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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我的出身,只要我要的工钱不多,而且够卖力。
我对自己的适应能力之强表示无限敬佩。
天天累得日子结束后仿佛只半死的狗,我甘之如饴。
一周过后,当然没有人来找我,或者说没有人能找到我。
本来可以过上像样的新生活,直到某日我把自己扔进了麻烦中。
某夜餐馆到一份宵夜的外卖订单,有五份之多,地点是隔了几条街的一处“特色”夜总会。
老板是个小财必捡的瘦男人,虽然电话过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子夜档,他还是乐呵呵得回到厨房开始快速炒饭。
而本来要走的我也不得不可怜巴巴留下来等待送餐。
附带说明一下,这间餐馆有老板兼厨师一人,打杂下手一人,专门负责外卖的我一人……要不是打杂的胖子嗷嗷叫着“比种地还辛苦”要辞职的话,我还没那么容易找到工作。
提着五份沉重的饭盒,大概十分钟后我到了目的地当然是从偏避巷子的后门进去的。
是这家店的保镖们要吃,店内的小姐还得再过一两个小时才能忙活完。
了钱,直接回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总会的洗手间,出来再到后门,走没有两步,就看到一对人影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他们人是躲到了电线杆背后,但是影子却长长得拖到地上。
我会留意,全因为走到稍近处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余余哀求着:“哥,求你了,别再赌了。你就安生一点,我保证养你一辈子。”
毫无疑问,那个佝偻着身子,几乎缩在余余影子里的人,是我只打过照面的余余哥哥。
男子的声音太小,我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两分钟后余余怒骂:“开什么玩笑!凭什么人家的钱我能伸手要?哥你疯了吧!”
阴影里的人伸出手抓着余余的两肩晃动,余余胸部摇得厉害,我差点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却有人快我一步,从分岔的小道上闪身而出,双掌推开男子。
“干嘛干嘛,每天都来骚扰你妹妹,恶心地跟虫子差不多!”
无需开口,光凭身形我就知道来人是圆圆。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耸肩。
第32章第三十二章、
63、
和余余这场意外的相会以老板的催命电话告终。
小家子气的老板打来电话怒吼:“一百多块也要卷款潜逃吗?”
我颇为尴尬地在余余面前挂断手机,也不顾她诧异若大街上发现章鱼的眼神,赶紧逃窜。
回到餐馆,老板已然关了店门,人却站在门口等我。
他一见我出现,倒并不如我料想般伸手要钱,反而长出了口气。
“你小子跑哪去了?以为这是哪里?大半夜得到处溜达,保不准就给人捅一刀,还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老板是担心我的安危……
倒也是,连我都觉得鄙人身上浓浓得散发着不属于此地的气息。
这一页翻过,又是好几个平静的日子。
除了忙得人仰马翻外。
体力劳动的好处在于肢体筋疲力尽时,大脑也会跟着停止运转。
所以才有人说,人生事,归纳不过两种:
吃不饱的;吃太饱的。
更不要说有时间去关注回忆那个人。