料,完全违背已知常识,如今有了准备,自然再不会容它逃脱。她知道巨魔天生怪力,不能硬碰,见粗木棒当头砸来,银剑斜斜迎上,将木棒磕开,借势逼上,一剑朝巨魔肩头劈下,打定主意要先把它一只胳膊卸下来。
嗤地一声,银剑劈中巨魔,但梅菲斯随即发觉到不对劲,手上传来的触感好奇怪。她这把银剑“眷恋”是神祇亲赐,锋锐无比,征战斩杀无往不利,莫说血肉之躯,就算是铁也能砍断了。怎么这次砍中巨魔,银剑居然只没入半寸,接着就再也砍不下去了,难不成这巨魔的骨头是精金做的不成。
便在此时,另外一侧武僧脚步连错,灵巧地避开了巨魔的利爪,三转两转绕到巨魔身后,挥拳连击,砰砰砰砰砰,一口气挥出五拳,重重砸在巨魔佝偻着的后背上。
琼恩等人都是见识过武僧铁拳威力的,能一拳砸穿墙壁,简直比精金战锤还凶悍。一口气轰出五拳,着着击中,莫说是巨魔,就算是巨人估计也要被打成瘫痪了。
但武僧和梅菲斯的反应一样,拳头轰出,顿时就觉得不对劲。拳劲到处,皮肉塌陷,但这巨魔的骨骼却仿佛坚硬得出奇,武僧照着背上连轰五拳居然都未能把脊椎砸断,反而震的自己手臂隐隐酸麻。
梅菲斯撤剑退开,见武僧也有些惊诧地跃后两步,两人对望一眼,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巨魔只是以再生能力强悍而著称,到底还是血肉之躯,并不曾听说钢筋铁骨啊。
巨魔连连攻击不中,反而被劈了一剑,又被轰了几拳,虽然似乎不曾受伤,却更加激起怒气,两个脑袋巨吼连连,木棒横扫挥舞,没头没脑地朝两人砸下来。梅菲斯和武僧各自闪避,一时心中都有些惊疑不定,不知道怎么对付这双头巨魔。
琼恩等四人原本在远处袖手旁观,不以为意,没想到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居然两个照面都还没把这巨魔打倒,不禁也都惊诧起来。夏拉非抬起十字弓,连发两支火焰矢,准确地射中巨魔,只是并没起多大效果,这双头巨魔果然不怕火焰。
贝纳索已经匆匆忙忙展开卷轴,准备念诵施法,却被沃金牧师科恩拦住了,“等等。”他沉声说,盯着正在争斗的人影,虽然夏拉非的火焰矢并没有给巨魔造成太大影响,但却烧开了它的皮肉,隐约露出里面的森森白骨。沃金牧师微微皱起眉头,他似乎发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距离太远了,看不清楚。
他伸手从腰间的金色小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抛起在空中,念了一个字符,摊开手掌接住。金币在他的掌心急速旋转,泛出点点碎光,最终幻出一个小小的影像来。一颗模糊不清的骷髅头。
第三节 亡灵?
恩不知道科恩此举何意,但作为同行,贝纳索却是明灵?”他惊叫着,脸色有些难看。他倒不是害怕,而是因为身为晨曦之神的高阶牧师,理当是亡灵的天然克星,这算是他的专业范畴,结果他却没有察觉到迹象,反倒让商业女神的牧师拔了头筹,这可太丢面子了。
被贝纳索这么一叫,琼恩也明白过来。科恩的意思,是说对面那只双头巨魔是个亡灵?
但它可实在不像个亡灵啊……至少亡灵就从没听说还能吼叫得这么中气十足的。
但科恩刚才使用的是沃金牧师独有的金币占卜术,理当不会出错。既然金币上现出骷髅头来,说明对方肯定是个亡灵——就算完全不像,那也是个伪装得非常好的亡灵。
既然知道对方是个亡灵,那就一切好办了。这里有两个牧师,其中一个还是晨曦之神的信徒,对付别的或许勉强,对付亡灵正是拿手好戏。
或许是为了掩盖刚才居然没有第一个发现亡灵的疏漏,贝纳索气势汹汹地冲上前去。当距离拉近到一定程度,他便觉察到了若有若无的一丝死亡气息;身为晨曦之神的牧师,他对此特别敏感。
这巨魔果然是个伪装得好的亡灵!
梅菲斯和隆奇还在和巨魔缠斗,他们的剑和拳头已经无数次击中对方,但就是无法彻底打倒这只怪物。巨魔的两个脑袋中不断喷出烈焰来,间或从指尖迸出球状闪电,因为距离贴近,几次差点将梅菲斯和隆奇击中,它来来回回似乎也就只会这两招,别无其他本事,但仗着钢筋铁骨,却是稳稳立于不败之地。
夏拉非接连发射火焰矢助攻,巨魔的皮肉一块块被烧焦、脱落,并且没有再生长出来,这说明火焰还是能一定程度上伤害到这只双头巨魔的,虽然它会喷火。随着皮肉掉落,巨魔的骨骼一点点暴露出来,在下午的阳光下泛着白森森的冷洌寒光,上面居然光洁如新,连一点血丝都没有。
这怪物仿佛就是一副骨头架子,外面套着巨魔的皮囊,根本就不像是一个真正的生命体,反倒有点类似魔像傀儡。
贝纳索高高举起右手,掌心握着一块由红、黄各种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的一个圆盘,那是晨曦之神的圣徽。“邪恶的亡灵!”他厉声呵斥,“以晨曦之名,结束你这扭曲的存在。尘归于尘,土归于土,愿光辉与你同在!”
当“光辉”这个词说出口时,一道耀眼的灼热光辉从他的掌心迸射出来,笔直击向巨魔。巨魔欲待闪避,但它的体型太大,又被梅菲斯和隆奇逼住,转动不灵,被灼热光辉正中胸口。
“噗”的一声轻响,灼热光辉透体而过,将巨魔的胸口击出一个大洞。原本无比顽强的巨魔被这光辉一击,顿时仿佛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软软瘫倒下来。
贝纳索举着圣徽,放出耀眼白光,小心地靠近,害怕巨魔还没有真正丧失战斗力,但事实证明巨魔暂时不会动弹了,虽然它还在微微喘息。所有人都靠近过来,他们面面相觑着,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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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个亡灵?”梅菲斯问贝纳索,但牧师皱着眉,也不敢贸然回答。这双头巨魔十分古怪,它身上有亡灵的气息,但也有生者的迹象,它还在喘息,身上被火焰矢射中的地方,皮肉焦黑脱落,但被梅菲斯的银剑造成的伤口中,还在流淌着浅绿色的鲜血——而亡灵是不会流血的,就连吸血鬼这种外表非常近似活人的亡灵都不可能流血。
它仿佛是一个半生半死,生者与亡灵混合的怪物。
所有人都围了上来,观察着,他们要么是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的冒险者,要么是学识渊博的牧师,但这个怪物从头到尾都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常识范畴。它既是生者又是死者,既是巨魔又是亡灵,长着两颗能喷火的脑袋,拥有随意释放球状闪电的能力,而且骨骼坚硬得仿佛精金——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贝纳索小心翼翼地俯身仔细检查,“它的骨骸是亡灵之物。”兰森德尔牧师做出结论。
其他人都没听懂这句话,“什么意思?”夏拉非问,“什么叫‘骨骸是亡灵之物’?”
贝纳索随即也意识到自己的说法很有歧义,“呃,也就是说,它现在的骨骸……呃,怎么说呢,上面的死亡气息非常浓重,至少是已经死去上百年的亡灵了。”
这表达得还是有些莫名其妙,但
不多都已经明白了。也就是说,这只巨魔的身体里i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