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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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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偷香、1h慎

萧忘尘用力一挺,居于下位的那个人难以忍耐地呻吟出声。声音略有些暧昧,像是难耐那个人对自己造成的痛楚,又不太肯定地感到一些似乐非乐的之感,宛如错觉一般。

这声音在萧忘尘耳里,极其好听。他不过是中了春药,却觉得跟喝了好几大坛子的烈酒一般迷醉。

“阿大,啊……你这个狗奴才。”衣服被撕扯成片扔开,被自己的侍卫强上,被自己也有的那根东西插进身体,林千松头一次遭受这样的对待。他狠狠地瞪向借着药性胆大包天侵犯主子的混帐东西,却维持不到片刻,就因为体内巨物的凶狠抽送而难受地维持不住表情。

主子。

萧忘尘在心里叫了声,理智告诉他应该停下来,这样是绝对不应该的!强大的欲望却驱使他不停地耸动,用力操干,品尝林千松未经开拓的身体。柔软的肉穴紧紧含住他的那东西,在那里面横冲直撞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萧忘尘双臂紧,将即使在这种时候,还想表现地高高在上的主子紧紧进怀里。肖想了许久的人此时就在眼前,赤身裸体和自己贴地紧紧的,肢体交缠。

他罪该万死。

他借着药性强上了自己的主子。

其实他早在很久以前,就对主子有了非分之想,只是那时对男男之事不甚明了,懵懵懂懂,只当自己是太过爱戴小主子。越长大,知道的越多,终于明白这份感情究竟是什么,却苦于不知道如何表达。

侍卫和王爷,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这份感情说出来只有死罪一条,不说出来,藏着掖着,憋得人要发疯。当因为药性而一时癫狂将主子压到床上,萧忘尘终于理智决堤,除了尽情地品尝怀里的身体,完全顾不了其他。

即使明天就要被拉出去砍头都没有关系。

“啊──放开,呜……”

另一个男人粗壮的那东西在体内进进出出,深入的时候几乎顶进了腹部,让人忍不住惊恐害怕。林千松强压下潮涌般冲上来的感觉,紧拧眉,抬手一巴掌,响亮地拍在那个人的脸上。

萧忘尘停顿了下来,林千松大口喘气,以为终于让这厮恢复理智,身体想要放松之际,体内的东西却又忽然疯了一般狂抽猛送。比之前更起劲、更快速,他甚至能听到肉体相撞发出的拍击声。

“混、混帐!呃啊──停下来,啊啊──”

交合本应该是欢乐之事,林千松却一点快感也没有,方才稍微有那么一点感觉,这下却是丝毫也没有了,只有身体被强迫打开、承受巨物导致的痛楚。那自己也有的男性之物在体内的感觉如此明显,滚烫坚硬,占据完全的主导权,像要把自己顶穿似的不停地插入。

抽出一小截,紧接着狠狠干进去。

林千松咬紧牙关,有时却还是会克制不住地发出令人无地自容的声音。与欢愉无关,是被完全侵占、被他人掌控在胯下之人才会发出的低声下气的呻吟,林千松不允许自己堂堂一个王爷沦为这种角色。

但萧忘尘想听身下的人叫出声来,叫得越大越好。他忽然把性器全部抽出来,下一刻立即顶进去,一瞬间直没入到那两个囊蛋都几乎被挤进去。

“啊啊──你!你──”

“王爷。”萧忘尘在被享用的男人耳边,轻轻叫了声。

属下可爱死您这一身了。

“混帐东西,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王爷吗!唔啊……”

自然是有的。

林千松试图再惩罚胆大包天的侍卫一巴掌,萧忘尘轻松抓住他的手,按在被褥上。另一只手将林千松的一条腿架到自己的手臂上,让高高在上的王爷此时双腿朝自己大开,就像个小官楼里的男妓一般。

“……千松。”侍卫在王爷的耳边,犹豫不决地叫了一声。

林千松气急,一直信赖的侍卫竟会对自己干出这种事,他张嘴就要大骂,身体里那根大家伙却又开始疯狂的抽送。大骂变成了克制不了的、无意义的叫声,身体被凶狠捣弄,痛苦弥漫全身,林千松不多久就变得脸色苍白,泌出一层薄汗。

身上这个人武艺高强,他的反抗起不了一丁点作用。

狗奴才,你给本王等着!

两个月后。德王府。

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大步走到德王面前,单膝跪下,“王爷!找到萧忘尘的下落了!”

林千松从椅子上下来,忙问道:“在哪?”

“萧忘尘前不久在江南一带出现,好像是成了一名江湖人士,还改了名字,属性没有打听到他用的什么化名,但知道到江湖人称他‘血剑’,在江湖上名气还不小。”

“哼,混账东西,日子过地倒是有滋有味啊。”林千松气地牙痒痒,“江南一带地方那么大,你说了岂不是等于没说,究竟是江南一带哪里?”

“回王爷,是在江南青城。”侍卫赶紧回道。

林千松在桌前转了两圈,凝眉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想到一个办法。

“你,去,到宫里去。”他命令道,“跟皇上老爷子通报一声,我要离开京城,到江南微服私访、体恤民情,没两三个月回不来,然后你再继续给我去查那狗奴才究竟在哪里,一有新消息,马上告诉我。”

“微、微服私访?”侍卫愣了一下。

“对,本王要亲自捉拿那个混账。”想到那人队自己做过的事,又想到那家伙第二天就跑了,林千松就忍不住气急败坏,“你还在这呆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是!”

“来人。”侍卫走后,林千松叫道,“给本王更衣,备马,本王要下江南!”

萧忘尘,玩完自己的主子就跑,从此在外头逍遥快活,世上可没这么便宜的事!

夜夜偷香、2

谦城。

正是正午时分,林千松刚到此地,在街上转了几圈。街上的商贩这会儿吆喝地正欢,东西挺多,但都是些民间的普通玩意,见惯了奇珍异宝的林千松看几眼就失了兴趣。

闲得无聊,他便随意找了一个附近的酒楼,要了一壶酒、一叠小菜,悠然地享用,一边看着外头人来人往。

都说民间比宫里,比宫里舒服,他出了好些天,可没见着什么大有趣的玩意。不过是比宫里自由些,少了一身王爷的行头,也把烦人的繁文缛节给一并少了去,轻松许多。

酒楼里走进来一个人,他左右望了两眼,走到林千松这一桌,微微弯腰,神态毕恭毕敬。

“王……老爷。”那人说,“青城的人跟丢了。”

他腰弯地更低,等着那高贵的爷大发脾气,就差没直接跪地上去。

林千松有些心烦,摆摆手,道:“算了,他武功最高,你们都比不上他,能不跟丢才是怪事,一边去吧。”

“是。”仆人站到一边。

林千松想着阿大的事,看着旁边的阿三,心里烦闷,便把阿三打发走,让他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呆着。阿三离去。又喝了两壶小酒,林千松喝够了也坐够了,便接着走到街上去,找东西打发时间。

谦城虽然不算个大地方,热闹却是很热闹。只是越是走在这热闹的地方,林千松越觉得不高兴。以前他也玩过几回微服私访,那时阿大还是忠诚老实的阿大,又是侍卫又是仆人地跟在身边,从小到大,林千松已经习惯了这么个人。如今那人犯下弥天大错跑了,林千松是又气,又不适应。

闷头闷脑拐了几个弯,行人少了许多,周围也大多是些民房。从思绪里回过神来的林千松见走到了冷清的地方,索然无味,打算折返。路边有个叫花子,他掏出钱袋,扔了一锭银子在那人面前。

起钱袋,没走几步,林千松就给叫住了。

“等等。”那叫花子跑到他面前,举着那锭银子,“我不是乞丐。”

林千松笑了一下,说:“你不是乞丐,那你穿地一身破破烂烂蹲在别人家的门口干什么?”

那人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行头,干笑一声,挠了挠头。“我家里最近遭了些变故,手头有点紧。”他不太好意思地说,“过段时间就好了,我这有胳膊有腿的,想挣钱还不容易。”

“那就挣了钱再还我。”林千松摆摆手,道,“这是二十两银子,你还的时候,可得还我三十两,一分不能少。”

“……这。”那人显然从没遇上过这么慷慨大方又强势的人,一时有些哑然。

“该干嘛干嘛去,让开,我得走了。”林千松不耐烦道,挥手让挡在面前的人让开,接着慢慢悠悠往回走。

落魄之人看了看手上的银元宝,又看了看离去那人的背影,无奈又窝心地笑了笑。“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抬头朝远去之人的方向高声喊:“恩公,请告诉我你的名字,若来日再能相见,必将涌泉相报!”

林千松没搭理他。

不过就是二十两银子,他堂堂一个德王爷还没缺钱到散不起这种小财的地步。他并不多么宅心仁厚,但偶尔还是会有点善心,区区二十两助百姓度过一个难关,何乐不为。

苏行风揣着善心人施予的银元宝,在原地不知再想什么,出神了约有一个小时,方才离开那个地方。他洗了个澡,换了一身新行头,原本邋邋遢遢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乞丐,转眼变成一个清新俊逸的英俊青年。

又买了两小坛子酒,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苏行风避开人多的地方,运起轻功潜入一处房屋里。这里似乎已经被遗弃了许久,遗弃之前还遭过破坏,门窗桌椅多处损坏,到处都落满了灰尘,尽显萧条。

怀念地在房内走了一圈,苏行风就地坐了下去。桌椅没有剩一条好的,就只有挂在正对大门的那扇墙壁上的一副山水图还是完好的,那是他父亲生前特别喜欢的一副画。

苏行风看着那副山水图,小时候在家里的记忆涌上来,眼神霎时暗了下去。他举起一个酒坛子,对着本应坐着高堂的位置做了个敬酒的动作,接着往嘴里喝了一大口酒。

“爹,大哥,都是行风的错,我若能早点下山就好了。”

又灌了一大口。

俊朗青年的眼里满是忧愁落寞。

又是新的一天,要找的人还是没什么音讯。林千松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问了阿三一些青城那边的事,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便又把人给打发走,自己一个人在酒楼吃中饭。

这家酒楼名仙客来,名字听着让人舒服,吃的东西也很不错。以前林千松来过两次,这里的招牌菜手撕鸡味道挺好,半肥不腻口味正宗,不过就是麻烦了点,得自个把整只鸡的肉给撕下来,再和另一个盘子里的香葱香菜等物抓在一起混着吃。

林千松自然是不可能干这等事,这事都是阿大做的。现在他就一个人,又不想让阿二阿三服侍,虽忽然有些口馋,却不想自己动手。

“恩公!”一个人忽然走了过来,朝他抱拳,“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遇见你,实在有缘。”

林千松茫然地看着来人,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过这样一个男子。来者剑眉星目,器宇不凡,若自己认识,不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见恩公的表情,苏行风便知道对方是认不出今日的自己来了,便道:“昨日在东街,还记得吗?你借了我二十两银子。”他说着,就在这一桌坐了下来。

“是你啊。”林千松惊奇道,“一天不见,变了个人似的。”

夜夜偷香、3

“家里遭了变故,我受了些打击,一时放不开,才会变成那样。”苏行风温和笑道,“恩公虽然误把我当成乞丐,却让我感到好生温暖,我昨夜下定决心,用恩公给我的银子买了身衣裳,好好地打理了一番。”

“不错,容貌英俊,器宇轩昂,好好拼搏,必能成有用之才。”林千松赞道。这一机遇,让他心情好了不少。

“这都要多谢恩公。”

“嗯,要是没其他事,就干自己去吧。”林千松说道,轻啜了一小口茶。虽然没有明说,但“不要打扰我”这意思,已经显露无疑。

苏行风微微一愣,道:“还请恩公告诉我姓名,我想知道恩公的名字,以便日后报恩。”

“一个有钱又有闲的过客。”林千松淡淡地说,“知道这些没什么意义,有缘会再相见,无缘不必强求。”他离开京城的目的是为找到阿大,若时间过长就只得作罢。不想有什么节外生枝。父皇年事已高,几个弟兄之间的气氛按潮涌动,他身为八王爷,虽然无心朝政,却也不能离开京城太长时间,能呆个四五个月已是极限。

恩公是个洒脱之人啊,苏行风在心里感慨。

“我岂能平白受你恩惠。”苏行风一脸严肃道,“听恩公口音,应该不是谦城人士,可是来此地游山玩水的?”

“这个小地方,没什么好游玩的。”林千松说,“你这人性子倒不错,知恩图报,今后打算走什么路子?考取功名,或是征战沙场?”若是想上沙场为国争功,他倒是可以帮上点忙。

苏行风摇摇头,笑道:“我只望能做一名侠客,笑傲江湖。”

“哦?”林千松来了兴趣,“你是江湖人士?”

“是的。”

“那你必然知晓江湖之事?”

“那是自然。”

“你可知道‘血剑’?”

苏行风目光一历,道:“知道,但不多,此人所用招数狠绝霸道,出手必能伤人,故得‘血剑’称号。”

阿大的武功如何,林千松自然清楚。“你可知这人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他接着问。

“我不清楚,此人行踪飘忽不定,我没有真正与他接触过。”苏行风道,“恩公对此人有兴趣?”

“我找他有些帐要算。”林千松道,“前些日子打听到他在江南一带,刚到这里就跟丢了。”

苏行风琢磨了片刻,疑惑问道:“‘血剑’可是与恩公有什么过节?”

“有天大的过节。”林千松冷道。

苏行风心喜,忙说:“若是恩公不介意,可愿意与我一同行路?我正好也要找‘血剑’。”

“怎么,你也和他有过节?”

苏行风迟疑了片刻,才道:“不,只是有一些事想问他。”

“嗯……”林千松沈思。这人是江湖人,对江湖事知之甚多,寻找同为江湖人的阿大比侍卫要有优势。和这人在一起,可以让阿二阿三都出去探消息,两边无耽误。不过如果这人武艺不,就没这个必要了。

“你武功如何?若是学艺不,就不要在我面前丢人现眼了。”林千松问。

“恩公说话,还真是不留情面。”苏行风无奈地笑笑,“我五岁时就跟随师父上山习武,二十载从不间断,在江湖中,即使够不上顶尖,也应该能算个上乘。”

“那行,你就跟我一道吧。”林千松满意道,“做我的贴身小厮。”

“……小厮?”苏行风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不是老嚷嚷着要报恩吗。”林千松说,“等找到‘血剑’,你便自由了。”

苏行风拧紧眉头思索。若只是与恩公同行的话,确实算不上报恩,不过是同路人而已,不过这小厮,他从未做过,难不成要像服侍师父一样服侍恩公?倒也无妨,恩公与他目的相同,途中好生对待恩公是他应该做的。

“好吧。”苏行风点点头,“今日起,我便是恩公的小厮,我一定会好好照料恩公。”

“好,也不必问我的名字了,叫我老爷便是,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好吧,我名苏行风,行疾如风。”

“嗯。”林千松微微颌首,“我想吃这里的手撕鸡,去给我弄一只来。”

“哦,好。”苏行风唤来小二,吩咐了两句。接着看向林千松,脸上含着微笑,心里头则在掂量。恩公显然是一名贵人,出手阔绰不说,举止大方,高贵地自然而然,必然是出生于有地位的家庭。性子霸道,说话直来直往不留情面,却是个好人。

手撕鸡上桌,一盘是整鸡,一小碟是配料。苏行风非常殷勤地把菜盘推到林千松面前,道:“恩……老爷,请。”

“把手洗洗,喂我吃。”林千松说。

“啊?”苏行风有些呆愣,“要我喂你啊?”

“难道应该我自己动手?”林千松皱了皱眉。

“这……”吃饭还要人喂,又不是小屁孩儿,难不成恩公以往吃饭都是让小厮喂的?这……可恩公这么大个人了,这又是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未不雅。

“撕肉就行了。”林千松道,“小片一点的,放在碟里。”

往常一般是阿大喂他的,犯懒的时候,他都是什么事都丢给阿大干,自己一根手指都不动。林千松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他是王爷,想干什么不行。但新小厮既然不自在,那就了,省得弄得自己也不舒服。

夜夜偷香、4

当天下午,两人离开谦城,往青城去。

两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苏行风坐在马车车前赶车,林千松有神的时候就坐在另一匹马上,在马车周围溜达。有时候会跑远,苏行风照常赶车,过不了多久,那匹马和马上的人不是出现在前方等着,就是从后头追上来。没神的时候,林千松就缩进马车里,把马交给小厮看着。

那是匹忽雷驳,苏行风可喜欢地不得了。

从谦城到青城这一路,马车要走上两天。置办路途上所需食物之事,林千松都交给了苏行风,倒没让他失望。苏行风十分节俭,买了少许水果干粮,和一些调料,在野外打野味,手艺了得。

过了两天,青城到了。

阿二是在这里跟丢人的,偌大个城,萧忘尘到底是出了青城,还是隐在青城,无法得知。林千松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找,便问身边的江湖人士。“行风,前些日子,血剑就在这里甩了我的人,如今,我们该往哪找?”

“这血剑在江湖无亲无故,一个人行踪飘忽不定,不好找。”苏行风道,“只能去跟老君堂的人探探,看能不能得到点消息。”

“老君堂是什么地方?”

“江湖组织,专干打探消息这种活,是江湖上的包打听。”苏行风解释道,“只要肯掏钱,通常都能换来点有用的消息,像武林高手排行榜这些,都是老君堂通过各方消息列出来的。”

“哦?倒还挺好玩的。”林千松来了兴致,“给我说说,血剑排行老几?”

“不在榜上,血剑初出江湖,应该尚不好评价。”苏行风回道。

“没劲。”林千松嘟哝了句,又道:“你去打听吧,我自个出门转悠转悠。”

“好,我这就去。”

虽说是包打听万事通,但也不是事事都通,老君阁的人不清楚血剑现在的位置。苏行风先给了钱,定下了血剑有关的消息,老君阁的人遍布五湖四海,留点心给他探寻一个人的消息,不会是什么难事,接下来就只有静静地等了。

一晃又过了两日,这天晚上,因为二两银子而临时凑在一块的主仆二人正坐在客栈房间的桌子边上。林千松面上没什么表情,看着像是在想些什么,苏行风在给老爷剥瓜子,把瓜仁一粒粒搁在老爷面前的小盘子上。

“老爷可是在心烦什么?”小厮好心问道。

林千松抓了一把小厮好不容易剥出来的瓜仁塞进嘴里,不快道:“在想男男之事。”

“男男之事?”苏行风没有听明白,“这是何事?”

“就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床笫之事。”

“呃……”苏行风吃了一惊,不知道作何回答,只好干笑两声。

“你说怎么会有人放着香香软软的女人不爱,非去喜欢男人硬邦邦的身体。”林千松百思不得其解,自言自语道,“莫名其妙,就算不硬邦邦,那也没女人好啊。”

“这个……人各有志吧。”苏行风轻咳了两声。

林千松不明其意地摇摇头,忽然站起来,说:“不吃了,没意思,跟我出去转转。”

“晚饭不吃了吗?”

“去外头吃。”

林千松把小厮拉到了一个布置地十分雅致的楼下,苏行风看着感觉像个酒楼,却到处都透着股怪怪的气氛。偶尔路过春楼,会有这种感觉,但这里没几个……一个女的都没有。

一个笑得极其开怀的男人把二人迎了进去,林千松要了间上房。进了房间,坐上了桌,没叫吃的,却跟着进来了好几个年轻的男子,站在房里。林千松皱着眉打量了一番,挑了两个留下。

“老爷,这是做什么?”苏行风实在忍不住,问道。

“给你开荤。”

“什么?!”苏行风差点没跳起来,忙推开蹭过来的男人,“这玩笑开不得。”

林千松哈哈笑了两声,道:“唬你的,这是给我招的,你若是不习惯,就去外头自个弄点吃的,然后想干嘛干嘛,今晚不用服侍我。”

“那我走了!”苏行风人如其名,风似的跑了出去,看样子似乎连轻功都用上了。

林千松忍不住又笑了笑,对两名小倌道:“今晚若能服侍地爷高兴,赏赐少不了你们的。”

半夜三更有人敲门,苏行风开门,竟然是林千松回来了。想到这人之前去做的事,不明白怎么这大半夜的跑了回来,苏行风想问,却又感觉有些难以启齿。

“你怎么……唔……”

“烦,睡觉。”林千松板着个脸,往床前一站双臂一张,就等着小厮来服侍自己宽衣。

林千松一直是让下人服侍自己宽衣的,如今自然是轮到了苏行风头上。苏行风前几日虽然觉得别扭,但做人小厮,当然是听老爷的,只是他傍晚时分才刚知道当老爷的人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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