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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大摇大摆地在村里闲逛,有人见了上前道:“周书生,听说你还要去下场考试?”那脸上的笑明晃晃地,在讥笑他多年考试不中。
周中点头嗯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这三年来,原身可没少听村里有心没心的话,都是说让他熄了读书的心,别再浪钱,好好种田,有真心为他好的,也有正话反说的。要不是原身执念以后考上功名让这些瞧瞧,怕是早死在这些人的口舌之下。
周中背着双手挺直背,像官老爷一样迈着八字步从村尾走到村头,再折回来,等到家门口,才发现一条黄色大狗跟在他身后,等他进门时,狗咬着他的裤脚跟了进来。
周中上辈子是个爱动物人士,因为妈妈不喜欢动物,从来未在家养过。此刻面对身躯庞大的大狗也不怕,伸手去挠了挠它的下巴,摸摸它的背,“有主人没?没有主人就跟着我不?”
好似听得懂他的话似的,狗汪汪了两声。
周中笑了,“你还挺通人性的嘛,听说狗来家旺,那叫你旺旺吧。“
“旺旺。“
“汪汪。”
第四章
求助
堂屋里的大娃二娃听到狗叫声,急忙跑了出来,两人睁大眼。
“好大的狗。”
“好威风,比铁牛家的大黄都威风。”
铁牛的爹是村子的猎户,家里养了只猎犬叫大黄,帮着铁牛的爹捉过不少猎物。
“大哥,这条狗也能像大黄一样捉兔子吗?”二娃道。
大娃围着旺旺走了一圈,打量眼前这条狗,黄黑色的毛,体型高大,骨骼粗壮,一张狗脸长得又丑又凶,怎么看怎么像一只凶狗,可一双狗眼却温顺无比,忍不住让人想靠近。
大娃背着周中视线,把手小心放在旺旺的头上,不想旺旺趁机伸着狗头往大娃手里蹭蹭。唬得大娃赶紧缩回了手,旺旺歪着狗头不解地看着他。大娃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伸手摸着狗头,边呼噜狗头上的毛,边叹息道:“不成!瞎,这狗看起来凶猛,原来是个花架子,太温顺,不像大黄,凶得很,可惜了。”
“可惜了。”二娃学着大娃,小手儿也放在旺旺狗头上跟着呼噜,嘴里跟着叹息,连那叹息的声气也一模一样。
周中在一侧笑道:“喜欢这狗吧,它叫旺旺。”
别看大娃九岁,半大的小子,在外面野得很,可怵周中,更别提四岁的二娃。两人忽地听到周中的声音,猛地各自回了手,放在身侧,乖乖地站立着。
早先出门时,周中就觉察到原身跟孙辈都不亲近。原身作为读书人,讲究的是严父,对着儿孙们自来摆着一张脸,让人心生畏惧。
周中摇了摇头,他不是原身,他也不想过原身那般的生活。他喜欢孩子,尤其是像二娃这样大的三四的孩子,真想抱在怀里捏捏脸逗弄逗弄。
两个小子喜欢狗,他打算趁机和他俩亲近亲近。于是温和地道:“这狗跟着爷爷一路回来,跟我们家有缘。有句俗话说狗来家旺,以后我们家就会兴旺发达。”
听到周中温和的话语,大娃偷偷抬眼望去,见他脸上带着笑,大着胆子道:“真的吗?那以后我们能天天吃大米饭吗?就是没有糠的米饭,跟爹爹小时候吃的米饭一样。”
“嗯,跟爹爹小时吃的米饭一样。”小娃鹦鹉学舌。
周中瞬间想起周家落败后吃的最多的食物就是糠饭,通常是糠和几年陈米一样一半,年成不好的时候就糠多米少,偶尔几回米比糠多。大娃和二娃从出生来好像都吃过没糠的白米饭。
他握紧拳头,郑重道;“会的,以后你们都吃大白米饭。”
“哇,这是条好狗。”
“我们要把这条狗照顾得好好的,让我们家早日兴旺。”
“秀媳妇。”邓二婶的大嗓门,“今儿看到你公爹出门,那气派,那架势比隔壁村的童夫子还大。要不是我们乡里乡亲的,还以为是那里来的秀才老爷呢。”
最后一句,未恐别人听不见,邓二婶朝着周家院子这边大声嚷道。
“大娃他娘,快点。”周秀催促张氏,不让张氏搭理邓二婶。
紧接着周秀和张氏各自挑着两捆柴进了院子,见周中站在院中,周秀咋呼呼地道:“爹,你身体才好,赶紧进屋暖和暖和,我等会给你把炭火换了。”
周中轻声道:“老大,爹会考个秀才回来。”声音虽轻语气却坚定。
“爹这是……”张氏剩下的话让周秀瞪了回去。
周秀道:“你啥也没听到,记住。”
周秀发话,那怕心中有疑惑,老实的张氏也会把疑惑装进肚里。
午时,周中见识到传说中的糠米饭,剌拉着嗓子痛,半天才咽下。然家里最小的三个孩子却吃的津津有味,大口大口地嚼着糠米饭,好似他们不觉这糠有多刮刺喉咙。
周中放下碗筷急步回到屋里,他怕再待下去,他的眼泪会禁不住掉出来。银子,从来没有如此迫切地需要,那怕上辈子爸爸不再提供家用,他也能自己打工赚钱。然而现在的他,却空有双手半腹文章,赚不来一文钱。
文章,忽然他想到一种来钱的方式,投文。古代多有学子把文章投于权贵人家,以博个才子的名声,更有落魄书生投文于富贵人家,以期得些资助。
想到此,周中立时拿出笔墨纸砚,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写得手软方停下来,又挑出三篇最得意的文章放在一旁。
翌日,鱼肚白刚露出个影,周中就起床,把昨日挑出来的文章卷起放入袖中,跟周秀打了声招呼出门。
石桥村到镇上要一个时辰,周中沿着记忆走到镇上,已是巳末。永安镇不大,两条石板路,一条是富贵人家居集地,另一条则住着穷苦人家。两条路相邻处是一条长长的石板路,路两旁边铺子林立,一些铺子陆陆续续地开门。今日不是集日又是冬季,路上人不多。周中慢慢地走在石板路上,打量着这个古生古色的镇子,寻找记忆中熟悉的地方和人。
一个人从记忆中跃了出来,是原身的同窗,姓刘名来财,家里在镇上开着个杂货铺,日子算起来还不错。周中跟他同窗的时候,已是三十好几,刘来财则是十五六的少年。两人因着屡考屡不中而同病相怜,很快成为知己好友。不过刘家见刘来财好几年考不中功名,直接让他退学回家做生意。自此,一人在家守着铺子,一人在私塾读着书,没了那份同病,自然少了相怜,渐渐两人渐行渐远。
周中踌躇不前,是该借着昔日的那份同窗情谊求助?还是找户富贵家投文?考虑此地文风不盛,周中选择了前者。
当周中沿着记忆找到曾经的刘记杂货铺,五间开的门面,门刚开不久,伙计在整理货物。看见周中欲进又止,忙迎上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