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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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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倒抽了一口冷气,自从改革开发之后,连县里的领导都不太下乡了,没想到老路家还能来一位京官,村民们一阵骚动,眼光里透着羡慕,纳闷老路家怎么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位贵客呢。

其实路爸也很纳闷,因为这位贵客认识的人不是他,而是他刚出生就为了抗日而死去的老爹。

「当年路同志为了掩护我们而壮烈牺牲,我一直都想要探望路同志的家人,以报答他对我们的革命友谊,但是各种原因所以拖迟到今天才来。」路爸的面前是一位穿西服的男人,这个男人有几分让人猜不出他的年龄,他满头银发,但面容却显得很年轻,而且体态瘦长,戴着一幅金丝眼镜,看起来非常的有风度,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当官,倒有几分像个学者。

路爸有一些懵,对这份超过四十年的友谊有一些懵。

贝沫沙推了一下眼镜,道:「是这样,当年我曾跟你爸爸有过协议,将来我若有子女,便与你们家结为亲家。我呢……结婚有一些晚,一直到四十多岁才结婚,所以跟路同志的约定也只好拖到今天才过来履行。」

只当过几天煤矿工人的路爸连忙起身:「不敢,不敢!」

贝沫沙很有气度地挥了挥手,和气地道:「这是我们的约定,君子当重诺胜于千金,更何况这是我们同志之间出于革命情谊的约定,我已经决定了,将我的小女嫁给你的儿子,路同志的孙子。」

路爸两眼又呆滞了起来,他这一次连不敢都没说,只道了一声我出去一下,就匆匆带门出去了,

这一回换得贝沫沙有一些纳闷。

贝沫沙论年龄那是超六十岁的人,他当年在上海做特工的时候认识了路爸早死的爹爹路老爹,路老爹到消息说留在老家的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路爸,所以一时高兴便要跟当时一起工作的贝沫沙结亲家。

这原本就是一句信口开河的话,贝沫沙也从来没当真,他出生于富有家庭,一向养尊处优,就算是后来参加了抗日工作,当了特工,掩饰身份也还是一个阔少爷,拿上海话来说那就是一个白相人。(注1:喜好玩乐,有纨!的意思)

新中国成立之后,贝沫沙也没有跟哪个革命女将结下什么深厚的情谊,一直到了1965年,四十多岁的贝沫沙去香港,竟然出人意料的跟一个香港老板的千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这位沈吴碧氏小姐毅然脱离了资产阶级的水深火热的大坑,投入了无产阶级的怀抱,跟着贝沫沙北上。对于沈吴碧氏能有如此的觉悟摆脱资产阶级腐朽的靡靡生活,而甘于无产阶级清贫的日子,当时的社会给于了很高的评价,沈吴碧氏很是风光了一阵子。

可惜贤伉俪没有佳话多久,1966年一出京剧《海瑞罢官》引起的反右派的整顿,将贝沫沙卷了进去。因为海瑞罢官是定议为替右派(注2:无产阶级当中有资产阶级思想的人)申冤,所以在市政府工作的讲究生活质量的京剧票友贝沫沙力挺海瑞罢官自然就是意图替右派申冤,贝沫沙好不冤枉。(小说人物,别对号入座)

而将贝沫沙定为右派最主要的理由还有一条,那就是他放着这许多正宗的无产阶级革命女将不要,偏偏要娶一个香港资产阶级的小姐,可见其思想的根源就是资产阶级的,就是腐朽的。

所以贝沫沙关进了牛棚,资产阶级小姐沈吴碧氏下放到了工厂去接受工人阶级的监督跟再改造。

1975年风声一松,沈吴碧氏便带着刚六岁的儿子贝律清,丢下才三岁的女儿的贝律心头也不回的回了香港。

贝沫沙在十年文化大革命当中被关得早,所以到避了后面的大浩劫,文化大革命一结束,反而很快升到了分管经济的要职。

而在香港接替了父亲生意的沈吴碧氏,也不知道是因为对当年那段罗曼蒂克的情史的难以忘怀,还是出于资产阶级家庭对于经济的敏锐,她将十六岁的儿子贝律清又送回了贝沫沙身边。

这个时候贝沫沙才发现三岁之隔的子女之间的差别,贝律清好学有礼貌,俨然是一个末来的社会英,女儿贝律心却是玩劣堕落。

为什么资产阶级结出了好果,无产阶级结出了差果,这个贝沫沙也不愿意去深究了。

因为很快贝律心就给贝沫沙闯下了一个弥天大祸她末婚先孕了!而且说不出来是谁的!

那个时候风声又紧了,都说上面的老佛爷开始念叨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不是走歪了,他是说过黑猫白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但显然他有让黑猫捉老鼠,可没打算让黑猫当家。

上面有流言说老佛爷要将一定资产以上的私人资产没,流言一出,社会风气先开始整顿了。

偏偏贝律心在这个时候末婚先孕,若比照八十年代的社会风气整顿,那就是一女流氓罪。

性命前途攸关之际,贝沫沙在危急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跟路老爹的这段订亲之约。

经过这么一打听,路爸还真有二个合适的儿子。

路爸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在西安读大专,老二因为经济问题只能辍学在家,老三是女儿,老四还是个男孩,今年刚刚十岁。

可是老大跟老二都已经有二十岁了,这令得贝沫沙有一种绝处逢生的感觉,在他看来以他的地位跟贫穷的路爸提亲,路爸必定会欣喜若狂的答应下来,哪里知道路爸居然刺溜一声溜走了。

莫非不愿意?所以贝沫沙要郁闷。

其实他真冤枉路爸,这种事情对穷得丁当响的路家来说,那就好比是天下砸了一块天大的馅饼,大的能将路爸埋了,这接还是不接,路爸做不了主。

他溜出去,是为了找能作主的人,能做主的是路妈。

陕西农村的规矩是女人吃饭不上台,客人来了也不能大模大样的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这是风俗,跟男女平等没什么关系。

因为女人大多呆在厨房,所以家庭里很多大事都在厨房里解决的,比如现在:

「路妈,贝同志说要跟咱家结亲!!」路爸急吼吼地冲进来道。

路妈正在揉面,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就呆滞了,倒是替她在灶台上拉风箱(注3:农村的灶台有风箱,手动抽拉,以便使灶内的柴火更旺)大儿子路小平欣喜地跳了起来,大叫道:「是真的?!」

路妈毕竟做惯了大主,下巴微抬地道:「小平,你先去给人家闺女送杯水,看看她恶心好点了没!」

路小平心领神会,立即开心地倒了碗水,心急火燎的出去了。

路妈接着揉面,路爸知道路妈揉面是为了思考。

路妈虽然在农作工作社时期参加过学习班,但学的字前学后忘,到今天还是大字不识一个,但这不妨碍她思考问题跟替家里掌舵施航,甚至于在很多时候她想出来的方法更加的直接也更加有效。

「这是好事!」路妈首先肯定道。

「当然。」路爸欣喜地道:「娶了北京媳妇,咱们儿子就一步登天,登到首都去了。」

路妈沉吟道:「不是娶,是嫁!」

路爸跳了起来,道:「你让咱家的娃给人家入赘?你让咱们孙子跟人家姓,绝对不行!」

路妈将手中的面团往面板上一搭,道:「你有娶媳妇的钱么?人家闺女会跟着咱们的儿子住在咱们这个小破窑洞里么?我们的儿子到了城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人家能心甘情愿替你养儿子,回头还替你养孙子么?你能保证你的孙子跟了你姓,但认得你这个爷爷么?」

路妈一连串的反问让路爸彻底哑了壳,路妈明的眼神闪闪发亮地道:「所以我们的儿子跟他们的女儿成亲,我们就注定要损失了一个儿子了,这个儿子我们不能白损失!」

路爸不吭声了,他拿起烟袋蹲在了厨房的一角画起了圈圈。

路小平一眼就看看见了站在一颗大核桃树下的贝律心,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蝙蝠款羊毛衣,脚下穿的是踏脚裤(注:九十年代很时兴的连跟的弹力裤)跟高跟鞋,配上卷卷的短发,这在路小平的眼里时髦到了极点,比起西安那些姑娘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他第一眼看见贝律心就喜欢,虽然贝律心一脸不加掩饰的厌恶加不奈,但他对这个高挑,时髦,浑身上下透着不凡的女孩子感到心跳。

贝律心一路晕车,从西安到这个破地方,她把一辈子能见过的泥路,泥房都见到了,车子颠得她五脏六肺都快吐出来了,她不禁恨恨地想要是把能把肚子里那该死的东西也吐出来就好了。

「好些了吗?喝口水吧!」路小平想到眼前这个女人很快就要变成自己的老婆,连说话的语调都缠绵了几分。

贝律心看了一眼那个碗,由于长期烟熏,路家的碗的釉面都是灰扑扑的,贝律心恶心地将路小平的手一推,指着向他们探头探脑围观的村民道:「这些人是不是有病!」

路小平连忙道:「没有,没有,我们村的人可健康了,上次县里组织的健康普查,我们村连高血压都没几个!」

贝律心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衬衣,满面土气,却一脸干卖相的男人,想起要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红润润的嘴唇不屑地上弯,吐了一句粤语:鸡同鸭讲。

她说完就踏着铿锵的脚步走了,光留下路小平在后面琢磨那一句粤语。

要说路小平自负读过大学,读过英语,依稀能分辩得出为来贝律心那句话的第一单词:gay,后面依赖学校粤语卡带歌词的听力,似乎是粤语鸭,gay同鸭讲,路小平心想要么是一拍即合的意思,心里虽然有一点欣喜,但觉得这女子讲这种话也太那个了……以后当了老婆要好好说说。

他胡思乱想之际,刚巧看见二弟胡小凡挑着水过来,心中的大喜之情自然第一个跟兄弟分享。

胡爸出于对描述煤矿工人著名小说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的敬仰,所以给自己的四个孩子,依次取名为路小平,路小凡,可怜第三胎的女儿,好端端的姑娘家叫路小的,最后一个是路小世。

不过路爸跟路妈大约没什么可能再生一个了,路爸也只好遗憾此生凑不足平凡的世界了。

「知道那大官是来做什么么?」路小平拉住弟弟问。

路小凡不得不放下肩上的担子,道:「来做什么的?」

他跟路小平一脸气神十足的明样子不同,路小凡长得有一点蔫,瘦不拉叽的,歪头搭脑,戴着一幅黑框眼镜,穿着一身过大的藏青色运动服,所以相比之下他远没有路小平讨父母的欢心。

事实上对于四个孩子,排行在二的路小凡即不是长子,不是唯一的女儿,也不是幼子,父母一二三四清点自己孩子的时候,他是最快掠过去的一个。

「向我提亲的!」路小平将提亲那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什么?」路小凡果然大吃了一惊。

「我就要娶一个城里老婆了!」路小平得意非凡。

路小凡呆头呆脑地道:「哥,我看这亲事没什么好的,咱们是乡下人,人家是城里人,娶了她要受气的吧,你不是喜欢邻居家小凤吗。」路小凡挑着水走了那么一趟,贝律心的白眼已经吃了好几个,人家明显看不起他们乡下人。

路小平嗤之以鼻,道:「所以说你见识少,我在城里这几年可算看透了,没有关系,没有人脉,再能干,也没用,娶这样一个老婆,要少奋斗多少年,小凤,人家贝小姐才是凤凰呢!」路小平到西安城里读了几年书,一年比一年觉得跟家人没什么能交流的,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见识,所以他一搭路小凡的肩道:「算了,跟你说也不懂,别守着自己的狗窝,人呀,眼光要放长远一点。你放心,哥我去了北京,就凭我的天资,借着他们家的势,绝对能混得风声水起,到时我也绝对不会忘了父母兄弟的,尤其是小凡你!」

路小凡去年高考,其实成绩不差,甚至比路小平当年考得还要好一点,但是因为家里供了路小平,他一年开销大过一年,园子里的果子又只有那么几颗,实在无力再供养一个大学生。

路爸路妈想想路小凡完全没有路小平那种机灵劲,读了书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若是为学再背上一身的债怎么养下面两个,所以就让路小凡回家辍学务农了。

路小平的意思是路小凡也算为他牺牲了,他不会忘记。

路小平空着两只手走了,路小凡重新挑起了水,他突然听到旁边的麦!堆里一阵响,他一抬头见麦!堆上坐起来一个年青男子,一身白色的运服服,长得也白净帅气的,不是贝家的那个儿子贝律清又是谁。

路小凡立刻想到的就是贝律清肯定将路小平刚才的话都听进去了,顿时脸红的跟冲了血的鸡冠似的。

贝律清修长的腿从麦!上很有弹性的轻松一跃而下,冲着路小凡歪了一下头,从耳朵里掏出耳麦,示意自己刚才听音乐什么也没听到,然后跳下麦!拍了拍身上的碎片走了。

路小凡面红耳赤地看着人家的背影,他又不是傻瓜,贝律清要是没听见路小平的话,做什么要撇清,但是想起贝律清避他尴尬的动作,又对贝律清顿生了好感。

其实路小凡第一眼见到贝律清就有好感,因为贝律清是他见过长得最漂亮的人,路小凡见过的人,从同学到村里的邻居,不要说男孩子,就算是女孩也没有贝律清长得漂亮。

路家弯的风沙很大,再亮的衣料被风沙这么一吹,日子久了也是一种脏兮兮的颜色,还不如穿直接穿黑蓝灰。

因此当贝律清穿着白色的运动服,耳朵里塞着耳麦,出现在路小凡面前的时候,路小凡真得有一种眼前豁然一亮的感觉。

贝律清站在他们当中,那就是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是让像胡小凡这样的男孩来羡慕,敬仰,还有自卑的。

家里的贝沫沙听完路爸的建议,不禁有一些讶异,让自己的女儿带馅嫁给路家的儿子,贝沫沙心里还是有愧的,可是路家人竟然要将儿子送给他,这让贝沫沙有一些哑然。

路妈见贝沫沙不吭声,误以为贝沫沙不愿意,也顾不上风俗了,连忙掀帘走了进来,道:「贝同志,哦不,贝亲家,我们想将孩子入赘给你们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咱们家穷,我不忍心媳妇进了家门跟着我们一起受苦,所以只好让儿子跟你们回去了!」她说着掀起衣帘按了一下眼角,道:「我们也知道你不会介意,但是儿子出去之后,我们再心疼也是顾不上了,唯一指望的便是亲家能对他好!」

「那是自然!」贝抹沙连忙道,他是个绅士,绅士是最见不得女人掉眼泪的。

路妈接着道:「所以这个儿子也等于就亲家你的儿子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小心思,亲家能体谅?」

贝抹沙只好道:「自然!」

路妈松了一口气,脸色红润地对路爸道:「我知道亲家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瞧,我没说错吧!」

路爸心里一贯的信仰就是路妈是无所不能的,这个时候贝律心进来,他便端起架子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三道四有什么意思!」他原本的意思是想替儿子在末来的儿媳面前放一句话。

可是路爸的谱一摆完,立刻想起了现在是自己嫁儿子,不是娶媳妇,不禁有一种端起架子砸自己脚的痛感,偏偏贝律心像没听到他说话,往桌边的木凳子上一坐,揉起了自己的脚脖子。

路妈也跟没听到路爸的话似的,打火称热铁地道:「贝亲家,不瞒你说,你也看到我家的情况了,小平读大学的用很大,但我们就是这个信念,那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孩子把书读上!」路小平读大学是路妈最骄傲的资本所在,说到这里路妈忍不住把胸挺了挺,接着道:「所以亲家,我们也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们家真得是一穷二白,恐怕孩子婚礼的用……」

贝沫沙也算久经沙场,虽然如今的无产阶级思想有一点复杂,但他还是很快摸到了要梗之处,立即道:「你放心,小孩子俩人的结婚用都有我们来,而且即然你们家是嫁儿子,那这聘礼我们也要出的!」

路妈顿时眼中泛着泪光,跟路爸对视了一眼,强自镇定地道:「那我们的儿子从今往后就拜托亲家了。」

一旁的贝律心无声的冷笑了一声。

贝沫沙想了想,道:「让你们的长子入赘我们家于情于理有一点不合,这样吧,就把你们的次子路小凡入赘我们家吧。

这个时候路小凡刚刚挑着一担水推门进来,看着家里的人突然都静悄悄地看着自己,他往下水缸检查了一下自己,他还不知道自己在懵懂之间,一顶无比灿烂的绿油油的帽子就从天而降,实实在在套到了他的头上。

贝沫沙说让路小凡入赘,路爸路妈简直是一惊,因为他们怎么想,也觉得贝家要挑自然是挑他们家最有出息的,身为大学生的长子,连想都不敢想要把不起眼的次子介绍给贝律心。

但是转念他们又是心中一喜,毕竟入赘就是把儿子送给别人了,能够不送走可以光宗耀祖的长子简直列祖列宗在保佑。

路妈向路小凡招了招手,道:「凡凡,过来!」

路小凡以为妈妈有什么吩咐,立刻放下担子很乖巧地过去了。

路妈看着自己这个瘦瘦的,平时从不添麻烦的儿子,强压着泪意道:「给你爸爸跪下!」

路小凡掉头去看路爸,心想好端端的爸爸还在,做什么要跪列祖列宗。

「不是这个,是这个!」路妈指着贝沫沙道:「从今以后他就是你的爸爸!」

路小凡不禁张开了嘴,贝沫沙不禁有一些尴尬,道:「不用,不用,又不是旧社会!」

路妈神色严厉地道:「这不是新社会,这是咱们家最基本做人的规矩!」

她这么说,贝沫沙也不好吭声了,震惊无比的路小凡被路妈按着结结实实地给贝沫沙叩了三个头。

叩完了头,晕得不知道东南西北的路小凡只听贝律心不屑地轻声道:「唱戏呢!」

他转过头,见贝律清耳朵里塞着耳麦,双手插在口袋里,斜靠在门上,跟一脸震惊的路小平都在看着自己,耳边只听贝沫沙咳嗽了一下才道:「即然大家都在,那我就宣布一下路小凡跟贝律心的婚事,考虑到路小凡双亲不便远途跋涉,所以成亲的事情我们就办在路家弯!」他顿了顿又道:「鉴于路小凡有羌族少数民族血统,且年满十八岁,根据我国婚姻法,他不需要遵守二十二周岁才能完婚这一条例,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合理的行为!」

贝沫沙最后一段说得的挺用力,完全是说给墙外的村民听的,以对法律一知半解的村民以后有什么贝家不遵守婚姻法的谣言出来,对于一个敏锐而有远虑的老政治家贝沫沙来说,显然这桩婚事显然他是没有漏洞的。

路小平听完了他的话,转身就冲出了家门,路小凡急了,刚想去追哥哥,路妈喊住了他,道:「凡凡,结婚的人,不要到处乱跑,跌了撞了就不喜气了。」

路小凡整个人都呆掉了,什么人也瞧不见,只看到贝律清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对他笑了笑。

路小平显然受了大刺激,竟然一个晚上都没现身,从来视路小平为心肝的路妈居然完全当作没有这桩事情,只平静地操持婚礼。

贝沫沙第二天就去了县里,提了二千块钱出来,将钱交给了路妈,其中一千块是办理婚事的钱,一千块是聘礼。

路妈接过那一叠钱,再大的心气,心也不禁颤抖了起来,这不仅仅是一笔巨款,这还是她的儿子,她曾经抱着搂着的儿子,这又不仅仅是她曾经抱过搂过的儿子,这还是一笔她见都没见过,甚至听都没听说过的一笔巨款。

整个家里仿佛只有路小凡为路小平的不归着急,只有他知道心气高的路小平在听到这桩婚姻的时候,不知道给予了多么大的期望,甚至可能都有了崛起的计划,所以路小凡一点儿也不想剥夺哥哥的雄心。

而且跟路小平相比,他完全没有要娶一个城里的姑娘意思。

他吱吱唔唔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的时候,路爸气乎乎地道:「小凡,你要多为家里考虑考虑,你哥哥是谁?大学生,我们有多辛苦才培养起来一个大学生?你就忍心我们路家光宗耀祖的唯一希望叫人家化一笔钱就给买过去了?」

路小凡被父亲面前低下了头,为自己不考虑到对于家庭来说,哥哥是比自己重要太多的人的那点私心而惭愧的低下了头。

******

陕西人结婚要蒸馍,面点造型千姿百态,花是富贵形像,小动物也是活灵活现,手艺很重要,尤其是结婚时要挂在新娘脖子上的那对老虎馍。

路妈的手巧,原本可以自己做,但是儿子是跟城里大官的女儿结婚,为了表示隆重,路妈特地请了当地乡长的娘刘老太来做这对老虎馍。

贝沫沙不太懂风俗,但懂人情世故,乡长的娘过来帮忙,自然也能感受到当地政府对他的尊敬跟支持,乡长呢,自然会感到得到这么一次近距离接近京里高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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